选煤厂供用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必须做好记录,并填写检查验收单。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输____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其防爆性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____完毕后,其防爆间隙必须用塞尺进行测量,防爆面必须涂工业凡士林油,不得用其他油脂代替。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____完毕,必须经区队机电队长、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填好电气设备____移交验收单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第七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专责维护人员和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防爆检查员巡回检查,公司、矿定期不定期____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杜绝电气失爆。
第二章电气设备试验管理第八条各煤矿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测试、试验。
第九条根据本地区的季节特点,避雷、防雷装置、设施每年雨季来临前检测、试验一次。
第十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做一次远方漏电跳闸试验,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第十一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十二条高压隔爆开关短路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每季度进行一次保护检查试验,井下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第十三条新____的电气设备投运前捡测其接地电阻,以后每季度捡测一次,并做好记录,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第十四条进行电气试验人员不得少于____人,且应熟练掌握电气试验的规程和规范。
第十五条电气试验人员工作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瓦斯浓度应在____%以下,并有瓦斯检查人员现场监护,方可进行试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供电管理,确保矿井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供电管理,确保供电安全、稳定,提高煤矿企业供电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经济和环保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严谨、规范,并不断完善。
三、责任与权限(一)供电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煤矿供电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二)煤矿应设立供电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明确供电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供电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保障供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供电设备管理(一)供电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备质量可靠。
(二)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供电设备应做好防雷、防水、防尘、防鼠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
五、供电设备检修与维护(一)供电设备的检修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周期,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
(二)供电设备的检修应有专门的检修人员负责,负责人要编制合理的检修计划,并负责检修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三)供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按照规范进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煤矿用电管理(一)煤矿的用电应按照规定的电力负荷和各种电器设备的功率需求来配置,充分考虑到用电的安全和经济性。
(二)煤矿应制定用电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用电,并定期进行用电检查和统计。
(三)使用电器设备的员工应按照规定来使用电器设备,做到合理使用、安全使用,并注意节电。
七、应急预案与培训(一)煤矿应制定供电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的处理方法和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二)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进行应急处理演练。
(三)煤矿应对供电管理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培训,提高供电管理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八、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一)煤矿应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必须做好记录,并填写检查验收单。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输____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其防爆性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____完毕后,其防爆间隙必须用塞尺进行测量,防爆面必须涂工业凡士林油,不得用其他油脂代替。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____完毕,必须经区队机电队长、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填好电气设备____移交验收单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第七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专责维护人员和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防爆检查员巡回检查,公司、矿定期不定期____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杜绝电气失爆。
第二章电气设备试验管理第八条各煤矿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测试、试验。
第九条根据本地区的季节特点,避雷、防雷装置、设施每年雨季来临前检测、试验一次。
第十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做一次远方漏电跳闸试验,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第十一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十二条高压隔爆开关短路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每季度进行一次保护检查试验,井下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第十三条新____的电气设备投运前捡测其接地电阻,以后每季度捡测一次,并做好记录,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第十四条进行电气试验人员不得少于____人,且应熟练掌握电气试验的规程和规范。
第十五条电气试验人员工作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瓦斯浓度应在____%以下,并有瓦斯检查人员现场监护,方可进行试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供电系统的组织与管理第一节供电系统的组织1. 煤矿供电设备实行统一的供电系统组织模式,由供电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运行。
2. 煤矿供电系统的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配置,保证供电质量和安全可靠性,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二节供电系统的管理1.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电力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供电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设备运行情况。
2.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并记录巡检情况和维护操作。
3.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理各类紧急情况的方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章供电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一节供电设备的检修与维护1. 供电设备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包括开关、断路器、继电器等的功能是否正常。
2. 发现供电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并记录维修情况。
3. 供电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包括清洗、润滑、紧固等。
第二节供电设备的防护与保管1. 供电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防护,包括安全隔离、防水、防尘等措施。
2. 供电设备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节供电事故防范1. 供电系统应配备专门的事故预防设备,如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2. 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节供电事故的应急处理1.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熟悉供电事故应急处理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在供电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五章供电计量管理第一节供电计量设备管理1. 供电计量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和安装,并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2. 煤矿应配备专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节用电计量管理1. 煤矿应建立健全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确保用电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煤矿供用电管理细则

煤矿供用电治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矿井供电治理,提高供电质量,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结合城郊煤矿供电实际状况,特制定《煤矿供电治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工手册》、《河南省电力运行规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编制。
三、《细则》中的供电治理范围指煤矿供电系统内全部电力设备设施及其附属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治理。
四、本《细则》明确了煤矿供电治理职责、范围,包含了系统运行、安装、日常操作维护、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供用电治理制度。
五、凡在煤矿从事井上、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任何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矿全部电力使用单位和供用电治理人员。
其次章治理职责及范围划分一、机电科是全矿供电治理的业务部门,在矿长和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开展供电治理工作。
机电科设供电治理人员,负责整个矿井建设期间的临时供电设计、供电系统监视检查工作、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治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井建设期间临时供电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供电治理业务进展具体治理。
2、负责各类电气工作票、停〔送〕电联系票,倒闸操作票审核审核工作;负责监视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3、负责监视落实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 4 月底前,完成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整定。
(2)在每年 4 月底前,完成避雷器、接地电阻试验。
(3)在每年 4 月中旬和 10 月中旬完成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绝缘台、验电笔等高压绝缘用具进展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 5 月底前,完成对全矿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 5 月底前,完成对 6KV 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机电科组织定期对各单位的供用电设备进展检查,觉察隐患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统计全矿电度计量数据整理,组织电能消耗分析,并乐观推广“节能降耗”治理,负责落实“削峰填谷”降耗措施的落实。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确保矿井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电气设备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二章供电管理责任第三条供电管理单位煤矿应设立供电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矿井电力设施的供电工作。
第四条供电管理岗位职责供电管理单位应设立供电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落实煤矿电力设施的供电计划;2. 负责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3. 确保电力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 协助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工作的连续性;5. 编制供电管理维护记录,及时报告电力设备的异常情况。
第五条供电管理人员培训供电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电力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确保供电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供电安全措施第六条电力设备巡视检查供电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巡视检查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巡视检查情况。
第七条异常情况处理在电力设备运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供电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应急预案和演练供电管理单位应制定电力设备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供电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供电设备维护第九条电力设备维护保养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维护记录和报告供电管理人员应编制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修改。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2)(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煤矿供用电管理办法(新修订)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确保集团公司生产、建设供用电安全,保证经济、合理、有序供用电,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供用电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供用电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修订,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的审核。
(三)负责集团公司供用电业务管理,供用电事故追查处理。
协调、指导、督查、考核供用电单位按规定开展供用电试验、预防性检修和应急预案演练等,管好供用电系统,节约用电。
(四)负责集团公司供用电技术管理,参与供用电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推广应用供用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做好供用电数据统计、分析、定额审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管理部是基本建设供用电项目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基本建设供用电项目业务、技术管理,协调、督查、考核基本建设单位按规定设计、建设好供用电系统,开展施工期间供用电试验、预防性检修和应急预案演练等,保证施工安全用电。
(二)组织基本建设供用电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基本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供用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第五条水电分公司作为专业化供电单位,主要职责:(一)执行落实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供用电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本单位供电规章制度、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
(三)负责所辖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调度,定期检查、试验、维护保养供电设施,及时消除供电缺陷和隐患;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设施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安全、合理、经济、有序供电。
(四)负责电力供求分析,每月上报供电生产报表。
第六条用电单位(内部)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供用电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井下矿井和地下矿井。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制度必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供电设备,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验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第三章电力配送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煤矿电力配送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和稳定。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按照矿井用电负荷的大小、矿井布局等因素合理设置配电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矿电力负荷管理制度,根据矿井的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用电量,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电力应急预案,包括电力故障、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恢复电力供应。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电力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电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电力供应。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应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电力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对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对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告上级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煤矿供电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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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供用电管理制度选煤厂供配电系统是由矿井35KV变电所的6KV两段高压母线上分别引出,全厂配电分高压(6KV和低压(660V、380V、220V)三级。
为确保选煤厂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各配电室要加强运行维护、定期检修,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三制”等制度。
2、主厂房配电室高压开关柜要符合“五防”要求,实现保护设置分级管理。
3、加强设备巡检、电气试验,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及设施的巡检、电气试验。
4、加强各级配电工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5、定期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校验,每年对各配电室电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6、全厂集控系统供电方式,控制方式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必须报请技术室并存档备案。
并更改相应的电气参数整定值、供电系统图或各类技术台账、相关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资料,确保动态达标。
7、认真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设备缺陷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发生的规律,提出消缺措施。
8、加强日常维护和双月大检修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保证检修质量,使设备达到完好状态。
9、生产泵房、厂调度室及主要设备采用双回路供电。
10、高压电气设备设置防护栅栏,挂“高压危险”标示牌,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缆要有保护接地,其他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兴隆庄煤矿各级变电所“两票”使用管理规定》。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等,严禁带电作业,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在有可能出现反送电的线路、设备上工作时,要在工作区及两端都采取可靠的短路接地保护措施,挂标示牌或专人看管。
12、完善各配电室及供电线路的防雷系统,定期检查、维护、测试防雷设施和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13、天气异常有雷雨天气或有其它异常情况,配电室要启用预警系统:(1)电网电压波动异常。
(2)6kV高压系统出现某一项报警。
(3 )大风、强雷电天气。
(4 )电气设备有焦皮味或异常声音。
(5)某项保护试验不合格时。
(6)日常检查发现其它隐患。
发生预警事故时,事故车间就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照预警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厂调度室报告,由厂调度室协调解决。
14、选煤厂在执行各电气安全规程、制度的基础上,还应严格执行选煤厂制定的以下管理制度和措施:(1)、《选煤厂停送电制度》(2)、《选煤厂无人值班配电室管理制度》(3)、《选煤厂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选煤厂配电室交接班制度》5)、《选煤厂配电室班长岗位职责》6)、《选煤厂配电工岗位责任制》7)、《选煤厂配电室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8)、《选煤厂配电室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9)、《选煤厂配电室巡视制度》10)、《选煤厂主厂房配电室防火制度》11)、《选煤厂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12)、《选煤厂供电系统火灾应急预案》13)、《选煤厂电气设施防尘管理制度》14)、《选煤厂安全用电管理补充规定》选煤厂停送电制度用电单位凡需停送电,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高压: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填写停送电记录,同时执行停送电挂牌制(有条件的要加锁)。
低压:采用停送电挂牌制(有条件的要加锁),并填写停送电记录。
1、所谓停送电挂牌制,是指配电工执行停电后,必须在停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施工完毕,核对无误后再送电,同时摘牌,请示停送电者原则上为同一人。
2、高压开关操作必须符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兼为停送电工作票的核对人和口令传送人,无监护人及停送电工作票时不准进行操作。
3、在操作开关前,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准进行操作。
高压开关在手动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停送电顺序按“配电工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5、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 。
6、运行中的开关自动掉闸时,应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并详细做好记录。
7、照明回路中的开关,在送电合闸时,必须分合三次后,方准合闸送电。
8、严禁采用就地按钮或拉紧停送电开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9、矿变电所给选煤厂总电源停送电,必须事先通知厂调度。
厂调度同意后,应负责通知机电、动筛、洗煤、准备、技检各车间以及其它由选煤厂供电的各用电单位。
做好停送电准备(包括系统停车、浓缩机停耙等等)准备好后,通知主厂房MC(配电工。
停电和送电应分别通知。
10、矿变电所给选煤厂总电源停送电以前,矿变电所必须电话通知主厂房MCC 变电工,MCCE电工给矿变电所电话回复,双方记下姓名,作好记录,方可停送电。
停送电的顺序按“配电工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11、主厂房MCC总进线柜检修,需要矿变电所停送电时,由机电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协同技术室去矿办理批准手续。
工作开始前,由检修负责人对变电所联系停电,工作完毕后,由同一人联系送电,停电期间挂牌加锁,停送电顺序按“配电工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12、动筛车间在MCC4 MCC5工作需要主厂房停电时,由动筛车间填写送电工作票,机电总工批后由检修负责人与MC(联系停电,工作完毕后由同一人联系送电。
13、洗煤车间对设备维修,需要MC(停电时由维修负责人到MC(联系停电并登记,MCCS 班员停电并挂牌,否则不操作。
14、动筛车间和机电车间自己工作,需要本单位的配电室停电,由本车间检修负责人到各自配电室登记,然后停电加锁,钥匙交检修负责人,送电时,由检修负责人办理。
15、正常停电操作要依次停电子元件、低压、高压。
正常送电操作要求依次送高压、低压,最后送电子元件设备。
16、路北变电所工作检修需要主厂房停电时,由准备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厂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检修负责人与MC(联系停电,工作完毕后由同一人联系送电,停电期间,挂牌加锁。
17、压滤车间工作检修需要主厂房停电时,由压滤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给厂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检修负责人与MC(联系停电,工作完毕后由同一人联系送电,停电期间,挂牌加锁。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 、高空作业: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池内管道堵塞清理时,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带、梯子等工具;同时,上面应当有专人监护。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癲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 、高空作业必须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准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
安全带应当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安全带不得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
6、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应当注意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周围环境。
发现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必须立即处理或停止工作。
7、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牢固地支靠在墙柱上。
梯脚应当有防滑措施。
梯子靠放斜度应当在30°-40°之间。
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15.4.6 高空作业时,不得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
传递物件应当使用吊绳。
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
8、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不得单独高空作业。
9、遇6 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天气,不得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确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0、登高作业时,手把软线必须扎紧在固定地方,不得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工作。
氧气瓶和乙炔瓶与高空焊接点水平距离要保持10m以上。
选煤厂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选煤厂小型电器的管理,规范小型电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全厂所有的小型电器包括配电箱、配电盘、控制箱分别由所在的车间负责管理和维护。
各车间要设专人负责各类小型电器配电箱、盘的编号、建帐、标签、检查、考核等工作,并且对各配电箱包机责任落实到人。
2、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各车间应制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使人人能熟知《安全用电小常识》的全部内容。
3、电工应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
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
电工要加强技术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和作业行为,在工作中实现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目标。
4、定期全面检查所负责范围小型电器供配电设施及用电器具,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照标准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5 、装、拆、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严格挂靠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修理及时。
严禁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外乱接线;严禁刀闸开关或空气开关短接(绕过开关接线);严禁开关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其它导体代替;严禁电线、电缆接头处、连接部位有明线头和裸露;严禁用非电工绝缘胶布包扎裸露的导线。
6、对漏电保护器必须经常试验,保证完好灵敏可靠,发现失灵,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未加装漏电保护器的供配电设施,不能使用。
发现漏电保护器跳闸时,不能强送电,应查明跳闸原因,找出故障后方可送电。
7、在发生大量蒸气、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小型电器。
8、对工作场所、办公室的用电器具的供电电源,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严禁用自来水管、暖气片、金属下水管道等作接地线。
供电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
9、电焊机必须采用双线工作,其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电源箱接线处必须接触良好。
10、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熔断保护。
供电电源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且保证与移动的用电器具的系统保护接零接触良好。
11、使用临时电器需要电源时,需要确认控制开关和电源线路的供电负荷,并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12 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
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选煤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选煤厂临时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各类临时安全用电的标准和范围,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结合选煤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临时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一、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各车间应制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搞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使人人能熟知《安全用电小常识》的全部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对电工技术业务培训,规范电工工作标准和作业行为,使每个电工的工作都要实现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目标。
三、应定期全面检查所辖区供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器具,发现不合格处,应立即按照标准进行整改,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