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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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制度规范

学校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制度规范

学校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强化学术道德意识,促进学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和以东莞理工学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本办法适用人员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倡导严谨学风和学术诚信,坚持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事实,反对学术活动中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条学校成立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第二章教育与预防第六条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八条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定期开展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讨论活动,强调学术规范,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并融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中。

完善学术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第九条学校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在合法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

学术诚信记录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主动进行调查,给予合规且必要的处理。

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

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

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术行为,提高学术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大学内学术研究、论文、教学活动、公开演讲等活动。

第三条大学师生应遵循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学术自由的原则,不得抄袭、篡改、伪造、弄虚作假。

第四条大学师生应当加强宣传,普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

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学术自由是大学师生的基本准则。

第五条大学应当加强对学术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

第二章学术诚信第六条大学师生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七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道德,不得伪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虚构实验结果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诚信,不得收受或给予贿赂,不得假冒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荣誉。

第九条大学师生应当尊重学术专业性,遵循学术领域的规范和标准。

不得对他人的思想和成果进行不当评价。

第十条大学师生应当尊重知识产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哪些和教育、科研机构和个人的知识产权。

第三章学术规范第十一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论文、研究材料、调查数据、实验结果等应当真实可信,不得假冒伪造。

第十二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文献引用应当明确指出引用来源和作者,不得引用无关资料、随意扩充引用范围等。

第十三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对自己或他人进行研究成果的评价应当客观、准确,不得有失实、夸大或不当评价的情况。

第十四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不得在发表科研成果前泄露尚未发表的成果和资料。

第四章学术自由第十五条大学师生有言论自由,有学术研究的自由权利,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自由权利。

第十六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自由,公开发表自己的观点、研究成果。

第十七条大学师生应当遵循学术自由,不得受到不当干预和限制,不能因为自己的学术观点受到严重打击。

第十八条大学应当加强对学术自由的保障,保障大学师生的学术自由权利。

第五章惩处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和学术自由的行为,大学应当给予处理和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罚款、降职或开除等。

学术部规章制度

学术部规章制度

学术部规章制度学术部规章制度一、引言学术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学术组织,承担着培养学术素养和推动学术发展的使命。

为了保持学术部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术活动的开展,制定和完善学术部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全面介绍学术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意义,旨在为学术部成员提供指导,并促进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学术部组织和职能(一)组织架构:学术部由部长、副部长和若干科研小组组成。

部长负责整体规划和协调工作,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工作,科研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学术研究。

(二)职能:学术部的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学术研讨活动,撰写学术论文,参与学术竞赛,并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开学术成果。

三、学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学术部成员享有参与学术研究的机会,提升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的权利。

他们有权利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参与学术讲座和研讨会。

此外,他们还享有在学校和社会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

(二)义务:学术部成员应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并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

他们应保护学术成果的独立性和真实性,不得抄袭或伪造学术论文。

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维护学术界良好的学术风气。

四、学术研究项目管理(一)项目申报:学术部定期发布科研项目的征集通知,成员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自愿参与。

项目申报时需提交详细的研究方案和预期目标,经部长审核后决定是否立项。

(二)项目实施:立项的项目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负责人,并按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成员有义务相互协作,共同克服困难,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一)论文撰写:学术部鼓励成员积极投入学术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注重实证研究和创新思维,确保学术成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二)论文发表:学术部会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为成员提供发表论文的平台。

未发表的论文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修改,确保内容准确、逻辑清晰、表达得体。

学术发表应尊重版权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促进学校学术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学术竞赛等。

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校学术活动由[具体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各学院、系、研究所应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要,提前制定本单位的学术活动计划,并报[具体部门]审批。

学术活动的主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符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

三、学术活动的申报与审批举办学术活动的单位应提前[具体时间]向[具体部门]提交《学术活动申请表》,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内容简介、经费预算等。

[具体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活动的内容、形式、经费预算等,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核通过后,举办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四、学术活动的宣传与推广举办单位应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学术活动的通知,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内容简介等。

鼓励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制作海报、发放传单等,以提高学术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学术活动的实施学术活动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提前向[具体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活动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活动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六、学术活动的经费管理学术活动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主讲人的酬金、差旅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等。

举办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学术活动的总结与评估学术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报[具体部门]备案。

[具体部门]应定期对学术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学术活动审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引言学术道德是学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涵盖了研究者在学术活动中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为了保障学术研究的公正、诚信和可靠性,各个学术机构都制定了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常见的学术道德规范内容。

学术道德规范的必要性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在于真实、客观、可靠的知识产出。

如果没有适当的学术道德规范,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1.剽窃和抄袭:未经授权的剽窃和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是学术界最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之一。

这不仅伤害了原作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学术界的声誉和发展。

2.数据造假:伪造、篡改或隐瞒数据是另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虚假的数据会误导其他研究者,影响科学研究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3.未经授权的共同作者:学术合作需要明确的共同作者协议。

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可能包括未征得共同作者的同意而发布研究成果,或利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而未署名。

4.冲突利益:研究者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避免冲突利益的存在。

例如,研究者因为个人或经济原因而与研究结果产生利益冲突,可能导致研究成果的不客观或不真实。

因此,制定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引导学术研究者遵循正道,确保学术产出的质量和可信性。

常见的学术道德规范内容1. 剽窃和抄袭的禁止剽窃和抄袭是学术道德界最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之一。

学术机构规章制度应明确禁止剽窃和抄袭的行为,并具体说明其定义和处理措施。

2. 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学术研究的可信度依赖于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研究者应遵守数据收集、分析和呈现的相关规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3. 合理引用和署名规范学术研究需要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因此合理引用和署名是学术道德的基本准则之一。

研究者应准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并根据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共同作者进行恰当的署名。

4. 冲突利益的管理研究者应诚实,如实披露可能存在的冲突利益。

学术机构应制定具体的冲突利益管理政策,要求研究者在提交研究成果时提供相关的冲突利益声明。

学校学术科研规范

学校学术科研规范

学校学术科研规范学术科研是学校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教学质量、学术声誉以及知识创新等方面。

为保证学校学术科研的规范进行,不仅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还需要培养师生的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

本文将从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学术交流、学术创新、学术课题的选择和管理等方面,探讨学校学术科研规范的重要性、措施和影响。

一、学术道德学术道德是学术规范的基石,它包括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学科规律等方面。

首先,师生应该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数据、剽窃他人之作。

其次,尊重知识产权意味着不侵犯他人的学术成果、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尊重他人对自己的引用和参考。

此外,还要尊重学科规律,遵循学术评审程序和研究方法。

二、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学术界最为重要的品质和资本。

师生在学术研究中,应本着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勿以任何形式篡改研究结果或论文内容。

同时,在发表学术成果时,要真实申报研究原稿的来源,不得有冒名顶替之行为。

三、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学术规范的重要方面。

学术交流可以促进学术合作,扩大学术影响力,提高研究水平。

师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和同行进行深入讨论,相互启发,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

四、学术创新学术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灵魂和核心。

学校应鼓励学术创新,为教师提供充分的科研条件和支持,激发教师的学术热情和创造力。

在科研过程中,教师应积极探索新的理论和技术,开拓学术前沿,推动学科发展。

五、学术课题的选择和管理学术课题的选择和管理是学术研究的基础。

教师在选择研究课题时应考虑到学科发展的需要,同时确保自身有足够的研究实力和资源支持。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术课题管理机制,确保课题的合理分配、进度控制和质量保障。

六、学术成果的评价和认定学术成果的评价和认定是学术规范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和认定。

评价时要考虑成果的质量、创新度、学术影响力和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避免评价标准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内容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内容

学术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内容一、诚实原则1.诚实地进行研究,并在研究成果中如实反映研究方法和结果;2.不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学术权益;3.不伪造数据、篡改研究结果,不夸大研究成果,不误导读者、评审人和编辑。

二、公正原则1.在合作研究中,实行公平分配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尊重各方的劳动成果,不偏袒或歧视合作伙伴;2.不利用职权或学术地位谋取私利,不滥用学术权力干涉他人的学术研究;3.尊重他人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不人身攻击或抹黑他人的声誉。

三、原创原则1.在研究中要有独立思考和独立创新的能力,不搬运或模仿他人的研究成果;2.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引用和批判时要予以恰当的引用和批判,不篡改他人的研究成果;3.在撰写学术论文时,要注明所有对研究产生影响的资助来源,并声明任何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地方。

四、尊重他人原则1.在研究论文中要尊重不同观点和意见,对他人的学术观点应当适当引用、批评或回应;2.在评审他人的研究成果时要客观公正,公正评价其优点和不足,不因个人恩怨或利益因素影响评价结果;3.遵守学术期刊的发表规范,按期刊的要求提交稿件,不违反期刊的编辑政策。

五、维护学术声誉原则1.在学术活动中要维护学术界的声誉和尊严,避免任何有损学术声誉的行为;2.对学术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敢于揭露和批评,不纵容任何对学术道德的侵犯;3.维护学术研究的公平、公正和独立性,不参与任何可能导致学术不端行为的活动。

六、学术诚信原则1.秉持学术诚信的态度从事学术研究,不造假或伪造数据,不夸大研究成果;2.在学术活动中要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和规则,不进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3.对学术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不隐瞒研究方法和结果,不误导读者和评审人。

七、学术诚信维护原则1.发现他人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揭露和举报,维护学术界的正常秩序和尊严;2.遵守学术机构的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学术不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积极维护学术诚信和学术声誉的正常秩序;3.对自身学术研究成果和言论负责,不发布虚假信息,不误导读者和评审人,确保学术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制定学校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制定学校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制定学校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在学校中,学术研究是教师们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推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学术研究的进行,制定学校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规范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制定学校学术研究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必要性、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过程、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基本原则以及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落地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必要性学校学术研究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学术研究中,不仅需要教师们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还需要保证其研究过程的透明、公正和科学。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可以规范教师们的研究行为,避免学术不端,提高学术水平。

二、制定过程制定学校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规范需要经过科学和民主的程序。

首先,学校应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由专家、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组成,共同研究、讨论学术研究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草案。

其次,草案应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各界人士的监督和指导。

最后,由学校领导审议通过,并公开发布实施。

三、基本原则学校学术研究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制定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科学性原则。

规章制度和规范应基于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加强学术道德教育,确保研究过程的科学性。

其次,公正性原则。

规章制度和规范应确保学术研究的公正、公平、公开,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再次,灵活性原则。

规章制度和规范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适应不同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的需求。

最后,激励性原则。

规章制度和规范应通过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们进行创新性研究,提高学术水平。

四、主要内容学校学术研究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术伦理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学术论文发表和成果评价等方面。

学术伦理规范是学术研究的基本保证,对于教师的学术道德、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规范。

科研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经费管理、进度监督等,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进展。

学术论文发表规范指导教师进行高质量的论文写作和发表。

成果评价规范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可教师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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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净化学术环境,
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营造优良向上的学术氛围,鼓励
科技创新,增强我院在学术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教职工以及以×
×××××学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者。
第二章 学术规范
第三条 基本学术规范
(一)全院教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全院教职工应依法保护学院和个人的知识产权,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全院教职工应保持求真务实、自信自强的工作作
风。
(四)凡年度考核中,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通报处分的,
不能申报各级各类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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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科学研究规范
(一)进行学术研究,应全面了解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的
成果和研究进展,若涉及到他人成果,要尊重其知识产权。
在学术成果中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参照他人成果,
或受别人成果启发而未直接使用他人成果,也应做出说明并
列出参考文献;从他人作品中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
出处;被引用部分不能作为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
部分;不得引用未亲自阅读过的文献。
(二)在学术研究工作中坚持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科
学态度,不得故意捏造、篡改数据或其他资料,反对投机取
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作风和行为。
(三)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
实际主要研究人员,应遵守项目审批(或委托)单位的规定,
按期开展项目研究,接受中期检查、上报阶段性研究进展、
按时验收(结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验收(结题)者,
应按项目审批(或委托)单位的规定,及时提供书面说明,
申请延缓结题。
第五条 学术成果规范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剽窃、抄袭、侵吞他人的学术成
果;不得伪造、篡改、炒作自己或他人的学术成果。
(二)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合作成果的署名应
按照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的排序;不得将无关人员列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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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成果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责,所有署名人应对本
人完成部分承担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合作成果应按在学术成果产生过程中所做贡献大
小的原则确定署名的先后,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将内容无实质差别的成果作为多项成果发
布,反对一稿多投或以同一项成果重复申报多项同级奖项。
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或说明情况。
(五)凡接受资助的研究项目,其最终结果发表时,应
以适当的方式标注资助来源,向提供过指导、建议、帮助或
资助的个人或机构致谢。
(六)教职工在岗、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知识产
权属于学院。
第六条 学术评价规范
(一)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
同行专家评审制、回避制、民主表决制和结果公示制。
(二)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
基本标准。
(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成果进行评价、介绍时,应遵
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掌握国内外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和论证。评价措辞严谨、准
确,慎用“国内领先”、“国际领先”、“首创”、“首次”、“填补重大空白”、
“重大突破”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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