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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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工作计划评分标准
一、评分的三个指标:定时、定量、定性
1、定时:是指工作是否按时完成。
2、定量:是指是否完成足够的工作量。
3、定性:是指工作成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二、工作的分类:
1、业务类工作:是指与项目开发进度直接相关的工作,包括
土地拓展、设计、前期、招标采购、工程施工、营销管理类等
等。
2、管理类工作:是指与项目开发进度没有直接关系,但为项
目开发所必需的管理类、后勤保障类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行政、财务、运营管理等。
三、评分标准
1、业务类工作计划:
1)、一、二级关键节点计划或对一二级关键节点计划造成影响
的工作以及会对其他部门或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工作
2)、对于不影响一二级节点且不影响部门间配合的工作
2、
管理类工作计划
3、销售指标评分标准
销售类指标以累计指标进行考核。对于销售指标按照指标实际完成比率进行评分。
4、计划延期申请
1)工作计划如果不能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可按《项目计划管理作业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延期申请,但凡是提报延期申请的工作事项均给予50%的扣分,若延期申请批复通过,可按照延期后的时间节点进行考核(但给予该项工作50%的扣分),若延期申请未能得到批复,则该项工作不得分。
2)对于业务工作部门(研发、成本、采购、项目部、项目事务部)当月未提报延期申请且考核得分处于90(含)-100(不包含)之间的部门,当月考核得分给予加2分的奖励;当月未提报延期申请且考核得分为100分的部门,当月考核得分给予加5分的奖励。
3)计划延期申请需在该项事项计划完成时间前报送至运营管理部,否则延期申请将被视同无效。
5、对于考核当月月末未能按时完成且未提报延期申请的工作
事项,责任部门需在上报当月计划考核完成情况时对该事项的完成时间做出预估,当月考核则按照责任部门预估的完成时间进行评分,同时该项工作将延续至次月工作计划当中,若该事项不能按照责任部门预估的时间完成,则在次月的工作计划考核时给予双倍的扣分。
6、对于受上游环节影响的工作,下游部门若仍能够按照原定
计划时间完成,则给予下游部门等同上游部门该事项扣分的加分奖励;若在原定工期内完成则不扣分。
7、各部门需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月度绩效考核表及当月工作
计划考核表提报至运营管理部(遇节假日则需在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报),若不能按时报送,每延期1天扣上月绩效考核得分1分。
8、凡不能按时参加月度运营会的人员需提前向运营管理部主
管领导请假,若不能按时参加且没有请假的部门,给予上月绩效考核扣2分。
备注:业务类工作计划由运营管理部进行评分,管理类工作计划由相关主管领导(该项工作的交办人)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