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随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各级信贷管理人员应采取多种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消费贷款风险,消除贷款损失的隐患,保证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一、做好逾期和不良贷款催收及管理工作

各一级分行应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管理力度和催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逾期管理台账,及时向总行信贷部上报逾期贷款情况,将“下管一级、监控到底”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应对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优化,对事实认定不清楚、不准确或者责任认定不合理的应进行调整。

二、强化在岗业务培训,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

各级信贷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信贷人员在岗业务培训,将其放到和上岗培训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培训形式,对具有一定信贷从业经验的人员进行更生动的风险意识教育,使其树立更牢固的信贷风险意识,纠正以贷款抵质押作为唯一风险控制措施的错误观念。

三、通过业务实践,不断提高风险客户识别能力

风险客户是指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借款人及其交易对象。风险客户通常表现为教育层次低、职业不稳定、婚姻关系紧张或者信用记录较差。信贷人员应充分利用客户资料反映的软信息,主动回避风险客户。同时,按揭贷款是针对房屋购买行为发放的,真实的房屋交易行为是借款人愿意偿还债务的重要保证。债务、婚姻、继承等关系纠纷引发的产权纠纷,经常导致房屋交易行为无法继续或者交易合同失效,直接引发贷款违约。此外,公司与其股东、直系亲属等关联人之间进行虚拟的房产交易,也容易成为客户套取优惠利率贷款、挪作其他用途的手段。信贷人员应掌握房产相关的法律常识,主动回避涉嫌产权纠纷或关联人虚拟交易的房屋买卖。

四、落实审贷机制,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道德风险

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同步控制纸质与系统的贷款受理、审批流程,有效防范一户多贷、拒贷再申请等客户欺诈行为;严格中介、评估等合作机构准入,对业务合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按照年度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合作关系;积极推进中后台功能权限上收,由一级支行或二级分行不直接面对客户的专门信贷人员集中管理,杜绝内部道德风险的发生。

正确认识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近年来,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住房梦想提供了便捷的方式。但相当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对自己所面临

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缺乏清楚的认识。对于个人客户而言,正确认识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是现代社会必备的金融知识。

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个人收入水平不变情况下,利率变动增加还款金额导致的利率风险,影响还款能力;二是利率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形势恶化等原因引起个人收入水平下降,影响还款能力;三是利率上升、个人收入下降同时发生,影响还款能力。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还款能力和利率风险。

还款能力是借款人在扣除生活费用和其他开支后,所能创造的充足的现金流的能力以及贷款到期时偿付利息及本金的能力。在商业银行的一般贷款业务中,借款人的责任是在贷款发放后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的利率和期限归还本金及利息。所以还款能力不仅仅观察借款人目前的状况,还要观察借款人未来的收入支出情况。因此,还款能力包括流动性和偿付能力两个方面。流动性是指一个家庭或个人满足其短期服务开支的能力。偿付能力是指一个家庭或个人偿付其债务的长期能力。借款人的的还款能力应该通过其收入水平、财务情况和负债情况综合判断。综合历史经验来看,借款人要保持合理的还款能力,其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当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应当控制在55%以下(含55%)。

对于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客户而言,利率风险是贷款利率变动导致的贷款还款金额的变动,从而影响个人还款能力的风险。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均为浮动利率贷款,当贷款利率上升时,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总额将会增加,还款压力增大。即便目前市场上比较少见的固定利率贷款业务,其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同样存在着利率风险。例如,当贷款利率下降时,采用固定利率贷款的借款人就不划算了。

个人客户作出贷款决策之前,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如前文所述,还款能力是借款人在扣除生活费用和其他开支后,所能创造的充足的现金流的能力以及贷款到期时偿付利息及本金的能力。还款能力不仅仅观察借款人目前的状况,还要观察借款人未来的收入支出情况。个人客户应当客观的判断自己的还款能力,据此作出合理的金融决策,切忌盲目高估个人财务状况的流动性和未来收入,承担过高比率的负债,导致流动性危机或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

个人客户应当合理贷款,保持较佳的负债比率。即便利率出现不利变动,其导致的变化不至于严重影响个人的财务状况。根据中国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但对个人客户而言,每月偿还各类贷款的金额如果超过月收入的1/3,就可能对生活质量造成影响。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通常可由客户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等

额本息法每月的还款额一样,便于记住每月还款额;等额本金法开始的还款压力大,后期压力较小,每月还款额递减,利息总支出较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等额本金还款法比等额本息还款法所付利息总额少,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相对较低,但等额本金的初期还贷压力要明显高于等额本息,所以借款人要正确估计自身收支情况,考虑对生活质量是否构成影响,然后做出合理判断。

目前,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业务品种较多,涵盖了浮动利率房贷、固定利率房贷和部分固定利率房贷。借款人应该根据当前的宏观调控市场发展走势,结合商业银行各业务品种的特点,具体利率条件,考虑自身收入情况、提前还贷因素等,选择最匹配的贷款品种,才能控制贷款风险,保持健康财务状况的目的。

如何分散个人消费信贷风险

易宪容

几年来,中国经济何以能够持续高速发展,最大的动因是房地产业。

而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又完全是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支撑的结果。

从1998年起,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呈几十倍地增长,到2003年年底,个人消费信贷余额有近12000亿元,而2004年上半年又增长了近50%,有17000多亿元。个人消费信贷的快速增长,一方面说明了国内民众消费观念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不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之所以会普遍地把个人购房贷款看作是优良资产而不遗余力地大力发展,就在于假定房价水平只会上升不会下

降,而且未来中国经济会快速发展,个人的收益水平会随中国经济发展而增长。但是,从世界历史和其他国家所走过的路来看,这些假定是十分不确定的。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日本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不景气都说明了这一点。

正是面对这种情况,银监会2004年9月份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该《指引》,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5%以下。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违反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中有关贷款年限和贷款与房产价值比率等方面的规定;应通过借款人的聘用单

位、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征信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调查,了解审核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应通过借款人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在职年限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来行业发展对收入水平的影响。以便促使各商业银行确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

对于这个《指引》,最核心的内容是力求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月供水平不超过个人收入水平的50%。对于这样一个标准,它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合理不合理?如果合理,凭什么程序与方式来实施?如果不合理,它

的不合理性又在哪里?应该如何来改进?

一般来说,个人的消费信贷月供标准,应该放在哪里?在发达的市场体系中,是没有一个强行规定的。它完全是出自个人的选择。因为,个人的收入水平高低,并不决定你月供额多少,因为这种月供水平完全可能用时间来拉平。如果个人做消费信贷时,可以有贷款金额、贷款时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购买住房的大小来进行不同的组合。在购买同一住房的情况下,如果个人预期其收入水平高,那么他可以选择还款时期短一些,反之,他可以选择还款时期长一些,重要在于个人未来收入的稳定性。

但是,从目前做住房消费信贷者的年龄结构来看,以25~40岁年龄段的人居多。这些人一则没有享受到公房的待遇,即使享受也十分少;二则他们多是刚参加工作,工作流动性大、未来收入相当不确定,但这些人一般都对自己未来收入水平十分看好。如最近,我碰到一些年轻人,有的是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几年,有的刚从外地到北京工作没有几年,便纷纷进入了购房大军。

通过银行信贷购房,尽管这几年在中国盛行,但在国外已是十分平常的事情了。中国银行信贷购房的低龄化是一个特点。在国外,年轻人大学毕业后开始几年都会是租房,等到有一定经济实力之后,才会计划购房。因为,多数人会认为这样做生活的成本会较低一些。可是,国内的年轻人则不是这样想,我真佩服国内年轻人的胆识及对未来收入水平好的预期。他们总是觉得自己未来的收入水平一定会不错,因此,都会轻松地进入购房市场。但是,这些拥有“三高”(高学位、高收入、高地位)的“精英”,真正进入购房之后早已是不堪重负。正如有人所说:“现在我拿命换钱,将来拿钱换命。”也就是说,这些年轻人,尽管对自己的收入预期很高,但为了还房款非得拼命工作、付出大代价不可。这种绷得紧紧的状况,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其金融风险立即会显示出来。可以说,银监会的《指引》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来,因为国内这种银行贷款购房的低龄化所导致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如果不早防范,等问题出现已经是几年后的事情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指引》出台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如何来保证《指引》的落实与实施呢?特别是个人的收入,是以个人单位的工资标准还是有其他标准?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个体经营者又如何来确定其个人收入呢?我们看到,相关的规定早就有,但这些规定形同虚设。我听一些朋友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时,只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的文书证明就给予办理。而在目前国内信用观念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为了多争取一些生意,就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出具所需要的种种证明,而个人收入多少也完全可以由律师事务所来填写。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指引》所设的相关条款能够起到的作用就十分有限。而且这种情况目前十分普遍。很简单,上海有一个人贷款7000多万元来炒作房地产就是这样的结果。

还有,根据《指引》,商业银行要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进行慎重性审查。

这种要求当然是很好,但是在整个社会信用不足、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不起

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做到这点又是十分困难的。这样不仅整个信贷审查

的成本会相当高,而且也会因为审查过于慎重影响到各商业银行的业务与

利润水平,因此,各商业银行都会想方设法来避开《指引》限制。

总之,在我国信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如何分散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风险,仅是出台一些管制性规定会导致逆向选择的结果,即诚实的人比较

会遵守这些《指引》,但对其他人来说(无论是客户还是银行),可能起到

的作用不大。最好的办法,还是依赖市场之法则,以价格机制来决定。

工行建立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近日宣布,工行对个人消费贷款实施新的风险拨备制度,严格按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提取和使用风险拨备。

据了解,拨备是国际银行界对呆账准备金的一种通称。工商银行此次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验实行的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其核心内容是按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将个人消费贷款按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然后根据贷款质量形态的划分标准,分别按1%、2%、20%、50%、100%的比例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并专门用于个人消费贷款损失的核销。

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银行率先按国际银行业标准,对个人消费贷款实施风险拨备制度,是工商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标志着工商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管理已经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将提取风险拨备与贷款资产质量直接挂钩,以经济手段提高各分行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资产质量的积极性,是对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它对商业银行的效益真实性、经营稳健性、财务透明化能形成一种机制性的有效约束,促使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兼顾效益与质量、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

据了解,工商银行自1999年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来,十分注重风险管理,始终把贷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的原则,强化制度管理,先后制定实施了几十个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严格的个人消费贷款质量监测体系。在业务流程、风险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予以规范,运用信贷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加快了业务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进程。对全行已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定期组织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对出现违约的贷款采取多种措施追收或其它资产保全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贷款实行风险预警及整改制度,使个人消费贷款成为这个行高品质的信贷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 XF 1001) V. 201208 合同编号: 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适用于个人一手住房、二手住房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并确认有关事实: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您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并对其含义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理解。 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请您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及签字。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 XF 1001) V. 201208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个人购置房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用于购买坐落于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 %,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实际利率以借据为准。 (二)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操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向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本办法中的特别贷款业务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我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保本型个人理财产品以及我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等作全额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除上述外的其他贷款业务称为一般贷款业务。 第三条贷款业务管理主要包括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贷款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五条单个客户贷款实行最高额度管理。采用循环贷款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贷款。采用自助方式放款的,在设定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自助循环发放贷款。

第六条经营机构负责贷款营销、受理、调查、放款审核、收贷收息、贷后检查维护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营销管理、客户经理管理、档案管理、产品开发、业务培训等。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审查审批、放款复核、五级分类、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预警、资产保全、信贷系统管理等。 第七条为鼓励信贷业务产品创新,分行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可开展贷款业务的组合和创新,报总行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贷款种类 第八条贷款按用途分类,分为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消费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借款人及其家庭用于购房、购车、购买大额消费品、装修、旅游、医疗、教育助学及其他消费性支出的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个人及其家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九条贷款按贷款期限不同,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第十条贷款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2]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单式填写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标准业务单式填写规范

一、贷前申请受理类 1.单式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受理台帐 用途:了解分析小额贷款受理申请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1)分析受理情况。如分析一段时间内,客户申请的数量、贷款类型、从事的行业等,有针对性的制定营销策略。 2)分析营销情况。如根据信息来源,选择有效的营销方法;根据受理量分析营销的效果。 3)分析业务处理效率和申请通过率的情况。如通过一段时间的贷款发放量和受理量的比较,分析申请的拒绝率,以及拒绝率变化的原因。 4)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记录有意向还未正式申请、暂时不满足要求等客户的信息。 填写要求: 对于有贷款意向的客户(不论是否符合我行条件)都需要在业务受理台帐中登记,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及受理结果等。 用法: 装订成册放在受理台,同时在电脑中做成电子受理台帐;不作为贷款档案,但应由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长期保管。 2.单式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贷款申请表单式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 用途:借款人通过填写本表正式向我行提出小额贷款申请(额度申请)。 1)初步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及经营状况,判断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2)为现场调查提供信息来源,对比客户申请时的陈述与现场调查获得的信息,进行交叉检验;

3)信贷员在现场调查前仔细阅读受理信息,进行贷前准备; 4)信贷员进行现场调查时根据受理表里基本材料提供情况,要求客户提供尚未提供的材料,以免遗漏。 填写要求: 1)客户到营业机构、营销机构申请贷款时,受理岗核对客户提交的资料合格后,指导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申请联保贷款的客户,应同时填写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 2)应尽可能让客户本人填写,如客户不方便填写可由受理岗代填,但客户签名和日期必须由客户和相关人员本人填写; 3)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中最后的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签字处,相关人员签名即可,不用按手印。贷款申请表中最后的客户、配偶(主要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签字处,相 关人员签名即可,不用按手印。 4)在联保贷款中,若客户本人不立即用款则不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待用款时再 填写;对于不立即用款的客户,出于授信的需要,需要查询其配偶的征信报告,应该让其配偶一同在其签名处旁边签字,以便查询客户配偶的征信报告。 填写说明: 1)贷款申请表中,第五贷款申请资料和第六借款人基本经营信息由受理岗填写,客户确认。 2)贷款历史仅限老客户填写; 3)借款用途应尽可能详细具体; 4)对比申请表所列条目与客户提供的文本材料,选择“是”或者“否”; 5)若申请商户贷款,客户有其他的参股或经营项目,需注明商户或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年限和地址,注明可能影响到贷款的其他信息。 用法: 客户离开后,受理岗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贷款申请信息,对客户进行综合判断,在“受理岗意见”栏出具是否进行调查的建议;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据此判断是否指派信贷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指定去调查的信贷员姓名。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和贷款申请均作为贷款档案保管。 二、调查分析类

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策略研究

摘要: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个人客户的金融消费需求逐渐展现出多样性、个性化特征,银行利润的主要增长点也转向个人银行业务。本文简要分析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并探索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策略,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 个人贷款也称作零售贷款业务,历经多年发展后,逐渐成为银行中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主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满足一定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本、外币贷款,以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经营等用途。 一、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1.个人消费贷款政策导向的转变,缩短了个人消费贷款新产品的生命。当前我国个人消费贷款监管政策的形成,对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发展方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研发个人消费贷款新产品成为必然趋势。尤其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家银行积极推出抵贷产品,满足了客户的多样性选择需求,但房贷政策收紧后,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推广力度有限,个人消费贷款新产品的门槛不断提高,这就不可避免的降低了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实际竞争力。 2.创新工作缺少专业的队伍和专职的产品经理。目前银行的产品创新均与业务管理工作相互结合进行,因此产品创新人员的配备也基本以兼职为主,从事创新工作的人员缺乏专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和培训,使得创新工作的主线偏移而逐渐边缘化。部分现存的创新团队缺少固定的工作机制、分工及管理,团队内各角色的职责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营销理念和营销文化缺位造成营销系统失效。国内银行还没有从战略角度上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从业人员进行营销理念的培养和营销文化的培育,员工还处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当中,没有形成与银行目标一致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意识,特别是基层分支机构,仍然把市场营销简单的视为广告宣传,做为营销的最前沿阵地,无法贯彻营销企图。 二、加强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几项策略 1.品牌营销。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中,品牌打造不失为一个重要环节,能够在推动相关业务发展的同时,为银行赢得宝贵的市场份额和丰厚利润,推进银行的稳定持续发展。也就是说,银行应当拥有优秀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品牌,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这就要求各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塑造自身银行文化,并以此为支撑来树立银行核心品牌,积极整合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营销传播运作,对银行品牌文化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并加强品牌管理,推进银行的稳定发展。 2.加强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创新。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过程中,可以积极开发个人信贷业务新品种,坚持与时俱进,转变以往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模式,开发设计个人消费贷款新品种,更好的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差异。众所周知,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创新往往最能够打动客户,个人客户在贷款时的关注点往往是贷款数额、所收取利息以及每期还款额度与家庭收入的匹配程度等,这些都是贷款和认同中的重要贷款要素。银行在加强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可以从贷款要素入手,在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就此湖上,针对刚参加工作不久收入较低但具备上升潜力的年轻人设计新的还款方式,比如递增式还款,缓解其初期还款压力。而针对收入较高且有一定积蓄的中年人,可以设计递减式还款方式,以降低其在年老收入下降时的还款压力。若客户在遇到紧急支出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归还贷款利息,使得银行还款方式更具人性化,真正实现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创新。 3.产品组合营销。银行客户的需求日趋多元化和丰富化,那么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营销也应当以客户的需求为目标导向,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切实提高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的总体效率。在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营销过程中开展产品组合营销时,应当为客户提供满足个人支付需求的个人金融产品组合,并提高个人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更好的满足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

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持对象: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10-02-12 15:42发文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 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 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 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

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 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及其防范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及其防范 内容摘要:目前,个人消费信贷作为一个新人金融产品已经应用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并且个人消费信贷的种类还在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展一方面拓展了银行的业务,增加银行的收入,使银行过于单一的资产结构有所改善,使银行的经营风险得以分散;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国内市场的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个人消费信贷也同其它的银行信贷一样,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因而银行如果不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对其风险加以防范,不但不会增加收入,反而会给银行造成更大的损失,本文对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特点及其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消费风险,风险防范 当前,个人消费业务随着经济的增长得到快速的发展,并逐步成为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和效益来源之一。然而,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业务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目前,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基础条件落后,有存在对象多、范围广、流动性差及期限长的特点,加上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给银行带来了风险隐患,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一、商业银行中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分析 (一)个人信用风险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受信人得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 我国已经为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但是,这6亿人 中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呢?他们对自己的个人信用档案又有多少了解呢?《中国青年报》对此进行了一项在线调查:在参与的1805人中,33.1%的人表示对个人信用档案的作用不了解,69.7%的人表示不清楚什么行为属于不良信用信息并会被列入个人信用档案。由此可见,我国个人信用风险还不被大多数人所了解。 因此,有效的防范持卡人信用风险,是银行利用贷记卡全面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单式1.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XF 1001) V. 201208 合同编号: 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适用丁个人一手住房、二手住房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XF 1001) V. 201208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个人购置房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 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用丁购买坐落丁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 他用。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20—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 12,日利率=年利率Z360 O 实际利率以借据为准。 (二)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 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一)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 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货币化,收入来源多样化,透明度低,使得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差距很大。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只能表 明当期情况,社会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现实又使得未来预期支出变得 不可测,很难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确认未来的状况,因而贷款期越长,发生变故的几率越大。再加上现在社会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渠 道不畅,没有个人信用优、劣迹的记录,则无从判断借款人的资信 程度,也没有个人破产的制度,这给许多信用意识薄弱的借款人留 下了可乘之 机,因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借款人的多头贷款、故意不还款或是恶意透支,在目前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的状 况下,使得银行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 (二)商业银行自身管理薄弱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业务经验和管理经验,缺乏完善的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个借 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 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 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 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 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 不对称。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 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 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银行授信品种不能满足各收入阶层人群的需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

附件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贷3007)V.201004一、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申请支用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借款期限:月借款用途:支付对象(范围):申请拟按以下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2.等额本息还款法;3.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只还利息的月数为个月;4.等额本金还款法;5.阶段性等额本金还款法,只还利息的月数为个月。借款如获批准,根据相关要求拟申请采用如下支付方式(最终以贷款行批准为准):□ 受托支付方式:还款账户户名:,账号:(如果此账户与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不一致,视同借款人同时提出变更账户的申请)。委托银行将资金先发放到上述账户(资金发放到上述账户日为贷款起息日),并授权银行直接将资金划转到开户行:,账户户名:,账号:的交易对象账户。且承诺如在划转过程中需要本人配合,本人自愿履行配合义务。□ 自主支付方式:放款和还款账户户名:,账号:(如果此账户与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不一致,视同借款人同时提出变更账户的申请)。借款人(签字):年月日二、贷款银行填写经审核,借款人的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总额度为元,当前可用额度为元,额度循环支用

有效期截止到年月日,符合借款支用条件。同意借款人申请借款元,期限个月,还款方式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一、本笔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采用下列第种:(一)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二)浮动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上浮/下调) %,该贷款利率自起息日起,每年年初1月1日调整一次。二、罚息利率等于当前贷款执行利率乘以罚息利率倍数的积。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倍数为倍;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倍数为倍;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并发生逾期的,罚息利率倍数为倍。三、分期还款按月计息,放款日的每月对日为结息日;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日计息,还款日为结息日。四、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最低提前还款本金为元,并应按照下列第项约定向贷款银行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一)无须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二)应按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支付违约金。贷款银行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贷款银行业务主管意见:贷款银行业务主管(签字):贷款银行(盖章):年月日三、借款人确认签字借款人同意贷款银行以上关于贷款条件的填写内容,并承诺按照以上 约定及已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个人贷款个人贷款管理模拟试卷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个人贷款(个人贷款管理)模拟试卷6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贷款人受理借款人商用房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商用房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 )。 (分数:2.00) A.贷后检查报告 B.贷款审批报告 C.贷前调查报告√ D.审查意见报告 解析:解析:贷款人受理借款人商用房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商用房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2.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经有权部门宣布死亡或失踪,合法继承人继承财产的,( )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分数:2.00) A.可变更 B.可由客户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变更或解除 C.继续履行√ D.可解除 解析:解析: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经有权部门宣布死亡或失踪,合法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3.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 )。 (分数:2.00) A.把贷款资金专户存储.贷款人的交易对象在用款时向贷款人提出用款申请 B.把贷款资金专户存储.借款人用款时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C.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D.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交易对象按合同约定方式提取资金 解析:解析:《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4.下列行为不发生在贷款发放环节的是( )。 (分数:2.00) A.出账前审核 B.审核合同√ C.开户放款 D.放款通知 解析:解析:选项B属于贷款签约流程中的程序。 5.下列关于个人贷款尽职调查的方式和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或全部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概述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概述关闭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消费信贷强调的是贷款的经济用途 B“个人信贷”是以主体特征为标准进行的贷款分类 C消费贷款的出现意味着银行对消费品的信贷支持重点已经从制造领域转向消费领域D在经济循环中,消费信贷支持“消费”环节 正确答案:C 2. 美国《1974年统一消费信贷法典》规定“消费信贷”的融资金额不超过多少美元: √ A20000 B25000 C30000 D35000 正确答案:B 3. 美国的消费信贷法主要调整三种信用关系,不包括以下哪种: √ A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贷款信用关系

B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信用关系 C金融机构与销售商之间的合作信用关系 D消费者、金融机构和销售者三者之间的信用关系 正确答案:C 4. 英国的房屋抵押贷款执行利率不可采用的是:√ A浮动利率 B固定利率 C最高下限利率 D最高上限利率 正确答案:C 5. 法国消费信贷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包括以下哪个选项:√ A当事人 B销售商 C期限 D额度 正确答案:B 6. 关于日本的消费信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消费信贷包括合作式和非合作式 B合作式消费信贷的担保一般由担保机构提供 C贷款金额从5万日元到1亿日元不等 D消费贷款客户还需向提供担保一方支付保证金 正确答案:B

7. 关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持续发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与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相关的法律制度亟待健全完善 B我国已建立完备的个人资信记录制度 C收入分配的现状直接影响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D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的管理有待改进 正确答案:B 8. 不属于发展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重要意义的是:√ A有利于实现供需平衡,促进经济有效增长 B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C有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D有利于我国居民增加储蓄额,减少投资规模 正确答案:D 9. 不属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方式的是:√ A信用 B质押 C抵押 D保证 正确答案:A 10. 下列个人消费信贷品种中期限最长的是:√ A个人综合授信 B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C旅游贷款

哪些人可以申请邮政储蓄银行信用贷款

申请邮政商户小额无抵押贷款条件: 1、申请人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工商部门办法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三个月以上;主要经营场所在市(县)区范围内。 2、担保条件:贷款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您只需要找一位担保人,且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贷款金额在1万元--10万元,您需要找两位担保人,其中一位必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一位担保人必须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 3、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和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工商部门颁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邮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贷款办理流程:寻找担保人---网点申请---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接受调查---等待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还有就是: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是小额贷款。针对两个客户群。 1,是针对农户,要从事养殖和种植业。要已婚的。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5万。 2,是针对商户,这个你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要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而且要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10万。 从你申请到审批下来大概一周时间,会把钱打到你在邮储银行开通的活期账户里。 还有一种贷款金额1万元以下只需一个担保人,1万元以上需要两个担保人,不需要任何抵押。 此项贷款的对象为农民、城镇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农户最高贷款金额为5万元,商户最高贷款金额为10万元。申请贷款可选择保证或联保两种方式,保证贷款担保人必须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两人担保的,其中一人须为公务员、教师、医生、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联保单款可由3-5个贷款人组成联保小组,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可以拨打6188-8188咨询

XX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个人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个人贷款各业务品种按照我行相关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执行。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经营行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村镇银行可根据本细则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授信审批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在我行开立存款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个人信用贷款除外); (六)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七)贷款申请金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个人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情况证明; (三)如提供自然人担保的,应提供担保人相关身份证件;如提供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非自然人担保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证件。采取抵(质)押担保的,还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购置协议、发票等价值证明材料; (四)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折及资产证明等); (五)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 (六)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个人贷款应建立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根据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及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具体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应根据我行个人贷款相关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确定,不超过对应贷款品种的最高金额和期限。 第八条个人贷款如实行分期还款,分期还款的间隔期和额度应与借款人未来预期现金流相匹配,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借款人贷款的月还贷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第九条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不规则还款等。 第四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条借款人应填写个人贷款相应的申请书,并按照我行个人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银行办发[1999]7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向借款申请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应遵循“贷款真实、担保有效、用途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开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五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包括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教育支出、旅游和医疗等消费用途。 第六条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二)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

息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无不良记录; (四)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五)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六)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用途为医疗和留学的,担保方式限于抵押和质押。采取抵押方式的,抵押物须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或商用房。禁止以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酒店式公寓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作抵押。 第八条对最近一次抵押物交易时间或评估时间超过2年或贷款人要求评估的,贷款经办行应委托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第九条以质押或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按照《##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发[]216号)和《##银行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办发[]56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实施细则(2015年1.0版)

.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实施细则(2015年1.0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合作方准入及管理 (1) 第三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5) 第四章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7) 第五章放款模式与贷款担保 (8) 第六章营销、受理与调查 (9) 第七章审批、签约与发放 (12) 第八章贷款支用与用途监控 (14) 第九章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单式填写 (14) 第十章附则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细化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制度,明确操作流程,统一业务制度执行标准,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房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014年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额度类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014年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014年版)》(邮银发〔2014〕20号)等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房屋贷款、额度类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其中,个人房屋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及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额度类消费贷款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含代发工资户消费贷款)。 第三条本细则是在现行消费贷款业务制度范围内对部分制度条款的细化,细则未按原制度分贷种撰写,每条细则适用范围在每条细则前注明。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合作方准入及管理 第五条[机构职责][一手房贷款] 二级分行消费信贷部门可视情况要求辖内一级支行协助开展项目营销、调查、材料搜集及合作方维护等工作。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基本需求如下: (1) 客户提出申请要求贷款,申请中包括期限、金额、用途和本人基本情况。银行收到申请后,置于“申请档案”中,以申请号标识。 (2) 贷款业务员收集到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贷款最后经业务经理核准后,签订合同,未予批准则通知客户。 (3) 贷款批准后建立“贷款账户”,贷款账户由贷款编号识别,内容有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最后还款金额、最后还款日期、利率、贷款类型(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还款方式(一次付清、按年付、按月付)、每次还款金额、担保人等。 (4) 贷款员打印通知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发放贷款并记账。 (5) 贷款划拨的次月,票据部门开始处理客户贷款的每次还贷,并保存贷款账户的每一项“还款情况”,打印支付凭证。如果客户到期未还款,票据部门发出催付账单和违约金账单。票据部门还要定期向贷款员或经理发送各种报告,包括日常交易、拖欠贷款和即将偿还的贷款等。 (6) 贷款偿还完后或经同意已无力偿付时,账户终结,记载终结原因,转入历史档案。 (7) 各客户基本信息及其贷款情况和贷款支付明细提供银行内部查询。 一、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数据流图如下: (二)第一层数据流图如下图: 二、数据字典: 1. 数据流字典 1) 数据流名称:申请单标识符:H1 数据结构: 01申请单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银行 2) 数据流名称:申请档案标识符:H2

数据结构: 01申请档案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银行 去向:贷款业务员 3) 数据流名称:支付凭证标识符:H6 数据结构: 01客户还款款 02还款日期 02还款金额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客户 4) 数据流名称:各种报告标识符:H7 数据结构: 01报告 02日常交易 02拖欠贷款 02即将偿还的贷款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贷款员或经理 5) 数据流名称:历史档案标识符:H9 数据结构: 01历史档案 02日期 02终结原因 02用户信息 02贷款信息 排列方式:按日期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贷款业务员 2. 数据存储字典 1) 存储文件名:贷款账户标识符:H3 数据结构: 01贷款账户 02贷款金额 02贷款日期 02最后还款金额 02最后还款日期 02利率 02贷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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