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停车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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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停车场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事故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事故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事故车管理制度。一、职责内容: 1 、事故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由门卫负责) 1.1 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1.2 按规定着装,文明礼貌用语,针对事故车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进厂登记单》,特别是车辆载车物品。《车辆进厂登记单》分三联,公司、车主、门卫各收一份单据。后续车主反映丢失物品,如单据上无记录概不负责。 1.3 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1.4 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事故停车秩序。 1.5 负责对公司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1.6 对车辆指挥放置,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1.7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8 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二、事故停车场管理规定

2.1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领有车牌,并保管好。丢失者按规定处罚。 2.2 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2.3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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