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认定2020年度硕导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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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齐鲁医学院

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齐鲁医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是指导和培养硕士生的工作岗位。招生资格的审核确定,要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有利于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造诣精深的导师队伍,有利于促进高水平学科建设和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

一、基本条件

1.年龄

(1)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

(2)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超过规定年龄,但因特殊原因仍需招生的导师,如正在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课题),且项目距结题时限为两年及以上,可向培养单位提出招生申请,经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2.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作为负责人

新申请到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课题(项目开始时间及级别要求见“科研项目与经费的基本条件”)的中级职称人员,其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须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且具有执业医师资质。

3.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次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4.实践经验:专业学位导师须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副高职称须2年及以上可担任专业学位硕士导师。

5.培养经验: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的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生,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6.原则上不聘请校外人员或短期在校人员(在校时间≤3个月)招收指导我校研究生。

7.导师原则上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含相近的专业学位授权点)下提出招生申请。根据学科交叉研究需要,有关导师可提出跨一级学科招生申请,经所跨学科学科评议组审核同意,并确定所跨学科合作导师,明确主辅。

8.具有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自动获得2020年学术型硕导资格,学术型博导同时具有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者,自动获得2020年专业型硕导资格。具有2020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自动获得2020年专业学位硕导资格。

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申请资格

(1)不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不按期指导研究生或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

(2)对研究生学术研究要求不严,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在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中,三年累计出现两人(次)不通过。

(3)研究生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

(4)指导的学位论文上一年度被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委员会或学校抽检认定存在问题。

(5)不按照学校规定给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

(6)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其它须暂停招生的情况。

二、学术学位硕导的学术条件

(一)科研项目与经费的基本条件

1.医学自然学科

申请人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课题:作为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 (项目/课题自2016年起执行)。项目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世界银行、亚洲银行、欧盟、WHO、美国NIH)。

(2)在研其他科研经费: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新申请科研经费累

计30万元及以上(项目/课题自2016年起执行),且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以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及经费到帐单位均为山东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

2.医学人文学科(限卫生管理、人文医学和护理学)

申请人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课题:作为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项目/课题自2016年起执行)。项目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世界银行、亚洲银行、欧盟、WHO、美国NIH)。

(2)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新申请到省部级项目/课题2项及以上(项目/课题均自2016年起执行)。

(3)在研其他科研经费: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新申请科研经费累计15万元及以上(项目/课题自2016年起执行),且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以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及经费到帐单位均为山东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

(二)学术成果的基本条件

1.医学自然学科

申请者2015年1月1日至今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IF≥6。

(2)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IF≥5的SCI论文一篇及以上。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三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两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首位)。

(4)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

论文须为研究性论著且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以上获奖单位、发明专利单位或教材编委单位均须标注山东大学。

2.医学人文学科(限卫生管理、人文医学和护理学)

申请者2015年1月1日至今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SCI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IF≥6。

(3)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IF≥5的SCI/SSCI 论文一篇及以上。

(4)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三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两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首位)。

(5)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

论文须为研究性论著且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以上获奖单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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