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规范
电池各项性能测试标准

1.0 目的:为了解正常生产批次其性能特制订本方法及标准;2.0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正常生产批次电池的测试(暂不包括技术小试之产品,包括技术中试、大试之产品);3.0 职责:3.1 品质部:负责正常生产批次性能测试的取样、测试等;3.2 相关部门:负责测试异常的分析处理及改善等相关工作;4.0 取样方法&定义&测试条件:4.1取样方法:4.1.1 随机从生产批次中抽取各测试项目规定之数量之样品;4.1.2 样品外观电池表面应清洁;无严重划伤、破裂、污迹、锈蚀、变形、漏液等缺陷;4.1.3 样品容量、内阻、电压等各项性能需符合规格书要求;4.2 定义:4.2.1 充电限制电压--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4.2.2 标称容量—指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5℃±2℃的条件下,以5倍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mAh(毫安小时);4.3 测试条件:4.3.1 温度:25℃±5℃; 相对湿度:50%RH±30%RH;4.3.2 如测试项目另有规定在测试项目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表示适用于电池必检测项目;□表示适用于电池可选检测项目;6.0 测试方法及标准:6.1 标准充电方式:在环境温度(25℃±5℃)下,以0.2C电流恒流充电至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截止电流为0.01C时停止充电;6.2 循环性能:6.2.1测试方法:电池按6.1标准充电后,搁置5min,然后以0.5 C电流放电(如果为1C、5C、10C循环则按1C、5C、10C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3.0V为1个循环.连续进行10次(或50次、100次、300次)循环停止,此时容量保持率应符合附表1的要求;6.2.2测试工具:BK6016AR/2或BTS-5V3A二次性能检测柜;6.3 高温放电性能:6.3.1测试方法:电池按6.1标准充电后,在25℃±5℃的温度下进行1C放电至终止电压3.0V 。
锂电池ocv测试标准

锂电池ocv测试标准一、测试设备1. 电池测试设备:用于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OCV)和内阻(IR)。
2. 电子负载:用于模拟电池的负载条件,以测试电池在不同荷电状态下的性能。
3. 数据采集系统:用于实时记录和存储测试数据,包括电池的电压、电流和温度等。
4. 环境控制设备:用于控制测试环境温度和湿度,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二、测试环境1. 温度:测试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5±5℃范围内。
2. 湿度:测试环境湿度应保持在50±10%相对湿度范围内。
3. 空气流通:测试环境中应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以避免电池过热。
三、电池准备1. 电池充电:将电池充满电至规定容量,一般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方式。
2. 电池静置:充电完成后,将电池静置1小时以上,以使电池内部电化学反应稳定。
3. 电池放电:在静置完成后,将电池进行完全放电,以模拟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测试流程1. 测试前检查:检查测试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电池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2. 空载电压测量:在电池未连接任何负载的情况下,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OCV)。
3. 负载性能测试:通过电子负载模拟不同负载条件,测量电池在不同荷电状态下的电压、电流和温度等参数。
4. 数据记录与存储:将测试过程中记录的数据实时传输到数据采集系统中,以便后续数据处理和分析。
5. 测试结果分析:根据测试数据,对电池的性能进行分析,包括容量、内阻、自放电率等参数。
6. 测试报告编写:根据测试和分析结果,编写测试报告,对电池的性能进行评估。
五、测试标准1. OCV测量准确度应满足±0.02V要求。
2. 负载性能测试过程中,电池应能满足规定的负载条件,电流稳定且无异常波动。
3. 自放电率测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般在20%以内。
4. 电池内阻应在规定范围内,一般不大于20mΩ。
5. 循环寿命测试应满足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般大于500次。
6. 安全性能测试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性试验。
单体电池测试试验规范

电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检测方案(单体)1、测试项目1.1室温放电容量试验1.2倍率放电容量试验1.2.1持续倍率放电容量试验1.2.2比功率试验1.3低温放电能量试验1.4高温放电容量试验1.5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试验1.5.1常温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试验1.5.2高温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试验1.6储存试验2、试验方法及测试数据要求2.1试验条件及试验准备工作(1)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25%~85%,大气压力86kPa~106kPa的环境中进行。
(2)在进行下列试验前、后,都要对被测试电池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单体电池的充电室温下,蓄电池先以1I(A)电流放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单体蓄电池放电1终止电压,搁置60min(或企业提供的不大于60min的搁置时间),然后按企业提供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若企业未提供充电方法,则以1I(A)电流恒流充电1至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终止电流降至一定电流0.05I(A)时停止充电,充电后搁置60min或企业提供1的不高于60min的搁置时间。
(4)无特殊说明条件下,下列试验的采样率设定为0.1s,需要采集的数据有充放电电压、电流、电量、能量、中值电压、直流内阻和所有数据对应的时间信息。
2.2室温放电容量试验室温放电容量按照如下步骤测试:a) 单体蓄电池按2.1中的充电方法充电;b) 室温下,单体蓄电池以1I(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1放电终止电压;c) 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和放电比能量(以Wh/kg计);d) 重复步骤a)-c)5次,当连续3次试验结果的极差小于额定容量的3%,可提前结束试验,取最后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2.3倍率放电容量试验2.3.1持续倍率倍率放电性能按照如下步骤进行:a) 单体蓄电池按2.1中的充电方法充电;b) 室温下,单体蓄电池以3I(A)(最大电流不超过400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1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c) 计算放电容量(以Ah 计)和能量(以Wh 计)2.3.2 比功率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a) 单体蓄电池按2.1中的充电方法充电;b) 室温下,单体蓄电池以1I(A)电流放电1800s 后以厂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1放电5s,试验后电池以1I(A)电流放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1c)计算以最大电流放电第5s最后一个数据采集点蓄电池的比功率(以W/kg 计)。
61960标准

61960标准
61960标准可能是指电池(电芯)的电性能指标测试标准,它包含了安全性能指标测试,对电芯和电池部分则分别包含以下验证内容:
电芯(Cell):
1.20℃放电容量
2.-20℃放电容量
3.20℃高倍率放电容量
4.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
5.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
6.循环寿命
7.命名及标示
电池(Battery):
1.20℃放电容量
2.-20℃放电容量
3.20℃高倍率放电容量
4.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
5.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
6.循环寿命
7.内阻
8.静电
9.命名及标示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对电池(电芯)的命名和标示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该标准中有个别测试项目测试周期较长,如循环寿命测试和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测试。
同时,标准也提出了可分阶段对所测试电池(电芯)进行认可的方式,即在完成一定数量的循环或其他项目合格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阶段性认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相关网站。
电池性能测试国标

电池性能测试国标测量单位“V”(Volt)伏特(V),电压单位“A”(Ampere)安培(A),电流单位“Ah”(Ampere-Hour)安培-⼩时(Ah),容量单位“Ω”(Ohm)欧姆(Ω),电阻单位“mΩ”(MilliOhm)毫欧姆(mΩ),电阻单位“℃”(Degree Celsius)摄⽒度(℃),温度单位“mm”(Millimetre)毫⽶(mm),长度单位“s”(Second)秒(s),时间单位“W”(Power)功率(W),功率单位⼀、单体电池试验1.1 外观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测法检查单体蓄电池的外观。
1.2 极性⽤电压表检测单体电池极性。
1.3 外形尺⼨和质量⽤量具和衡器测量单体电池的外形尺⼨及质量。
1.4 单体电池充电室温下,单体电池先以1I1(A)电流放电⾄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电压,搁置1h(或企业提供的不⼤于1h的搁置时间),然后按企业提供的充电⽅法进⾏充电,对于锂离⼦电池,以1I1(A)电流恒流充电⾄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电压时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0.05I1(A)时停⽌充电,充电后搁置1h(或企业提供的不⾼于1h的搁置时间)1.5 室温放电容量按照如下步骤测试室温放电容量:1)单体电池按1.4⽅法充电;2)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电压;3)计量⽅式容量(以Ah计),计算放电⽐能量(以Wh/kg计);4)重复1)-3)5次,当连续3次试验结果的极差⼩于额定容量的3%,可提前结束试验,去最后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并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110%,同时所有测试对象初始容量极差不⼤于初始容量平均值的7%。
1.6室温倍率放电容量1.6.1能量型1.6.1.1室温倍率放电性能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1)电池按1.4⽅法充电;2)室温下,电池以3I1(A)电流放电,直⾄达到放电终⽌电压;3)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手机电池检验标准

手机电池检验规范批准发行日期2012.6.101 范围适用于富仕通通信公司对于手机电池成品的检验。
2 引用标准标准引用了GB/T 18287-2000和YD/T 998-1999以及本公司手机电池企业标准。
3 测试条件无特别的说明的情况下,电池测试的环境为:温度:20ºC±5ºC;相对湿度:40%-60%;大气压力:90kPa-108kPa。
4 定义:4.1产品:针对本公司生产的各类手机配用电池。
4.2额定容量: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0ºC±5ºC条件下,以4.5h放电,放电电流0.2C至终止电压2.75V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者mAh(毫安小时)。
4.3循环寿命:电池按寿命测试方法,当容量为额定容量的70%时,电池所循环的次数。
4.4终止电压:如果无特殊说明,上限终止电压是指4.2V,下限终止电压为2.75V。
XC充放放电:指电池在XC倍率情况下,充电至电池终止电压,然后恒压(为终止电压)到电流小于0.01C,充电结束。
放置10分钟后,以XC倍率放电。
4.5满充电电池:是指电池在1C倍率情况下充电结束的电池。
5 实验方法5.1基本性能测试方法5.1.1容量测试方法:5.1.1.1容量测试方法1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 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以0.2C5A,停止充电。
静置10分钟,以1C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3.4V时,<0.01C5结束放电。
5.1.1.2 容量测试方法2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0.01C5A,以1C5停止充电。
静置10分钟,以1C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下限电压2.7V时,结束放电。
备注:对照试验采用美国ARBIN测试仪器;筛选试验采用设备为擎天测试设备。
手机电池检验规范批准发行日期2012.6.105.1.2寿命测试方法5.1.2.1 寿命测试方法1静置10分钟,以0.4C5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0.01C5A,停止充电。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QBT 2502-2000)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QB/T 2502-2000)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锂离子电池的特点,针对单体锂离子电池而制定的,在技术上融合了UL1642《锂电池标准》(第三版)及日本电池工业会SBAG1101——1997《锂离子可充电池的安全性评价标准》有关技术内容,有利于适用国际贸易,促进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和提高。
本标准参考了GB/T1500——1994《金属氢化物镍圆柱密封碱性蓄电池总规范》、YD/T 998-1999《移动通信手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SBAG1101等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维坊青鸟华光电池有限公司和厦门宝龙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建中锂电池厂、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宏琳、金明刚、吴一帆、余章华、林佩云、周恒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2502——2000锂离子电池总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体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体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T 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 242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和导则:碰撞GB/T 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2828——1987逐批检验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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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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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规范
1.0 目的和范围
规范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二次电池芯的60℃荷电保持性能的测试。
适用于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二次电池芯或客户要求的成品电池60℃荷电保持性
能测试。
1.1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版本 变 更 内 容
2004-8-11 A 新版发行
1.2 定义(无)
1.3 相关文件和资料
2.0测试仪器
2.1擎天检测柜(BS-9300R)、内阻测试仪(NZY-200)、数显卡尺(分辨率为0.01mm)
3.0试验环境
3.1温度:20℃±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0作业内容及方法(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具体要求的条件测试)
4.1取样:当有重大工艺变更(材料改变)或新产品开发时(含新型号)或常规测试,由测
试员或实验员从检测车间新批次或试验批次电池芯中随机抽取10只,如正常生产批每
周每类抽取2批,将电池芯编号,测试并记录其内阻、电压、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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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规范
4.2 60℃荷电保持能力测试:
步骤:
A在环境温度20±5℃,湿度45%-75%的条件下,以1C5A充电至电池芯端电压达
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搁置2min
后,再以1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3.0V。循环2次。电池芯放电结束后记录第
二次的放电容量及3.6V平台。
B单充电:以1C5A充电,当电池芯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改为恒压充电,
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
C电池芯按照规定进行2次循环及单充电后,记录电池芯的内阻、电压、厚度、容量
及平台。然后在环境温度60℃±5℃的条件下,将电池芯开路贮存7天。贮存期间,
测试一周以后的电压,记录数据。七天后将电池芯直接以1C5A放电80 min,再将
电池芯循环三次,记录电池芯直接放电容量和3.6V平台及第一次、第三次的循环
容量和3.6V平台。然后将电池芯单充至3.85V,下夹测内阻,准备入库。
4.3电池芯处理:试验结束后,将所有电池芯按容量、内阻档次分类标识入库。
4.4异常反馈:如果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数据有异常,则在测试电池芯电压完成后必须
立即向测试负责人反馈,然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技术部、品质部反馈。技术部应立
即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试验,以尽快找出原因,消除引起异常的因素。
4.5数据处理:将测试数据及现象详细记录,做成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报告,报告经整
理后,上交领导核准,按照批次顺序放入60℃荷电保持性能测试报告文件夹内存档,
以备查验。
5. 0判定标准(无)
6.0质量记录
《60℃荷电保持能力测试报告》
7.0附件(无)
T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