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典型登记案例1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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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9 房地产法案例题

00169 房地产法案例题

1.钟某在甲市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别墅用于自住,2018年8月1日,由于急需资金,钟某向唐某借款100万元,借期1年,为保证到期还本付息,钟某将别墅抵押给唐某,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2018年9月1日,钟某将甲市别墅以180万元价格出售给李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于当天付清了房款,双方约定:钟某于2018年10月1日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

同年11月25日,钟某向胡某借款100万元,并将自己位于乙市价值180万元的某乡镇企业的一块空地抵押给胡某,双方11月27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9年1月10日钟某以乙市乡镇企业的厂房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50万元,借期1年,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2019年2月1日钟某在乙市乡镇企业的空地上新建了一个小型的车库用于停放车辆。

问题:(1)钟某是否可以将已抵押的别墅出售给李某?并说明理由。

(2分)(2)2018年10月1日,李某取得A市别墅所有权应履行何种程序?(3分)(3)胡某是乙市乡镇企业的抵押权人吗?为什么?(3分)(4)若2020年1月10日钟某对银行的债务到期不能偿还,银行是否可以就乡镇企业的厂房及新建的车库变卖所得的所有价款优先受偿?为什么?(3分)(1)可以。

(1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大男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案中,钟某与唐某没有就抵押的别墅另行约定,因而,钟某可以将已抵押的别墅出售给李某。

(1分)(2)2018年10月1日,钟某应当及时通知唐某,并与李某共同到别墅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1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分)(3)不是。

(1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该案中,钟某以位于乙市的某乡镇企业的空地作为抵押,抵押权不成立。

房产确权纠纷案例法律(3篇)

房产确权纠纷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房产确权纠纷尤为突出。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房产确权引发的纠纷,以下是具体案情:二、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1995年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甲名下。

2008年,甲与乙离婚,双方约定房产归甲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0年,甲因故去世,甲的子女丙、丁、戊(以下简称“丙方”)与乙就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乙认为,甲在世时未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因此自己并非房产的共有权人。

而丙方则认为,乙作为甲的妻子,在甲去世后应成为房产的继承人之一。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乙是否为房产的共有权人?2. 丙方是否有权继承甲的房产?四、法律分析1. 乙是否为房产的共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合本案,甲、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乙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产,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房产证登记在甲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乙并非房产的共有权人。

2. 丙方是否有权继承甲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甲于2010年去世,丙方作为甲的子女,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乙作为甲的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物权法的法律案例(3篇)

物权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房屋相邻。

张某于2005年购买了位于某市某小区一套房屋,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张某所有。

李某于2007年购买了张某隔壁的房屋,房屋面积同样为100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登记为李某所有。

两套房屋均为多层住宅,共有楼梯间连接。

2010年,张某在装修自己房屋的过程中,发现李某房屋的墙壁出现了裂缝。

张某认为裂缝是由于李某房屋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遂要求李某赔偿。

李某否认裂缝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且表示张某房屋墙壁裂缝是正常现象,无需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房屋墙壁裂缝造成的损失。

争议焦点:1. 李某房屋墙壁裂缝是否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2. 若为施工质量问题,张某是否可以要求李某赔偿?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张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李某房屋墙壁裂缝确实存在,且裂缝从房屋建成至今一直存在,未进行过修补。

2. 李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房屋施工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且房屋验收合格。

3.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李某房屋墙壁裂缝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李某房屋墙壁裂缝不属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

法院认为:1. 根据鉴定结论,李某房屋墙壁裂缝不属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因此,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房屋墙壁裂缝造成的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张某与李某房屋相邻,双方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张某在发现李某房屋墙壁裂缝后,应及时与李某协商解决,而非直接诉诸法律。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房屋墙壁裂缝造成的损失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权法中的相邻权问题。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因相互之间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系邻居,双方房屋相邻。

张某在发现李某房屋墙壁裂缝后,应及时与李某协商解决,而非直接诉诸法律。

不动产评估市场法案例

不动产评估市场法案例

房地产估价市场法案例——不动产评估市场法案例建筑物名称:蒙特尔大厦结构形式:框支剪力墙建筑层数:地下二层地上25层总高: 99.5米蒙特尔大厦位于海奇市蒙特尔路888号,建设于2002年1月,主楼地上层,层高4.8米,顶部塔楼2层为旋转餐厅,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地下3层为人防地下室,根据房地产权证记录,该地下室产权属于人防办所有,不纳入评估范围。

该楼共有2处商业用途,顶部塔楼共2层为旋转餐厅,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二楼为商业用途,其中部分为自用咖啡厅,部分出租给蒙特尔银行,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该楼底层为大楼接待处,3-23层为办公房,办公用途的建筑面积为38000平方米。

该楼总地上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

该楼位于国际商业规划区内,南临南顿江江岸,风景优美,北接蒙特尔路,交通便利。

该楼主楼为25层框支剪力墙结构,副楼为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全部结构采用现浇砼,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该工程的抗震等级为7度设防。

该楼主楼设有合资三菱客梯4部,24层23站,运速3.5米/秒,合资三菱观光电梯2部,24层2站,运速1.75米/秒,合资三菱消防电梯1部,25层24站,运速2.5米/秒,合资三菱货梯1部,5层5站,自动扶梯4部,该楼共有大金中央空调2套。

电话光缆接入,双回路供电,电信宽带网络,带宽2兆,另有有线通宽带网络,带宽10兆建设中。

烟感结合温感火灾报警系统,喷淋消防系统。

楼内部装饰情况:进口乳胶漆,吊顶采用铝合金龙骨进口矿棉吸音板面层,办公区楼地面铺设木地板,机房地面为可调式钢支架,防静电地板,电梯厅墙面贴进口大理石,地面铺设花麻式花岗岩。

外装饰:外墙玻璃和花岗石铝板幕墙。

评估方法: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办公用房。

市场比较法评估办公楼。

该楼位于国际商业自由通贸区内,距离南顿江约2公里,交通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

根据该建筑的特殊区位和情况,选择在距离南顿江5公里内,海奇基准地价2级区域内,临水景建筑物为评估比较对象。

法律保护财产的事件案例(3篇)

法律保护财产的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保护财产权案例为切入点,对财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法律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居民张某,拥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价值100万元的房产。

2015年,张某因急需用钱,将房产抵押给一家银行,贷款50万元。

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

张某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8年,张某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

张某则认为,自己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过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降低年利率。

三、案例分析1. 财产权的定义与法律保护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本案中,张某的房产属于其合法财产,银行对房产享有抵押权。

当张某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体现了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2. 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基础。

本案中,张某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年利率的约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贷款利率,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本案中,银行与张某约定的年利率为6%,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以2018年为例,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9%。

因此,银行与张某约定的年利率6%超过了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4. 法院判决及法律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与张某约定的年利率6%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判决降低年利率至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9%。

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运用

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运用
宣判后,港闸支行不服一审判 决,提起上诉。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 港闸支行与陆建国订立 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陆建国自 2009 年 2 月 起 连 续 3 个 月 以 上 未 能按约还本付息,显属违约,港闸支 行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提前归还 全部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及罚息。 抵押权作为物权的种类之一, 按照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 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而涉案抵 押权能否成立, 需要审查港闸支行 在设立抵押权时是否善意及有无过 失, 即港闸支行在办理涉案抵押贷 款过程中有无尽到审慎义务。 港闸 支行依据借款人陆建国提供的单身 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可以确
案例 100 研究 文/马 荣
案例
10/2012
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运用
【要点提示】 抵押权系设立在所有权之外的受法律保护的其他物权之一。 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 的规定,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对不动产抵押物权利是否真实完整的审查义务在房屋登记部门,作为债权 人 ,在 设 置 抵 押 权时 其 审 查 义 务 不 应 含 括债 务 人 在 办 理 他 项 权 证 过程 中 的 违 法 或 者 犯 罪 行为 。
■案号 一审:(2009)港民二初字第 0194 号 二审:(2009)通中民二终字第 0452 号
【案情】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港闸支行(以下简称港闸支行)。
被告:陆建国。 第三人:石李萍。 2006 年 2 月 1 日,港闸支行与 陆建国签订了购房借款合同一份。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港闸支行向陆 建国提供贷款 35 万元, 由陆建国 提供其名下的某处房产作抵押担 保,借款用途为购房,借款期限为 20 年。 签订合同后,港闸支行于 4 月 12 日 向 陆 建 国 发 放 了 贷 款 35 万元。 从 2009 年 2 月起,陆建国未 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另查明,陆建国与石李萍 原系夫妻关系。2005 年 12 月 8 日, 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 续, 并约定涉案房屋归石李萍所 有,该产权至诉讼时仍登记在陆建 国名下。 陆建国为办理上述抵押物 登记手续, 伪造离婚协议书内容, 将已经约定归石李萍所有的上述 房产篡改为归自己所有,并加盖了 伪造的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还 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 向 房 产 部 门 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原告港闸支行诉称,自 2009 年 2 月起, 陆建国未能偿还贷款本息 已有 3 个月, 根据合同约定视为贷 款自动全部提前到期, 请求法院判

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典型案例

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典型案例

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典型案例
某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张某是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长达7年,从一名普通的登记员到现如今的主管登记员,他一直致力于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他的工作态度一直让他的同事和客户们赞叹不已。

张某在工作中一直遵守“诚信、公正、专业”的原则,客户来到他的办公室,他都会尽全力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无论是电子登记还是纸质登记,他都能够熟练地操作,无论是小额的房屋交易还是大型的商业项目,都能够处理得井井有条。

在接待客户时,他总是面带微笑,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客户的诉求。

张某的工作成绩备受上级的认可,他不仅自己能够胜任各种各样的登记业务,还会带领新人进行培训和指导,让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熟练掌握登记业务。

张某的言行也非常值得学习。

无论是在和同事沟通时,还是在接待客户时,他总是把自己的言行控制在恰当的范围内,没有出现过言语不当或者行为过激的情况。

在工作中,他也懂得时常反思自己,寻找自身的不足,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态度。

作为一名中层领导,他也经常与同事交流,帮助他们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总之,张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同事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他以自己的诚信、专业、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和同事们的信任和尊重,彰显了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的成功案例。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分析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分析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分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指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前已经发生的登记或未完成的登记事项所引发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权属不明、多重登记、户籍信息不准确等。

下面将以某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性质和解决方法。

某市一小区的一套房产在改革前曾多次转让过。

在改革实施后,该房产被登记上了新的产权人姓名,但此后又出现了多个人持有该房产的问题。

原因是在改革前,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多次的转让有可能并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在改革后,这些未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的转让行为无法被认可。

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权属争议:由于该房产在过去多次转让,且有可能并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因此存在多个人对该房产的权属主张。

登记信息不准确:改革前的登记信息未经过准确的核实,新产权人的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并不匹配。

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依法维护产权稳定和社会公平。

根据《不动产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我国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通过登记确认不动产权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要依法核实权属情况。

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相关合同的核实以及权属争议的举证等方式,查清过去的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以确定真正的权属人。

要依法核实登记信息。

应对过去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实,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登记信息错误或不准确的,可以通过申请变更登记进行纠正。

要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该房产的人,应保护其合法权益。

而对于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该房产的人,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对其不动产权益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这个案例中,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房产,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法院的裁决,确认真正的权属人。

对于登记信息不准确的,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纠正。

政府应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援助,促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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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典型登记案例100例
不动产登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将不动产权利设立、变更、转移、限制等情况及其其他权利实现方式记载于指定的登记簿册,并向社会公示的制度。

以下是100例不动产典型登记案例,供参考:
1. 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
房屋所有权变更为乙方所有。

2. 土地使用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的土地使用权。

3. 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开发商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
街XX号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预告登记。

4. 住宅抵押权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
住宅抵押给银行乙方。

5. 不动产租赁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不动产租赁权。

6. 房屋所有权出质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房屋所有权出质给乙方。

7. 土地使用权划转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土地使用权划转给乙方。

8. 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已偿还银行乙方借款,需要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房屋抵押注销。

9. 工业用地使用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10. 物业所有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物业所有权。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2. 房地产开发权登记:甲方取得在XX市XX区XX街XX 号开展房地产开发的权利。

13.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

14. 商业用房出租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

15. 住宅抵押权注销登记:甲方已偿还银行乙方借款,需要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住宅抵押权注销。

16.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登记:甲方取得在XX市XX区XX街XX号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权利。

17. 房屋征收登记:政府部门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房屋征收登记。

18. 土地流转登记: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土地流转给乙方。

19.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街XX 号的宅基地使用权。

20.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甲方取得位于XX市XX区XX 街XX号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以上是100个不动产登记典型案例的参考内容。

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

通过了解这些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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