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及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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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规定
1、降水工程宜分为准备阶段,工程勘察,降水工程设计 ,降水工程施工,降水工程监测与维护,技术成果等六个 基本程序。
2、降水工程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明确任务要求; (2)搜集降水工程场地与相邻地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工程勘察等资料以及工程降水实例。
(3)进行降水工程场地踏勘,搜集降水工程勘察、降水工程 施工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及有无障碍物等现场施工条件。
五、管井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要求
a、管井施工方法同供水管井,根据地层条件可选用冲击钻、螺旋钻、 回转钻或反循环钻进特殊条件可人工成孔;
b、钻探施工达到设计深度,宜多钻0.3~0.5m,用大泵量冲洗泥浆减少 沉淀并应立即下管注入清水,稀释泥浆比重接近1.05后,投入滤料, 不少于计算量的95%,严禁井管强行插入坍塌孔底,滤料填至含水层 顶板以上3~5m,改用粘土回填封孔不少于2m;
3、全部降水运行时抽排水的含砂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粗砂含量应小于1/5万; b、中砂含量应小于1/2万; c、细砂含量应小于1/1万;
4、验收时应提供施工记录、工程统计表、施工说明、洽 商处理意见和审批文件等。
5、全部降水井排水设施的降水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c、由于降水管井分布集中连续钻进,应及时进行洗井,不应搁置时间 过长或完成钻探后集中洗井;
d、完成管井施工洗井后应进行单井试验性抽水;
e、做好钻探施工描述记录。
2、安装要求
a、当场地具备拔管回收条件时可用钢管或铸铁及过滤器 ,不具备回收条件可用混凝土管或其它井管和过滤器;
b、管井孔径宜为300~600mm,管径为200~400mm,特殊 情况不受限制;
降水勘察孔(井)数量表(个)
g、在降水深度范围内当遇有软土盐渍土湿陷性黄土红粘 土冻土膨胀土污染土残积土等特殊土时应增加勘察孔和室 内特殊项目试验。
四、降水试验
1、抽水试验井洗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试验井应在下管填料后立即洗井; b、洗井的时间应按含砂量小于万分之一确定; c、洗井时应同步进行观测孔水位观测。 2、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简单降水工程至少做一个单井试验和两次降水深度其 中一次最大降水深度应接近基坑底板设计深度; b、抽水试验其稳定延续时间不得少于6h;当抽水不稳定 时其延续时间不得小于24h;
二、降水工程勘察
2.1、一般规定 (1)降水工程勘察的内容和工作量应根据降水设计和施工的
技术要求及降水工程复杂程度分类等确定。 (2)降水工程勘察应在现场踏勘后,编写降水工程勘察纲要
,降水工程用图应与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设计图采 用的比例尺一致。 (3)降水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a、搜集当地已有的水文气象、地质图、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环境等资料; b、查明地下水类型,含水层与隔水层的空间分布,地下 水渗透性,地下水水位动态、水质动态、地下水的补给径 流排泄,地下水与地表水关系;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简介
降水工程系指应用水文地质学原理通过降水设计和降水施工,排除地表水体和降低地层中滞 水、潜水、承压水、基岩水、岩溶水等地下水的水位,满足建设工程的降水深度和时间要求, 并对工程环境无危害性影响 。
第一个有记录的工程降水实例,是百余年前英国伦敦到伯明瀚铁路的基尔期比隧道施工中布 置过的竖井抽水。工程降水迄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最初用竖井继而用深井。三十年代开始采 用双阀式、自冲式井点,发展到四层至五层井点系统。在喷射井点问世后,逐渐综合协调,成 为井点系统、深井、喷射井在同一工程中交叉使用的大格局,如七十年代日本千叶县川崎制铁 所人工填土地基加固工程中,用一万眼井点,一万多米总管和100台井点泵工作,规模十分壮 观。我国在工程建设中应用降水技术始于1953年,后在北京地铁施工中采用了深井降水。到七 十年代,已发展到采用电渗法、真空法、喷射井点、深井降水等单项技术或多项技术综合应用 的程度,先后在沟渠、水闸、船坞、钢铁厂、地下隧道、桩基和深基坑各类工程中起到很大作 用,其中最大降水深度186米,排水量达到3000m3/h。八十年代以后降水工程大量进入城市高 层建筑的深基坑领域,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90年代以后,由于有了一定实际经验的积累,加 上各研究单位的积极参与,使基坑治水工程取得了较大成绩,并专门制定了相应的旋工指南及 法规。
3、出水量水位的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出水量的观测误差应小于5%;
b、水位降深值的观测允许误差为±5mm。
4、引渗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设1~2个引渗试验井,在降水影响半径之内在试验井 周围宜设2~6个观测孔,其深度应至下伏含水层中3~5mm ;
b、引渗时应观测稳定水位、引渗时间、引渗速度、渗入 水量并应分析引渗效果确定引渗井数量。
c、查明第四系土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质与分布;特殊土 的分布和有关指标;不良地质现象;
d、查明基岩、裂隙、构造、岩溶、地表水体、涵洞与降水 工程的影响关系;
e、查明降水工程对地上建筑市、政工程、地下设施、水土 资源等的影响以及对降水工程的制约作用;
三、勘察孔井布置
1、勘察孔井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控制降水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 b、每个含水层不应少于一个勘探孔,一个抽水试验井, 一个观测孔; c、试验井的功能应结合降水工程的需要布置; d、观测孔的布置与试验井的距离宜为1~2倍含水层厚度; f、勘探孔布置应能控制降水范围内地层的平面分布和查 明基坑底部以下的含水层; e、勘探孔试验井观测孔的数量应根据降水工程复杂程度 按下表的规定布置;
c、管井过滤器滤料泥浆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 文地质勘察规范》的规定;
六、验收规定
1、管井大口井辐射井等竣工后应按国家现行的《供水管 井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当国家尚无标准规定 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2、降水施工过程中,改变降水设计方案应具有设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员 与施工人员的洽商处理意见书,必要时尚应具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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