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基本模式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探讨牛建平
中国法学教学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教学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案例分析作为法学教学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原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以我国某知名法学院为例,分析其法学教学案例,探讨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及其效果。
二、案例分析背景该法学院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所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
近年来,该校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案例教学成为其特色之一。
本文以该校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为例,分析其法学教学案例。
三、案例分析1. 案例选取该校法学教学案例的选取遵循以下原则:(1)典型性:案例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某一法律领域的普遍性问题。
(2)实用性: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学生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
(3)启发性:案例能够激发学生的思考,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为例,该校选取了以下案例:(1)民事案例分析: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
(2)刑事案例分析: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行政案例分析:某市民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2. 案例教学过程(1)课前准备:教师提前将案例资料发送给学生,要求学生阅读并思考。
(2)课堂讨论: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讨论法律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3)案例分析报告:学生分组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总结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课堂展示:各小组展示案例分析报告,教师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
3. 案例教学效果(1)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能够深入理解法律原理,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2)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案例分析有助于学生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其法律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案例分析需要学生分组合作,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4)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以实际问题为载体,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探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探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高职建筑类专业中,建筑法规课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学生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案例分析能力。
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是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实际案例的引入,导致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有所欠缺。
如何有效地运用案例教学法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深入分析案例教学法在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并探讨其对学生学习成绩和职业能力的影响。
通过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效果评价、优势和不足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高职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研究旨在探讨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实践,旨在为提升高职建筑类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通过深入研究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方式、效果评价方法以及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中的特殊应用情况,为教师们在课堂教学中更好地运用案例教学法提供指导和建议。
1.3 研究意义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加深学生对建筑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帮助他们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提高他们的法规遵从意识和规范意识,为将来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深入研究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建筑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推动作用。
2. 正文2.1 案例教学法的理论基础认知心理学认为学习是一个认知过程,学习者通过对信息的感知、认知、记忆、思考、理解和解决问题等过程,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
案例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第9卷第2期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Vol.9№.22009年6月JOURNAL OF XUZHOU INSTITU T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 GYJ un.2009案例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卢士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广东广州511483)摘 要:建筑法规课程对培养建筑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在比较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探讨了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环节以及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建筑法规;课堂设计中图分类号:G 6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8992(2009)022*******Application of C ase Method in T eaching of Architecture La wsL U S hi 2hua(Dep a rt me nt of A rchitect ural Engi neeri ng ,Gua ngz hou Pa nyu Polytec h nic ,Gua ngz hou ,Gua ngdong 511483,Chi na )Abstract :The course of architect ure law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 he t raining of building per 2so nnel.Based on t he comparison of case teaching met hod wit h t raditional teaching met hod ,t his paper p robes into t he major links of case st udy met hod and t he noticeable p roblems in t he teach 2ing of architect ure laws.K ey w ords :case teaching met hod ;architect ure laws ;class design收稿日期:2009203220作者简介:卢士华(1977-),女,安徽金寨人,助理工程师,硕士.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作为土建类专业的学生,有必要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建筑法规.建筑法规课程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教师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方法,制约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法则是一种有效的、值得尝试的教学方法.1 建筑法规课程对培养建筑人才的意义建筑法规课以市场经济法律为基础,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为主线,结合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解释,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简洁而全面的论述性介绍,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了必要的阐述[1].建筑法规是调整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建设管理及建设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过学习建筑法规,学生可以了解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和专业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为将来进行设计和实施工程施工奠定基础.学习建筑法规也可为学生毕业后从事相关建筑工程项目的申报、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诸多环节提供法律知识支撑,帮助学生从法律的角度重新认识所学的专业技术知识,特别是对设计规范、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规范的理解,为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以及与专业资格注册制相衔接打下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2].第2期卢士华:案例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73 2 案例教学法与建筑法规课程教学2.1 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新颖性的案例为素材,在教师指导下运用多种方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3].案例教学法(case met hod)于19世纪70年代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 her Co2 lumbus Langdell)首创,20世纪20年代,哈佛商学院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4].如今,案例教学法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医学、教育学等各种学科教学过程中.2.1.1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法一般是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教师主导课堂教学,这种教学法在提供知识方面的确能够起作用,但是一味使用这种教学法,会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参与式教学,强调学生的参与性,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2.1.2 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利用案例教学法对所选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教学中分组讨论可以提高学生合作沟通能力.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教学,在课堂上教师要求学生对所选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给出判断、评价,能够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刘晓晶和吴海燕认为:案例教学法通过增强学生求知的震撼力、增加学生求解的思维压力和给学生提供思维的启发引导而使学生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5].2.1.3 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现代社会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是每一个人都必然面临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案例教学法不直接提供答案,而是教师有意识的引导,让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或与他人的合作找到答案,学生通过对这一过程的摸索、反思和归纳,可以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2.2 案例教学法教学2.2.1 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整个案例教学法的关键部分.首先,应仔细研究该课程的课程标准,找出需要学生掌握的核心知识和技能,随后着手准备教学案例.在众多案例中挑选恰当的教学案例,通常遵照典型性、代表性、实践性、启发性、新颖性等原则.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可以帮助学生接触到最核心、最根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工程建设法规》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强的课程,启发性的案例可以提出一些需要学生自己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去解决的问题,并以此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新颖性的案例则可以充分地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2.2.2 课堂设计 引入教学案例环节一定要有所铺垫,常用的方法是提问式,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设计几个简单但能引起学生兴趣的问题.以工程承发包与招投标法为例,在引入环节精心设计一些问题,如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你认为通常而言单位有什么样的资格才可以参加投标?让学生就这些问.学生看过案例以后,尝试回答老师准备的问题,如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可以组织学生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在学生讨论和发言的基础上老师进行点评和总结.每一次分析和讨论之后,要求学生就讨论的问题认真总结,做一份总结报告上交,并将其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案例的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部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和作用将发生变化.传统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但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居于主导地位,教师由主导变为辅助,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启发、辅导,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课堂教学,关键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要参与到课堂中.2.3 实行案例教学法需注意的问题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学,要处理好几种关系: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的关系.学生居于主导地位,教师处于引导、启发和辅导的地位,学生和学生之间是合作的关系.理论传授和案例教学的关系.理论知识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案例教学就无从谈起.案例教学会证明理论,并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所选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只有具有了典型性和代表性,才能使案例具有普遍意义,恰当地使用反面案例同样非常必要,反面案例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潜质,但是,在选择反面案例的时候,同样要具有74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9卷典型性.为了加强教学效果,反面案例应该与正面案例相对相关,可以用所学的同一种知识原理去分析[5].使用案例教学法也要有一定限度,如果一味使用案例教学法,也会使学生厌烦.尽管案例通常比课本更有趣,然而,学生不可能长时间持续保持高水平的兴趣[6].3 结语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可以有效地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并有助于培养其创新意识.但是,教学活动面对的是不同的学生,在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单一运用案例教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同时应摸索案例教学法和其他教学法的联合运用,提高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效果.参考文献:[1] 王宏丽.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6(2):40.[2] 石心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2,18(3):43.[3] 刘春生,徐长发.职业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4] 张翔.案例教学法及其对学生就业能力的影响[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1):26.[5] 刘晓晶,吴海燕.案例教学法与创新人才培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3):1312132.[6] 祝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历史演变及其在我国的运用[J].长沙大学学报,2008(3):1312132.(上接第40页) (4)做好混凝土养护期间的保水工作,并可适量洒水养护,以保证混凝土中水泥的水化顺利进行和混凝土强度的顺利增长.(5)在夏季施工中,做好防晒隔热工作,日照因素对混凝土温度场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7].参考文献:[1] 杨庆生,李春江,弓俊青.大体积混凝土凝固过程的温度和应力仿真与控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7,33(9):9482953.[2] 王铁梦.工程结构裂缝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3] 徐伟,苏宏阳,金福安.土木工程施工手册(上册)[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4] 朱伯芳.地基上混凝土梁的温度应力[J].土木工程学报,2006,39(8):76280.[5] 王勖成,卲敏.有限单元法基本原理和数值方法(第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6] 李东.新上海国际大厦基础承压平台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水化热影响分析[J].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28(2):36239.[7] 朱伯芳.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受到的日照影响[J].水利发电学报,1999,17(3):21223.。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特点探析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特点探析摘要: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过于注重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对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关注不够,使教学效果受到了影响。
案例教学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
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在教学目标、教学功能以及具体操作中存在诸多的不足。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法学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民主性等优势特点。
由于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高教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结合教学实际,本文对案例教学的一些重要优势特点进行初步的归纳和探讨。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教学优势特点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人们在反思传统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后探索出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代,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适用于法律教学中。
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已成为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而在大陆成文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忽视。
法学具有实践性特点,这就决定了法学教育必须贯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而“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上具有现实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实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传统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以教师讲授为主。
课堂讲授的好处是,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该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对学生了解法学前沿知识、理论动态,准确掌握实在法的含义、立法宗旨,有一定的作用,也能培养学生一定的思维能力。
但从素质教育的要求来看,培养并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更为重要。
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进行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了解和掌握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
因此,案例教学法要求在解释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首先由教师选择或设计一些典型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解决这些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讨论,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在行政法学课程中的应用分析

案例教学在行政法学课程中的应用分析一、案例教学的含义及存在意义自苏格拉底创立了问答式教学之后,英美国家法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将其延伸,逐步把犯罪事实、诉讼程序编成案例,引导学生开展讨论。
1870 年前后,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倡导从司法判例中寻求法律原则、裁判规则,重视培养学生按照律师、法官等职业人员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由此开创了案例教学的崭新模式。
行政法学案例教学是为了宣讲、解释法学理论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 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或者法律规则,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根据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对法律知识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或者法律规则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行政法律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案例教学逐步引入我国高校,对行政法学课程教育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案例教学通过启发学生思维,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教学目标。
在行政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学内容——案例大多源于学生十分熟悉的生活场景,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思想状况和认知水平相符,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激发解决问题的欲望。
与此同时,案例教学实现教师、学生双向互动,增进师生交流与沟通。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学生重新进行角色定位,教师通过对案例教学通盘设计,在教学中发挥组织、指挥作用,引导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学生参与讨论、争辩,提出新观点,而成为教学场域内的主要演员”。
知识、思维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流动,实现教学相长的最终目标。
二、行政法学课程亟需引入案例教学在高校法学核心课程之中,由于行政法学没有统一的法典依托,而且内容庞杂、晦涩难懂,因此学生们普遍容易产生畏难情绪,甚至丧失学习动力。
法律学科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探索

法律学科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探索摘要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它着眼于学生实践能力和批判精神的培养,法律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更容易实现教学目的,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要明确师生角色定位,做好课前准备,有效控制和引导课堂讨论,合适的课堂评价和及时的总结。
关键词法律学科传统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效果一、传统教学方法在法律学科教学应用中的优缺点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只是法律规则、概念、演化过程、特征、适用范围的讲授,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准备教案,学生根据教师的讲授理解与记忆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
考试时,教师根据讲义出题,学生根据笔记复习。
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能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完整系统的掌握,但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始终居于课堂主导地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课堂上缺乏学生自觉的主动的参与,不利于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不利于学生运用法学语言表达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提高。
居于现状就要求有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来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我在教学中尝试运用了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良好。
二、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分析能力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方法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批判精神的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对特定的法律案例的讨论分析,以此达到理解和掌握相应的法律理论,并能运用法律理论解决法律案例的问题,最终达到把该理论内化为个人素质。
(一)案例教学法的优点(1)能够实现教学相长。
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而且也是学生。
一方面,教师是整个教学的主导者,掌握着教学进度,引导学生思考、组织学生讨论研究,并进行总结、归纳。
另一方面,在教学中通过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从学生那里可以了解到大量感性材料。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法学专业课程改革实践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法学专业课程实践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概述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其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通过将真实或模拟的法律案例引入课堂,学生能够在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深入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以及法律适用的具体情境。
案例教学法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还能够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1.1 案例教学法的核心理念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于通过案例的分析,让学生在模拟的法律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逻辑,掌握法律技能。
这种方法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和教师的引导作用,通过互动和讨论,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
1.2 法学专业课程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
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往往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因此,对法学专业课程进行,引入案例教学法,成为了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案例教学法在法学课程中的实施策略实施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确保案例的选择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学目标的实现。
2.1 案例的选择与设计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法成功的关键。
教师需要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具有代表性、争议性和教育价值的案例。
案例可以是真实的法律案例,也可以是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设计的模拟案例。
案例设计时,应考虑案例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可讨论性,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
2.2 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需要教师精心组织教学过程。
首先,教师需要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和要求,指导学生如何阅读和分析案例。
其次,教师应设计有效的讨论和互动环节,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和提出问题。
最后,教师需要对学生的分析和讨论进行总结和反馈,帮助学生巩固和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2.3 案例教学法的评价与反馈案例教学法的评价应关注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表现,包括他们的法律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和沟通表达能力。
探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探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随着教育不断发展壮大,传统的直接讲授课程已经不能满足创新性和灵活性的需求。
对于高职建筑法规课程,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帮助学生理解法规,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的应用,需要建立在以下基础上:课程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必须注重实证案例;案例教学法是探索性、开放性、双向交流性及多元化的教育模式。
首先,案例教学法能够帮助学生更加详细地了解法规。
深入学习建筑法规是建筑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法规的理解,还可以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掌握更多的技能。
案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通过解决真实案例来了解法规和实践,这种模拟实际应用的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活学活用地理解法规,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
其次,案例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传统的建筑法规课程通常由教师讲授,学生听讲。
这种方式往往让学生感到单调、无聊,缺乏学习的动力。
而通过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参与实际案例的研究和实验,听取其他学生对问题的不同看法,从而激发学生的奋斗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最后,案例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通过实际操作和实验,学生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建筑法规的实际应用,进一步加深学习,并在实践中不断掌握新技能,为以后的工作和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事实上,案例教学法还有很多其他的优点。
例如,它可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加强学生互动和合作的能力;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等等。
当然,应用案例教学法也有一定的挑战。
首先,挑选合适的案例是很重要的,需要老师有一定的选题技巧。
其次,案例教学法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这也要求老师有较好的教学素质和教学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总第186期2013年第4期Serial No.186No.4,2013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仅凭知识的传递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能力作用不大,必须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案例教学法形象逼真,给学生以丰富的信息和感性材料,教师不是单纯通过说教的方式,而是在讨论分析中逐渐归纳出知识脉络和形成解决问题的技巧。
因此,这一新的教学模式在大学法学教学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了培养综合能力的平台,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要独立思考,考虑如何把学过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案例中去,这就是一个法律思维训练的过程,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1]。
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案例教学法是“实践—理论—实践”的认知过程,通过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逐渐具备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追求正义的职业素质,这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可以根据职业素质的要求来培养相应的技能,缩小学校培养目标与社会职业素质的距离。
一、列举讲评式案例教学列举讲评式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解释某一法律制度理论、某一法律条款内容、或某一法律实践问题,以便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进行示例性解说,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东西,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
列举讲评式案例教学是典型的以教师分析、讲授为主的案例教学法,其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
以案例去说明理论,或以理论知识来贯穿案例,都能实现一定程度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列举讲评式案例教学在教学运用中又可以细化为两种模式: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找知识,认识规律,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
其基本教学步骤是:第一步展示课堂目标,然后直接将具体案例及法院对该案的一、二审判决结果交给学生,并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到课本中去寻找答案;第二步由教师随机提问学生,了解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第三步由教师结合学生的分析及讨论情况对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出本堂课要掌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学生一上课就接触到一个现实、鲜活的案例,注意力马上集中起来,求知的欲望立即受到刺激,从而迅速调动起学习的积极性,有助于对学生学习态度自觉性和学习目标明确性的培养。
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发散思维,以理剖例,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理到例”型的操作步骤是:第一步由老师根据课堂目标简略地讲解教材中的法律概念,法律基本原则;第二步是将选择设计的具体案例交给学生讨论分析;第三步是公布法院对所选案例的判决结果,并由教师结合法律概念、法律规则的要求来评判法院的判决结果,从而实现法学教学的目标要求。
采用列举讲评模式案例教学,选择案例和分析、归纳都很重要。
选择的案例要与课程的内容相适应,且分析、归纳获得的结论应能恰到好处地说明、证实相应课程所要讲述的原理、原则。
案例的选择不能一味考虑趣味性,要考虑它的目的性[2]。
为了有效实现教学目的,也可以考虑利用多媒体方式进行列举讲评式案例教学,链接各种媒体所报道的真实、生动案例,使相应的法学课程图文并茂。
特别是针对一些实体法和程序法等部门法学的教学时,可以及时链接一些法院、检察院或专业的法治网站,最大程度保证案例的典型性、时效性以及教学内容的前沿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收稿日期:2012-11-08作者简介:牛建平(1964-),男,重庆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刑法学教学与研究。
案例教学基本模式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探讨牛建平(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摘要:法学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等优势特点,在当今的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独立思考精神以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法律,同时也能够增加师生的互动和交流,提高法学教学的效果。
因此,在法学教学改革中,提高案例教学的比重,探索案例教学模式多元化是极为必要的。
关键词:案例教学;模式;法学教学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282-02282——二、观摩审判式案例教学法律工作具有较大的实践性特征,作为接受专业教育的法学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未来从事的司法实务工作中,既需要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统一,还应当追求法律科学与操作艺术的统一。
这就需要培养他们具有很高的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制宜的适应能力,这样的能力通过一般的课堂理论教学是很难达到的。
而观摩审判式案例教学对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能够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通过法律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主要是一种价值的选择和实现过程,而不仅仅是什么事实真相的发现过程[3]。
作为一种把学校法学教学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教师应当配合授课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某一件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组织学生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现场观摩审判所接触到的“案例”形式多样,生动具体,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模式更具动态和直观的特征。
杜威主张“一切学习都来自于经验”,真正的教育从经验中产生,师生之间应相互合作,教师在教学中应诱导、激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从自身的活动中得到知识。
大法官霍姆斯也认为,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这一命题曾引起很大的争议,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4]。
作为一种有效的实践教学模式,观摩审判式案例教学可以极大限度地帮助学生积累学习法律知识的经验及今后从事法律职业的经验。
但这种教学模式的实施要求其参与者必须掌握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等部门法学知识,因此,教师可以组织已经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的二三年级学生到法院去观摩审判,其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各种诉讼程序,观察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程序的综合运用法律能力,并让学生了解庭审中各诉讼关系主体及诉讼主体的地位差异及各角色的作用。
每次观摩审判结束,老师可组织学生进行讨论,重点是让学生相互交流观感体会,并由老师进行总结点评,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如果你是法官或者律师,你对案件如何认定、处置。
这种教学模式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能使学生对各类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从而认识到学习、运用法律不仅要熟练掌握实体法,而且应当熟练掌握并运用程序法。
三、模拟法庭审判式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审判式案例教学就是借助模拟法庭实验室,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
这种模式的案例教学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
与观摩审判式案例教学一样,模拟法庭审判的案件都是经过挑选和设计的具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或仲裁案件,因此,通过模拟审判进行的法学教学,其案例教学特征依然十分明显。
模拟法庭审判式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其教学重点应当是着力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改革传统课堂案例教学及模拟训练的不足,实现仿真或全真实训、实践相结合,保证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如果说观摩审判只是囿于观看、理解、认识,模拟法庭审判则是在观摩审判基础上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这是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不同诉讼角色、体现学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的综合“演习”。
模拟法庭审判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需要做非常细致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学生的课前准备工作极其重要。
在具体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教学时应把握如下环节:第一,选准案例并对案件做适当加工。
模拟法庭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是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且所选案例能够最大限度地呈现出实体法律问题和程序上的主要问题。
为适应模拟审判教学的需要,也可以对案件素材做适当加工。
第二,分组并进行案件审理准备,这是模拟审判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
每个小组组成一个完整的法庭,决定小组成员各自在法庭中的角色,如分别担任审判员、原告(公诉人)、被告、代理人(辩护人)、法警、证人等。
在这一阶段,老师应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小组成员共同搜集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
第三,小组开庭。
在这一阶段其他小组的成员不仅是旁听者,还是评判者。
各小组遇到问题时,既可以停止审判请求指导,指导教师也可以随时中止审理活动进行指导。
第四,正式开庭。
开庭审判应在标准模拟法庭里着装进行,法庭成员由在小组庭审中的最佳阵容组成,且有观众(包括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学生)旁听。
此时,指导教师不再担任指挥而是充当旁听者。
第五,评判庭审结果并作总结讲评。
正式开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综合评价,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以利学生能够通过模拟审判活动巩固理论基础、熟悉司法程序,提高实践能力。
指导教师既可以由专业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或司法人员担任。
就法律本身而言,只有当法律能够保护人们的权利时,它才成为社会公众共有的习惯性行为模式,才能真正被接受与信赖[5]。
对法学知识的传授,也应当在尊重学生的兴趣及学习习惯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传授方法。
因此,深入研究案例教学法的理论、操作模式及其应用实践,在对传统和现代案例教学深刻反思的基础上重构案例教学模式极为必要。
然而,没有任何一种教学模式是万能的,法学案例教学并不排斥其他教学方法,相反,只有与其他教学方法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1]张宗高.案例教学法在刑法学课程课堂教学中的运用[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131.[2]黄兆兰.浅谈案例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28):178.[3]陈瑞华.程序正义理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46.[4]马聪.法律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大法官“经验论”解读[J].北方论丛,2008,(5):153.[5]宋伟卫.实现刑事司法与公众认同契合的路径分析[J].河北法学,2011,(9):86.[责任编辑王晓燕]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