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精品PPT课件

合集下载

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57页)

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57页)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重点章节,每套试卷平均分值为“15分~19分”。

本章每年至少涉及一道不定项。

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方法由于采用“综合计征制”,收入与成本、费用支出一脉相承。

因此学习难度较大,考试出题难度“理论上”可以趋于“无限”。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采用的是“综合与单项计征结合制”,复习难度相对较小。

预备知识:所得税的计算原理一、综合计征制二、单项计征制(个人所得税部分税目采用)三、会计利润与计税依据(一)性质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二)纳税申报表计算思路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一、基本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是()。

A.甲有限责任公司B.乙事业单位C.丙个人独资企业D.丁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人分类和征税范围【提示】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情况1:中国区总部】①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苹果公司从境内该机构、场所取得的利润分配,免征企业所得税。

【情况2:苹果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况3:苹果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况4:苹果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缴纳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不缴企业所得税。

采取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指依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也包括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三)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按下列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按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按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按转让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按分配企业所在地;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6.其他。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

居民企业及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25%,非居民企业未设机构场所或设有但无实际联系的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最新初级经济法精品课件5-所得税

最新初级经济法精品课件5-所得税

540×18.5%=99.9(错) 106
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当年计入成本、费用中 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 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 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 万元。
A、106 B、97.4 C、99.9 D、108.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如下: 工会经费 540×2%=10.8(15>10.8 ) 职工福利费 540×14%=75.6(80>75.6) 职工教育经费 540×2.5%=13.5(11<13.5) 合计=10.8+75.6+11=97.4
应纳税所得额
2.社会保险费保险名称“五险一来自”扣除规定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补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充医疗保险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 准予扣除 全保险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某公司2016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 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 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 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 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 )万元。 A.260 B.230 C.200 D.150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人 (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类型 纳税义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 的所得 ⑴所设机构、场所取得 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⑵发生在中国境外但 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 实际联系的所得

税法(第五版)课件第5章企业所得税

税法(第五版)课件第5章企业所得税
12
12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判断题】(2018年)居民企业来源 于中国境外的租金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
税。( × )
13
三、税率
基本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15% 非居民企业:10%
14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单选题】(200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1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2
本章学习目标
•学会办理纳税申报 •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基本法律规定
3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 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 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你知道 企业所得税的由来么?
6
一、纳税义务人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
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 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 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 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9
9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多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 有(ABC )。 A.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 B.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 C.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10
10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021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021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5.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
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 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 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二)不征税收入(非经营行为)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社会保险费 保险名称
“五险一金”
扣除规定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 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 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准予扣除 准予扣除
准予扣除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非居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民企
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注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 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 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费名称 职工福利费
扣除标准 不超过当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14%
特殊规定
工会经费
不超过当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当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8%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 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1】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五)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⑦产品分成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9
【练一练】
(2015年判断)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
【练一练】
(2014年判断)居民企业应当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21
【练一练】
(2013年判断)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 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3
①苹果公司在境外注册并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属于我国的非居民企业。 ②中国区总部为我国的居民企业,也是苹果公司的机构、场所。它所涉及的
销售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苹果公司从中国区总部取得的股利,可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苹果公司在境外转让专利权给某科技公司取得的收入,与中国境内无关, 所以该项收入在我国不缴纳且企业所得税。 ④若转让的专利权为中国区总部研发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专利权,则为与中 国境内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需要缴纳居民所得税。
(2018年多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
ABCD 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B.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D.提供劳动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26
【练一练】
A.社会团体
B.合伙企业
C.事业单位
D.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练一练】
(2016年判断)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 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
11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人总额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人。

包括:销售货物收人,提供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接受捐赠收人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人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

(四)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

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预收款:发出商品时; (3)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 检验完毕时; (4)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5
• 金额 • (1)售后回购:符合:销售商品售价确认;
回购商品按购进商品处理。 不符合: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 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2)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3)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 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5)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 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6).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 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 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 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 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0
• 7、其他扣除项目 • (1).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
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 除。
8
• 10.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 日期确认
• 11.企业委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 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 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 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 认收入的实现。
• 12.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 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3
• 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不动产转让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