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最新案例
为电诈洗钱案例分析报告

为电诈洗钱案例分析报告一、引言电子诈骗以其高效、隐蔽的特点,成为了近年来犯罪分子的新宠。
而电诈洗钱作为电子诈骗的衍生行为,更是给社会治安和金融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本文将通过对某一电诈洗钱案例的分析,探讨其案发过程、特点以及可能的预防措施,以期提高公众对电诈洗钱案件的认识和警惕。
二、案例背景该案发生在某大城市。
嫌疑人通过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黑钱为由,向受害人要求配合调查,并将受害人引导至一个虚假的官方网站,让其填写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
随后,受害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称其银行卡已被冻结,需要将卡内的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以便解冻。
受害人迅速操作,将资金转入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交了转账凭据。
三、案发分析1. 犯罪手段该案使用了典型的电子诈骗手段,如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虚假官方网站等。
嫌疑人以冻结银行卡为借口,让受害人迅速转账,以便将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
犯罪分子利用了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欺骗了受害人并使其误以为是合法的操作。
2. 走私资金该案中,嫌疑人通过钓鱼网站获取受害人的个人和银行账户信息,将受害人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
这种方式可以迅速转移资金,使追回资金变得更加困难。
3. 犯罪特点这类电诈洗钱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1)以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让受害人相信自己;(2)利用虚假的官方网站来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3)运用钓鱼网站冒充真实机构来进行欺骗;(4)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受害人银行卡被冻结,迫使其迅速转账;(5)采取隐蔽性强的方式进行洗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打击。
四、预防措施对于电诈洗钱案件,预防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预防措施:1. 增强公众意识加强对电子诈骗和洗钱手段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这类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教育公众不要随意相信陌生电话、短信和网站,以防上当受骗。
2. 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易将个人、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并留意各类钓鱼网站,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洗钱罪案例以及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洗钱犯罪活动也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
为了打击洗钱犯罪,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洗钱罪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大家对洗钱罪的认识。
二、案例简介2018年,我国某地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洗钱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其在某银行担任柜员之便,非法挪用巨额资金,通过虚构交易、虚开票据等手段,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至境外,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某还涉嫌向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协助他人洗钱等犯罪行为。
三、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其提供资金账户;(二)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协助其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协助其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协助其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反洗钱案例分析

反洗钱案例分析案例一【案情】这些资金在上述账户集中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又大量地汇往某边境地10余个个人账户,资金汇入后,次日马上全部提现。
【点评】经调查,此案中所涉及的银行结算账户和支付交易具有下列可疑特征:2.不同客户的账户交易支付凭证上的笔迹为同一人,预留银行印鉴卡上的个人姓名也大都一致,即这些账户的真实所有人可能为同一人。
3.账户的资金发生额大,但余额很小,资金大进大出,周转迅速。
4.资金周转环节多、速度快,上、下游企业之间明显不相关。
6.资金大规模流往边境地区。
7.账户的开户时间都很短,且频繁开、销户。
案例二【案情】C银行报告了一个可疑交易信息:这家银行发现一个新客户经常性地收取来自外地的个人汇款,资金交易量非常大。
经核实,这是一家书店,外地的个人汇款主要用来买书的。
但继续查证后银行发现,这家客户只有一个店员,一个兼职会计,真正的法定代表人始终没有出现过。
而且,这家书店规模很小,平时顾客很少,其资金交易量远远超过其正常经营规模。
【点评】对于银行,应在以下几方面引起注意:1.大量存现是洗钱者洗钱的第一步,因此,银行对存入现金行为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查,这是反洗钱的第一步。
2.在现金交易被监测的情况下,洗钱者往往把大量的现金由不同的人分次分批存入银行,然后再通过转账的方式集中起来。
3.客户频繁地收取个人汇款,交易量明显超过其经营规模,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4.银行在识别的时候,应切实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做好实地调查。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掌握客户的经营特点,发现异常的资金流动。
接银行报告后,警察调查发现,这是一个盗版集团开立的书店,其主要用途就是用来洗钱的。
他们雇佣了大量的人员从各地分批将现金存入银行,然后书店以卖书的名义将钱汇集起来,再以营业收入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这样,非法的收入就伪装成合法的了。
案例三【案情】【点评】对于银行,应重点关注:1.“长期闲臵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这是一个重要的可疑交易的表现形式。
《反电诈法》典型案例

《反电诈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假客服”退款诈骗。
小李在网上买了件衣服,过了几天接到一个电话。
对方自称是网店客服,说小李买的衣服有质量问题,要给她退款。
小李一听,心里还觉得这客服挺负责的。
客服准确说出了小李的订单信息,这让小李更加深信不疑。
然后客服说要给小李退款到她的银行卡,但是需要小李提供银行卡号、验证码啥的,说是走个退款流程。
案例二:“杀猪盘”诈骗。
老张是个单身汉,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交友。
有一天,他在一个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小美的女子。
小美长得特别漂亮,头像看起来温柔可爱,说话也特别甜。
小美跟老张聊了没几天,就说自己知道一个特别赚钱的投资项目,还说自己已经赚了不少钱。
老张有点心动,但又有点犹豫。
小美就一直给他发赚钱的截图,还说可以带着老张一起做,保证稳赚不赔。
案例三:冒充公检法诈骗。
王奶奶在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公安局的,说王奶奶的银行卡涉嫌洗黑钱。
王奶奶一听就吓坏了,自己一辈子本本分分,怎么会洗黑钱呢?
对方说得有模有样的,还让王奶奶不要告诉任何人,说这是机密案件。
然后要求王奶奶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还有家里的存款情况都告诉他,说要进行调查核实。
公安部公布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公安部公布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2年第07期刷单返利类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变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并与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相互“融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引流方式。
诈骗分子主要犯罪手法为:第一步,前期引流。
通过网页、短信、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打着“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的旗号,或以色情内容和免费礼物为诱饵,招募“刷单客”“点赞员”“推广员”,一旦有受害人“上钩”,即将其拉入“做任务”的聊天群。
第二步,小额返利。
加入聊天群后,诈骗分子会让受害人在群内领取“新手任务”,“任务”主要是提高平台商家、网店的交易量、信誉度,关注相关公众号、账号,为短视频点赞评论刷粉丝等。
受害人完成“新手任务”后,诈骗分子会快速返还小额佣金,用以骗取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诱导下载刷单APP。
在受害人完成前期任务并获利基础上,诈骗分子通常会安排专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其获得高额佣金的截图,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刷单APP做“进阶任务”。
随后,诈骗分子以“充值越多、抢单越多、返利越多”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在刷单APP中垫资充值,实际是将受害人资金转入其提供的銀行账户,而受害人的APP账户中显示的金额仅仅是虚拟数字。
第四步,完成诈骗。
当受害人完成任务想要提现时,诈骗分子将设置重重障碍,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操作异常账户被冻结”等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本金和佣金,甚至诱导受害人加大投入,进而骗取更多资金。
一旦受害人识破骗局,诈骗分子将切断一切联系。
典型案例2022年5月,湖北咸宁郜某某在微信群内看到“固定底薪、点赞评论返佣金”的信息及二维码。
郜某某通过扫码加上客服,在客服诱导下下载某刷单APP。
安装APP后,郜某某在APP 内联系上“接待员”,由其指导做刷单任务。
最初,“接待员”在郜某某完成评论任务后返了20元佣金到其支付宝账号。
郜某某见佣金确实到账了,便根据对方的提示进入APP内任务大厅认购任务单。
美国法律洗钱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复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所得的资金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金,以达到掩盖非法来源、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
美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洗钱案件频发,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法律洗钱案件,以揭示洗钱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美国法律洗钱案件概述1. 美国法律体系对洗钱犯罪的打击美国法律体系对洗钱犯罪有着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反洗钱法》、《银行保密法》、《洗钱控制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洗钱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以及金融机构的义务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2. 典型洗钱案件(1)伊朗洗钱案2016年,美国司法部指控伊朗国家银行(Bank Saderat)涉嫌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违反国际制裁。
该银行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众多分支机构,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美国司法部表示,伊朗国家银行利用其分支机构在非洲、欧洲、亚洲等地进行洗钱活动,将资金转移至伊朗境内,支持恐怖主义和非法活动。
(2)墨西哥电信巨头洗钱案2018年,美国司法部指控墨西哥电信巨头美洲电信(America Movil)及其创始人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涉嫌洗钱、逃税和违反国际制裁。
据指控,美洲电信通过其子公司在多个国家进行洗钱活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此外,该公司还涉嫌逃税和违反国际制裁。
(3)俄罗斯商人亚历山大·波格丹诺夫洗钱案2018年,美国司法部指控俄罗斯商人亚历山大·波格丹诺夫(Alexander Pokrovnin)及其公司涉嫌洗钱、欺诈和违反国际制裁。
波格丹诺夫被指控利用其在俄罗斯、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公司,通过虚假交易和非法资金转移等方式,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洗白。
三、美国法律洗钱案件的危害1. 威胁国家安全洗钱活动往往与恐怖主义、毒品走私、非法武器交易等犯罪活动密切相关。
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汇丰银行洗黑钱事件

美国正调查银行巨头汇丰洗黑钱一案,涉及很多人和很多地银行,汇丰合规部主管已经请辞。
银行洗黑钱从根本上就有违经济体制规则,面对大量个人钱财的进进出出,从本质上就要严格监察,作为银行,不仅要以存贷款为目的,在洗黑钱监管也严加控制,切莫成某些人利用的工具。
近些年很多人利用银行业完成存贷款业务指标,一些犯罪分子瞄准洗黑钱这个市场,想利用洗黑钱赚大钱,这本身就违法犯罪。
银行业要提升监管力度,存贷款款项去向还有是否恶意贷款都要严格监管,否则会遭受很大损失。
跑路老板恰恰就反衬出为完成任务,难以严格审查,最终给银行造成损失,银行监管要严格,避免受损失。
中新网7月19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美国汇丰控股日前被曝出洗黑钱丑闻,事件随时波及英国投资及贸易国务大臣葛霖。
此外,汇丰法规部主管虽已请辞,但称“将以新身份留在银行”。
葛霖2003年出任汇丰控股行政总裁(CEO),3年后升任主席,直至2010年离职,加入政府;汇丰牵涉洗黑钱期间,他正是集团掌舵人。
现任CEO欧智华上周亦指,汇控2004年至2010年间虽曾针对洗黑钱活动作改善,但成效有限,银行“须为过失负责”,似乎暗示葛霖难辞其咎。
汇控高层在听证会承诺结束开曼群岛等地的业务,并加强监管可疑交易。
不过,有议员指银行早于1993年已有类似承诺,但洗黑钱文化未改。
多名高层日前出席美国国会听证会,强调对不法活动并不知情。
美国汇丰CEO唐爱韵则保证,银行为应对不法活动,已作“基本变革”。
汇控法规部主管巴格利虽已请辞,但称“将以新身份留在银行”。
辞职消息传出后, 汇控香港股价18日早上曾跌逾2%,低见66.35港元。
美国参议院一个委员会将于7月17日举行听证会,调查汇丰银行涉及犯罪分子洗钱活动。
委员会报告指出,汇丰的监管太过宽松,未能有效防止墨西哥贩毒集团过去7年里在美国清洗数以十亿计美元的黑钱,还协助客户转移来自伊朗及叙利亚等国家的可疑资金。
业内分析,汇丰或将可能被吊销其在美国的银行牌照,并有可能面临10亿美元的罚款。
福建安溪买卖虚拟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

福建安溪买卖虚拟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
摘要:
一、案例背景介绍
二、犯罪手法剖析
三、案件侦破过程
四、警示与防范建议
正文:
【案例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一些人开始将其视为套现的工具,甚至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犯罪活动。
在福建安溪,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犯罪嫌疑人通过买卖虚拟货币,企图掩盖犯罪事实,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犯罪手法剖析】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先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犯罪所得,然后将这些所得投入到虚拟货币市场。
在虚拟货币的价格上涨后,犯罪嫌疑人逐步出售手中的虚拟货币,将犯罪所得转化为法定货币。
这种手法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因为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特点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
【案件侦破过程】
然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没有逃过警方的视线。
在深入调查的过程中,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账户存在异常。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展开严密布控。
在犯罪嫌疑人企图逃离我国时,警
方将其成功抓获。
【警示与防范建议】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虚拟货币并非犯罪分子的“避风港”。
在我国,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此,广大投资者和虚拟货币爱好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非法行为。
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
总之,虚拟货币市场的繁荣背后,犯罪分子仍在寻找可乘之机。
我们要时刻警惕,加强防范,共同维护虚拟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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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最新案例
杨某是xx县xx镇的个体工商户,每天做生意都有几百到上千元的收入。
然而2021年本欲到xx与丈夫一起投资沙场的杨某,却在“朋友”带动下走进了xx的一家赌场,就是这一次赌场之行,彻底改变了杨某以及其亲戚、朋友的人生。
在“朋友”的介绍下,赌场一名男子和杨某“谈上了生意”,只要杨某用银行卡帮助其取现金就能收到1到2个点的“返利”。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当天杨某就为男子转账取现了20万元,拿到了两千元的“好处费”。
从这一天开始,杨某成为了与该男子联系的“提款人”。
由于每张银行卡每日都有取款额度的限制,回到xx后,杨某开始四处借用亲戚、朋友们的银行卡境内频繁为境外男子提款,再托人交到xx 男子手中。
受到出境现金不能超过两万元的限制,杨某想出了“蚂蚁搬家”的对策逃避检查。
就这样,四个月期间杨某想尽千方百计,将同是xx镇的樊某、程某等人发展成“下线”,为其收拢银行卡、取现金、送现金出境,杨某给与樊某、程某等人所送现金1.5到2%的报酬。
直至该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团伙所持有信用卡就达100余张,涉案资金流水达上亿元。
xx警方通过对涉案往来资金流水进行审查,发现给该团伙所持银行卡
转账的账户,涉及全国30余起电信诈骗案件。
而该团伙四个月为境外电信诈骗组织转账提现达202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杨某等人并不自知自己的犯罪行为,以自己“并不知道资金的来源和去处”为自己辩护,却不知只要参与了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从发案到转移资金“洗钱”的任何一个环节,其就已经与违法犯罪行为脱不了干系。
为了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洗钱”,杨某首先盯上的是自己身边亲人们的银行卡。
为了套取这些银行卡为自己所用,杨某与其丈夫徐某,以及联系的樊某、程某、李某等人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骗取着亲戚、朋友的信任。
李某甲与杨某的丈夫徐某是同学,就在李某乔迁新居时,徐某打上了李某甲家礼金的主意,开口提出向李某甲借款20万元。
出于同学关系,李某将20万元出借给了徐某。
两个月后,徐某给李某甲打电话称,给其卡上打了100万元,请李某甲帮忙取现金出来交由杨某。
就这样两夫妻通过向同学“借款”的方式获得了李某甲的银行卡账号,并以“还款”为由利用同学帮其提款,而取出的这笔资金正是两夫妻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的资金。
并不知道出借银行卡的风险,抱着“反正我卡里没钱,借出去也对我没什么影响”的心理,杨某身边的朋友更是直接到不同银行办理“空卡”
将其借给杨某、樊某、程某等人使用。
四个月时间里,仅杨某、樊某和程某三人持有身边亲戚朋友的银行卡就涉及30余人,100余张。
这个团伙就是利用这些卡,频繁为境外违法犯罪活动“洗钱”。
与杨某不同的是,此案李某则是以出租银行卡及相关信息的方式收集银行卡。
赵某以水果代办为掩饰,长期在云南瑞丽一带从事地下钱庄生意。
公安机关查获其持有的44张银行卡和4部手机均为其帮助跨境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资金所用。
李某以每个月8000元出租包括优盾、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手机银行密码一套银行卡信息。
“无论是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持卡人都不知道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和危害。
”xx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蔡xx介绍,此案中做啤酒代理的段某因受李某所托帮忙取了5万元钱,而这笔钱正是境外违法所得资金,段某的银行卡被冻结,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段某无法使用该卡进行贸易,给段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笔者了解到,在xx县办理的另一起妨碍信用卡管理案中,xx镇20余名村民将银行卡、手机号、优盾等以800到1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为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洗钱”活动。
这些信息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于“帮助他人洗钱”“网络贷款”等行为,一部分人员一夜之间债台高筑,沦为“被追债人”不自知。
蔡xx介绍,私自办理银行卡出售、出租、出借给非本人使用,其行
为本身就属于违反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明知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租、出售、出借的还涉嫌同案罪名。
而大多数群众对此没有风险意识,不知为“人情世故”和蝇头小利终将会把自己置身于违法犯罪旋涡。
2022年3月,xx县公安局与县内金融单位多次联席会商,由各银行对超出一定额度的多次、大额取款行为进行审核监管,对可疑资金使用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予以跟进核查,认定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从源头上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但仅仅这一项措施并不足以监管银行卡的出售、出租、出借行为,只有全民都有了拒绝他人使用本人银行卡的防范风险意识,才能真正地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活动。
回看杨某、徐某等人妨碍信用卡管理、参与境外“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将该团伙送进监狱的除了自身对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贪婪,还有亲戚朋友借卡行为的无形助长。
如果此案没有其亲戚朋友无偿借用、办理银行卡供其提款使用,仅靠杨某该团伙自己持有的银行卡提款额度,并不能帮助境外违法犯罪活动转移两千多万元资金。
保护自己的银行卡不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公民普遍提升银行卡风险危机意识,这不仅是对自我财产权益的一种保护,更是遏制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洗钱”转移资产的共同社会责任。
作为徐某妻子的杨某为了使用更多亲戚、朋友的银行卡更是手段尽出。
对待家族里的亲戚,不用任何理由,直接提出“拿你的银行卡我用几天”的要求索取。
而对于家族外的朋友,则是多次提出“你帮我取点现金”的要求,在一次又一次的提出要求后,朋友往往因推辞不掉“人情世故”,最终妥协帮助其取款。
xx镇董某曾与杨某借了5万元钱,借款的要求之一就是董某要将银行卡和密码提供给杨某使用。
而其丈夫徐某则以“家里盖房子需要取现金付工程款”为由,让樊某帮其取款50万元。
仅是“帮刷一下信用卡积分方便贷款”这一个理由,杨某就多次使用,并让不同人员为其取现金。
就这样,夫妻两编造着各种理由和借口把手伸向了身边的亲戚、同学、朋友和寨邻,而最终朋友们帮忙取出的这些现金都流向了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