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提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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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

2010年度任务分配及奖罚方案

为了整合欧亚国际酒店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为了提高全体营销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团队精神及工作效率,加强市场营销团队的竞争力,充分体现团队与小组销售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奖多罚少的原则,现对市场营销部2010年度任务奖罚及分配方案作如下的分解:

一、方案目的:

由于本地酒店业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严峻,综合市场因素、客源划分及部门工作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同时也考虑了酒店的经营成本与费用及可操作性的实际情况,务必减少不合理因素,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市场营销部是一个市场调研、开拓、分析、策划、推广的综合型部门,只有团队销售才能将此功能发挥到更大的优势,然后在任务完成以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奖励。为了最大限度的调动酒店市场营销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并更进一步的将各职各级人员的个人收入与部门业绩及酒店效益直接挂钩,务求实现酒店、部门及员工的三盈目标,特此拟定欧亚国际酒店201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三、奖罚对象:市场营销部全体人员(含文秘、策划部)。

四、营销部部门任务及营销员任务:

(1

(2)各组全年计提业绩指标细分单位:万元

(3

注:1、市场营销部全体人员编制在本年度暂定为12人、其具体分布情况为市场营销部总监1人、营销部经理1人、营销经理2名、客户经理4名、会籍客户经理1人、策划副理1名、美工员1名及市场营销部文秘1人,如因扩展业务需要可在总经理的批示同意后适当增加一至两名客户经理;

2、所有销售人员薪金标准及月度销售指标可根据各营销人员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由酒店评估决定。

五、关于部门负责人的奖惩方案:

1、市场营销部总监、营销部经理对市场营销部的月度总任务负责,部门全额完成当月任务,则市场营销部总监、经理全额领取当月薪酬

及相应补贴;若未完成当月任务,则分别按未完成任务比例扣除其当月工资(如:月度任务为100万,部门完成90万,则未完成比例为10%,总监需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则未完成比例为10%,经理需扣除其当月工资的3%),总监、经理扣罚封顶为工资总额的10%;

2、超额完成当月任务,若超额在10万元以内,按超额部分的2%给于部门提成奖励:如超额过10万元不足20万元(含20万元),按

超额部分的3%给于部门提成奖励,超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一律按超额部分的4%给于部门提成奖励;

3、部门超额完成任务所提得的奖金,28%为部门总监当月奖金、18%为营销部经理当月奖金,18%分别作为营销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

6%作为部门会籍客户经理当月奖金,5%作为部门公关员兼文秘当月奖金,3%作为部门策划副理当月奖金,2%作为部门美工当月奖金,剩余20%按各小组客户经理当月自身业绩占部门总业绩的百分比分配(如:当月部门奖金在提取部门总监、经理、营销小组负责人、策划副理、美工、部门文秘部分后余10000元,而当月营销部业绩总和为100万元,其中A客户经理完成了20万元,则其可分得此奖金的20%即2000元,以此类推;部门中若有人未完成当月任务,则其业绩部分所提得的奖金归当月冠军所有);

4、部门销售业绩以截止至当月最后一日的过租收入为准,业绩项目含客房、餐饮(中餐、西餐)、宴会、会议、团体、俱乐部收入,非

市场营销开发的酒店客户需由营销跟进的,按30%的消费比例计入部门业绩,不计营销员业绩。

六、关于各小组负责人及各营销人员的奖惩方案:

1、2010年度各小组负责人及各营销人员的收入将与部门效益相挂钩,对各小组负责人及各营销人员的考核方式为:如当月个人及部门

业绩均达标,则各小组负责人及各营销人员可全数领取当月底薪及电话补贴;

2、如自身或小组未完成业绩而部门业绩达标,则扣除客户经理自身当月电话补贴费用100元,并按未完成业绩的同比扣除当月底薪(客

户经理以及小组负责人未完成2%则扣底薪2%),同时不能分得部门及酒店超额奖金(其个人应得的集体奖金部分归当月销售冠军小组所有);

3、如自身完成当月任务而部门未完成当月任务时,则客户经理当月补贴全额领取,个人完成超额部分奖金按正常比例提成,但个人底薪

按部门未完成比例的一半进行扣除(即部门未完成比例为10%,则应扣客户经理底薪的2%);

4、如客户经理自身业绩未完成且部门业绩也未完成,则营销员的考核方式为:a、扣除补贴100元;b、按部门未完成比例的一半扣除底

薪;c、按自身未完成比例扣除当月底薪;

5、各客户经理的保底工资为底薪的90%;各小组负责人的保底工资为底薪的85%;

7、每月各小组负责人及各客户经理在个人提成奖励中提取10%的额度作为酒店文化基金,该基金用途由主管副总经理全权安排;

8、每月各小组负责人及各客户经理在个人提成奖励中提取8%的额度作为部门总监的奖金;

9、每月各小组负责人及各客户经理在个人提成奖励中提取5%的额度作为营销部经理的奖金;

10、每月酒店给予ENT(宴请费)金额为市场营销部总销售业绩的3%,按成本价格计算的宴请签免权,超额部分如为销售人员宴请超出,

则由销售人员按成本价格赔偿,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1、所有销售人员每月领取实收奖励(扣除酒店文化基金、部门总监、经理提成后)的95%,剩余5%在年底统一发放,若中途离职或解

雇,则视为自动放弃此5%的奖励。

12、各小组负责人及各客户经理的业绩以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的已入账为准。(业绩只减扣佣金及现金消费券,无需减扣其它任何费用)。

七、酒店营业绩效考核方案:

2010年度酒店的营业总额(不含日本餐厅、桑拿)分四个阶段进行考核,1月至3月作为第一阶段,该阶段以130万的月营业额为奖励起点;4月至6月为第二考核阶段,该阶段以160万的月营业客为奖励起点;7月至9月为第三考核阶段,该阶段以130万的月营业客为奖励起点;10月至12月为第四考核阶段,该阶段以160万的月营业额为奖励起点;从超出当月起点额度开始,酒店全员有奖。超出额度在15万元以内,酒店提取当月超额部分的15%作为员工奖金;如超额15万以上而未达25万(含25万),则酒店提取超额部分的20%作为员工奖金;如超额过25万的,酒店将提取超额部分的25%作为员工奖金。奖金分配方法如下:

1、总经理作为酒店第一负责人,可分取奖奖金总额的8%;主管营销副总经理作为主管营销负责人,可分取奖金总额的5%;财务总监作

为财务第一负责人,可分取奖金总额的3%;

2、各客户经理作为酒店业务骨干,可分取奖金总额的15%,所分得奖金由财务根据营销员当月个人业绩占部门总业绩的百分比分配(如:

当月可分奖金总额为10000元,当月部门总业绩为100万元,其中A营销员完成了5万元,则其可分得奖金总额的5%即500元,部门业绩中不属于营销员创造的,该奖金分配给部门经理;部门未完成自身业绩的人员不享受此奖励,其个人应得奖励由部门当月销售冠军小组获得);

3、部门总监作为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13%;部门经理作为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10%;小组负责人可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6%,策划副理可

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3%,美工可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2%,文秘可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5%,会籍客户经理可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5%,员工可平均分得奖金总额的25%。

八、争议处理及违规处罚:

所有营销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并遵循公平竞争、互利合作的团队精神。须在以维护酒店整体利益为主的原则基础上努力创造优良业绩。若发现损公肥私、损害酒店集体利益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1、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拉拢他人己签订的客户擅自利用价格优惠或自身职权为自己争取协议合约客户者,一经查实,扣除当月所有业绩;

2、由于个人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酒店重要客户流失者,扣除当月业绩总额的10%;

3、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进行不正当炒房(写字楼)或与客户进行利益交易者,一经查实,即时除名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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