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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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生效日期 2012.4 题目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修改日期 2015.9页数 1/21 目的:加强药品监督,防止商业贿赂,达到因病施治,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干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2医院成立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监察室、医务科、药学部、IT中心及相关临床科室专家为成员。

由药学部、IT 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每月进行动态监测。

3 动态监测方法:3.1 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药品;3.2 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DDD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3.3 药学部与IT中心对全院使用量增长幅度波动大的药品,提供使用情况分析,包括使用合理性及科室和医生分布。

3.4 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

4 动态监测重点4.1 药品异常波动:单品种月使用金额或使用量波动幅度老药(引进使用六个月以上视为老药)大于30%,新药大于50%,即对该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调查,无正当理由则认定为异常波动。

4.2 药品异常使用:药品在个别科室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药品由个别医生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异常使用。

4.3 药品违规使用:药品超适应症、超剂量(超过规定剂量上限)、超疗程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违规使用。

4.4 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分析的其他药品。

4.5 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和违规使用的界定必须由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会同涉及该药品使用专业的二位以上专家共同认定。

5 药品使用排名公示5.1 对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前十位和DDD前十位进行院内网公示。

5.2 对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院内网公示。

6 对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违规使用的处理6.1 首次认定,将向该药品供应商、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陈述,限期整改。

题目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页数 2/26.2 二次认定,则对该药进行限量使用(限量为异常波动前三到六个月平均使用量的60%);并对使用医生进行经济处罚和书面警告,并责成科室作出书面改进计划,当事医生作出书面检查。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1.目的:为保证科学合理用药,加强药品使用的监测管理,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干预,建立临床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2.使用范围:各临床科室3.定义:无4.内容:4.1 临床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其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指定专人负责。

4.2 动态监测对象: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

其中抗菌药物、贵重药品、新药、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4.3 动态监测方法:药学部通过计算机HIS系统,进行监测、统计排名,医务科负责公示,随时掌握用药动态。

其中重点监测:4.3.1 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金额前十位品种及相应前五位医师;4.3.2 每月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前五位及相应前五位医师;4.3.3 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药品;4.3.4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药品;4.3.5 每月使用金额全院排序前十位的辅助用药;4.3.6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4 根据用药排名按科室、医生抽取处方、病历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总结、记录,于次月上旬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价,其结果报医务科、分管领导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公布结果,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4.5 超常预警: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预警机制:4.5.1 本月门诊与住院使用金额排十位的药品且无正当理由的;4.5.2 连续3个月使用金额或数量居全院前三位的药品且无正当理由的;4.5.3 连续3个月使用金额或数量明显增加,增幅达30%以上,且根据科室用量走势、医生用量走势、按病种用量走势分析无正当理由的。

4.5.4 发现药品有促销行为或有举报存在问题的药品如发放手续费、宣传费、广告费、劳务费和临床代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名义变相回扣的药品及上级部门认为异常使用的药品。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是指在医药领域中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用于监测和预警药品市场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动态监测主要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市场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等,对药品市场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药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包括药品的质量问题、伪劣药品的流通、患者用药的不合理现象等,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超常预警制度是在药品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套能够有效预警药品市场异常情况的机制,及时发现和提醒有关部门和企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和控制药品市场中的风险和损害。

具体来说,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药品市场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药品的产销情况、质量情况、不良反应情况等,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和指标体系。

2. 设立药品市场监测和预警中心,负责开展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收集和处理药品市场的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3. 建立药品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包括监测指标、预警阈值、预警标准等,确保能够准确、及时地发现和预警药品市场中的异常情况。

4. 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和机构,负责协调和实施药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通报和反馈。

5. 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包括对不良药品和伪劣药品的处理、对患者用药不合理现象的整治等,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和企业提前发现和处理药品市场中的问题和风险,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权益。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模版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模版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旨在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及时发现和预防药品用量异常情况,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监部门等相关单位。

三、主要内容1.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1.1 建立药品用量监测系统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药品用量监测系统,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1.2 确定监测指标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情况,确定药品用量的监测指标,包括每日用量、累计用量、用量比例等。

1.3 设定监测阈值针对不同药品和用途,设定合理的监测阈值,当药品使用量超过设定的阈值时,触发预警机制。

2. 超常预警机制2.1 建立超常预警机制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超常预警机制,确保在药品用量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2 制定预警方案针对不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案,明确预警的内容、对象、流程和措施。

2.3 提供预警信息在药品使用量异常时,预警系统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预警信息,包括具体药品、异常情况和可能的原因等。

2.4 采取措施根据预警信息,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用药品、调整用量、加强监测等。

3. 相关责任和义务3.1 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用量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3.2 药品生产企业责任药品生产企业应提供药品用量的实时监测数据,配合医疗机构进行预警分析,并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3 药品经营企业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药品出库和销售的监督,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用量的动态监测,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

3.4 药监部门责任药监部门应组织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

四、培训和宣传为了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单位应加强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意识。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简介
本文档将介绍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的相关内容。

目的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旨在加强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并对药品市场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防控和应对药物风险。

监测机制
药品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测,确保合格药品的流通,并发现违规药品的销售行为;
2.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了解患者的用药行为和药物效果;
3. 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发现药品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保障
患者的用药安全。

超常预警制度
超常预警制度旨在提前预警和应对药物风险事件,确保公众的
用药安全。

制度包括以下要素:
1. 风险评估:根据药品监测结果和其他信息,对药物风险进行
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发出预警;
2. 预警发布:一旦发现药物风险,相关部门将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告知公众潜在的药物风险;
3. 应急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减轻和应对药物风险。

风险管理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除了及时发现和应对药物风险,还需要进行风险管理,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风险管理包括以下
方面:
1. 药品合规管理: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合规;
2. 药品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药品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3. 监测技术和手段的提升: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效果和准确性。

总结
药品管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药物风险,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1. 成立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质控中心、药剂科、信息科及相关科室完成医院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和预警工作。

2. 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

3. 对药品用量和销售金额前十位的药品及其他不合理用药情况,由质量评价专家组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不合理用药评价结果在院周会或其他适当途径通报,同时要求相关医生和科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不合理用药的评价结果与医生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生进行警示谈话;对不合理用药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生用药不合理病历数与抽查病历数之比)排在前十名的,要在院内通报;对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暂停一月处方权、限制处方权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予以缓评、低聘。

有关医生对评价结果有异义时,可申请复议。

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生近三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5. 医院对前十名的药品中连续三个月出现超常增长的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

对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经核实后立即停用该药品,该药品的库存一律退货,并按“廉政保证书”的规定执行。

对违规行为由院纪检监察室或上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6. 对抗菌药物超常处方三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生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7. 院纪检监察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药品使用违规行为的,
对涉及相关药品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予以警示,对问题严重者立案查处。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在医疗机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的意义药品用量动态监测是指对医疗机构内各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医疗质量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实时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用药频率、用药剂量等,从而及时发现用药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并进行纠正,提高医疗质量。

2. 降低医疗风险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可以及时发现药品使用过量或过少的情况,从而避免因药物剂量不当而带来的药物不良反应或治疗效果不佳的风险,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3. 提升患者用药安全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及时发现患者用药情况异常,如用药频率过高或过低、用药剂量超过推荐范围等,从而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的方法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实现:1. 电子病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是一种将患者医疗信息电子化存储和管理的系统,可以方便医疗机构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实时获取患者用药情况,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 医疗设备连接某些医疗设备可以与信息系统连接,通过设备传输数据来实现药品用量动态监测。

例如,将药品管理系统与输液泵相连,输液泵可以在每次输液完成后自动上传相应的药品使用数据,实现药品用量动态监测。

3. 监测仪器和传感器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也可以通过安装监测仪器和传感器来实现。

例如,可以在药品柜中安装传感器,监测药品的存货和使用情况,并实时反馈给医疗机构,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药品用量超常预警制度的建立药品用量超常预警制度是指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事先设定的标准和指标进行预警。

其主要步骤包括设定预警指标、建立预警模型、实施预警措施等。

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做好医疗全过程的合理用药,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管理,特制订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一、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稳定程度、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级。

二、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使用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实施方案,即:药学部对每种药品制定药品使用数量超常警戒线,对用量超出警戒线的药品实行控量和停止使用等处罚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药学部对医院、各科室和医生用药情况定期进行排位,对使用数量或使用金额前10位的抗菌药物,以及单品种使用金额月增长幅度异常的品种,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管理小组每月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医师以及前10名科室的合理用药进行检查考评,并将结果公示或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临床科室。

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信息查询统计保密规定,统一管理药品使用信息,防止相关药品使用信息流入非法人员手中,原则上只有药学部和信息科才具有药品使用信息查询的权力。

对具有药品使用信息查询权力的人员做好保密教育工作。

六、检验科定期公布全院耐药菌监测报告,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

七、感控办要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

八、定期在全院进行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的培训以及医德医风教育,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严禁医药代表在临床一线进行促销活动,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该药在医院的使用权。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用量预警制度。

1.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2. 每月由信息管理部提供药品用量的原始数据,由药学部和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数据的分类整理。

3. 药品用量数据统计项目有单品种药品使用总量排名前10名、单品种用药总金额前10名、单品种抗菌药物使用总量和总金额前10名、门诊单品种抗菌药物使用总量和总金额前10名、门诊大处方排名前10名。

4. 根据卫生厅要求,建立临床合理用药三项监控公示通报制度,由纪委监察科负责公示。

4.1 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对用药总量按照单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序前10位的药品进行公示;4.2 医师用药情况监控,使用被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用药量与工作量进行排序,公布排序前10位的医师用药情况;4.3 医师合理用药评价公示,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定期抽查至少25%执业医师的用药情况予以公示。

5. 每月由资深医药专家分析点评集团药品使用情况,对用量和金额排名前三位的药品将给予高度关注,分析其使用是否合理,有无临床异常用药等,如不合理用药证据确凿,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后停药,特殊或紧急情况出现时可由分管院长先签字停药后再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6. 对药品用量,特别是抗菌药物、辅助用药等类别药品的用量进行分析,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由药学部提出分析报告,纪委监察部在集团予以公示,对有异常用药情况的科室给予警示;医务部需对相关科室及医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改进。

7. 医院根据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的结果及时、科学、合理调整药品采购计划,对超常现象分析原因、查找漏洞。

对排位靠前的个人发现有超常用药行为的,由纪委监察部进行警示谈话,查出问题的(如无理由大处方、无适应证用药等),除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限制或取消其处方权外,还将结合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的关键之一。

药品动态监测是指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

超常预警则是在药品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预警,加强监管,避免药品带来的潜在健康风险。

药品动态监测的重要性随着药品市场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药品动态监测变得更加重要。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国内外反复出现各种药品安全问题。

如2013年4月,由于兴奋剂所造成的肾衰竭疫情在我国山东等地爆发,引发了广泛关注。

又如2008年5月,我国中南地区发生因使用含有镉的大米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其中食品添加剂中含有激素,农药残留。

这些安全问题不仅威胁了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而且也严重挑战了药品监管的能力。

药品动态监测的实现方法药品动态监测的实现方法通常分为两步。

第一步是建立药品保障体系,其中包括药品安全管理规则、药品审查标准、药品质量监测和药品安全预警。

第二步则是通过药品预警系统,及时发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的实践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在我国逐步得到了推广和实践。

例如,国家药品监管局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阿托伐他汀钙片、氟马西尼肠溶片等品种药品的风险监测信息。

此外,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化,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用药指导,制定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标准等。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需要的完善尽管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已经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实践,但仍然存在问题。

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管理规则、药品质量监测和药品安全预警等方面,加强药品的跟踪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对药品的合理使用宣传和培训,以便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结论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可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帮助政府和药品企业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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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现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2、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3、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药学部关于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的相关工作。

4、职责:临床药学监护人员、药品会计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每月对本院数据库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数据上报主管院领导。

5.2、每月在院OA网上公示门诊用药、住院用药在数量、金额两方面排名前10位的注射剂、口服药品种名单及前10名医生用药排名,考察全院用药情况(着重关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中成药注射剂的用量监测)。

5.3、每位临床药师每月抽查门诊医师200张门诊处方进行临床药学考评,着重关注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

其中24张门诊处方,按“处方点评工作表”各项内容进行详细点评。

5.4、每位临床药师每月抽查所负责病区当月出院病历100份进行临床药学考评,着重关注住院病区抗菌药物的使用。

其中32份出院病历(要求所负责临床病区每位住院医师至少一份病历)按“处方点评工作表”各项内容进行详细点评,了解各病区及每位住院医师的用药情况,做好记录、分析。

5.5、每月对用药数量、金额排序靠前的辅助用药、中成药、抗菌药物进行专项点评,对临床用药存在不合理的科室进行专科点评。

5.6、以《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成药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中临床药学考核标准等为依据,结合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对不合理应用药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7、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并上报院领导,有需要时还需将有关情况通告全院。

5.8、评价内容与点评结果每月在OA网上以“阳光用药监控情况”进行全院公示。

点评结果与医师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对不合理用药,解释不通过的医师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有需要时医院纪检部门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

5.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用量明显增加且经调查分析后为不合理性增加的品种,应以文件发文或在院内网上提出警示。

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

5.9、根据全院用药统计,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出库金额单品种每月在12万元以上的针剂,单品种每月金额在8万元以上的口服药视为用药数
量异常,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抗生素出库金额单品种每月在8万元以上的针剂,单品种每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口服药视为用药数量异常(治疗性药品、个别药品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除外,具体品种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订)。

5.10、若注射剂和口服药出库金额达到以上数值,药库进行限额登记,并暂不再制定补充计划和停止采购,停止采购时间至月底,次月才可恢复采购。

5.11、药学部须将用药数量异常的供药单位、临床科室、临床医生的详细资料分别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主任。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分别派员对用药数量异常的供药单位、临床科室、临床医生作警示教育。

经警示教育仍出现异常者:1)供药单位: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提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停止该品种在本院使用或更换该品种的生产厂家、供药单位(由备选项品种、备选供药单位中替补);2)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提请医院院长办公会议,
对相关科室和人员作经济处罚或不良医德记录或行政处分。

5.12、对长期不用的药品,若非临床必备,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建议停用该品种。

5.13、为加强全院用药信息交流和便于监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

会议须加强合理用药,特别是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中成药等事宜的议程。

5.14、对发现药品有促销行为或有举报存在问题的药品,一经查实,立即停用,并作相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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