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社团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促进广大学生对音乐和美术的学习与爱好,提高学生对艺术的热情与追求,也为进一步提升社团学生的艺术素养,根据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此章程。

二、本社团的名称:放飞梦想艺术社团

本社团由热枕音乐与美术并希望提升自己艺术涵养的学生组成。

三、宗旨:

1.以提升学生的修养品质为标准,以培育素养、崇尚个性为办学理念,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为理想与追求。

2.以艺术活动为载体,向学校和师生展示艺术社团的风采。

3.在社团与同学们之间架起桥梁的纽带,并通过各项活动,提高艺术修养、增长知识、训练技能、活跃身心,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二章社团机构

四、艺术社团总负责人1名,由团长担任;设副团长2名;设秘书长1名,负责协助团长的工作;设辅导员若干名,由本校老师和外聘人员担任。

五、负责人任免办法及标准

1.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的任命采取成员推举与成员自荐的形式,并且最终通过多数投票表决决定

2.任免负责人的标准是看其是否积极参加团队活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有能力让团队不断发展与壮大。

3.艺术社团下设两个分支机构:美术兴趣小组和舞蹈兴趣小组。

六、艺术社团委员会有团长1名,副团长2名,设秘书长1名,舞蹈兴趣小组与美术兴趣小组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社团成员

七、本艺术社团成员以北苑小学小学对音乐美术有兴趣的学生组成,实行会员录取资格制(限额60人)。

社团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成员必须是对音乐美术有爱好思想好、学习好、工作认真,并且有一定音乐美术专长的学生。

2.承认艺术社团的章程。

3.能够尽自己的力量为本社团的发展做实实在在的事。

八、社团成员入会程序:

报名参加面视,经艺术社团(音乐美术分开进行)批准通过面视者加入社团成为社团成员并记入档案。

根据爱好特长分入合适小组。

九、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社团的各类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6.优秀成员获得奖励的权利。

成员享有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小学生;

2.自觉维护本社团的权益;

3.服从社团安排,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交办

任务;4.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联系社团负责人;5.有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能踏实做事。

第四章社团活动

十、本社团活动将独立开展,依据社团的特色分开活动(音乐美术分开),除了学校特定的节日进行展示外,每一个学年将至少开展1次大型活动。

十一、活动内容形式及要求:

举行校内艺术活动、定期展出学生的优秀作品、邀请校外顾问进行指导、参加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要突出社团的风采,学习活动要按章程有序进行,参加各类艺术比赛要积极认真并且争取拿奖。

第五章总则

十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北苑小学艺术社团。

十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