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种类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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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类型及预防措施

根据事故统计分析,90%的事故是由于直接违章所造成的,尤其突出的是,这些违章大都是频发性或重复性的出现。消除习惯性违章行为,对确保安全生产有重大的作用。

违章主要指班员违反《安规》等行业规章的行为。违章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多数违章行为虽未导致事故,但对人身、电网、设备具有潜在的危险,其中又以习惯性违章数量最多,最隐蔽及最难以矫正。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在习惯了的思维方式、生产工作、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等传统模式下,不知不觉地放松了预防意识,违反规程制度,以致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它的主要特点就是隐蔽性和顽固性,使现场工作人员习以为常,领导和管理人员熟视无睹,不以为然,虽然三令五申严加禁止,但仍然频频发生难于纠正,所以如何预防习惯性违章一直都是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下面就对习惯性违章的常见类型进行列举并对如何防范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按照习惯性违章的性质,我们可以将它简单分为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三大类型。

2 行为性违章的主要类型和表现

施工作业现场的主要表现

(1)不正确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不系固定绳,工作服不扣纽扣,不穿绝缘鞋等。

(2)为赶进度杆上杆下同时作业。

(3)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或参与工作或离开现场。

(4)上下传递物件图方便不用绳索直接抛掷。

(5)按现场工作的需要随意增减工作班人员,现场人员管理混乱,工作界面模糊不清。

不认真执行操作监护制的主要表现

(1)不持票操作,或先操作后补填操作票,代签名、代操作等。

(2)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票填写完毕不认真审核,一些主要项目遗漏或颠倒,或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等。

(3)操作前,不核对模拟;操作时,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操作中,不唱票、不复诵;操作后,不检查正确与误。

(4)不按操作顺序逐项操作,图省事、怕麻烦,越项或并项操作。

(5)操作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如操作人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绝缘棒,直接用手装、拆接地线等。

(6)正常操作,不经批准使用“解锁钥匙”或擅自动用备用钥匙。

不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主要表现

(1)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如施工范围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完善,班组人员配备不当等。

(2)值班人员不按规定装设安全技术措施,如接地线数量不够,接地点位置不合适,未装设可靠的防护遮栏及加挂足够数量的各种安全标示牌等。

(3)检修工作负责人不认真监护,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直接参加具体工作,雇用临时工刷油漆、清扫设备等而无人监护。

(4)检修人员在工作中擅自将工作范围扩大到临近带电的设备或线路。

(5)工作前不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如误登平行或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

(6)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在高压线路停电、低压线路带电登杆作业中未采取防低压触电的可靠措施等。

(7)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不在高、低压两侧验电各挂接地线或未采取其他可靠的防止触电措施。

(8)检修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执行“三带一接地”的安全规定。

(9)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手续,如开工前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检修完后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等。

3 装置性违章的主要类型和表现

变电设备

(1)安全工器具不齐全、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

(2)“五防”装置功能不全或功能失灵,不能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3)电气设备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不符合过电压保护规程的要求。

(4)设备标志不全,无双重名称编号,控制盘内保险丝未标明用途或配置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5)室内外电源箱无触电保安器,或低压闸刀缺少闸盖及导线截面不能满足所带负荷。

(6)室内外设备区域照明不足。

(7)电缆未按要求涂防火涂料,进人主控室,配电室的电缆孔洞未封堵或电缆竖井未封堵。

输配电线路

(1)线路杆、塔无双重编号及有关安全警示牌。

(2)杆、塔接地不良,地线保护角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上无双重标志,邻近平行线路(l00m 以内)无明显色标。

(4)配变台架对地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在可能攀登的各部位未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5)配电线路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距路面中心垂直距离小于6m 时没有标高标示牌。

(6)配电线路穿越导线的拉线未加装拉线绝缘子。

(7)起重工用具,安全工器具,小型安全工具不齐全、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

4 管理性违章的主要类型和表现

(1)对自身安全职责认识不清或不落实、不到位。

(2)安全规章制度或技术标准要求不健全或不完善。

(3)劳动组合不合理,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标准。

(4)安全监督、检测、检查不及时,走过场。

(5)管理不严、要求不严、考核不严、执罚力度不够。

(6)安全技术培训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

(7)违章指挥或在现场默许违章作业。

(8)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运行分析、技术培训、技术问答和反事故演习。

(9)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安全技术培训的临时工作人员参加工作。

(10)计划性检修的第一种工作票当日签发并执行。

(11)执行工作票不组织进行“两会”、“三交”并录音和安全互保结对签名。

(12)工作票填写不规范、错误及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程序卡或弄虚作假。

(13)设备异动不及时修改图纸和办理异动手续。

(14)发现缺陷不按缺陷等级规定的时间处理消缺。

(15)不认真执行设备“三检”制和“三级验收”制度。

(16)不认真督查、执行反措项目或“两措”经费不落实。

5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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