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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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在金融领域中,贷款业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

贷款业务的核算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贷款业务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

不同类型的贷款在核算上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

信用贷款是基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

在发放信用贷款时,金融机构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包括其过往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财务状况等。

一旦决定发放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会借记“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户”科目,贷记“吸收存款——借款人户”科目。

担保贷款则是在借款人提供一定担保的情况下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是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抵押物作为担保,质押贷款则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

在发放担保贷款时,金融机构除了要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外,还需要对担保物的价值、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贷款发放后,金融机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计算利息。

利息的计算方法通常有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

定期结息是在约定的结息日计算并收取利息,利随本清则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计算并收取利息。

在贷款存续期间,金融机构还需要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发现贷款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计提贷款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当贷款确实无法收回时,经批准后将贷款予以核销,借记“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贷款——相关贷款户”科目。

在核算贷款业务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关注贷款的展期和逾期。

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对于符合条件的展期申请,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评估并办理相关手续。

而贷款逾期则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逾期贷款会产生罚息,并需要金融机构加强催收工作。

此外,贷款的回收也是贷款业务核算的重要环节。

当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时,金融机构借记“吸收存款——借款人户”科目,贷记“贷款——相关贷款户”科目,同时确认利息收入。

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⑶贷款逾期的核算 • 借款人不能按期(含展期)归还借款,或借款人 存款账户资金不足,只能部分归还贷款,其余部 分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其全 部或部分贷款应转作逾期贷款处理。会计部门应 在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前,将原贷款转入逾期贷 款账户。转账的方法是根据逾期贷款金额编制特 种转账借方传票,按同方向办理转账。其会计分 录为: • 借: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 贷:贷款-信用贷款-××单位贷款户 • 转账后,应在原借款合同及借款到期卡上加盖 “逾期贷款”戳记,列入相应的逾期贷款户保管, 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催收工作。
2.收回贷款的核算 ⑴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归还贷款时(含提前归还),应填具 还款凭证,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会计部门按支取 存款的要求审查凭证,无误后抽出贷款借据核对并登记 “还款记录”,然后作账务处理。 • 借款人用现金归还贷款,应将现金收妥后再作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 贷:贷款-信用贷款-××单位贷款户 • 应收利息 • 利息收入
二、贷款业务的种类
• 银行贷款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㈠ 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 期贷款
1.短期贷款。它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贷款。它通常用于工商企业的营运资本、各种偶 然性引起的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银行间的资金融通。
• 2.中期贷款。它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 以内(含五年)的贷款。它主要用于工商企业的 设备更新改造,是中小企业取得固定资本的重要 途径,也有很多是个人消费者的贷款。 • 3.长期贷款。它是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 它主要用于企业各种固定资产的购置,如新建厂 房、商场、购买生产经营设备等;同时也提供给 个人消费者,主要用于购买住宅、小汽车等。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本章主要内容
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基本业务的核算 减值贷款业务的核算 抵债资产业务的核算
1
2
3
4
5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 贷款也称放款,是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以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等为 条件,把货币资金提供给需要者 的一种信用活动。 •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 业务之一,也是银行资金运用的 主要形式。

抵押贷款如期收回的核算 • 借款人在抵押贷款到期时填写还款凭 证如期还款,会计部门根据还款凭证 办理转账手续:
借:单位活期存款—— XX 借款人户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
• 在办完还贷手续后,抵押品应随即交 还借款人,并销记表外科目和抵押品 登记簿。 付:代保管有价值品 (金额)
发放贷款时,记入借方;收回贷款或转入逾 期贷款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 收回贷款的数额。“中长期贷款”账户按贷款 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户。
账户设置 • “抵押贷款” • 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银行发放的各 类抵押或质押贷款。 • 发放抵押贷款时,记借方;收回抵押 贷款或转入逾期贷款时,记入贷方; 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抵押贷款 的数额。“抵押贷款”账户按贷款单 位设置明细分类账户。
(四)贷款展期
若借款单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贷款到 期前,向银行信贷部门提出贷款展期的书面 申请。 银行信贷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展期,对同意 展期的贷款,应在展期申请书上签注意见, 然后交给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在借款单位的原借据上批注展期日 期,申请书附在借据后面,不需办理转账手 续。 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 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 超过原贷款的期限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5 年。 展期不作账务处理。

第4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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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处理 1)抵押贷款发放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 借:抵押贷款——xx单位抵押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同时,会计部门对抵押物要进行表外登记,并通 过表外科目予以记载,其分录为: 收入:待处理抵押品——xx单位户

2)抵押贷款收回 当贷款到期收回时,借款人应主动向银行提交贷 款偿还凭证;银行根据贷款偿还凭证收回本息。账 务处理可参照信用贷款到期收回的手续办理。其会 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贷:抵押贷款——xx单位抵押存款户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和抵押品登记簿,表外科目的 会计分录为: 付出:待处理抵押品——xx单位户

非应计贷款的核算 按照相关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 天时仍未收回,或按质量进行5级分类结果被 确认为不良贷款时,作为呆滞贷款处理,应 转入非应计贷款核算。
4.2.5
1.科目设置 1)非应计贷款:资产类,逾期贷款转入时,借记 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本科目应按用户设置明细 科目。 2)应收利息:资产类,核算银行按权责发生制原 则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当计算应收利息时,借记 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有关科目;收到利息时,借 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欠息单位设 置明细科目。 3)催收贷款利息:表外科目,核算逾期贷款转为 非应计贷款后,相应由表内核算转为表外核算的利 息。
4.2.3 贷款展期的核算 贷款即将到期,借款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 贷款,可在贷款到期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延长 还款期限。 短期贷款在到期前10天申请,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 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在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展期期 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也应在到 期前一个月申请,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不论短期、中长期贷款,展期均只限一次。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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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4.1 贷款业务概述
4.1.1贷款业务的含义和种类 贷款又叫放款,是指银行以收取利息和必须归还为 条件,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者的一种信用活动。 流动性:短期、中期、长期 保障程度: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风险程度: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资金来源:自营、委托
4.1.2贷款业务核算原则
2)呆账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处理
本金核销: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利息核销: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核销
3)已转销的贷款又收回
本金转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实际收回: 借:吸收存款(或其他科目)
贷:贷款—已减值 应收利息(收回的表内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收回的表外应收利息)
(3)收回减值贷款
借:吸收存款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利息收入
(或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销记“登记簿”中的应收未收利息 付出:应收未收利息
4.2.2贷款损失准备及贷款资产减值的处理
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已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价值又恢复的: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和支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3)抵债资产的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4)处置抵债资产的核算 抵债资产如进行处置收回资金,应按照实际取得 的收入入账,收入与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计入“营业 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抵债资产
1)本息分别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贷款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4.1.3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 1)单位贷款的规定 2)个人贷款的规定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信用贷款核算中的原则: 信用贷款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结算
存款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在贷款中直接支付; 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从基本存款账户中
直接扣收; 贷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按季代收,个别为利随本清。
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向银行信贷部门提 交借款申请书
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
第一联借据 第二联借方传票 第三联贷方传票 第四联回单联 第五联信贷部门
“五级分类法”: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不良贷款
国际上公认的 对银行业审慎 监管的办法, 我国从2002年 1月1日实施。
损失贷款
该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 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 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贷款的五级分类方法有利于加强信贷的风险 管理,提高贷款质量;也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 商业银行继续、有效的金融监管;同时也为判断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3.按银行承担责任不同分类
(1)自营贷款——是商业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 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并由商业 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 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 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①正常贷款:
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 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正常贷款的特征是借款人能正常还本付息, 银行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已有充分把握,各 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偿还 的消极因素,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会遭受损 失。
②关注贷款:
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贷款业务核算概述(pdf 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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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核算概述⏹贷款业务的处理⏹票据贴现的核算⏹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贷款利息的计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核算概述一、贷款业务核算的意义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也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将一定数量的资金进行周转循环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贷款:也称放款,是指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经济行为。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必须遵循资金使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划分,根据五级贷款分类制度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正常贷款:借款人有能力履行合同关注贷款:尽管目前有能力,但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隐性的)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可疑贷款:借款人已无法足额偿还本息损失贷款:即使启用相应的法律程序,仍无法收回本息⏹按是否逾期并超过一定期限划分: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按贷款的利率划分,分为固定利率贷款、浮动利率贷款和优惠贷款。

⏹2.贷款的核算方式⏹逐笔核贷⏹存贷合一:信用卡业务⏹定期调整:异地托收承付—结算贷款⏹下贷上转: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在农副产品收购季节用款三、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1.严格遵守信贷政策和原则⏹2.加强监督管理,严密贷款手续第二节贷款业务的处理⏹贷款发放:⏹签定借款合同⏹开立分户账⏹编制会计分录⏹贷款收回:⏹按期偿还⏹贷款展期⏹逾期偿还一、信用贷款业务的核算(一)贷款发放❿逐笔核贷是银行发放贷款最常用的核算方式。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多采用逐笔核贷的贷款核算方式。

❿约定期限,一次贷款,一次或分次归还贷款,按照规定利率计收利息的一种贷款核算方法。

⏹1、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填制一式五联借款凭证,经信贷部门审批,送会计部门。

第一联为回单,第二联为借方传票,第三联为贷方传票,第四联为借据(会计部门),第五联为借款记录(信贷部门)。

《银行会计》(第五版)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第五版)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贷款的种类
从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出发,可以对 银行贷款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而不 同的分类方法,对于正确理解和处理各项 贷款业务的核算手续具有不同的意义。
(一)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可以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是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
团体等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 个人贷款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发放的
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 应收利息。
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四个“分别 核算”的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中长期贷款按照实际 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 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的利息,分别贷款 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2)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的减值准备,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 的差额,按贷款风险程度提取,用于弥补 贷款损失的准备金。
计提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作为当期成本 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营业支出 贷:贷款损失准备
(三)核销贷款损失的核算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非应计贷款 收入:已核销贷款
(四)已核销的贷款又收回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 付出:已核销贷款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应 收回而未能收回的贷款。
贷款逾期时,会计部门应在贷款到期日营 业终了前,将原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转账 的方法是根据逾期贷款金额编制一红两蓝特种 转账借方传票,以一红一蓝传票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借:XX贷款——XX单位贷款户(红字) 借:逾期贷款——XX单位逾期贷款户 另一联蓝字特种转账传票交借款人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发放贷款的核算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填写一式五联 借款凭证送交银行信贷部门,经审批后,交 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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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发放贷款
贷 款 银 行
④收回贷款或处理抵押品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一)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银行保管的抵押品、质物必须贯彻证(物)账分管的原 则,会计部门管账、出纳部门或指定的部门管物(票据、保 险单、房产证等),互相制约,互相核对,确保安全,会计 按企业及财产类设明细账户,使用“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 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收入:代保管有价值品——××单位户 然后再按信用贷款方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会计分录: 借:抵押贷款——××单位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是担保贷款的一种,是银行要 求借款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而发放的一种贷 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 有权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 收回贷款本息,或以该抵押物折价冲抵贷款 本息。
抵押(质押)贷款流程图
①申请
借 款 人
②提供抵押品
确定利息收入金额。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 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应收利息金额进 行表外登记。 收:应收未收利息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收回减值贷款时: 借:活期存款--借款单位户(实际收到金额) 贷款损失准备(已提未用数) 贷:贷款—已减值 贷款减值损失(差额) (三)贷款展期 企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向借 款 银行申请展期,对展期可不办理转账手续,贷款 展期只限一次。

按贷款性质

商业性贷款
政策性贷款
(七按贷款利息的计算时间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 90 天 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三、贷款业务核算原则和要求 本息分别核算。 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二 、银行贷款业务种类
按贷款期限长短划分
按贷款发放的条件划分 按银行承担责任划分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划分 按贷款使用对象划分 按贷款性质划分
(一)按贷款期限划分


短期贷款
按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二)按贷款发放的条件划分



按贷款条件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票据贴现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业务意义 贷款业务是银行对国有、集体和个体经济融通资金的业 务,是根据有借有还的原则贷出货币资金,并按规定收取利 息的一项融资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责, 是根据信贷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贷款原则,对国民经 济各部门进行的资金再分配。通过发放贷款,可以支持生产 发展和商品流通;通过调整贷款的投向和支持的重点,可以 调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通过信贷监督,又可以促进企业 改善经营管理,节约资金使用,同时也可以加速资金周转, 减少贷款损失,从而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银行的经济 效益。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四)贷款逾期
设“逾期贷款”科目核算。

借: 贷款 ——短期贷款——××借款人
贷款户
借:逾期贷款 —— ××借款人贷款 户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五)非应计贷款的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 贷款。贷款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作为非应计贷款应单 独核算,其做法可以单设非应计贷款科目核算。其会计 分录为: 借:非应计贷款——××单位户 借:逾期贷款——××单位户 已计贷款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也作为非应计贷 款,但应纳入“未收贷款利息”表外科目核算。 贷款自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 首先应收回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的还款部分,确认为 当期利息收入。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学习目标
1.了解银行贷款的意义及种类 2. 掌握各种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及账务 处理手续 3.掌握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及核算手续
本章目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业务核算 住房按揭贷款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核算 贷款减值准备 贷款利息计算
1.
2.
3.
4.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发放 借: 贷款 ——短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 —— ××借款人存款户 (二)贷款收回(到期收回,由银行主动收回) 1.未减值贷款的处理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 —— ××借款人存款户 贷: 贷款——短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抵押贷款收回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单位户 贷:抵押贷款——××单位贷款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 付:代保管有价值品 (三)逾期抵押贷款的核算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抵押和质押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应将抵 押物、质物从“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科目转入 “待处理抵押(质押)品”科目核算,然后根据贷 款合同依法对抵押物、质物出售、拍卖。 贷款到期,借款人未破产或存款不足,用抵押 和质押资产抵付贷款本息。 (四)抵债资产的处理 1.取得抵债资产时,按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入账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2.减值贷款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减值的贷款,应按减值金 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将减值贷款转入“贷款—— 已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同时,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借:抵债资产(公允价值) 贷款损失准备(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大于借方时的损失) 贷:抵押贷款——××单位户 应交税费——(取得抵债资产应承担的税费) 营业外收入(借方大于贷方时的利得) 2.处置抵债资产 借:现金(存放央行款项) 营业外支出(贷方大于借方时的损失) 贷:抵债资产(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处置抵债资产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借方大于贷方时的利得)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三)按银行承担责任的不同

按责任划分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四)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大小划分

按贷款风险程度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五) 按贷款的使用对象

按贷款对象不同


企业单位贷款 个人消费信贷
(六)按贷款的性质不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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