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重要考点: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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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50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50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7年吉林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宪法核心考点——公民基本权利

2017年吉林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宪法核心考点——公民基本权利

2017年吉林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宪法核心考点——
公民基本权利
现在各类公职类考试中都多多少少会涉及到法律的相关常识,其中宪法是考试中必然会涉及到的考点,宪法中有三大核心考点,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中央国家机关。

宪法的考点总体特征为考点分散、难度不大、容易记混。

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就宪法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知识点进行梳理总结,便于考生系统掌握。

首先,考生需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追求即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二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就是每个权利的考点梳理,如图所示。

此外,除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此部分在考试中涉及的不多,但偶尔情况下会考察到,所以在系统掌握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当简单掌握。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
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其中几次考试中涉及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家庭生活领域需要承担的基本义务,只选择上述义务的后三个。

所以,提示考生注意次考点。

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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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试卷

2017司法考试试卷

2017司法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选举国家主席C. 决定国家重大政策D. 任命国务院副总理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B.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18岁开始C.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16岁开始D.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20岁开始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的客观方面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B. 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C. 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D. 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C. 合同当事人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D. 合同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物权?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占有权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到法定婚龄D.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法定继承人?A. 配偶B. 子女C. 父母D. 兄弟姐妹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劳动者的权利?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休假的权利C. 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D. 参加工会的权利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关系主体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关系主体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关系主体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店铺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关系主体”,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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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的存在表现在权利人依法享有权利或者义务人承担和履行义务。

二、种类:个人、组织、国家
三、资格: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享有一定权利和负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①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②按照法律部门: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
2、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①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有两个标准: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②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权利行为能力、义务行为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力③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有行为能力,而有行为能力的人一定有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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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一)【4】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一)【4】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一)【4】61. ( ABCD )A.国家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B.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他人侵犯C.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保护和限制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D.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62. ( ABC )A.是选举权的平等原则在选区划分中的具体体现B.“大体相等”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别C.“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是对前述“大体相等”的进一步限定D.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63. ( ABCD )A.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B.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C.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64. ( BCD )A.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B.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65. ( ABCD )A.分工负责是指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B.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以惩罚犯罪分子为目标,通力合作,互相支持C.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按法定职权和程序互相监督D.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这种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体现66. ( ABCD )A.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B.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应按程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设区的市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市所在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国务院备案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或者建议67. ( AD )A.李某的索赔请求于法有据B.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公布并提供标准编号C.没有苦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该省卫计委可制定地方标准,待国家标准制定后,酌情存废D.国家鼓励该公司就苦茶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该公司适用,并报该省卫计委备案68. ( BCD )A.银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B.在校大学生向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供担保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可同为一人69. ( AB )A.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B.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统一为3%C.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包括一次性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等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使用权或管理权的当年,并按年申报缴纳70. ( ABCD )A.A基金系非居民企业B.D公司系居民企业C.A基金应就股权转让所得向我国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D.如A基金进行纳税申报,我国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其应纳税收入71. ( ACD )A.该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B.该公司申报的房产拍卖价明显偏低时,该局就可核定其应纳税额C.该局向该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行为违法D.该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诉讼72. ( ABD )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73. ( CD )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74. ( ABD )A.房地产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的同时,放宽占用农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地的条件B.土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之一即可C.预售商品房,要求开发商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D.采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业办公类住宅,方便市民改作居住用途75. ( ABD )A.如李某为中国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不得申请退出中国国籍B.如莎娃申请中国国籍并获批准,不得再保留俄罗斯国籍C.如李莎出生于俄罗斯,不具有中国国籍D.如李莎出生于中国,具有中国国籍76. ( ACD )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B.如马萨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即可兼职工作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D.如马萨涉诉,则不得出境77. ( ABC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B.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新加坡法C.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适用中国法D.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在中国法与新加坡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李力利益的法律78. ( ABC )A.离婚事项,应适用中国法B.夫妻财产的分割,王某与米勒可选择适用中国法或甲国法C.监护权事项,在甲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幼子利益的法律D.夫妻财产的分割与监护权事项均应适用中国法79. ( BC )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80. ( CD )A.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B.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2017年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宪法分类属于一种典型的理论虚构,主要是为了学术上的方便,它并不能真正影响一国宪法的实施,即分类既不能使一个国家的宪政更有成效,也不能使一个不民主的国家更民主或一个民主的国家变得不民主。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宪法考试试题一、单选题1.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民主集中制B.人民民主专政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1条的规定,有权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中共中央政治局D.国务院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的是( )。

A.发行货币权B.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C.国防权D.立法权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范围是( )。

A.职业教育B.高等教育C.中等教育D.初等教育5.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共中央书记处C.国务院D.民政部6.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C.年满18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7.最早系统规定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是( )A.1787年美国宪法B.1919年魏玛宪法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8.在中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机关是( )。

A.外交部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9.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 )。

A.基层政权组织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C.基层人民团体D.地方自治组织1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

A.全国人大会副委员长B.国务院副C.中央军委副主席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1.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 )。

A.人民主权B.三权分立C.天赋人权D.法治主义12.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是( )。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A选项错误。

法治建设必须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不能盲目超前。

B选项错误。

我国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不是传统的中华法系的法律制度体系;同理,依法治国的实践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非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选项错误。

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在适当条件下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但法律文化是无法借鉴的,这是一个民族在长期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所沉淀的“民族精神”,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法律文化。

D选项正确。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A选项正确。

随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某些法律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需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预算法》是1994年3月由全国人大通过的,2014年8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就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法与科学技术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法与科学技术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法与科学技术
司法考试要来了,为大家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法与科学技术”,以便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的更新哦!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法与科学技术
第三章法的演进
【考点】法与科学技术(科技的发展为法提出了新课题)
考题:喜悦家庭是新技术,是高科技产品,却带来了粉丝或商户等是否对明星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带来侵犯的问题。

还有很多人利用博客,发表很多的言论,甚至散播许多不实的消息。

对这些问题也要从法和科技的角度论述。

再如,网络上的宝物被盗,这些新型的盗窃也可以从法和科技的角度论述。

法和国家的问题:关键是法和国家的紧张和冲突问题。

注意,第一,法对国家权利的确认,同时也是对权利的约束和限制;第二,权利是存在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

如何处理?就是控权,也就是说对权利的行使和实际上的合法性进行强调,包括用公民的私权利制约国家的公权利。

但控权的机制是有限的。

因为一是权利制约需要以根本上不妨害权利的效力为先。

二是法在总体上不能高于或脱离权利而存在。

三是,不被法完全控制的权利活动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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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重要考点:对公民基
本权利的限制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1、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1)限制的方式
公民基本权利为宪法所保障、为国家公权所积极维护,但其地位的至高性并不意味
着不受任何限制;宪政实践亦表明,基本权利的受制约性与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相伴而生。
对基本权利的受制约性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①内在制约
所谓内在制约是指基本权利相互之间的制约,即一种基本权利对另一种基本权利的
制约,某一主体的基本权利对另一主体基本权利的制约。如言论自由权的行使,不能构成对
他人隐私权、人格尊严等的侵犯,这是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在本质上所必然伴随的制约。
②外在制约
所谓外在制约是指为实现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而对基本权利所必需设定的且为宪
法价值目标所容许的制约。此处的“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可统称为 “公共利益”。source:
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公共利益原则是现代宪法权利配置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在公共利
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运动中,公共利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个人利益是矛盾
的次要方面,居于受支配地位;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同一领域相遇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
于公共利益。
(2)限制的原则
①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是以德国为主要代表的国家所奉行的一种基本权利限制制度,该制度强调
任何情况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以代议机关(国会或议会)通过的法律为准。
②平等保护
平等作为宪法基本原则,在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立法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即立法主体在面对境遇相同的公民群体时,应当一视同仁,
反对歧视,并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
二是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即立法主体在实施立法行为前,应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
考虑应当考虑的所有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的公民群体。
三是比例对待,即立法主体应根据不同情况的不同比重具体配置公民的权利义务。
③比例原则
利益均衡要求立法主体在设定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条款时,应对相互冲突的公共利益
与个人利益进行合理衡量,以作出选择判断;亦即既不能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过度侵害个人利
益,也不能为保障个体私益而过度牺牲公共利益。
④合宪审查原则
依据宪政一般原理,为恢复宪法秩序,在公共利益可能受到极大损害的情况下,可
通过立法形式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但该限制必须在宪法的严格约 束下进行,而不得规
避宪法规范、宪法原则或宪法精神;如若公民认为自身基本权利受到了来自国家立法权的非必
要侵害,即有权申请宪法审判机关对该立法行为进 行合宪性审查。
2、紧急状态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从宪政的角度看,建立国家紧急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与自由,
排除可能给宪法秩序和社会成员利益带来的各种障碍,维护并恢复宪 法秩序的统一性。从本
质上讲,行使国家紧急权的基本出发点是履行国家保障****的义务。因此,国家紧急状态对
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是一种手段或方法, 限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目的。
首先,国家紧急状态下公民权利的限制应基于宪法的规定与原则,合理地确立限制
与保障基本权利的界限。
其次,国家紧急状态下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应具有合宪性。按照宪政的原理,
为应付可能给宪法秩序带来的任何危害,但同时对限制的界限做出明确的规定。普通法律对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在宪法的严格约束下进行的。
第三,为了在秩序与自由、权力与权利之间寻找合理的界限,政府应在应急条件下
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防止因行政权的滥用而造成的权利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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