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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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工作。

在实践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问题,并提出优化的解决方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

在一些城市中,由于存在多个部门负责不同领域的执法工作,导致权责不清,执法工作无法有效协调。

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对路边停车行为的执法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不同部门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差异较大,导致执法的公平性难以实现。

有些城市对于乱贴小广告的处罚标准不一致,有的城市仅处罚罚款,而有的城市还要进行社会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能力有限。

这导致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并容易引发执法行为的滥用和不当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手段不当的问题。

有些执法部门过于强调罚款收入,而忽视了教育和改正的作用。

在行政执法中,应当注重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认识到错误,主动改正。

而过于依赖罚款的手段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和执法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权分明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职责,避免权责交叉重叠,提高执法效率。

统一制定执法标准,确保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一致,实现执法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可以建立执法标准的统一数据库,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执法标准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培养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考核评优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执法能力。

优化执法手段,注重教育和改正的作用。

对于一些简单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教育、警示等非罚款手段,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改正。

只有在必要时才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权责不清、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和执法手段不当等方面。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目前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其职能的有效发挥,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寻找有效的解决对策。

二、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法律空白和法律冲突现象,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依据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

2. 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等现象,影响了执法形象和公信力。

3. 执法手段单一,缺乏灵活性当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以罚款、没收等强制性手段为主,缺乏人性化、多元化的执法方式,难以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4. 跨部门协调不畅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畅、协调不够等问题,导致执法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合力。

三、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加快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填补法律空白,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选拔标准,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3. 创新执法方式倡导人性化、多元化执法方式,将教育、引导、处罚相结合,提高执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执法的智能化水平。

4. 加强跨部门协调与合作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5. 强化社会监督与参与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民、媒体等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同时,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一节:城管工作现状分析在当前城市管理体系中,城市管理者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然而,城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有效履行其职能。

1.违法成本低下:许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对违法者形成了较小的威慑。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从事非法活动。

2.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者过于依赖传统的执法手段,如警告、罚款等,并没有充分利用到科技手段提高效率。

这种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

3.信息沟通不畅: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相对薄弱。

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往往缺乏全面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第二节: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城管工作并提高效益。

1.加强执法力度: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严厉的处罚,对违规行为形成威慑,使城市管理环境更加安全和有序。

2.推动科技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例如,在监控、识别和记录方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便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实现数据共享。

这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城管问题、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灵活调配资源。

4.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城管工作并增强文明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则和法律,并提供渠道让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通过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法律意识和互助精神的培养。

5.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城管工作中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队伍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第三节:城管工作展望通过解决问题的对策,可以改进城管工作并提升其效能。

期待未来城市管理者在以下方面取得更好成绩:1.现代化科技手段广泛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管工作也将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方式,并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城市管理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城管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大、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权力过大引发的问题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长,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方面必须行使一定的权力。

然而,权力过大往往容易导致滥用职权的问题。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滥用手段执法,以追求私利或者给企业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破坏了城市形象。

针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加强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

首先,在人员选拔上可以更加严格,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最后,在职能划分上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关系,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二、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城管的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但现实中常有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缺乏正当理由对市民进行身体搜查等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

这种执法不规范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容易造成社会动荡。

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需要加强执法培训和监督。

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来提高城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另一方面,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并设立投诉渠道供市民反映问题。

只有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三、服务意识不强引发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城管人员对待市民态度恶劣、服务不周,导致市民对他们产生抵触情绪。

这种服务意识不强既是管理失职的表现,也影响了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度。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城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市民权益的尊重和关爱。

其次,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先进典型、惩罚违规行为。

最后,在服务方面积极推动“阳光城管”等公开化运作模式,提高服务透明度。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一、引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的重要手段,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其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尤为重要。

然而,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针对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城管执法的现状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主要依靠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城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北京市还积极开展城管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三、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北京市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执法过程中存在权力滥用、执法不公等现象,导致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信任度降低。

其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服务意识,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态度恶劣、行为粗暴等问题。

此外,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者屡教不改。

四、问题成因分析城管执法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

其次,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部分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此外,城市发展速度过快,城市管理面临的任务繁重,也是导致城管执法问题的重要原因。

五、对策建议针对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服务意识培养,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 完善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为城管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貌逐渐改观。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管理也遇到了许多挑战和问题。

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力量,城管部门在实施工作时面临着一些困扰和矛盾。

本文将探讨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缺乏有效沟通机制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缺乏与社区居民和商家之间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很多冲突往往因误解而升级,造成双方互不信任的局面。

这导致了城管行动被误解为简单地“罚款”或“摊派任务”,而忽视了其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改善环境。

针对这个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建立起定期会晤或开放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实沟通内容。

其次,加强培训与教育,宣传传播城管部门旨在服务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以消除误解。

二、执行力度不足在城管行动中,一些管理者或执法人员常常出现敷衍塞责、怕事避事的现象。

他们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城市管理混乱无序。

例如,在占道经营和违建问题上,有些城管人员妥协或漠视问题存在,使得违规行为容易得到纵容。

针对这个问题需加大执行力度。

一方面,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对城管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与工作质量。

三、防范腐败现象由于部分城市管理岗位具有资源配置权和监管权,存在利益输送难题。

某些矛盾纠纷可能通过“灰色关系”解决甚至因此滋生腐败现象。

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往往偏离了公正与公平原则。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机构监察来消除腐败。

首先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倡廉教育并设立投诉渠道;其次是加大反腐力度,对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员严肃追责。

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城管工作需要多样化的技能和知识。

但过去,城管行动主要以“执法”为导向,而忽视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由于缺乏前沿知识和操作指导,城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判断甚至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重视培训和学习。

市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设立专项基金来支持相关活动。

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梦想。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品质,也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因此,深入分析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城市规划不合理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的规划存在着短视、缺乏前瞻性等问题。

例如,一些城市在建设新区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础设施的配套,导致交通拥堵、水电供应不足等问题;还有一些城市在规划商业区和住宅区时,没有合理布局,造成功能分区混乱,影响了城市的运行效率。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转的保障,但很多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比如,城市道路狭窄、老化,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交通拥堵成为常态;排水系统不畅,在雨季容易出现内涝;公共交通系统不发达,居民出行不便等。

(三)城市环境问题突出城市环境是城市品质的重要体现,但目前城市环境问题日益严峻。

空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围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此外,城市中的噪音污染、光污染等也给居民带来了困扰。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畅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例如,城市管理中的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导致管理效率低下,一些问题久拖不决。

(五)城市管理执法不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容易引发与管理对象的冲突,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六)城市公共服务不足城市公共服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在一些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

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资源相对集中,导致一些区域的居民无法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概述: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良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城管执法也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一部分: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1. 执法标准不清晰许多地方政府对于城管执法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每个城区、每个执法部门执行标准不同,会产生以下问题:- 拿捏度不统一:有些城区过于宽松,有些则过于严厉;- 法律裁量权被滥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解释和适用法律条款。

2. 执行力度不均衡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或其他原因,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设备供给。

这导致了一些地区的城管队伍数量不足、装备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效率。

3. 执法行为缺乏透明度与公正性- 信息公开程度低:某些地方没有建立有效的渠道公布相关信息,缺乏对外界的及时解释和反馈机制;- 执法人员存在腐败问题:一些城市执法人员因私物化执法权力或接受贿赂,造成不公正的执法行为。

第二部分:城管执法的对策1. 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城管执法标准、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普及,落实不同情况下合理授权和责任分工。

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避免个别地区过于严苛或宽松。

2. 提高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城管队伍的资金支持,保障其装备完善、待遇合理。

同时,加强对城管队伍的管理与监督,提高他们在岗位上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强化透明度与公正性-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可以通过建设网站、发布执法数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城管工作信息,回应民众关切以及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 实施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城管队伍内部监督机制,严惩违规行为,并激励廉洁表现。

建立专门投诉举报机制,对于涉及城管执法的不正之风进行调查处理。

4. 增强民众参与感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政府可以设立热线或开设官方微信等渠道,搭建广泛参与平台,增强民众的参与感。

结论:为了解决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在制度上加以改善,并提高执行力度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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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大体来说就是管理城市的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环境保护等,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城管的职责主要是(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由此看来城管工作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

城管人员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的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如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延安“5.13”城管打人事件和延安“9.16”城管踩头事件等。

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我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

一、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被执法者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面:1. 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而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感。

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

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仅仅看成是政府的管理。

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执法部门与被执法者处于直接对立的状态。

这致使当前社会不断出现城管暴力执法等恶性事件,进一步激化了执法者与民众的矛盾。

2. 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在新形势下社会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但我国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没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这都与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便利。

部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相关证件也不说明执法理由便直接对被执法者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简单化的现象造成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3. 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在执法,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为时,部分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也时常发生,如没收小贩商品却不开出罚单,没有对被执法者说明具体违法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被执法者的商品推翻、或进行捣乱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

根据我们在青岛市的调查显示,市民对城管工作的满意率只有37%;17%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0%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26%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

4. 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

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被执法者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也就出现了河南城管集体上访事件。

同时,由于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

此外,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容易导致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二、化解城管暴力执法的相关对策1、理顺关系在解决城管执法当前面临的执法困境时必须首先认识和理顺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城管执法发展阶段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是与目前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它受到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影响与制约。

当前,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显的特殊阶段,街面小摊贩、黑车、街头小广告等活动的存在有着其合理性与必然性,要想彻底清除这些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将是一个漫长和艰巨的过程。

因此,必须把城管执法工作放到当前的我国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来看待,对城管执法的目标和效果不能定得太高,也不能定得太低,而是要做好长远性、战略性分析和研究,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逐步破解各类城市管理难题。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与严格执法的关系。

作为一个执法机构,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理念,履行好各项行政执法职能。

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必须戒除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执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同时必须防止越权执法,弃法不为和办人情案、执人情法等问题的出现。

但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城市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市民的生存质量,城管执法既要既要满足城市管理秩序的要求,也必须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体现和谐社会的包容精神。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末梢环节,归根到底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必须把管理放在执法之上,切实履行好管理的职能。

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这一方面要求城管人员通过加强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另一方面城管人员要通过加强服务,努力赢得群众的支持,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城管执法部门要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就将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四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与有效应对社会舆论的关系。

总的来看,目前社会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评价较为负面,对城管执法工作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作为城市执法部门,应当客观、理性地对待各种负面的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

一方面,要承认当前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实还不够高,一些执法行为确实存在着问题。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而故意夸大事实,报道时带有片面性。

因此,城管执法部门不应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应对外界报道和评论上,而是应当以我为主,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自身形象,用良好的工作表现和成绩促使社会舆论实现转变。

2、转变理念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都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另一方面,服务意识相对缺乏。

城管执法人员重管理轻服务,难以为市民和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服务意识的欠缺,使广大人民群众很难了解城管执法队员的艰辛,更不能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难处,从而削弱了执法的效果。

城管人员首先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难以解决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可能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

所以,城市管理人员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

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被执法者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当人的需求与城市管理的其他需求发生矛盾时,人的需求必须放在第一位,要尊重人、依靠人、服务人,实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

因此,政府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3、完善法律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被执法者的更大认同。

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城管现象,以此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4、规范程序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基本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来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5、提高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城管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此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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