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京建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2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努力开创首都建筑业新发展格局,努力推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构建首都特色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20〕351号)相关要求,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示范引领,确保16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要求,研究制定我市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质量保修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激励机制,试点竣工验收信息公示制度,着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质量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加强与国际建筑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文明施工管理经验和技术。
20.2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通过实践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
20.3开展文明施工的国际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我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国际视野和能力。
二十一、文明施工的素质提升与职业培训
21.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文明施工意识。
21.2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施工能力。
21.3培训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操技能等,确保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文明施工要求。
二十二、文明施工的绿色施工与环保理念
十一、文明施工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1鼓励和支持我国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国际同行进行文明施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2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文明施工管理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
11.3加强与国际建筑行业组织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我国建设工程文支持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院、企业等开展文明施工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13.2推广应用文明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13.3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文明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四、文明施工的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4.1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6.3评估与评价结果应作为施工单位信用评级、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
十七、文明施工的不断完善与创新
17.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不断完善和更新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治理方法》的通知建质[2002]17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大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力度,加大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的治理,我部制定了《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治理方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治理方法第一条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做好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治理工作,按照《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治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建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即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运算机应用和治理技术。
本方法所称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经建设部公布的、采纳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的工程。
第三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进展司会同科学技术司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以及应用成果评审工作。
示范工程治理的具体工作托付中国建筑业协会(以下称示范工程托付治理单位)承办。
第四条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是: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工程差不多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可在三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的,可申报示范工程。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按立项条件择优选取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示范工程。
第六条申报单位填写《示范工程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连同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文件,一式两份,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建设司审核后,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进展司。
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技术创新与应用

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摘要:市政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需要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
本文从数字化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和施工工艺技术等四个方面探讨了科技技术在市政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数字化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可以提高设计和施工效率、监测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功能;材料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可以改善工程的性能和使用寿命;装备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施工工艺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可以解决施工难题,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应用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市政工程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需求。
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市政工程必须不断引入和应用新的科技技术。
本文将从数字化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和施工工艺技术等四个方面探讨科技技术在市政工程中的创新和应用,以期为市政工程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持。
一、数字化技术创新与应用数字化技术是近年来得到广泛应用的一项新兴技术,其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物联网、区块链等。
在市政工程领域,数字化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仅可以优化设计方案、提高施工效率,还能够实现工程监测、质量控制和维护保养等多种功能,从而实现城市的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数字化技术可以提高市政工程的设计水平。
在设计过程中,BIM技术可以实现三维建模和协同设计,减少设计漏洞和冲突,提高设计效率和精度。
此外,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将设计方案呈现出来,使决策者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方案,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其次,数字化技术可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效率。
例如,无人机可以快速获取大面积、高精度的地形数据,为施工提供数据支持;激光扫描技术可以实现施工现场的高精度测量和定位,提高施工精度和速度;智能监测系统可以实现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指标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数字化技术还可以实现市政工程的监测、质量控制和维护保养。
例如,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市政工程各种设备的实时监测和管理,包括设备状态、故障信息等;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对市政工程的材料来源和质量的追溯和监控,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市政工程各种指标的预测和分析,提高维护保养的效率和精度。
施工前安全监督部门

施工前安全监督部门
在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监督工作时,请务必不要出现标题,同时在文中避免使用与标题相同的文字。
这是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性,避免引起混淆和误解。
为了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监督工作,必须进行以下的准备和措施:
1. 施工前安全评估:在开工前,应该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包括对工地的环境、材料、设备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2. 安全培训和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让他们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确保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正确应对紧急情况和事故。
3. 安全设施和标识: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标识,包括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疏散通道等,以引导和保护工人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4. 定期检查和巡视: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巡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之,在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监督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没有标题的限制,但要确保文中的内容准确、清晰、明确,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深府办函〔2021〕10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7日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府〔2018〕47号)的工作部署,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为契机,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塑造建筑行业新业态、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一)2022年1月1日起,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市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上述项目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 —2—模型,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环节采用BIM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到2022年末,基本建成BIM报批报建平台,基本实现BIM模型与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以下简称空间平台)对接;全市半数以上重要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建立BIM模型并导入空间平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京建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月3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工程质量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工程品质提升年”主题活动,持续补短板、提效能,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源头引领工程品质提升持续推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20〕351号)16项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升大质量意识,重点从招投标、工期造价、设计等源头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加快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信用体系改革,实现“两场”联动,构建“今天的质量决定明天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用管理,加快推进现场治理信息对接招投标、市场准入和资质治理,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关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智慧城市建设是新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
随着城市规模与城市人口急剧扩张,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也将不断加深。
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全域感知、智能决策的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才能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消费升级对智慧城市建设也提出新要求,因此就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从智慧住建角度提出几点思考。
一、稳步推进工程数字化,加快智能建造培育步伐推进全过程工程数字化转型,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以智能建造为动力,覆盖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流程,促进实体工地和数字工地融合;融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产品数字化转型,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一)全面完善智能建造体系以智慧工地为抓手推进建筑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等过程的数字化。
1、推进多专业可视化工程设计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多专业,推行可视化、一体化集成设计。
加强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面的质量监督管理,推动BIM审图和智能审图,实施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
扩大在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环节提交BIM设计模型的工程项目实施范围,提高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材料的审查效率。
2、全面建设智慧工地管理体系推进智慧工地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人员、设备、建造过程等智能化应用水平评价指标,实施分级评价,分步骤、分阶段、分区域扩大智慧工地的强制实施范围。
推广工程项目电子签名,经认证的电子签名、签章和纸质资料中签名、签章具有同等效力,实时生成数字档案。
推广智慧工地应用,联动施工现场物联网设备,开展施工作业层级数据的实时采集,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
3、积极探索数字化云监理系统梳理工程监理中的业务流、信息流、工作流,与项目参与方进行纵向与横向集成,探索建立数字化云监理系统,实现工程监理可视化运行,实时把控项目建设情况、建设进度,自动预警项目推进效率,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化、检查内容表单化、监理建设信息化。
工程施工四新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和建筑行业的改革发展要求,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四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1. 新技术:指在国内外首次应用或在国内首次推广应用的施工技术;2. 新工艺:指在国内外首次应用或在国内首次推广应用的施工工艺;3. 新材料:指在国内外首次应用或在国内首次推广应用的建筑材料;4. 新设备:指在国内外首次应用或在国内首次推广应用的施工设备。
三、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当将四新应用纳入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四新技术的有效实施;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四新技术应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四新技术应用的职责分工,确保四新技术应用的顺利进行;3.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择和设计四新技术,并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四新技术应用的具体要求;4. 监理单位应当对四新技术应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四新技术应用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四、四新技术应用要求1. 四新技术应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2. 四新技术应用应当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3. 四新技术应用应当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试验验证;4. 四新技术应用应当遵循“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
五、四新技术推广应用1.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推广四新技术,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2.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四新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3. 设计单位应当将四新技术应用纳入工程设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4.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四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四新技术应用效果。
六、监督检查1.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四新技术应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四新技术应用符合本办法规定;2.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四新技术应用情况;3. 监理单位应当对四新技术应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市政工程监管制度范本下载
市政工程监管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保障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工程监管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全过程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市政工程监管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依法保障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市政工程监管制度的内容包括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管责任的界定等。
第五条监管机构应做到监管工作的专业化、高效化和规范化,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管机构的设置第六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由市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具体负责本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专门负责市政工程监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八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素质,能够胜任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
第九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市政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监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应当秉持诚信、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处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维护市政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监管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明确监管责任的分工,建立监管责任的层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制定监管责任的具体细则,明确监管责任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六条市政工程监管机构应当对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奖惩。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市政工程监管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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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格式文本(试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 1 —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申 报 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公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注册编号: 晋安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 2 —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
2、工程类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注册编号由监督机构依据附录“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编号使用说明”填写。
5、《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一式两份,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正式开工建设之前,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
我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后,开始进入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资质建设单位等级资质勘察单位等级资质设计单位等级资质施工单位等级资质监理单位等级拟创建标准化工程类型工地等级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层数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工程简况:二、建设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分工备注— 4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三、勘察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分工备注四、设计单位名称— 5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分工备注— 6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 7 —五、施工单位 名 称地 址 邮 编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资质等级、证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至日期 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证号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 项目负责人 姓 名联系电话 资格等级及证书号安全考核证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 安 全 员安全考核证号 安 全 员安全考核证号 安 全 员安全考核证号 安 全 员 安全考核证号 特种人员概况(可附页)姓 名年龄 工种 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日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8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专业承包单位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资质等级、证书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至日期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证号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资格等级及证书号安全考核证号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劳务分包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资质等级、证书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至日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证号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六、监理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姓名联系电话注册证书号总监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注册证书号监理工程师姓名姓名注册证书号注册证书号监理工程师姓名姓名注册证书号注册证书号监理工程师姓名姓名注册证书号注册证书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其他监理人姓名 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分工证书号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内 容预计实施时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 开挖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 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 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五、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本项目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八、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内容预计实施时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载荷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他□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本项目工程所含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情况表工程名称合同价(万元)投资规模拨付时间应付金额合同价的2%(万元)应付比例实付金额(万元)3亿元以下年月日100%3亿元以上年月日40%以上备注:1、3亿元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支付到位;2、3亿元以上的工程,首次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少于40%,剩余60%应按进度支付。
(拨付凭证复印件粘贴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十、其他需要审验的资料1、施工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6、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7、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8、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建设单位意见该项工程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请予审查注册。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施工准备情况及安全目标该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已具备正常施工要求,拟创建目标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请予审查。
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安全监督机构审查意见该项工程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安全监督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注册机关(公章)年月日注册编号晋安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监督机构)为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建五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保证目标: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3、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创建目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合格(或优良)。
(一)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对应措施,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做到人证相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四)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措费”的管理和使用,建设单位按照支付计划支付“安措费”,施工单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安措费”,监理单位做好“安措费”的使用监督。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本项目、班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
通过班前教育和岗前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措施得力,达到明显的整治效果。
(八)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建质〔2014〕111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达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