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苏价服2014-383号 江苏省造价咨 询新收费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费率:‰序号造价管理阶段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1投资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总投资10.80.60.42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价 1.5 1.310.93审核设计概算概算价10.80.70.64招标阶段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中标价或合同价 2.7 2.5 2.1 1.95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中标价或合同价 1.9 1.8 1.5 1.36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建安工程造价 1.5 1.210.87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10.80.60.58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建安工程造价 3.8 3.43 2.49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2.7 2.4 2.1 1.710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送审建安工程造价9864效益收费过程造价核减4%送审建安工驻场收费程造价 5.8 5.4 4.3311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结算编制建安工程造价 1.8 1.4 1.10.91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1.8 1.4 1.10.9效益收费核增额加核减额6%1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标的额1087614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另算)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
苏价服(2004)483号文档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
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7]60号、苏建定[1997]49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苏价服(2004))483号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
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7]60号、苏建定[1997]49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2004(483号文)收费标准

划 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100万元 101-500万 概算价 1.8 1.5 分 标 准
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5001万元 1亿以上 一、设计概算 —1亿 (含)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
0.7 0.4
501— 1001— 以内 元(含) 1000万元 5000万元 (含) (含) (含)
1
编制设计概算
702000 210600
1100
1707000
1109550
386100
1.2 1
制,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 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 0.6 0.4 0.9 0.7 0.2 审核设计概算 2 概算价 1.1 建议; 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编制预算、标底 建安工程 3.4 3 2.4 1.8 1.4 3 3.8 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 (含清单编制) 造价 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清单规 单独编制工程量 建安工程 4、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 1.4 1.2 1.8 1.6 1 4 2 范计价 清单 造价 5、体现控制设计概算的方法和途径。 法 二、编制工程预算 、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编制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 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相关的计价 2 1.7 1.5 1.2 1.1 5 (不含清单编 2.2 造价 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预算或工程 制) 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编制预算、标底 三、编制工程结算 建安工程 、投标报价(不 0.8 0.6 0.5 0.4 0.3 0.2 根据合同价包干以外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造价 计价表 含编制工程量清 6 编制。 计价法 单)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单独编制工程量 建安工程 1.2 0.9 1.8 1.6 1.4 0.7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清单 造价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 送审工程 审 核 标 底 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7 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造价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建安工程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 1.2 1 0.9 工程结算编制 0.8 0.5 8 0.7 造价 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送审项目 0.8 0.6 1.2 1 0.9 0.7 9 基本收费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 工程竣 工程造价 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工结算 核减 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 审核 5.00% 10 追加费用 (增)额 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 8、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 建安工程 7 4 12 10 9 5 11 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价控制 造价 五、工程造价审核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 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价格鉴证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1)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167号、苏财综(2001)87号]。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另 4、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六、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 行计算。 1、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 4、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2、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5、计价表计价法编制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费率为第6项的两项费率之和。 6、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可按600元收取。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布、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3〕4号文件转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建工(2005)2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文件“关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价服(2004)483号]二OO 五年一月十七日抄送:各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 建委) 、物价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1999]2225 号) 规定, 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自2005 年1 月20 日起施行。
苏价服【2014】383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各省辖市、省管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委):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领域新要求,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标准见附件1。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此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以外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委托双方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参照执行,合同约定。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
以前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在本通知执行日期之前已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合同执行,未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1月25日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印发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一、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当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苏价服【2014】383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各省辖市、省管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委):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领域新要求,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标准见附件1。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此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以外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委托双方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参照执行,合同约定。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
以前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在本通知执行日期之前已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合同执行,未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1月25日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印发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一、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当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江苏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1.8
1.6
1.4
1.2
0.9
0.7
7
审核标底
送审工程造价
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8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
1.0
0.9
0.8
0.7
0.5
9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1.2
1.0
0.9
0.8
0.7
0.6
10
追加费用
核减(增)额
5%
11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另行计算。
4、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5、计价表计价法编制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费率为第6项的两项费率之和。
6、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可按600元收取。
江苏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
1亿以上
1
编制设计概算
概算价
1.8
1.5
1.2
1.0
0.7
0.4
2
审核设计概算
概算价
1.1
0.9
0.7
0.6
0.4
0.2
3
清单
规范
计价
法
编制预算、标底(含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3.8
建安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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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1、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应该以按照工程的规模、费用计算量大小及具体工作内容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服务收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以造价咨询费为主要收费内容,其他费用如:检查和测量费、所需资料编制费、差旅费等收费,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具体确定。
3、咨询服务收费按照与当事人签订的咨询委托书等有关书面协议约定执行,未签订协议时,可参考本省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报酬;
4、咨询服务收费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规定的最高限额;
5、咨询服务收费及其额度,应存放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合法认可的账户,不得划转至任何他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