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物质锅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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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不可缺水|!

锅炉不可超压运行!

炉膛不可严重正压运行!

时间:2019年11月26日(编制)

一、烘炉和煮炉前的检查

在烘炉和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零部件,检查项目如下:

1.链条炉排冷态试车48小时以上,冷态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

①炉排片在链轮轴处应平稳转弯。如发现拱起,可拧紧两只拉紧螺栓。

②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和侧密封角钢(防漏板)的最小间隙不小于4毫米。

③主动炉排与链轮轴啮合良好。

④炉排长销两端与炉排两侧板的距离在链轮轴处应保持相等,若发现一端与侧板发生摩擦,可在长腰孔处用锒头轻击之,使两端距离保持相等,炉排片无严重的单边倾斜。

⑤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2.检查是否有断裂了的炉排片,炉排长销有否严重弯曲,如有之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进行抽出校直重装。

3.不允许不相干的机件(螺栓、螺帽、铁钉等铁器)失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地方。

4.点火门开启灵活,料闸门左右侧与炉排面的距离要相同,以保证炉膛两侧料层厚度相等,如距离不等可用减少链节的方法使之相等。料闸门上的盖板应严密覆盖好,以防漏入卡住料闸门上下活动。

5.炉排各风窗的调风门和烟道内的烟气调节门开关灵活。

6.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给水设备试运转要正常。

7.人孔、手孔是否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8.炉墙是否正常。

9.蒸汽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整。

二、烘ﻩ炉

1.烘炉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锅炉及水处理设备,汽水管道,输料除尘及照明设备均安装完毕并经试车合格。

②砌砖后保温结束。

③锅炉热工仪表安装完毕检验合格。

2.烘炉方法:

①将处理过的水通过省煤器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使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的2/3 处,关闭给水阀,观察水位是否降低,检查人孔、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有否漏水,如有应拧紧螺栓,关闭阀门,同时应打开锅筒上的放汽阀(直致有大量蒸汽喷出时关闭)。

②先用木柴烘炉,火焰应在炉膛中央,开始文火,以后逐渐加大,木柴烘炉二天后逐渐添加生物质燃烧,间断地开启,鼓引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③定期移动链条炉排,防止烧坏炉排。

④烘炉升温根据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本锅炉在炉墙砌筑完毕经一般自然干燥期后进行烘炉,第一天温升不超50℃,以后每天温升不超过20℃,后期烟气温度不超过160℃,建议烘炉升温曲线,如下图所示。

如炉墙特别潮湿,可延长烘炉时间,并保持锅炉不起压,如锅炉压力超过0.1MPa 应打开排汽阀放汽。

3.烘炉合格标准:

①炉墙经烘烤后不应有变形或裂纹,混凝土不得有塌落。

②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或测湿法检查烘炉是否合格。

烘炉升温曲线

OA—自然干燥期AB—木柴烘炉BCD—添生物质烘炉ﻩDE—自然冷却

三、煮炉

1.煮炉主要目的是清除炉内部杂质和油垢以及氧化腐蚀产生的铁锈等污物,以保证蒸汽品质及锅炉的正常运行。

2.煮炉可用氢氧化钠(NaOH)或磷酸三钠(Na3PO4·12H2O)等药品,其用量是根据锅水容积(详见附表一)每立方米计算的,如锈蚀严重则药量要大。

加药量见下表:

煮炉加药量(kg/m3水)

将上述药品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在烘炉的最后二天,暂停燃烧,通过上锅筒加药阀口。用水泵或漏斗把溶液注入锅筒内,关闭加药阀,同时应打开锅筒上的放汽阀(直致有大量蒸汽喷出时关闭)维持中低水位,继续加生物质燃烧。

3.当锅炉升至0.4MPa 时,应维持24 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到零,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用高压水彻底清洗锅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铁锈时煮炉才算合格。

四、升火

1.锅炉在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锅筒上的放汽阀(直致有大量蒸汽喷出时关闭),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90℃,当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即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有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端放置木柴等引燃物,(严禁铁钉带入)引燃,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加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生物质,这时可以开启鼓风机,当料层燃烧旺后,可关闭点火门,向斗内加BMF,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拨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拨火,待前拱烧热,BMF 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在20~30Pa,使燃烧渐趋正常。

4.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以 6~8 小时为宜,以后升火时除有特殊情况需急用蒸汽外,冷炉不少于 2 小时,热炉不少于 1 小时,为减少冷炉起动时下锅筒上下温差,可用增大下锅筒排污量来提高下锅筒下部温度,以减少下锅筒上下部温差。

5.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内水位,因为加热后水位线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时可进行排污。

6.当开启的排空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关闭排空阀,并冲洗压力表弯管和水位表。当汽压升到0.

2~0.3MPa 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拧紧人孔及手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7.当锅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8.锅炉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的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如超过所规定之温度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务必在锅炉供汽前将上述二阀打开和关闭,以免发生缺水事故。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04倍工作压力和1.06倍工作压力;

省煤器出口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1.1 倍。

1.所有安全阀经校正铅封后不能乱动。

2.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应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行给水。

3.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杆。

4.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5.为防止安全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的排放试验。

六、供ﻩ汽

当锅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供汽前锅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供汽应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渐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开启时宜缓缓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有否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等缺点。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为了防止缺水或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低于允许的最低水位或高于允许的最高水位,同时总汽阀不应开得过大,一般控制1.5~2 圈之间,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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