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轻松过关1第04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客体、内容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第0404讲 物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第04讲物
第二章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知识
一、物
(一)物权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和权利。
1.物:首先,不是所有看得见或摸得着的都是法律中所称的物,比如太阳、汽车尾气;其次,不是所有看不见、摸不着的就不是法律中的物,如电、热、气。
法律上的物主要是有体物,也包括一些特殊的无体物。
物权法上的物具有有体性、可支配性、非人格性。
2.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商标权质押。
(二)物的分类
1.原物 /孳息
(1)原物,是按照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能够产生新物的物。
(2)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前者如动物生的小动物;后者如存款产生的利息。
【注意】一定是两个以上的物之间的关系,如果只有一个物,则不能划分为原物和孳息。
如动物腹中的胎儿,就不能叫做孳息。
2.主物 / 从物
(1)主物是指独立存在,在与其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
(2)从物是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
也叫“附属物”。
【注意】也必须是两个以上物之间的关系。
【判断标准】主物离开从物照样具有原有的功能;从物离开主物就失去原有的功能。
典型的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电视机与遥控器、汽车与备用轮胎。
第1页。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课件

检察机关法律关系主体地位
检察机关的概念
是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 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的职责
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提起公诉,监督审判机关的司法 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
检察机关的地位
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动产、不动 产、知识产权等,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等权利。
公民劳动权法律关系主体地位
劳动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从事劳动并取得相 应报酬的权利。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经济法律 关系的重要内容。
公民劳动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行为,涉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合伙人之间通过签订合伙协 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遵守 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准 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 公共利益。
个体工商户法律关系主体地位
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或家庭依法 登记,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经 营风险,从事工商业活动的经济
在经济司法法律关系中,检察机 关是重要的法律关系主体,发挥
着重要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律师、公证机构和仲裁机关法律关系主体地位
律师的地位
律师是经济司法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之一,负责为当事人提供法 律服务,代理诉讼和参与调解等活动。
公证机构的地位
公证机构在经济司法法律关系中负责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证明 经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初级经济法第一章归纳

第一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
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用无权利的义务。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1物;2非物质财富;3行为;4人身
二、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法律行为的分类: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 积极行为于消极行为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2021年初级经济法——第一章 总论 (重要考点)

《初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浓缩的精华)
【考点】
1.仲裁
2.民事诉讼
3.法律责任
4.法律关系三要素
5.行政复议
6.法律事实
7.行政诉讼
8.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9.法和法律:概念、本质、特征
【考点一】法和法律:概念、本质、特征
【考点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法律关系主体
【考点三】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考点四】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三、冲突裁决
【考点五】仲裁
【考点六】民事诉讼一、审判制度
二、诉讼管辖
三、诉讼时效
【考点七】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考点八】行政诉讼★★
【考点九】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和刑事★★★
二、行政责任分类。
经济法 第一章练习题附答案

一、经济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仲裁2、诉讼3、行政复议4、法律关系5、诉讼时效6、管辖二、填空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_____,______,_______.2、经济权利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___,___,___.4、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___年.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日内上诉.6、一般地域管辖是以________________l来确定管辖.三、选择题1、经济法的形式()。
A、宪法B、法律C、法规D、规章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物B、行为C、智力成果D、血液3、下列各项,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商品B、商标C、公民D、组织4、下列各项,不属于《仲裁法》范围的是()A、不动产转让纠纷B、财产继承纠纷C、财产租赁纠纷D、财产保险合同纠纷5、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经济法律规范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C、经济法律事实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6、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5B、10C、15D、20四、判断题1、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中,只有主体变更才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经济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
5、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五、简答题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2、仲裁与诉讼的区别,特征答案:一、略二、1、主体,客体,内容2、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职权, 法人财产权3、物,行为,智力成果4、25、156 被告住所地三、1、ABCD 2、ABCD3、AB4、ABCD5、AC6、C四、1、╳2、√3、√4 √5 √五、略。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本章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有: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构成要素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作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启动者,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既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和经济利益。
经济权利和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
二、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2.经济法主体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多样性和层次性。
3.经济法主体按其法律地位、职能性质和活动范围,可分为五类:(1)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2)社会组织;(3)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和公民;(5)国家。
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公民和国家可称经济法的特殊主体。
三、经济法律关系内容1,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资格或许可。
经济义务是经济法所规定的一种责任。
2.经济权利可以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
3.经济权利的种类主要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经济债权、工业产权。
4.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客体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是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追求的目标。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主要有:财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4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节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参加经济活动,享有经济权利并 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经济法主题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 的直接参与者,他既是经济权利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 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2、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1)国家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国家经济管理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管理机 关包括:国务院及其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部、局、委、行和地方政 府及其相应机构,也包括各级权力机关,以及国家和法律授权而承 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等。
第二节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2)经济权利的内容 ①经济职权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构依法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 的经济管理权利和经济管理责任,具体有决策权、命令权、禁止 权、许可权、批准权、撤销权、免除权、审核权、确认权、协调 权和监督权。对这些权利要依法正确行使,不可滥用。 ②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具有排他性、绝对性。 ③经营管理权 经济管理权是指企业对所有人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企业机构的设置、人 事、劳动等方面的管理权。经营管理权不应与经营权等同,它是 经济管理权与财产经营权的统一。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应承 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它是经济法主体能控制和支配,经济法律、法规允许其 进入经济法律关系运行过程,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 现出来的物品。 (2)经济行为——它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 进行的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 提供一 定劳务的行为。 (3)货币和有价证券——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生 产流通过程中,货币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资金。 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代表某种财产权的凭证。股票、 债券、汇票、本票等都是有价证券。 (4)非物质财富——这是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 脑力劳动成果。如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经济信息等。
经济法 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具体是: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力)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经济职权、经营权、债权、知识产权(工业产权著作权)经济义务: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普通合伙企业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特征:①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合作组建、②其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上的,及建立在合同关系之上、③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④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不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创立的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的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其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的规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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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单元 法律关系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法律关系(总述)(★)(P3) 1.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相关链接】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2.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3.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考点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P4)
表1-6 基本分类 具体内涵 自然人(公民) 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组织 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国家 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如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上,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成为对外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主体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2018年) A.基金会 B.有限责任公司 C.事业单位 D.合伙企业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属于非营利法人;(2)选项B:属于营利法人。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2018年) A.个人独资企业 B.有限责任公司 C.自然人小明 D.机器人阿尔法 【答案】D 【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限于自然人、组织和国家,机器人不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机器人不能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不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2018年) A.中国公民 B.社会团体 C.机器人 D.机关法人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自然人;(2)选项B:属于非营利法人;(3)选项C: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目前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4)选项D:属于特别法人。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8年) A.乙农民专业合作社 B.甲市财政局 C.智能机器人阿尔法 D.大学生张某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属于特别法人;(2)选项C: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目前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3)选项D:属于自然人。 考点3: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P4) 1.民事权利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则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所有公民(不论年龄大小)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称一般权利能力、基本权利能力)。 【提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表1-7 类型 界定标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提示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提示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1)年龄;(2)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不直接相关。 【例题1·单选题】下列自然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2018年) A.15周岁的小赵,先天腿部残疾 B.70周岁的老钱,已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C.8周岁的小孙,智力超常 D.20周岁的小李,先天智障,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答案】D 【解析】符合下列两个情形之一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年龄<8周岁;(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在本题中,选项ABCD年龄均已达到8周岁;选项A精神状态无异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并未出现“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2017年) A.赵某,9岁。系某小学学生 B.王某,15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C.张某,13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D.李某,17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答案】D 【解析】(1)“视为”二字极为关键,它们提示考生题目考查的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年龄区段,看透这一点,此题可以立即锁定选项D;(2)主要法律依据: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3·单选题】赵某,15周岁,系甲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3000元,完全能够满足自己生活所需。下列关于赵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赵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赵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赵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赵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同时满足2个条件:(1)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18周岁);(2)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本题中,赵某的年龄未落入16-18周岁区间,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熬1年吧)。 【例题4·多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 A.14周岁的李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7周岁的王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18周岁的周某,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20周岁的赵某,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D 【解析】(1)如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同时满足2个条件:①年龄处于≥16周岁且<18周岁区间(选项A李某的年龄未落入该区间);②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2)选项B:不足8周岁的王某,不论精神状态如何,均只能界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选项C:①年龄≥18周岁;②能够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周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选项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不论年龄几何,只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4: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P5) 1.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特殊年龄段自然人的量刑规则 表1-8 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形 处刑规则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触犯法定的8种罪行 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触犯法定的8种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 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精神状态异常自然人的量刑规则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题·多选题】有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点5:法律关系的内容(★)(P5) 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 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考点6:法律关系的客体(★★★)(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