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企业所得税
东奥会计初会经济法基础班陆中宝第44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复习难度较大,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考生在复习时需要结合会计实务的内容准确理解税法原理,掌握税会差异调整。
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在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0分。
本章考试的题型涵盖所有题型。
2020年考试中,考生依然要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变化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有:1.对企业所得税的新增和调整:(1)新增了“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2)对“不征税收入”的内容进行了调整;(3)对“公益性捐赠”的内容进行了调整;(4)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2.对个人所得税的新增和调整:(1)新增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的规定;(2)新增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3)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
本章考点导读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P170)2013年单选题、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判断题2015年单选题、判断题2016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1.纳税人【提示1】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
【提示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划分标准征税对象居民企业注册地标准: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考题1·判断题】居民企业应当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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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2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企业:
(一)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1)基本原则:与会计上确认收入相同。
(2)几项特殊:(了解)
商业折扣: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
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或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提示】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1)安装费 (2)广告的制作费;(3)软件费。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一般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提示】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总额。
9.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10.特殊收入:了解视同销售的收入: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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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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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基
征税对象与税源有一定的联系。税源是指税
税基是源于西方的一个概念,一般而言,是指课税
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从根本上说,税源
对象的数量。由于人们通常在一定的税制条件下
是一个国家已创造出来并分布于各纳税人手
讨论相应的税基,因此税基可进一步作下列表述:
中的国民收入。
税基是按课税标准计量的课税对象的数量。
税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范畴。税收表现为一部分社会 产品价值由社会成员向国家的转移,结果是国家对社会产品价值的 占有由无到有,纳税人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占有由多到少。
第一章 1.1 税收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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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政治权力,并通过颁布法律或法令的形式对社 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 裁。税收的强制性是由它所依据的政治权力的强制性决定的。
的承受能力,做到取之有度。
第一章 1.2 税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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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只是一种相对的公平,它包含两个层次:税负公平、机会均等。 所谓税负公平,是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这必须考虑以下两点:一是具有
同样纳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额,即横向公平;二是具有不同纳税条件的纳税人 应承担不同的税额,即税收的纵向公平。 所谓机会均等,是指基于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 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秩序发展的目标。
第一 1.3 税收制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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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征税对象
1.税目 税目即税法上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 象的具体化。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了各 税种具体的征税对象。
第五章 税收制度

税对象 不是销售收入扣减因素
价内税举例: 某卷烟厂销售一批卷烟给一批发商,销售收入1400万元,消 费税率45%。计算本笔业务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400×45%=630万元 解释:该批发商支付总价款1400万元,厂商再从中支付消费税 金630万元 厂商在核算利润时需要从1400万元销售收入中扣除630万元消费 税金。 价外税举例: 某厂销售一批货物给另一厂商,实现不含税的销售收入1200 万元。增值税率为17%。计算该厂本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17% =204万元 解释:购买者支付的款项包括销售收入1200万元,增值税金204万 元,共支付1404万元。本厂给购货商开具的发票应是价税分离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厂商核算利润时,不能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增值税金。
税目又称征税品目,是指税法规定的某种税的征 税对象的具体范围,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 代表了征税对象的广度。 税目并非每一税种法都须具备的内容。 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简单、明确,无进一步划分 税目的必要,如房产税。 当某一税种的征税对象范围较广、内容复杂时, 才将其划分为税目以明确界定。 划分税目是立法技术上的需要,便于税法的实际 操作。 同时,规定税目也是贯彻一定时期国家税收政策 的需要。对在性质上属征税对象但没有列举为税 目的,不能征税。
2.不易转嫁,属于 直接税种;
3.有一定程度的公 平作用。
4 资源税类
5 行为税类
以纳税人使用国有资源 产生的级差收益为征税 对象的税种
以纳税人的特殊行为 (需要特别抑制的行为) 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特性和作用: 1.同质资源同样税负- -有助于资源的有效 配置 2.不同资源不同税负- -公平竞争条件
第五章 税收制度
经济法基础讲解-第10讲_企业所得税

专题六企业所得税考试情况分值约 20分,肯定涉及大题内容简介( 1)企业所得税(专题 6)( 2)个人所得税(专题 7)章节特点计算应用性强预习建议(1)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变动很小,请直接利用 2019年基础班作充分的预习;(2)个人所得税除预科班内容外,建议先跳过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2.类型纳税义务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注册地标准)全面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非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限纳税义务就以下所得纳税:(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2015年)A.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C.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D.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答案】 C【解析】选项 C:既未在中国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亦未在境内,但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属于非居民企业。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1.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 -抵免税额【例题·单选题】甲公司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00万元,减免税额 10万元,抵免税额 2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2016年)A.1000 × 25%-10-20=220(万元)B.1000 × 25%-10=240(万元)C.1000 × 25%=250(万元)D.1000 × 25%-20=230(万元)【答案】 A2. 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四、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会计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生产、经营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如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 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 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3、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接受捐赠时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 或进行清算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折扣销售 5、包装物押金 6、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
查出的事实(1)
1.该行信用卡部发行的“金穗卡”分为 公司卡和个人卡两种,截至1997年12月 底用户账面透支金额合计为869.26万元 ,其中1996年以前(含1996年)透支金额 647.21万元,1997年透支金额222.05 万元,透支金额利率为每日5‰。该行按 照收付实现制对上述透支款项没有提取 应收利息,只是在持卡人(户)与银行最 终清算时,才将利息计入收入中。
【例】
某国有企业8年间经税务机关审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年度
94 95 96 97 98 99 00 01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集--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有( )。(2019年)
A.销售原材料取得的收入 B.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C.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答案】BC【解析】(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收入;(2)
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019 年·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 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甲有限责任公司 B.乙事业单位
C.丙个人独资企业 D.丁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依照中国 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 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 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无需缴 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 【答案】×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国有独资公司 D.个人独资公司
【答案】ABC【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依照中 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 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多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 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2014年单选】下列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社会团体 B.合伙企业 C.事业单位 D.民办非企业单位
【多选题】 (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 项中, 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
《纳税实务》全册电子教案完整版课程教学设计
《纳税实务》第一章:税收概述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2. 让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分类和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让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教学内容:1. 税收的定义与特征2. 税收的功能3. 税收的基本分类4. 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5. 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教学难点:税收的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税收的概念,引发学生对税收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案例分析: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纳税实务》第二章:增值税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增值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教学内容:1. 增值税的定义与特征2. 增值税的税率3.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4.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以及优惠政策。
2. 教学难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优惠政策。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增值税的概念,引发学生对增值税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案例分析: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4.23【实施日期】2019.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具体扣除规定1:工资及三项经费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具体扣除规定1:工资及三项经费● 详细描述:【注意】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例题:1.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310B.349.84C.394.84D.354.5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工资及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300X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X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X2.5%=7.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7.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300+42+5+7.5=354.5(万元)2.甲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为1500万元,已知在计经费名称扣除标准特殊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公益性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不超过12%、14%和2.5%,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有( ) 。
A.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B.职工福利费支出160万元C.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正确答案:A,B解析: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捐赠支出20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能全额扣除;选项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规定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扣除,不能全部在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