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30家省级农商行、农信社联络表+3家市级农村商业银行(联络版)——中国银行业协会

16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郑州市农业东路99号 (450016)
吴鹏
17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北省武汉市水景湖 街小洪山中区70号
(430071)
陈德成
18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439号(410003)
曾勇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19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道西638号农信大厦22 蔡帅
4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太原市南内环街97号 (030012)
刘勇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
5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李武
(010020)
6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沈阳市黄姑区黄河南 大街112号(110031)
田丽丽
7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 街7251号(130022)
李思豆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科华中路88号 (610041)
任灵圳
贵州省贵阳市六岩区 延安中路20号15楼 1505室(550001)
郝洁
云南省昆明市青云街 俊园E3幢(650031)
马红
26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 26号(710077)
王明顺
27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兰州市庆阳路128号 (730000)
楼(510627)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 社
广西南宁市锦春路20 号(530021)
陈东华
21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 道49号(570204)
刘红英
22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23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通知书之通知存款部分支取

通知书之通知存款部分支取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篇一:个人通知存款现场检查方法和技巧】个人通知存款业务说明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在存入人民币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后方能支取的储蓄存款方式。
起存金额为5 万元,一次存入,多存不限。
个人通知存款采用记名存单形式,存单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开户时确定的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分别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银行机构并约定取款金额,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银行机构并约定取款金额。
取款时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取款金额为5 万元,每次取款利随本清。
通知存款办理部分支取的,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新开通知存款存单,新存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的,则予以销户,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通知存款如遇下述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存款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或逾期支取存款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5)取款金额低于5 万元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一个通知存款账户在通知期限内仅可取消一次,超过通知期限不办理通知取消,按逾期支取规则办理。
个人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的而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日到取消通知日的存款利息将被扣减。
业务操作流程开户1.受理开户申请。
客户申请个人通知存款业务,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见“活期储蓄”);若代理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同时出示被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并征得其同意,监护人应按法律、法规关于代理的规定提供相关具有监护权的证明文件。
同业账户管理制度

同业账户管理制度篇一:同业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同业存款、准备金存款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以下简称本行)同业往来账户资金和准备金存款账户资金管理,规范会计处理程序,强化内部制约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会计法》、《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用于本行营业部,所辖分支机构不得开立同业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同业存款账户是指本行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机构、省内农村信用社法人社开立的人民币活期或定(约)期存款账户及其他银行在本行开立的账户。
本办法所称同业存款资金是指本行或其他行在同业存款账户中的款项。
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存款是指本行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率而准备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第四条同业存款账户按照用途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两类。
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的账户。
第二章同业存款账户的开立第五条同业存款账户的开立要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制度开立、管理。
第六条存款银行开立投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为开户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
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也不得为异地(跨县市)存款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
第七条申请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时,除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账户制度规定出具有关开户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非一级法人开户的,还应出具一级法人(或者一级分行)授权书原件。
第八条其他银行在本行开立的,应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超越经营范围的,应当拒绝办理。
迁安市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迁安市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包括贷后检查、账户监控、客户维护、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档案管理、贷款收回、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调整授信方案、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要坚持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积极维护、适时退出、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辖内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类客户和个人类客户。
企业类客户包括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类客户包括自然人及以个人名义借款的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和次级类贷款的贷后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风险分类为可疑、损失类的贷款的贷后管理,按照不良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贷后管理部门按承担职责不同,分为客户部门(含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分部、基层信用社,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贷风险监控部、其他部门。
第七条客户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授权范围内贷款客户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一)负责联系客户、了解并反映客户需求;落实金融服务方案;拓展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二)落实信贷审批内容并发放贷款;监测客户账户资金往来;监控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监管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信息;按时发送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等。
(三)在贷后管理中发现贷前决策信息或信贷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及时报告贷款审批部门,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落实修正和弥补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浅析江西农信社网银系统的设计与创新

方 式 主 要 为 B S模 式 , 通 信 数 / 据 皆 采 用 加 密 传 输 方 式 (2 位 18
S L) S 。用 户 可分 为证 书 用 户和 签
在 国有大 中型及各股份制商业银
行 已得到 广泛 的普及 和应 用 。江 西 省农 村信 用社 ( 以下 简称 “ 江西 农 信社 ” )于 2 1 年 5 00 月研 发 出的新
用 户提供 简便 易用 、个性化 及差 别
化 的 服 务 ,以满 足 不 同 知识 结 构 、
1 .支持和保障交易安全
通 过 采 用 新 一 代 数 字 证 书 及 多 重 安 全 认 证 技 术 为 用 户 的资 金
层面的 客户群 体的需 求 。 5 .加大宣 传和 推广 力度 通 过 网银 页 面 、 网 点 海 报 及 大 型发布 会等 各种 宣传方 式 ,对 产 品功 能 、特 色及 支付 安全进 行介绍 和讲 解 ; 对使 用网银缴 费 、 申请百 福 卡 的 用 户 均 采 取 不 同的 激 励 措
上 金融 支付服 务 ,它实现 了银 行在
联 社 、2 市 级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5 家 家 县 级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组 成 ,拥 有 20 60多个覆 盖 全省 各级 地 市 、县 、 乡镇 等 行 政 区 域 的基 层 网点 。 自
20 0 5年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上 线 以 来 ,
栏 目编辑 : 彭惠 新 pn hii@fctm. eg ux n c. c o n
f 信 卡 e 巾 用 f1 国 _ U
升 用 户的满意 度 。
步完善 ,最终 实现 网络 金融 市场 的行业互 动 ,从而 带动 金融市 场结
4 .简化操 作流 程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终)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终)《【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终)》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终)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昌农商行)征信业务管理,规范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用户管理、数据报送、信息查询和异议处理管理,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和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支《江西省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信业务包括:(一)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加工、校验、报送、维护等工作;(二)合法合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以下简称“征信系统”);(三)受理、核查及处理客户异议信息;(四)查询、告知、答复客户征信相关问题。
(五)人民银行布臵的其他征信业务工作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征信系统的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征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管理”的原则,总行评审授信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的牵头部门,各支行为征信业务应用部门。
第五条总行授信评审部具体职责包括:精品(一)负责本行征信业务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二)负责征信系统机构和用户管理及业务培训;(三)及时受理、核查及处理客户异议信息;(四)负责向征信中心报、省农信社报送与我行发生业务的客户基本信息及信用交易信息、及时受理、核查及处理客户异议信息;(五)负责本行征信系统机构的检查工作;(六)完成上级与人民银行安排的其他征信业务工作等。
全面推进“五个银行”建设
全面推进“五个银行”建设作者: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13年第06期今年,江西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执行银监会关于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转型发展、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等监管要求,紧抓“四化”同步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的机遇,全面推进特色银行、优质银行、科技银行、流程银行、和谐银行建设,着力强化省级服务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小银行、大平台”优势,朝着打造现代银行目标阔步前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做优自己的特色,形成比较优势。
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打响、做实服务县域的主力银行、立足社区的零售银行和农民喜爱的乡村银行品牌,在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形成优势,不断提高业务渗透率和市场占有率。
按照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加快精品网点建设,在乡乡镇镇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万村千乡”农家店工程建设,借助电子银行手段,通过增设离行式的ATM、存取款一体机、自助转账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实现行政村“村村通”。
全面推行微贷事业部工作,着力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等优势产品,探讨各种信用保障机制,解决抵质押不足的融资难题。
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积极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互动,全面展开争取和维护客户的“扫街”活动,千方百计对接辖内各类有效项目和优质客户,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抓住一切机遇。
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优质银行守住风险底线,持之以恒地提高发展质量、服务质量、资产质量和员工素质。
逐步摆脱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实现从规模竞争、价格竞争、同质化竞争到服务竞争、质量竞争和差异化竞争的转变,积极寻求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业务产品的特色化、服务手段的灵活化和业务经营的集约化。
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随需而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重点推进“一站式服务”,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支农绿色通道。
江西省农商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
银监会、发改委 [2014]第 1 号令。
全部
43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书 15 元/份。
银监会、发改委 [2014]第 1 号令。
全部
二、代理业务
主要代理 收付业务
其他代理 收付业务
《江西省银行业
代理收付业务收 推广期内 100%
根据协议收费,不低于 1 元/
44 代收代付社会保险费
费公约》(2008 优惠,收费前一
纸币和硬币;零 以下不收费;200 枚(张) 银监会、发改委
钞清点包含为 以上开始收费,最低 5 元/ [2014]第 1 号令。
客户兑换、零钞 笔,每增加 100 枚(张)加
存取而发生的 收 1 元。
清点服务。
代理金融机构现金清
17
0.5 元/100 张(枚)。
点
银监会、发改委 [2014]第 1 号令。
单、电子或凭证 银监会、发改委
式国债、其他类 [2014]第 1 号令。
似卡、折、单的
个人
挂失。
29 个人挂失上门服务 20 元/笔。
银监会、发改委 [2014]第 1 号令。
个人
人民币账户:50 元/户/季。
推广期内 100%
单位小额账户管理服 季度日均存款余额 1000 元 银监会、发改委
30
优惠,收费前一
理收付业务收费 0.5 元/笔;批量:0.3 元/
公约》(2008 年 笔
3 月 19 日通过)
52 代收电费
江西省银行业代 根据协议收费,不低于手工:
理收付业务收费 0.5 元/笔;批量:0.3 元/
公约》(2008 年 笔
3 月 19 日通过)
53 代收煤气费
农商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年度考核方案
**农商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年度考核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发挥绩效考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我行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员工绩薪酬考核的指导意见(简化版)》,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绩效薪酬考核原则绩效考评坚持以合规管理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为目标,以公开公正为前提的考评总体原则;坚持员工与单位业绩的统一性,考核体系的系统性,分类指标的可比性,多劳多得与不劳不得,控制总量与拉开差距的薪酬考核分配原则,实现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责权利相对等。
第二条组织领导为加强员工薪酬发放的组织领导,总行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为副主任委员,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计划信贷部、授信评审部、财务会计部、业务拓展部、资金营运部、信息科技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绩效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
绩效考评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并组织执行本单位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考核对象和分类考核对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和对个人的考核两大类。
对单位的考核分为内设部门、总行营业部、各支行营业部、各分理处。
对个人的考核根据工作职责及岗位性质的不同,分为综合柜员、客户经理、会计主管、分理处主任(副主任)、支行内设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含副职)、总行机关部室员工、总行机关部室负责人等岗位类别,分类考核。
根据各网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有无信贷业务,将全行考评单位分为三类:1、一类考评单位(6个)。
2、二类考评单位(10)。
3、三类考评单位(24个)。
第四条考核方法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采用平衡记分卡考核模式,将发展理念和战略目标分解为发展与质量、客户与市场、管理与流程、组织与创新四大模块进行考核。
根据全年经营和管理目标计划,从风险防范、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三大方面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考核对象,作为绩效年度考核的依据。
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个人实行产品计价考核。
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计价考核办法
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计价考核办法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计价考核办法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计价考核办法(试行)为科学、合理地评价综合拒员的工作业绩,探索、建立、完善全面绩效考评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综合柜员拓展与服务客户,促进业务发展和服务水平。
根据《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员工绩薪酬考核的指导意见(简化版),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宜春农商行综合柜员,以及从事综合柜员岗位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一业绩指标1、存款日均余额。
柜员所管理的存款从1月1日至考核期末的日均余额。
2、存款日均增量。
柜员存款日均增量年初至考核期末存款日均余额-上年度存款日均余额上年1月1日至上年12月31日存款日均余额;在统计存款日均增量本期完成数时,计算公式为:存款日均增量本期完成数本期存款较上年度日均增量×本期期数-上期存款较上年度日均增量×上期期数÷总期数。
3、中间业务收入。
综合柜员考核期内的全部中间业务收入。
主要以营销紧密相关的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收入、代理评估手续费收入等经营指标。
中间业务收入本期完成数年初至本期末的中间业务收入-年初至上期末的中间业务收入。
4、不良贷款收回额及利息(是指根据网点下达的任务,综。
合柜员在柜台外,利用业余时间上门催收的不良贷款)二工作量指标。
1、柜员办理业务量。
综合柜员业务量某综合柜员考核期内办理的存贷款类、内部账交易类、中间业务类、电子银行类、结算类、授权类、特殊业务类等各项业务笔数。
考虑手工统计量大并难以核实,以核心业务系统及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为准。
其中:授权类业务笔数按网点业务量单价折半计算。
2、现金量。
综合柜员在考核期内办理业务的现金收付量,上指标数据由网点会计按日统计按月汇总,报总行财务会计部核定。
三、考核周期、指标权重及单价。
绩效薪酬实行按月考核分配,权重计算参照平衡计分卡分值。
四、绩效薪酬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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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理财产品说明书
客户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您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损失(保本型产品除外),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网站(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一、产品概述
二、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理财计划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以及资金拆借、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资产。
投资比例区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三、产品收益测算与支付(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一)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1、(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0时,产品发行人代收投资人的理财资产托管费,产品销售行收取投资人的销售手续费。
2、(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时,产品发行人承担投资人的理财资产托管费,产品销售行不收取投资人的销售手续费。
3、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0时,产品发行人承担投资人的理财资产托管费,产品销售行不收取投资人的销售手续费。
4、理财业务管理费率(年):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资产托管费(年)-销售手续费(年)的剩余部分。
(二)投资者所得收益
(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4.1%
(2)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
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0<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
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0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0
(三)投资人收益计算公式
(1)预期收益=投资本金×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2)实际收益=投资本金×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四)情景模拟分析
在不发生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人可按照产品约定的收益计算方法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在发生信用风险或其他风险等各种投资风险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人收益可能无法达到产品约定的收益率,可能发生理财收益延期支付。
此种情况下,产品发行人会依照有关法律约定或产品销售协议约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索权。
以下情景模拟分析均为模拟数据,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情景1:以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为例,假设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20天,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5%,理财资产托管费率0.1%,销售手续费率0.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1%。
产品发行人代收理财资产托管费。
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销售行按约定收取销售手续费、理财业务管理费。
投资人投资收益为:100000×2.1%×20/365=115.07(元)
情景2:以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为例,假设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30天,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3%,理财资产托管费率0.1%,销售手续费率0.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5%。
产品发行人承担理财产品托管费
0<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销售行不收取投资人销售手续费;且不收取投资人理财业务管理费。
投资人投资收益为:100000×2.3%×30/365=189.04(元)。
情景3:以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为例,假设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40天,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0%,理财资产托管费率0.1%,销售手续费率0.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5%。
产品发行人承担理财产品托管费
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0时,投资人实际年化收益率=0;销售行不收取投资人销售手续费;且不收取投资人理财业务管理费。
投资人投资收益为:100000×0%×40/365=0(元)。
(五)理财资金兑付
在不发生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人可按照产品约定的收益计算方法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产品期满或实际终止时,产品发行人在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理财投资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人约定交易账户(如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发生信用风险或其他风险等各种投资风险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人收益可能无法达到产品约定的收益率,可能发生理财收益延期支付。
四、提前终止
(一)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且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因市场利率大幅下滑,或企业信用风险恶化,或出现金融资产项下借款企业提前还款等情况,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认购当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亦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如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理财计划,须在提前终止日当日,在江
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网站(
(二)风险示例: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如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则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至提前终止日。
如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当日,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网站(,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因此,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减少还将影响其投资安排。
五、产品的延期清算
理财期满,如因该理财计划项下的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变现等情况导致现金类资产不足以兑付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则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将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处置未变现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计划期限也相应顺延。
六、特别说明
(一)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投资者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理财产品涉及的各项费率,包括:预期收益率、资产托管费、管理费、销售费、代销费、手续费等均为年化后费率。
(三)在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申购与赎回;理财投资本金和收益一次兑付。
(四)本理财计划中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
(五)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68)。
七、免责条款
1、本产品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为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根据历史数据与以往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对产品收益的任何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
2、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理财本金与收益到期兑付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保证责任。
产品投资人已阅读产品说明书,并充分了解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愿购买。
产品销售行或将通过产品销售协议书中的联系方式告知投资人产品重要事项。
若联系方式变更,产品投资人将主动告知产品销售行。
如投资人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产品销售行,则产品销售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产品说明书一式两份与投资人签署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等附件一并
加盖骑缝章。
投资人(签字或盖章):销售网点(业务公章):(机构投资人盖章应与预留
销售网点印鉴章保持一致)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