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下电工作业,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电工作业,包括设备安装、维护、检修等操作。
第三条井下电工操作应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第四条煤矿井下电工应持有相关电工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电工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工应服从矿长、工长等安排,严格执行作业计划,确保作业安全顺利。
第六条煤矿井下电工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具,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程的井下电工,将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处理。
第二章作业流程第一节设备安装第八条井下电工在进行设备安装前,应仔细查看设备说明书,了解设备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九条井下电工应遵守安全操作流程,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备安装,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条安装完成后,井下电工应对设备进行检测,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井下电工应随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运行异常时,井下电工应第一时间停止设备运行,及时排除故障,保障安全。
第二节设备维护第十三条井下电工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设备是否有腐蚀、老化等情况。
第十四条在维护过程中,井下电工应进行润滑、清洗等操作,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第十五条井下电工应注意维护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维护完成后,井下电工应及时记录维护情况,确保下次维护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节设备检修第十七条在设备检修前,井下电工应确保设备已经停机并断电,对设备进行安全放电处理。
第十八条井下电工在检修设备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戴好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
第十九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破损、漏电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条检修完成后,井下电工应进行设备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井下电工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避免发生事故。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
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
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
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小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7倍(70mm 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Φ15mm电缆者除外);。
密封圈与电缆之间不准有包扎物,不准割开套在电缆上,不准大小两个套用和并用。
密封圈应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非煤矿山井下电工需要对电气系统进行安全操作以确保生产和运作的安全。
本文档将提供非煤矿山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 作业前准备2.1 作业前,井下电工应进行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2 在进行电气系统维护或安装设备之前,应确认电源已断电并对设备进行接地处理。
2.3 在进行电气维修和操作之前,应依据工程师的要求拿到维修操作的命令单,并严格按照命令单的要求执行。
2.4 在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操作之前,应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3. 设备操作3.1 在进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之前,应首先进行设备的巡检,如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地故障,应及时报告工程师并进行处理。
3.2 在进行设备启动之前,应将所有的安全装置复位,并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3.3 在电气安装工作时,应将电缆与设备牢固地连接,并进行钳接,应使用绝缘手套、工具和绝缘板。
3.4 在处理高压电线和电缆时,应使用绝缘杆、安全带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具。
3.5 所有操作必需由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操作,不得独自进行操作。
3.6 在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操作时,应使用正确的工具和检测设备,并在操作前将工具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
4. 应急处理4.1 在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并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现场负责人汇报情况。
4.2 当发现疑似设备出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检测。
4.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得单独行动,必须遵守现场指挥的要求,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5. 结论本文档为非煤矿山井下电工提供了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应严格遵守该规程,并保证自身安全。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井下电工是矿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很危险的工作,因为他们需要在井下进行高压电的施工和维修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电工的安全,必须要有一些安全操作规程来保护他们。
1.遵守标准操作规程首先,井下电工必须遵守标准操作规程,这些规程是基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包括了操作程序、操作限制、安全设备以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井下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才能进行井下操作。
同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穿戴好安全装备,如防护服、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2.确保设备的绝缘性在井下工作中,电工面对的是高压电源,因此需要特别注意设备的绝缘性。
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并合格。
绝缘测试应逐级递减进行,如使用绝缘电阻计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
电工在工作中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和鞋子,以此来保护自己免于电击伤害。
3.操作设备须由专人负责井下电工需要使用很多电气设备,其中包括变压器、电缆、开关等。
这些设备和工具故障引起的悲剧时有发生,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密封, 电源接地及防止各类短路手段,避免设备失控引发电气事故。
4.安全预防意识的加强电工作业区域必须放置合适的警示标语、安全通道和紧急设施。
电工在工作时应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和安全隐患的发生,避免不安全行为引发事故。
对于电偶联和感应耐压试验等有危险性的操作,应当有井下作业指导员指挥,保证操作的顺利进行。
5.急救措施的准备电器设备维护人员在安全开断电源之前应先检查安全带、绝缘膜、手套、鞋、帽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同时,井下工作人员在进行高压电施工或维修时,要带好防静电鞋,防止静电引发火花造成爆炸。
在进行井下的电损伤治疗时需要注意包括丰富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如气管切开器、泄氧装置、葡萄糖注射等。
以上就是井下电工应该遵守的基本规程,这些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电工的安全至关重要,希望各地矿山单位能够肯定这些规程的作用,加强对电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保障井下电工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
井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保障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人。
所有井下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一般要求1. 井下工人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不适应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作业。
2. 严禁酒后上班或班中喝酒,确保清醒作业。
3. 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准下井。
4.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滑鞋、手套等。
5. 下井时思想要集中,注意坑道内车辆往来、片帮、冒顶、撞伤等。
6.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老采区、爆破区和危险区。
7. 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 不准在坑内睡觉、喧闹,保持井下安静。
9. 不准在天井口、漏斗口下面和顶棚等危险的地方休息。
10. 井下的安全设备设施、电器装置装设不得拆除或损环。
11. 偏僻区域和危险区,严禁单人作业。
12. 下井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安全出口路线。
13. 工人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条件下作业。
14. 在井下不准随地大便,搞好坑内卫生。
15. 不准往竖井、天井、漏斗内丢东西。
16. 经过通风密闭门必须随手关门。
17. 在高空、溜井内、陡坡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18. 贯通作业面15米时,必须错开作业;7米时,停止一边作业。
三、井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标准(一)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 井下电工必需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具有井下常识,对视力、听力不准者不得参与电工工作。
2. 作业前观看四周环境是否安全,确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3. 新工人必需由有阅历工人指导工作,不得独立作业。
4. 井下严禁带电作业,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需切断电源。
5. 停电后、作业前必需用电压等级适宜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6. 当验明确认无电后,先放电,后挂接地。
7. 安装接地线必需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
8. 在作业前,检修人员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锁好,并挂上“有人作业、制止送电”的标志牌,方可进展作业。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一、操作对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
二、岗位职责1.执行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检修电动机、变频器、输电线路、开关照明设备等电气设备故障。
3. 参加电气设备改进、改造项目。
4. 负责井下电气设备水平和保养管理工作。
三、作业流程1.工作前的准备1.1.检查设备是否停电,并确认气体情况。
1.2.取得维修许可证,并检查相关工具的配备情况。
1.3.检查维修区域是否有安全隐患。
2.作业中的安全操作2.1.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前,将设备切断电源,并确认气体情况并通风。
2.2.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前,先进行必要的警告标识,以防误入。
2.3.在进行维修工作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维修操作流程3.1.对故障进行确定。
3.2.进行维修问题的分析,并考虑操作和安全问题。
3.3.进行必要的维修和调试,并确认工作效果。
3.4.在确认设备故障被排除后,对设备进行测试,验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5.整理工作现场,及时收回工具和设备。
四、注意事项1.在操作前,应确认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并且通风情况良好。
2.进行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佩戴防护用具。
3.维修设备时,应用正确的工具和方法,避免设备损坏。
4.在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整理,避免产生隐患。
五、安全风险评估1.设备故障或误操作可能引起电击或其他事故,严重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2.设备内部(如电容器等)的高压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小心操作。
3.设备维修中因设备的速度等参数变化,可能会产生惯性影响,操作需要小心。
六、质量检查要求1.操作符合现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
2.维修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3.确认维修结果后,进行必要的测试,要求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七、拟制人:XXX 核准人:XXX八、附件:无。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为了保证煤矿井下电力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准备1. 电工资质要求:井下电工必须持有煤矿电工证,并且进行过煤矿井下安全作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 工具设备准备:井下电工要携带齐全的工具设备,包括电动工具、手动工具、接线器、安全带、手套、绝缘靴、头盔等。
3. 操作前的检查:电工在进入井下电设施区域之前,要对自己携带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工具完好无损,接线器良好,安全带、手套、绝缘靴都符合要求。
4. 电气安全措施:电工在进入井下电设施区域之前,一定要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防护。
比如,要检查电压值是否符合规定、要将电源切断并进行接地等。
二、操作流程1. 井下接线。
(1)接线前的检查:a. 确认井下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并进行了接地。
b. 确认电缆的长度和规格,并与设备规格相符合。
c. 确认接线孔洞是否清洁,无杂质。
d. 确认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2)接线步骤:a. 将电缆卷开,并用手进行拉直,然后将电缆松散。
b. 拉直接线,拧紧接线孔内的螺钉。
c. 将电缆的另一端接入设备端口,拧紧螺钉,并用绝缘胶布将接线板进行包扎。
d. 将电源开关打开,并确认电源电压与工作要求一致。
2. 电气设备检修:(1)检修前的准备:a. 关闭电源开关,并进行接地处理。
b. 确认操作的设备安全,无人在附近.c. 佩戴安全带,确认身体部位不与设备接触。
d. 确认工具完好无损。
(2)检修操作:a. 摘下设备的盖板。
b. 对设备的电气元器件进行检查,确认电容器电阻值是否正常,电机线圈接线是否良好等。
c. 进行设备对地的绝缘检测。
d. 将设备的盖板重新安装上,并切断所使用的电源电源电缆,并进行接地。
三、操作注意事项1.在井下作业,一定要注意使用工具的绝缘性能,确保人身安全。
2.在接线、检修时,必须做好电源电缆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卡并发送电源。
2.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3.兼职或下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主电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5.电缆管理:(1)地下电缆应清楚标记。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符合电气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压力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在地下电缆线路中使用鸡爪、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6.未使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
7.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免受机械损坏。
8.输电和停电(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只有在获得许可后才能切断电源。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工作,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原则。
9.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安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10.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不失爆。
11.收尾工作:(1)确保电气设备的完整性。
(2)布置电缆。
(3)向班组长,继任者报告设备操作,维护情况。
(4)整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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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井上电气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规定,严格
执行交接班制度。
2、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的线
路分布情况及电器的设备安装地点。
配电盘或者开关不许安置在运输
巷道两邦和底板,要设在安全地点。
3、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V 以下除外),不许指派无电气操作证
或者操作不熟练的人单独进行电气巡视检查。
4、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硐室的固定明电压不许超过127V,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活动照明 (行灯),电压不许超过 36V。
5、井下电力导线固定敷设的,须使用钢丝或者钢带铠装(或者铅皮) 电缆,竖井垂深超过 200 米或者 45 度以上的斜井,要用绝缘
的铠装电缆。
挪移式电器设备,要用橡胶电缆,禁止使用不合要求
的电缆,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裸体线,禁止使用裸露的刀形开关和裸露保险器。
6、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连接,需用接线盒联接,电缆芯线与
变压器,电动机或者其他电气器械的端子联接,须使用接线铜头。
(2) .铠装及非铠装绝缘电缆以及铠装电缆相互间连接,均需使
用灌充填剂的接线盒,应使其接到电缆外皮上。
(3) .在电力路线中铠装电缆与橡胶电缆的连接,只能经过器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等)的端扭联接。
(4) .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其电缆芯线须焊接或者熔接,接头的外层胶必须使用硫化热补法进行补接。
(5) .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时常拆开的橡胶电缆的联接,可用插销式接线盒联接,插座必须在电源的一侧。
(6) .照明、信号及控制路线的联接,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
7、水平巷道和斜井(45 度以下)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金属支架、预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悬挂电缆时,必须用帆布带或者木钩悬挂,不许拉的太紧,惟独在不支护或者砌碹的巷道内才允许坚固的将电缆固定好。
(2) .电缆、电线悬挂的高度,要求最低的一根距轨道面不得小于 1.6 米,悬挂点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3 米,多根电缆罗列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3) .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水管上,要整齐的挂在巷道风、水管路的对侧,动力电缆穿过风、水管或者须和风、水管平等敷设时,要架设在管子上面,彼此间距离不得少于 300mm。
(4) .禁止在水沟中敷设电缆,在巷道的个别地段必须在地面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套入铁管内保护,禁止用木材覆盖电缆。
(5) .电缆和电线上禁止悬挂任何物件。
8、竖井内电缆、电线的敷设要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的悬挂必须使用夹子、 U 形长筒或者其他可以支持电缆本身分量的悬挂装置,并且不致损坏铠装电缆。
(2) .电缆固定点的距离不得大于 6 米。
(3) .通过钻孔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坚固地固定在钢丝绳上,当通过不坚固岩石钻孔时,必须加装钢套管。
(4) .由地面经竖井到井下配电室的电缆,要敷设两条时,电缆间的距离不小于 300mm。
(5) .禁止沿竖井的提升间、平衡锤间和人行间敷设电缆,电缆在竖井井筒中不得有接头,电缆接头部份必须设在中段水平,以便装设接头盒。
控制电缆、信号、照明等路线,可沿梯子间井壁的一边辅设,但禁止通过梯子口。
9、橡胶电缆的敷设要符合以下规定:
(1) .不可悬挂的太紧,而要整齐,供给装岩机的挪移电缆从装岩机开始敷设长度不得大于 10 米,并要妥善安放,以防机械损坏。
(2) .多余的电缆要整齐的挂在接线开关处的宽敞安全地点,不得卷成麻花形。
10、机电和变电设备的硐室:
(1) .井下变配电和水泵房的硐室的地面至少要高出入口对面井底车场轨面 0.5 米以上,水泵房电气设备的导线部份应安装在高出水泵地面 0.5 米以上的位置。
水泵房、配电室支架要用混凝土砌碹,不得用木支架。
(2) .配电室的长度超过 10 米时,要在硐室两端尽头各设一个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设备。
(3) .机器和变压器硐室的顶板和墙壁要刷白,并解决室内滴水现象。
硐室的通风要良好,硐室内的温度不得比临近巷道的温度超过10℃。
(4) .机电设备的硐室需设向外开的铁门,门全部打开不得防碍巷道交通,门上要设有可以关严的通风孔。
(5) .配电室内必须有电工用的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橡胶绝缘垫,上述各种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1、井下禁止使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网路。
禁止电气设备接零。
禁止用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和发机电向井下供电。
12、井下配电室的每一个低压母线上,要装设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装置或者检漏指示器。
13、由总变电室至井口用架空路线送电时,井下中央变电室一
测母线上均需安设避雷器,引至井下变电室的电缆,在硐口由架空线引下处,需安设避雷器。
14、电器设备的金属部份,必须按下列规定做好接地保护:
(1) .发机电、电动机、变压器、断路器、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座。
(2) .配电盘(箱、柜)电阻器、控制器、减压起动器的金属外壳及构架。
(3) .电缆头、电缆外皮及导线的金属保护层。
(4) .开关设备的操作机构。
(5) .仪表、变压器、变流器的二次线圈。
(6) .设有电气设备及导线的巷道中的管道及钢轨。
15、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在井底水窝和水仓中的总接地器需用面积不少五 0.75
平方米及厚度不少于 5mm 的钢板(或者铜板)制成。
(2) .巷道排水沟的接地器,须用面积不少于 0.6 平方米,厚度
不少于 3mm 的钢板制成,并安设在排水沟的深处。
巷道内无排水沟和
排水沟无水时,接地器允许使用直径不少于35mm 及长度不少于 1.5m
的钢管,钢管须垂直插入潮湿的或者时常浇水的钻孔中(孔与管要等长),管壁四周上下须钻 20 个以上而直径不少于5mm 的小孔。
(3) .将带螺丝的端子焊接在接地器上,以便连接地引线,在干
燥的巷道中,禁止用实心钢条或者实心铁棒作为接地器。
(4) .接地引线须使用截面不少于 50mm2 的扁钢。
与接地器的连
接处,必须擦亮后用螺丝坚固地夹紧。
(5) .接地电阻要符合规定。
16、机电和电气设备的接地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固定的机电、变压器及器械外壳的接地,须用戴面不少于
50mm2 的扁钢联接在接地器上,用电缆接线盒联接的各段电缆,每一接
线盒端电缆须用截面不少于 20mm2 的铜线或者少于 50mm2 的扁钢来联接,每一铠装电缆的电流接线盒,须有局部接地。
(2) .所有必须接地部份必须有单独接地引线,两台以上设备共
用一个接地装置,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并联,禁止串联联接。
(3) .接地用线及其连接处,需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4) .挪移和携带的机器,器械的接地,须用橡胶电缆的专用接
地芯线,要连接到总的或者局部接地网上。
17、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按下列规定确定保护
装置。
(1) .鼠笼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低于 0.33 兆欧时,不许送电运行。
直接启动的鼠笼型电动机,熔断保险丝应采用该机电额定电流的
1.5 倍。
(2) .电压在 250V 以上,电流在 100A 以上时,应使用管型保险器。
(3.)配电箱及其他自动开关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超过该机电连续工作电流 20%时,即可切断电源作用。
如装有闸刀开关,其保险丝的额定熔断电流等于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
(4) .变压器一次测保险丝的额定电流等于变压器一次测额定电流 2 倍,二次测保险丝的额定电流等于变压器二次测额定电流的110%。
(5) .直流发机电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流不超过发机电的额定电流的 120%,并应有电压,电流表。
18、为了提高井下电力设备的完好率,必须实行定期计划检查
制度。
(1) .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每月由车间及负责机电的人员组织检查一次,自动保护装置应每月检查两次。
接地装置每月检查一次,并测定其接地电阻。
(2) .使用的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介质强度试验和物理、化学性能分析试验。
19、井下照明和通讯:
(1) .井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安全出口、竖(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掘进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各采矿场,装卸平台和装车场等,均需安设电气照明,井下炸药库照明应按爆破规定架设。
(2) .井下照明供电路线,须单独安设,不得与电力供电路线混合使用。
(3) .照明路线必须用胶皮线,要用瓷瓶固定,整齐的挂在巷道顶板中间,并成一条直线,两根线之间的间距为 15mm。
灯泡、路线损坏要及时更换。
(4) .井底车场 (信号室),各采掘区 (中段),各主要放矿溜井,中央变配电室和水泵房,卷扬机房等均应安设电话。
(5) .采用电气照明的井下巷道中,电灯安设的距离须依照下表的规定。
巷道名称灯间距离(m) 灯泡容量(W) 运输巷道10— 12 60—100 井底车场、装卸平台(溜井入矿漏斗) 3—4 60—100 硐室2—3 60—100 回采工作面与采准巷道工作面4—5 60—100 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 20m 以内) 3—5 60—100 注:运输巷道在拐弯处要适当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