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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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将减税降负措施落到实处,广东地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近日出台了《广东省地方

2017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课征的一种税。因为它主要是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形式征税,故称为印花税。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2税务机关如何确定纳税人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

3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式: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

4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扣减问题:

税额”出现负数的,超出部分不可申请退、抵税。

纳税人对已缴纳印花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纳税人应留存备查,并对留存备查的完税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缴纳印花税或隐瞒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实施时间:2017年10月1日

提醒: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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