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用水要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水利技术和管理考试题

水利技术和管理考试题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 )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A、人事部B、水利部C、劳动保障部D、科学技术部正确答案:D2、防洪影响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但不跨地级行政区域的水库、水电站,由( )指挥调度;A、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B、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C、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D、地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正确答案:D3、根据《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地方项目的国家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下达后,省计划、财政和利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 )。
A、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一律下达至县财政部门,转由县水利部门下达到项目法人B、凡可将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的,要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C、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一律下达至县水利部门,由县水利部门下达到项目法人D、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一律下达至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正确答案:B4、( )由于起动速度快、调节性能好、操作简便灵活。
所以在电力系统中起调峰调频和事故备用作用。
A、风力发电机组B、水轮发电机组C、核电机组D、火力发电组正确答案:B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 )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A、施工单位B、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C、监理单位D、项目法人正确答案:D6、对不使用政府投资或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农村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只审批( )。
A、项目技术施工设计B、项目建议书C、项目初步设计D、可行性研究报告正确答案:C7、“大雨滂沱”是指(A、阵性降雨B、持续性降雨C、间歇性降雨D、连续性降雨正确答案:A8、( )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微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A、干旱缺水B、水质很差C、缺乏水利工程D、经济发达正确答案:A9、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 )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2018修订)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2013年5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田水利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旱、涝、盐碱等灾害和实现农业增产而实施的农田灌溉、排水工程及相关措施。
第三条农田水利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方针,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逐步实现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发展长效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田水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农田水利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田水利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管护、使用等方面的任务和措施,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对在农田水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粮食高产创建等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水源为依托,以灌区为基本单元,统一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

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是指农业生产中对灌溉用水进行收费的制度。
灌溉用水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业用水的合理利用、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资源供需情况、农业生产特点、灌溉用水设施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
一般来说,水资源丰富的地区,收费标准相对较低,而水资源紧缺地区则需要相对较高的收费标准,以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农作物类型和灌溉方式进行区分制定。
不同的农作物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不同,而不同的灌溉方式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有所差异,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收费标准,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另外,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状况,避免过高的收费标准给农民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可以通过建立农业补贴机制,对低收入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以确保他们正常进行农业生产。
最后,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避免出现乱收费、恶意涨价等现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农业生产特点、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制定收费标准,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1.03.18•【字号】•【施行日期】1991.03.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1991年3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科学用水和计划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费、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设施的经济效能,根据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切水利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由工业、农业和其他行业的用水户,按本办法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纳水费。
第三条农业灌溉用水水费的收取方法是:灌溉粮食作物以粮食计收,由粮食部门收粮,按随行就市价,向水利管理单位结算现金;灌溉经济作物以粮食计收,按当年国家议购指导价折成人民币交纳。
工业和其他行业用水的水费以人民币计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
集体管理的水利工程设施,其水费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各县(市)水利主管部门商物价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水费计收标准第五条各类用水的水费标准均以供水成本为基础,根据水资源情况和各类用户的负担能力核定。
第六条农业用水水费一般实行基本水费加计费水费的办法计费,有特殊原因的,也可按当地群众习惯,实行按面积计费或按量计费。
(一)自流灌区,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的,按有效灌溉面积计算,每年每亩基本水费为中等小麦4~7公斤,同时,按斗口实际用水量收取计量水费,每百立方米中等小麦3~6公斤。
实行按亩计费的,每亩每年水费为中等小麦10~14公斤;稻田为每亩每年中等大米9~13公斤。
实行按量收费的,按斗口用水量计,每百立方米水收取水费为中等小麦4~8公斤,或中等大米3~7公斤。
(二)抽水灌区,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的,按有效灌溉面积计算,每年每亩收取基本水费为中等小麦4~7公斤,同时,按斗口实际用水量收取计量水费,每百立方米水为中等小麦3~5公斤。
关于农村水田打水规定

关于农村水田打水规定
农村农田灌溉用水是有规定——根据实地考察、测量浇灌土地面积,就会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种植水稻用水是有村、组长挨门逐户登记稻田亩数,然后按照稻田亩数的用水量,收取相应亩数的费用后,就能交到灌溉机站抽水了,只有在大旱之年,洪泽湖枯水期政府部门才可以免费抽水灌溉庄稼、农作物。
首先,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其次,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应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再次,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促进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控制和合理利用农田排水,减少肥料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最后,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购买节水灌溉设备。
灌区灌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综述

灌区灌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综述灌区灌溉是农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着农田的水分合理利用、农作物的健康生长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灌区灌溉管理的有序进行,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规范和指导灌区灌溉的管理工作。
本文将综述灌区灌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国内法律法规1. 《水法》:这是我国灌区灌溉管理的基础法律,旨在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灌区灌溉的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灌溉水价制度、灌溉用水计量制度和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等。
2. 《农业水价办法》:该文件主要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的价格计算方法,并鼓励采用科学的灌溉技术和节水措施,以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法规,其中包含了一些与灌区灌溉管理相关的规定,如灌溉设施建设、灌溉用水配给和灌区管理等内容。
4. 《农田水利管理办法》: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农田水利管理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一些关于灌区灌溉管理的要求,如灌区水资源管理和水质保护等。
二、政策文件1. 《灌区水利管理规定》:这是我国水利部颁布的一项管理规定,对灌区灌溉的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如灌区的划分、灌溉用水的配给、灌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
2. 《节水型农田工程技术规范》:该文件规定了农田节水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措施,推动灌区灌溉管理向节水方向发展,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3. 《灌区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农业部发布的一项管理办法,对灌区的管理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建立灌溉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灌区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等。
4.《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财政补贴政策》:该政策文件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农民参与灌区灌溉管理工作,提高灌区的运行效益。
三、国际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在国际层面,各国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规范和指导灌区灌溉管理。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120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12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方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8日东方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充分发挥农田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灌溉用水、渠系工程管护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灌溉用水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市农业、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含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下同)、国营农场、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落实市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灌溉用水使用、管护等方面的任务和措施,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灌溉用水的组织、调配工作。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水源为依托,每年年底统一编制各大、中、小型灌区的农业灌溉用水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如需水量大于上级部门控制量,要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印发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水政资[1995]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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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印发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印发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11月13日水政资(1995)457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灌排面积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管理、经营灌排工程设施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占用国家所有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失去部分功能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失去部分功能的,实行有偿占用与等效替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在全国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其所属的流域机构负责本办法在其流域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在其管辖和授权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占用跨省级行政区受益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并涉及到相邻省级行政区利害关系的,应当由占用行政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事先征求相邻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所在流域机构审批;重大项目经流域机构审查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必须事先向有管辖权的或管理权的流域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同意占用的文件,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从事各项建设,需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造成灌排工程报废或失去部分功能的,占用者必须在申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附具管辖该灌排工程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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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