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线划定和绿道(慢性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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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近年来,由于汽车的普及,道路和桥梁的建设过度发展,城市交通拥堵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严峻的挑战。

因此,一种新的交通形式慢行交通正在不断发展。

为了鼓励市民参与慢行交通,改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得以确立。

一、宗旨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旨在结合上海市社会发展全局,构建完善的慢行交通生态系统,促进城市活力和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确保行人安全,打造一个绿色、宜居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规划设计慢行交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从慢行交通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系统研究,科学分析,确定慢行交通规划设计的方向和途径;(2)实用性原则:据上海市实际情况,努力将慢行交通规划设计符合上海市文化特征,针对城市居民实际需求,突出慢行交通的实用性;(3)可持续性原则:以关注客观、精确的慢行交通流量分配为原则,通过科学的评估,重视慢行交通的可持续发展;(4)安全性原则: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应确保步行安全,确保步行者和机动车司机可以相安无事地上路;(5)综合性原则: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应结合城市实际,考虑城市绿化、文化建设等因素,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慢行交通体系。

三、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内容1.路网密度设计规划设计慢行交通应着重加强街道的设计建设,提高街道的网络密度,缩小步行距离。

街道的网络可以采用网络结构设计,使街道之间有良好的联系。

2.安全设施为了保障步行者安全,建设慢行交通应注重安全设施的设计,适当建设收费通道、人行渡桥、人行隧道等设施,以减少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3.环境建设规划设计慢行交通应注重改善运输环境,在路边建设充足的停车设施,降低车辆的空气污染;可以采用植物屏障、噪声消除等措施,改善周边环境。

4.城市文化建设规划设计慢行交通应注重街道文化建设,围绕街道文化形象,加大公共艺术设计,提升城市文化氛围。

可以通过在路边配置绿化、雕塑、照明等方式,打造出特殊的街道文化。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docx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docx

精品文档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 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 7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绿道功能与组成 (3)3.1绿道功能 (3)3.2绿道组成 (3)4绿道分级与分类 (5)4.1绿道分级 (5)4.2绿道分类 (5)5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6)5.1规划设计原则 (6)5.2规划设计成果 (6)6绿道选线 (9)6.1基本要求 (9)6.2分类选线 (10)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 (11)7.1绿道游径系统 (11)7.2绿道绿化 (14)7.3绿道设施 (15)附录 1:引用标准及说明 . (20)附录 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 (21)1总则1.0.1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 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

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绿道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00年5月19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经200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00年8月4日公布施行;根据2010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施行;2016年8月2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经2016年12月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于2016年12月15日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3年8月30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和〈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2月5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和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城镇绿道是在城市建设中保留和发展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休闲、健身、娱乐的绿色通道。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是制定在城镇绿道建设中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用来指导城镇绿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确保绿道的质量和功能能够得到保障,达到人们对绿道的需求。

一、城镇绿道工程规划标准1.绿道布局:根据城市的规模、形态和人口分布,合理布局绿道,保证绿道的完整性和连通性。

2.绿道长度:根据城市的绿地资源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绿道的长度。

3.绿道宽度:考虑到绿道的功能和使用需求,确定不同部位的绿道宽度,包括行人通行区、自行车通行区、景观植被区等。

4.绿道景观设计:结合城市特色和人文环境,进行绿道景观设计,打造绿色、生态、美观的绿道。

二、城镇绿道工程设计标准1.绿道路径:确定绿道的路径,考虑到人们出行和游憩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2.绿道道路结构:根据绿道的功能,设计绿道的道路结构,包括道路宽度、路面材料、排水系统等。

3.绿道照明设计:根据绿道的使用时间和安全需求,设计绿道的照明系统,确保夜间照明效果和安全性。

4.绿道设施设计:设计和设置合理的绿道设施,包括坐凳、垃圾桶、公共厕所等。

三、城镇绿道工程建设标准1.土质改良:在绿道建设前,对土壤进行改良,提高土壤结构和栽植条件。

2.植物选择: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生态条件的植物进行绿道植被的选植,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3.绿道路域施工:合理施工绿道的路基、路面和路肩,确保绿道的平整度和使用安全。

4.绿道设施安装:在绿道建设后,及时安装设施,保证绿道设施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四、城镇绿道工程管理标准1.绿道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绿道管理机构,负责绿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

2.绿道巡查与维护:定期进行绿道巡查和维护,保证绿道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景观的整洁。

3.绿道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绿道的安全维护,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夜间照明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24•【字号】鲁政办字〔2023〕168号•【施行日期】202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6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4日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城市更新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走出一条集约型内涵式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5年,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开展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更为紧密,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发展空间有效拓展,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有力,城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

二、主要任务(一)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对拟进行更新的老旧片区现状开展调查评估,摸清空间布局、功能品质、风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需求,评估实施难度。

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

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

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绿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绿道作为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还可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绿道建设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绿道的定义、分类、建设原则和建设步骤等方面,为大家介绍上海市绿道建设的导则。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绿道是指沿城市主干道、河流、湖泊、山脉等自然景观或文化景观线性延伸的绿色带状景观,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绿道的功能和形态,可以将其分为步行绿道、自行车绿道、生态绿道、文化绿道等多种类型。

二、绿道建设的原则1.生态优先。

绿道建设应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2.文化传承。

绿道建设应注重文化传承,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地域文化特色。

3.多功能性。

绿道建设应具有多种功能,既可以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也可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4.可持续性。

绿道建设应具有可持续性,注重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绿道建设的步骤1.规划设计。

绿道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确定绿道的类型、长度、宽度、路线等。

2.土地征用。

绿道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因此需要进行土地征用,保障绿道建设的顺利进行。

3.绿化建设。

绿道建设需要进行植被绿化,根据绿道类型和功能,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打造绿色景观。

4.设施建设。

绿道建设需要配套设施,如休息亭、公共厕所、垃圾桶等,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

5.管理维护。

绿道建设后需要进行管理维护,保障绿道的正常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总之,上海市绿道建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同时,绿道建设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土地征用、绿化建设、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等步骤,确保绿道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正常使用。

绿道 标准

绿道 标准

绿道标准一、概述绿道是一种线性开放空间,通常由绿色植被、步行道、自行车道等组成,具有生态、文化、休闲、景观等多重功能。

绿道标准是为了规范绿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提高绿道的服务质量和使用体验,促进绿道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道规划设计1. 绿道选线:应根据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城市规划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和连接性的线路,确保绿道的生态、文化、休闲等功能的实现。

2. 绿道设计:应考虑绿道的整体风格和特色,结合地形、水文等自然条件,合理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休息设施等,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休闲环境。

3. 配套设施:应考虑绿道周边的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卫生间、餐饮服务等,以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三、绿道工程建设1. 施工前准备:应进行现场勘察、清理场地、修缮道路等准备工作。

2. 步行道建设:应选用合适的材料,如石材、木材等,铺设符合人体工程学和防滑要求的步行道。

3. 自行车道建设:应选用合适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等,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自行车道。

4. 休息设施建设:应根据绿道的长度和游客需求,合理设置休息设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5. 环保措施: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如绿化、水土保持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工程验收:应进行严格的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绿道环境管理1. 卫生管理:应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绿道的清洁卫生。

2. 绿化管理:应定期修剪花草树木,保持绿道的绿化效果。

3. 安全监控:应设置安全监控设备,确保游客的安全。

4. 应急处理: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五、绿道活动策划1. 活动主题:应根据绿道的特色和游客需求,策划具有主题性的活动。

2. 活动宣传: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吸引更多的游客参与。

3. 活动组织: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活动评估:应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六、绿道服务设施1. 接待服务:应设置接待服务中心或服务点,提供咨询、导游等服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5•【字号】嘉政办发〔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58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5日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奋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雄关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以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打造绿色发展典范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开展全市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有效改善和解决城乡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29平方米,城市林荫道路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实现天牛等蛀干性害虫危害面积降低60%以上,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化质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以良好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立足我市自然条件和城乡绿化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动国土绿化,健全完善城乡绿化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建设和管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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