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合集下载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募集资金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乙方(监管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丙方(投资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丁方(托管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第一章:四方基本信息第一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章:监管范围及目的第二条本协议监管的范围为甲方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所涉及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收益款等。

第三条本协议监管的目的为保证甲方募集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保护丙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

第三章:四方职责第四条甲方职责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丙方、丁方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3. 甲方应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条乙方职责1. 乙方负责对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2.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3. 乙方发觉甲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

第六条丙方职责1. 丙方作为投资方,有权了解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 丙方发觉甲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3. 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投资款。

第七条丁方职责1. 丁方作为托管方,应保证甲方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2. 丁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及时划拨募集资金;3. 丁方应对甲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觉违规行为,及时向乙方、丙方报告。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3篇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3篇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3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资金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项目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为确保资金安全、透明、有效使用,达成以下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丙三方在资金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资金监管范围1. 本协议所指的监管资金系指乙方按照与丙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向丙方提供的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

2. 监管资金的具体金额、用途、支付方式及期限等,由乙方与丙方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 甲方应对监管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监管资金后,及时向丙方划转,并保障资金安全。

3. 甲方应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4. 甲方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和丙方优化资金使用方案。

四、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监管资金。

2.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资金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乙方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4. 乙方应尊重甲方在资金监管过程中的独立地位,不得干预甲方的正常监管工作。

五、丙方的职责与义务1. 丙方应按照约定使用监管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约定的项目。

2. 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 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4. 丙方应确保项目按照约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监管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

3. 若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监管资金或未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注释:协议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假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那末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假如由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那末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协议甲方。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 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 _______________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假设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__月__ 日,期限__个月。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

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方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投资资金委托监管协议(3篇)

投资资金委托监管协议(3篇)

投资资金委托监管协议甲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所:_____乙方:_____负责人:_____住所:_____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所:_____丁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所:_____鉴于:甲方设立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

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释义1.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

(深圳:_____;上海:_____)1.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

(户名:_____;资金号:_____)1.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托管银行:_____。

1.6投资顾问:_____。

1.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资金信托。

1.9信托合同: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篇1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方):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出资方):投资者或相关投资机构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信托、资管计划等)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银行鉴于甲方拟通过合法途径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乙方有意为此次募集资金提供资金支持,丙方同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作,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为确保甲方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乙方投资资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通过丙方的监管职能,实现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承诺甲方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仅限于协议约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设、运营等。

甲方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债务、投资其他项目等。

三、监管账户设立及资金存放1. 各方共同指定丙方作为本次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并在丙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募集资金指示及本协议约定,将募集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金用途计划及划款指令。

3. 丙方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变动情况进行监管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资金从监管账户划出。

四、资金监管流程与要求1. 甲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资金使用计划后,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同意该笔资金的划转。

如乙方同意,应当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

3. 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划款指令后,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查。

如符合本协议约定,丙方应当及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如不符合约定,丙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并暂停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4. 甲方应当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违约责任及风险控制措施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未经乙方和丙方同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订:甲方(募集资金主体):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资金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监管机构丙方(投资者):自然人/机构投资者等鉴于甲方拟通过公开募资方式筹集资金,并希望乙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内容1. 募集资金的存放: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募集的全部资金。

乙方负责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

2. 募集资金的使用:甲方应按照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募集资金的投资:甲方在投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

乙方有权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

三、监管措施1. 乙方有权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关于募集资金的完整、真实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

3.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规行为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 若甲方拒不改正违规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信息披露1. 甲方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投资情况。

2. 乙方应对甲方的信息披露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 丙方有权查阅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合作,特制定本协议。

二、监管范围。

本协议所指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投资、委托理财等各类资金,监管范围包括资金的存取、使用、流转等全过程。

三、监管主体。

监管主体分为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具体监管职责如下:1. 甲方,资金监管方,负责资金的存放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 乙方,资金使用方,负责合法合规地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置资金。

3. 丙方,独立监管方,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独立监管和审计,向双方出具监管报告。

四、监管流程。

1. 甲方接收资金,乙方将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监管账户,并及时通知丙方。

2. 资金使用申请,乙方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包括资金用途、金额、使用计划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丙方审查,丙方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 资金使用,经丙方审查通过后,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划转相应资金至指定账户。

5. 监管报告,丙方定期向甲乙双方出具监管报告,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情况及审查意见。

五、监管责任。

1. 甲方责任,严格按照乙方指令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确保资金安全。

2. 乙方责任,合法合规地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置资金,配合丙方的监管工作。

3. 丙方责任,独立、客观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查,及时向甲乙双方报告监管情况。

六、监管报告。

丙方每季度向甲乙双方出具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取情况、使用情况、审查意见等。

七、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协议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确认资金监管结束之日起解除。

2. 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及时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2篇)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2篇)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实施某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第一条募集资金账户1.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 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承诺,该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甲方实施某项目的募集资金及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条募集资金监管2.1 乙方负责对甲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2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要求,提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2.3乙方有权对甲方募集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募集资金使用3.1甲方应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挪用、侵占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2甲方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第四条违约责任4.1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有权暂停甲方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

4.2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甲方募集资金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

5.3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项目实施完毕或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星化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3-06-20 18:33:21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作者:同花顺整理摘要:华星化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安徽华星化工(00201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与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年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一、年年富已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9,截止2013年6月20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6,927,000元。

该专户仅用于年年富“年年富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年年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年年富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华林证券,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华林证券报送,并抄送公司。

年年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公司和华林证券。

年年富存单不得质押。

三、兴业银行、年年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公司作为年年富实施“年年富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授权方及控股股东,应当确保年年富遵守其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年年富和兴业银行应当配合公司的调查与查询。

五、华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年年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华林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兴业银行和年年富应当配合华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华林证券每季度对公司、年年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六、公司授权华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小波、赵桂荣可以随时到兴业银行查询、复印年年富专户的资料;兴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兴业银行查询年年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林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兴业银行查询年年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兴业银行按月(每月8日之前)向公司、年年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林证券。

兴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年年富一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5%(以二者孰低计算)的,公司、年年富应及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同时通知华林证券,同时提供相关支出明细。

兴业银行应以传真或电邮或电话等方式征询华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小波、赵桂荣意见,获得华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同意后,款项方可支取,同时兴业银行应向华林证券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华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华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兴业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向公司、兴业银行和年年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兴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林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林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华林证券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一、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其他各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二、本协议自公司、兴业银行、华林证券、年年富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林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2014年12月31日)后失效。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806,570,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2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参会股东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06,570,220股,同意806,570,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06,570,220股,同意806,570,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06,570,220股,同意806,570,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孙晔先生、陈秋途先生、袁忠毅先生、尹本友先生、徐柏林先生、唐啸波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林燕女士、庄建中先生、杨达卿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九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4.1 选举孙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2 选举陈秋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3 选举袁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4 选举尹本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5 选举徐柏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6 选举唐啸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7 选举林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8 选举庄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4.9 选举杨达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 2013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公司 2013-019 号公告。

5、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熊凤生先生、胡江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文明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5.1 选举熊凤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5.2 选举胡江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806,570,220 个表决权。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 2013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商品交易市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监管协议书商品交易市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监管协议书编号:NO:甲方(交易商):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银行结算帐号商品交易市场资金帐号:住所地:邮编:电话: 传真:乙方:黄河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802749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账号:住所地:邮编:电话: 传真: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邮编:电话银行: 网上银行:为促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方便广大大宗商品交易商进行交易资金的划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自己具有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大宗商品交易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乙方已向甲方清楚地揭示市场交易风险,甲方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市场交易风险。

5、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大宗商品交易专用账户,开立大宗商品交易专用账户按照乙方有关规章和程序办理。

同时按照中国银行的开户要求在丙方开立相同户名的银行结算账户和商品交易结算资金簿记台账。

6、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大宗商品交易专用账户是专门用于大宗商品交易用途的账户,乙方通过该账户对甲方的商品买卖交易进行前端控制,进行清算和交收等。

与甲方在丙方开立的商品交易结算资金簿记台账一一对应。

甲方商品交易结算资金簿记台账是指丙方为甲方开立的,簿记甲方用于商品买卖用途的交易结算资金的台账。

甲方商品交易结算资金簿记台账由丙方根据乙方发送的加盖乙方银行预留印鉴的“黄河商品交易市场日报表”进行登记(适用乙丙系统联机前),并与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和甲方的大宗商品交易专用账户建立转账对应关系。

甲方在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专门用于银行资金往来结算的存款帐户,甲方需凭在丙方预留的印鉴和密码,通过丙方柜台或企业网上银行办理资金存取业务。

甲方存入商品交易结算资金时,应先将资金存入银行结算账户,然后通过转账划入乙方在丙方的结算专用账户,丙方依据进帐通知单登记甲方交易结算资金簿记台账并通知乙方维护甲方交易专用账户。

甲方入金的到账时间以乙方接到丙方入账通知为准甲方提取商品交易结算资金时,须先在乙方成功办理其资金的出金交易预约申请,经乙方审核后提供相应的银行支付凭证,经丙方审核无误通过转账方式将该资金转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7、甲方承诺以下银行结算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作为甲方资金流入、流出市场的唯一账户,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出金业务丙方有权拒绝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