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规定合同段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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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改承包合同7篇

土地整改承包合同7篇

土地整改承包合同7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土地进行整改承包,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施工经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土地整改承包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整改承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土地整改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

三、承包方式1. 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工程期限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支付节点及比例为:(1)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总价的______%;(3)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六、工程质量及保修1.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七、甲方责任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八、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确保安全生产。

3. 乙方应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便于工程结算和保修。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河道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内容:o河道清淤:对指定河道范围内的淤泥、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河道过水断面达到设计要求。

清淤深度根据不同河段具体确定,平均深度不低于______米。

o河岸加固:采用 [具体加固方式,如浆砌石护坡、混凝土挡墙等] 对河岸进行加固处理,防止河岸坍塌。

加固长度为______米,高度为______米。

o生态修复:在河道两岸及部分河底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包括种植水生植物、投放水生动物等,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

生态修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o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排水涵管、设置警示标识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具体施工范围和要求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为准。

二、工程期限1.开工日期: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的______日内开工。

2.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3.若因不可抗力(如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或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应在延误事件发生后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浙自然资规〔2023〕18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严格规范我省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土地要素服务保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临时用地管理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之一。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严格遵循节约集约、保护耕地、依法申请、合理使用、落实复垦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和监管职责,强化临时用地规划利用、耕地智保、违法查处、复垦监管等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临时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二、严格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批准使用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子单位工程验收合同意见

子单位工程验收合同意见

子单位工程验收合同意见一、前言本验收合同意见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子单位工程验收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验收依据验收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标准和文件:1. 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2. 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3. 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4. 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5. 其他相关文件和协议。

三、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单位工程:1. 主体结构工程;2. 屋面防水工程;3.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4.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5. 电气安装工程;6. 通风与空调工程;7. 电梯安装工程;8. 智能化系统工程;9. 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四、验收条件子单位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1. 工程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并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2. 已完成所有必要的功能测试和安全评估;3. 施工单位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查,并按要求整改完毕;4.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材料进场记录等;5. 现场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具备验收条件。

五、验收程序1.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验收时间,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场;2. 乙方应准备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3. 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4. 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记录,作为后续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六、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无故拖延或克扣;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到底;3. 双方应共同维护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不得隐瞒质量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由双方根据实际损失协商确定。

工程验收报告(精选15篇)

工程验收报告(精选15篇)

工程验收报告(精选15篇)工程验收报告1一、根据《建设工程验收办法》的规定:竣工报告是建筑工程单位在工程完成以后,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

二者的区别在于:1、报送的主体不同;2、报送的目的不同;3、报送的要求不同;4、报送结果不同;5、报送的条件不同二、工程竣工如何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阶段验收、初验收和正式验收。

1、阶段验收:(1)、阶段验收是指对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的符合性的验收。

(2)、阶段验收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共同审查后,提交验收办批准,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阶段验收不代表对任何质量方面的最终认可。

2、初验收:(1)、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正式验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初验收,并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总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2)、工程初验收的程序如下:a、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对于经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b、检验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水、暖、电及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设备安装工程单体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负荷试车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

对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

c、检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可抽查已隐蔽的工程部位。

d、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档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e、检查监理单位(如有)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

(3)、经过初验收和对竣工档案的检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工程初验收情况报告表》和《工程决(结)算意见》,并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电子光盘一份)向验收3、正式验收:(1)、验收办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根据工程特性和初验收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和正式验收时间,并于工程正式验收前3日,向参加正式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正式验收通知》。

土地复垦合同法律规定(3篇)

土地复垦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复垦是指对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污染、退化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和利用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土地复垦行为,保障土地复垦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土地复垦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定义土地复垦合同是指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单位与土地复垦施工单位之间,就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费用、期限、质量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土地复垦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相关争议的解决。

三、土地复垦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1.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等;2. 施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等。

(二)土地复垦项目的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项目类型等;2. 土地破坏类型、程度、面积等;3. 土地复垦目标、复垦标准等。

(三)复垦费用及支付方式1. 复垦费用总额;2. 费用构成及分项明细;3. 支付方式及期限;4. 付款条件及违约责任。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标准1. 工程进度安排;2. 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3. 验收期限及验收方式。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 质量保证期限;2. 售后服务内容;3. 售后服务期限及联系方式。

(六)违约责任1. 双方违约责任;2. 违约金计算及支付方式;3. 违约纠纷解决方式。

(七)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2. 争议解决期限;3. 争议解决费用。

(八)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1. 合同生效条件;2. 合同变更及解除条件;3. 合同终止条件。

四、土地复垦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土地复垦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土地复垦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法律效力土地复垦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是为了保护和修复矿山地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和规范。

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治理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和恢复要求及验收规范进行阐述。

首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评价,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监测,了解矿山地质环境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为制定治理和恢复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全面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包括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矿山关闭后的环境修复计划。

治理方案应综合考虑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和问题,并确保对环境的治理和恢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降低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减少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防止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次生污染。

4.矿山关闭后,需要进行环境恢复,恢复原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完整性。

这包括对矿区土地、水体和植被的恢复,恢复采矿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修复以往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地形和地貌变化。

其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验收需要遵循以下规范: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验收应该由专业的地质环境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能够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验收。

2.验收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要求和预期效果进行,确保治理和恢复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3.验收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和样品采集,并进行实验室测试和分析。

验收机构应确保采样和测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验收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包括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评价和意见,以及对治理结果的确认。

同时,还需要提出治理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建议。

总结起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和恢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

这对于保护和修复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TDT101320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形,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差不多上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讲明。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目录1 范畴2 验收条件3 验收组织4 验收依据与内容5 验收程序和方法6 技术档案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附录 B 要紧成果内容、格式附录 C 技术档案的要紧内容及使用治理条文讲明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

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要紧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要紧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要紧技术指标完成情形;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形;资金治理使用情形;土地权属调整情形;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治理情形;项目建设治理要紧措施、体会、存在咨询题及改进意见等。

2.2.2 附表,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形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形表》,见附录B。

2.2.3 附图,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土地权属界限图或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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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胜利土地整理项目
第一标段工程验收意见书
D.1 合同段工程概况
1、合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胜利土地整理项目
标段:一标段
批准文号:武土资规发【2014】112号
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合同总价:10160307.92元,(大写)壹仟零壹拾陆万零叁佰零柒元玖角贰分
建设地点: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郭家岗村
建设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设计单位:武汉联众拓普土地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襄阳华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合同工程内容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其中:
(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坑塘填埋方量为672.54m³。

(2)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斗渠3条2394.34m;斗沟2条930.31m;农沟4条1155.52m;泵站4座;涵管12座;预埋涵管540
米;分水口48座。

(3)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水泥路25条13600.72m;田间道路4条3517.06m;机耕桥6座。

(4)村庄整治工程包括挡墙3处160.40m;公厕13处;晒场13处5700㎡;坑塘整治8口。

(5)农田防护工程包括种植樟树6627棵。

D.2 合同任务情况
1、工艺要求
根据合同约定,标段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2、合同任务完成情况
合同段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全部完成,完成内容如下:
工程量明细表
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胜利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完工工程量表
D.3工程变更情况
在尊重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耕作习惯的实际情况下,经征求项目区农民的意见和专家充分论证,在不增加资金投入,更好地发挥项目工程效益和注重工程的实用性等条件下,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实用的原则,重新组织设计人员对部分工程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变更,对需要调整和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勘测,并做了详细的施工图册,按照项目建设变更的规范要求,变更了部分工程项目。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8月18日以武土资规函【2016】633号文下达了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胜利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批复,项目变更手续齐全。

项目变更后工程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土地平整工程:变更前坑塘填埋672.54m³,变更后取消;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斗渠变更前3条2394.34m,变更取消2条,变更后1条长度为200.64m;斗沟变更前2条长度930.31m,变更取消1条,变更后1条长度为731.16m;农沟变更前4条长度1155.52m,变更增加3条,变更后7条长度为2714.43m;泵站变更前4座,取消泵站(郭)-4,新增泵站1座,变更后泵站4座;涵管变更前14座,变更后为108座;预埋涵管变更前540m,变更后取消;分水口变更前48座变更后取消;变更新增护坡23处长度1177.18m;
(三)田间道路:规划水泥路变更前22条长度13330.99m,变更后取消规划水泥路(郭)-25,新增规划水泥路28条,变更后49条长度为20027.79m;田间道变更前4条3517.06m,变更取消田间道(郭)-3,新增田间道1条,变更后4条2608.77m;机耕桥变更前6座,变更取消机耕桥(郭)-5和机耕桥(郭)-6,新增机耕桥2座,变更后机耕桥为6座;挡墙变更前3条长度为160.40m,变更后长度增加,长度为264.45m;
(四)村庄整治工程:坑塘整治变更前8口,取消塘(郭)-2、塘(郭)-5、塘(郭)-8,新增生态护坡1口,变更后为6口;规划水泥路变更前3条269.73m,变更后长度为341.26m;晒场变更前13处5700㎡,变更取消晒场(郭)-1,新增晒场18处,变更后面积为13076.82㎡;公厕无变更。

(五)农田防护工程:变更前植树6627棵,变更后全部取消
D.4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情况
1、本项目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能认真对待,本项目共3个单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其中
(1)灌溉与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共查验单位工程6项,共计223个单元工程,合格223个单元工程,合格率为100%,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验收合格。

(2)田间道路与桥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共查验单位工程4项,共计283个单元工程,合格283个单元工程,合格率为100 %,承包单位自评合格,监理验收合格。

(3)村庄整治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共查验单位工程4项,共计207个单元工程,合格207个单元工程,合格率为100 %,承包单位自评合格,监理验收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3、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较好。

4、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齐全。

按照合同约定,标段工程质量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评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D.5 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资料按照《土地整治资料编制指南》八大卷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其中:
第一卷:工程管理资料
第二卷: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第三卷: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资料
第四卷:工程结算、计量及变更资料
第五卷:工程往来资料
第六卷:施工日志
第七卷:图件资料
第八卷:影像资料
施工单位上述技术资料分类组卷齐全,内容准确,逻辑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D.6 工程复核情况
工程复核单位于2016年1 月12 日至2016年5月13日对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胜利土地整理项目第标段进行了工程复核,工程质量复核情况如下:
1、工程质量复核情况
1、田间道设计泥结石厚度20cm,复核抽检10条,均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判定工程质量合格,其中田建道-XXX、-XXX泥结石实际
铺设厚度为16cm,建议按实际厚度16cm结算。

2、(水泥路、渠道、晒场.....)
3、绿化工程树木种植存活率达到92%,水灾之后存活率达到60%,建议补植。

....
2、工程数量复核情况
土地平整:平整田块XX块,XX公顷。

农田水利:修建支渠3条,1221.9m;修建斗渠2条,1223.1m;修建农渠14条,4330.07m;修建排灌合渠12条,3013.75m;修建农沟2条,857.42m;清淤坑塘14口,面积30149.66㎡;护砌坑塘6口,长976.46m;涵管39座;下田埠88座;新建泵房3座;新建农桥6座。

田间道路:修建田建道11条,4311.93m;修建水泥路3条,1937.89m;修建生产路8条,3760.95m。

其他工程:植树3167棵,修建下水道4条,650.61m
3、工程复核结论
经实地查看,根据文、图、表对照,以及现场形成的计量和检测成果,项目第标段基本按照规划设计完成了各项工程任务,各项设施的管护与运作正常,竣工报告、竣工图、三方签证等竣工资料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基本相符。

项目第标段从数量到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的要求,本次复核结论为合格。

D.7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D.8合同段工程验收结论
D.9合同段工程验收成员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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