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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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镇“5·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26日15时16分左右,在东莞市水乡大道道滘镇龙洲湾都市农业观光园对出路段,发生一起中型厢式货车与因交通事故停

放在道路上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碰撞,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

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2018年5月30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道滘镇监察室、总工会、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司法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

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

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

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每座位1万元*1座。经查,该车近三年有10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为超载、违反禁令标线行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已接受处理9次,近三年除发生该交通事故外无历史交通事故记录。

桂AP9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D28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等支公司。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每座位10万元*1座。经查,该车近3年有5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为超速、违法标线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已接受处理5次,近三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3、粤SYQ331号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威志牌CA7137E4S,车辆识别代码:LEP72APA4C5D08165,发动机号码:HC102492,注册日期为2012年07月04日,检验有效期止为2018年07月31日,机动车所有人为李尹,登记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居民委员会振华路9号星林纸制品有限公司宿舍。事故发生时,该车从东莞市南城区前往麻涌镇,车辆核定载客5人,实载2人。

粤SYQ331号小型轿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购买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经查,该车近3年有1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为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已接受处理1次,近三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1、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驾驶人:仁利国,男,1979年12月07日出生,住址:吉林省榆树市向阳镇兴华村永胜岭7组,身份证号:,初次领驾驶证日期:2001年02月23日,有效期至2023年02月23日,准驾车型:A2,符合驾驶中型厢式货车条件。经查询,仁利国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状态,近三年共有1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接受处理1次。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仁利国血液进行酒精检验,检验结果为0mg/100ml,没有酒后驾驶。

2、桂AP9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D28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江宪波,男,1982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大黎镇和安村辽组17号,身份证号,初次领驾驶证日期:2011年10月24日,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4日,准驾车型:A2,符合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条件。经查询,江宪波近三年共有2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接受处理2次。经交警部门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得到如下鉴定结论:江宪波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没有涉嫌酒后驾驶,交警部门现场对江宪波采取唾液检验测试,结果显示为阴性,没有涉嫌毒驾。

3、粤SYQ331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李尹,女,1981年05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中午通村5组10013号,身份证号:,初次领驾驶证日期:2012年04月11日,有效期至2028年04月11日,准驾车型:C1,符合驾驶小型客车条件。经查询,李尹近

三年共有1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经交警部门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得到如下鉴定结论:李尹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没有

涉嫌酒后驾驶,交警部门现场对李尹采取唾液检验测试,结果显示

为阴性,没有涉嫌毒驾。

(三)涉事单位情况

(四)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经查,2018年05月26日15时16分,事发地点晴天,视线清晰,能见度良好。

2、道路情况。事故路段位于东莞市水乡大道道滘镇龙州湾都市农业

观光园对出路段,该路段从南城区方向往麻涌镇方向单向三条机动

车主车道,从左往右依次宽415cm、370cm、410cm,两条机动车副道宽:400cm、380cm,道路中心设有绿化隔离带,沥青路面。

3、车辆痕迹

(1)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车头因碰撞损坏,车头左角为碰撞处。

(2)桂AP9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D28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尾右角有明显碰撞痕迹,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尾右侧护栏及右后轮有碰撞痕迹。

(3)粤SYQ331号小型轿车车尾左侧有碰撞痕迹。

(五)车辆检验检测情况

1、交警部门委托东莞市广协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进行技术检验,检验结果为: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转向系统、灯光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制动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

2、交警部门委托东莞市广协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桂AP9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D28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技术检验,检验结果为:(1)牵引车转向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制动系统、灯光系统(右后倒车灯)各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2)半挂车制动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左后倒车灯)重要技术安全部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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