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提升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合集下载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不仅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具体实践中,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思考和策略。

首先,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对象和监督的范围。

人大代表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了解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机构的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监督计划并实施。

其次,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需要注重与被监督对象的沟通和交流。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主动地与被监督对象进行对话和协商,了解对方的立场和意见,争取得到对方的支持和配合,推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还需要注重有效性和实效性。

人大代表应当制定具体的监督目标和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同时,人大代表要想方设法推动被监督对象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国家建设。

总之,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索,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 1 -。

最新-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精品

最新-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精品

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去年月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主要有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监督权是基本职权,也是运用频率最高的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监督力度逐步加强,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也比较注重实效,可以说“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没有运用到位。

在现有的监督方式中,地方人大运用比较多的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而法律规定的如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甚至从未运用。

(二)目前行之有效的一些监督方式尚未取得法律效力。

近几十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中,探索创造出一些新的监督方式,如两项评议、个案监督、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实效。

但这些新的监督方式并不是法律设定的。

由于在现行的宪法和法律中找不到具体的规定,各地人大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采取不同的做法,最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可能不一样,影响了人大行使权力的严肃性。

(三)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这几年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年年都在搞,但还存在着走过场的现象。

有的对基层单位检查多,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少,把大部分时间化在查看事先安排好的基层单位,而很少检查政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过程,关注这些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共职权的机关是否依法、认真、有效地履行了应有的职责。

强化完善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强化完善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强化完善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分析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文明建设中应当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完善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不断加强监督工作的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和保障地方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在监督内容上,要通过突出重点,更好地为大局服务。

人大监督工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突出重点抓大事,善于抓住重点和主要矛盾进行监督。

一是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监督。

人大要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把为经济建设服务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把实施本地确定的发展战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尤其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监督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上。

二是围绕*法制建设开展监督。

要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各方面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围绕严肃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工作。

通过加强法律监督来带动工作监督,既保证各项法律的贯彻实施,又保证各项改革政策的全面执行。

通过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监督机制,使监督更具体化,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

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选择人民群众申诉、控告较为集中的问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矛盾尖锐的问题以及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保护等问题,区分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措施,依法进行监督,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在监督方式上,要更加注重规范和有效地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方式。

为了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必须善于运用法定的监督手段,创造性地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的方法,使之更具有力度与实效。

我县人大监督工作的发展,集中体现在多种监督方式的运用上。

从过去主要运用宪法和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监督形式,到结合本县实际创造性地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案件监督等各种新的监督方式,通过各种监督方式的科学运用,发挥其综合效益。

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工作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监督对于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精心选好调研议题。

议题选择是开展工作监督的首要环节。

区人大常委会应紧跟形势、围绕大局,从三个方面选择议题:一要从战略的角度抓住区内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事项开展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要围绕“一府两院”的重点难点工作选题,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攻坚克难、改进工作。

三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具有普通型、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外,除法律规定的必须审议的议题外,常委会应避免届内重复选题、重复调研,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周密开展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是工作监督的基础和灵魂,必须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专题调研小组。

选定议题后,常委会要专门成立调研小组。

调研小组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成员一般不低于10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各5人),组长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常委会科室负责人担任。

参加调研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要常换常新,达到专业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统一,保持调研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认真制定专题调研方案。

调研小组要与相关单位紧密沟通、反复推敲,制定目的明确、内容详实、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方案报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确保调研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调研既要看好的典型,也要查问题所在,更要关注辖区内社会发展滞后区域及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力求全面把握调研工作的真实情况。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调研小组成员应由熟悉精通相关业务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对专业性较强的议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熟悉了解相关业务知识。

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一、落实人大监督职能的实践
1、加强监督职能的落实,完善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落实;
2、建立完善的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检查,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
被监督单位的责任履行;
3、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法律保障,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确保人大监督职能
的有效落实;
4、加强对人大监督职能的宣传,让人们更加了解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性,提高人们的监
督意识,确保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落实。

二、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1、如何更好地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职能的执行力?
2、如何更好地提升人大监督职能的社会效益?
3、如何更好地推进人大监督职能的落实,更好地保障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落实?
4、如何更好地提高人大监督职能的宣传,提高人们的监督意识,确保人大监督职能的有
效落实?。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于2019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监督法实施一年来,其效果已经部分地显现出来,与实施前相比,监督的权威性、程序性、规范性更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明显增强。

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当前人大的监督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强化自身学习,搞好规范协调,切实增强贯彻好监督法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一)深入学习研究。

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科学等各个学科的工作。

它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还要有广博的知识层面。

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法律保障,其监督程序、范围、重点、手段等更为具体明确,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这就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深入学习研究监督法就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从目前情况看,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中,了解熟悉监督法的不是很多,个别代表甚至不知监督法的存在,这种情况势必影响今后人大监督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

因此,可以通过开展法制讲座、举办研讨会、
第1 页。

最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精品

最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精品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实施监督法以来,地方各级人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党委的工作大局,按照坚持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为目标,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监督的重点,文秘杂烩网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领域和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认真开展了各项监督工作,保证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结合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要在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上下功夫。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人大监督活动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越来越显现出巨大的主导地位,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都要对人大及其监督职能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重大意义有正确的认识,摒弃那种“人大只是履行法定程序、办理法律手续、橡皮图章”和“多此一举、故意刁难”等各种错误思想和偏见看法,作为人大监督机关,更是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监督工作的前提,树立强烈的监督责任意识,克服求稳怕乱、求软怕硬、安于现状的倾向,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大有作为,勇于作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该说不时就说不,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维护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把监督法贯彻并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更高好地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监督实效。

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第一篇: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人大监督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我市人大的监督职能建设,更好地适应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法治与和谐成都建设,我带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同志,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了解情况等形式,普遍调研与专题调查相结合,对区(市)县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区(市)县监督职能建设基本情况近年来,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监督职能建设,监督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一)监督内容贴近主题。

发展是时代主题,各区(市)县人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内容,大致是以经济、行政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等情况报告;开展对政府实施项目年、抓工业发展、城镇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以及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监督;对于失地农民就业、社保和拆迁补偿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这些监督内容一般在年初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就确定下来,同时不拘泥,针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等突发事件,能及时督促政府有效解决。

(二)监督工作不断创新。

各区(市)县人大重视创新,以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向难度突破、向配套发展、向实效着力。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

利用常委会会议审议监督形式,不少地方开展了审议再审议制度。

其中金牛区的作法比较典型:对审议的报告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电子表决,有关报告或整改落实情况两次审议表决未通过的,常委会可依法提出质询或作出决议决定。

二是结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监督工作。

温江区等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有关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细化、规范,初步形成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文共计3749字
1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
做好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一直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积极探索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
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把握“四个环节”、推
动人大监督工作创新提升

把好议题选定关。如何科学选定监督议题,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使人大监督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声。
在选题方面,要不断创新方式,向本级人大代表征选监督议题,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
系。做好监督工作,必须要立足全局,找准定位,紧紧围绕党委工作
中心,围绕区域工作大局,围绕重点工作和民生问题,积极行使法定
监督职权,充分体现人大工作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
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
高实现形式,检验人大工作成效,最终要看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得
到体现、切身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只有始终
坚持群众路线,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推进发展中解决好人民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
础。二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人大监
督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针对不
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合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