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是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我省决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任务目标1、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享有优质发展环境的新型城镇将达到80%以上。
2、到2030年,确保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城乡发展协调有序。
(二)发展重点1、提高城市化品质。
推动城市规划与发展相一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城市环境。
2、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共同繁荣。
4、推进城市环境治理。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
5、强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措施和政策(一)完善城市规划和建设1、制定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2、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加强建筑设计和建设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和低碳建设。
(二)加大农村产业发展力度1、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
2、加强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3、推动农村居民参与决策和管理,提高农民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
(四)加强城市环境治理1、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和交通污染排放。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9•【字号】葫政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葫芦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和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东北振兴发展为契机,抓住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重要机遇,坚持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强大的城市格局为目标,以“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为形象定位,遵循规律,积极稳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葫芦岛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与产城融合相结合。
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善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满足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突出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主线,带动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化进程。
坚持补短扬长与规划引领相结合。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1.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2.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到60%以上。
3.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生活中心。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
第三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1.调整人口布局,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
(1)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3)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
2.增强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1)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的投资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引导资源要素向市中心城区集聚,打造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经济中心。
(3)加强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1)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3)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4.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第四章政策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镇化的目标和路径。
2.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3.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使用权和产权保护。
4.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规划引领1.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和功能区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2.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加强老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品质。
3.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通过整理土地、集约利用等方式,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提高城市化质量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建设多层次、多类型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促进人才在城市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城市社会管理能力。
加强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三、创新城市发展模式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经济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2.引导城市功能疏解。
通过发展县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吸引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减缓大城市人口压力。
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四、保障城市化发展1.建立健全城市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和市场化筹资相结合的城市化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城市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2.强化政府调控。
加强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调控,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
3.鼓励社会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五、加强汇总评估和经验总结1.加强城市化统计和监测。
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城市化进展情况。
2.汇总经验和做法。
定期组织城市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在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7.28•【文号】国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4年7月28日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
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尊重人的意愿,调动和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坚持遵循规律。
立足我国国情,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抓紧行动、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对扩大内需的主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为总结推广各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冀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强部门和市、县工作协调联动,统筹安排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着力完善户籍、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按照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城镇落户问题。
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专项检查,清理限制户口迁移的“门槛”和障碍。
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机制,推动“三权”与户口脱钩,调动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省公安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二)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川府发〔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四川是农业大省,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推进城镇化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对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四川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要求。
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工作安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走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新型城镇化道路。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配套政策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为四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驱动力。
坚持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绿色发展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注重协调发展,推动实施空间“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城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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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