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编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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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编写规范

一、收录的标准和范围

1.收录标准

确定大事的收录标准和范围,是编好大事记的关键。所谓大事,是指某一区域内在特定历史时期内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所发生的大事、要事。必须是事件的规模大、影响大、意义大,不管是推动社会发展或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都应算大事。但是,大事的概念是相对的,不可能有绝对的、统一的标准,应以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为转移,研究的对象、范围不同,大事标准也就不同。我们在选择大事时,应“因志而宜、因事而宜、因时而宜”。

2.收录范围

大事记记载的内容超越时间下限的不记,超越地域范围的不必记载,不要“越界”、“涉外”。对于内容记载,一些修志行家比较推崇李少先在《方志编纂知识》中提出六个“要记”。这六个“要记”是:

第一,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

第二,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

第三,不平常的事件要记;

第四,有重要意义的事件(不一定很大)要记;

第五,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要记;

第六,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

如果从实际出发,做到了六个要记,一个地区凡有重要意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价值的事件,基本可包罗无遗了。

二、编写体例

大事记编写选用何种体例,关系到大事记的结构和质量。通过编写大事记的实践,一般认为,大事记编写体例宜采用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的编写方法。其优点:以编年体为主,也就是按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逐年编写,不违背志书大事记的基本要求,清晰体现历史发展的脉络。结合记事本末体,可以在不违背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的前提下,对一些一次性事件(如某项工程等)采用集中编写的方法,使事件不零乱,保持事件的完整性。

三、编写中注意事项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选择大事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政治观点正确,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些是选择大事的指导思想。

2.严格选择,突出大事

大事记不是“流水账”似的记事本,所记载的必须是大事、要事,而不是琐事、凡事。既要取材广泛,前后贯通,又要防止事无大小,逢事即记,而将真正的大事湮没在常事

3.取材要全面,避免遗漏

编写大事记前要充分占有资料,对确定入选的资料要充分确认、排比。大事记要反映各部门、各战线、各行业的大事、要事、新事,所以必须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大事,不能“东拼西凑”,既要有条条、块块上的情况,又要有点上的情况,如果缺少某一行业、部门的情况,即会缺项断限,就会与实际面貌不符,导致大事的遗漏。

四、记述要求

1.

上届修志时已记的大事、要事本届不予重复。但为了避免旧方志大事记简到类似于目录索引,无任何情节变化的缺点,本届修志在大事记编写时志详则略记,志缺则详记。对于未设专门章节的那些内容,可适当详记。宜粗者叙其大概,宜细者记明时间、地点、原因、情节演变、结果等。但过分强调情节生动,造成大事记的冗长、琐碎也是不可取

的。

2.记事简明扼要

语言要精练。写大事记要求语言文字十分精练,同时又使人读得懂,真正做到文约事丰,言简意赅。一般不要解释原因,也不要阐述事情的经过。

3.互不矛盾

这是要求大事记内容不能与志书正文内容矛盾抵触,应保持一致。同时,大事记本身内容前后也不能矛盾。

五、编写步骤

大事记是一方之简史,工作量较大。我们在编写时一般宜在志书成稿的基础上进行资料搜集,先编成资料汇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补缺订讹。然后在资料汇编意见稿之上进行筛选和正式编写大事记初稿。如果按这两步走,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缺漏,质量也有一定保证。

一部志书的编纂,往往先从大事记挈入,举大事记为纲,为各分卷张目。成书之后,一部志书的解读,也往往先从大事记开始。大事记在整个志书编修中举足轻重。

一、选材

编写大事记首先遇到的问题是确定何为大事?坦率地讲,这是个棘手的问题,把握不好,就会畸重畸轻,偏严偏宽。没有原则地“拾到篮子里就是菜”不行,编拟者无法处理繁复纷呈的大量信息,但确定一个统一标准又很难,即便一时统一了,局部统一了,在具体操作中又会“按下葫芦起了瓢”,难以自圆其说,一以贯之。原则上,大事记对于大事要事的选择,应以全面反映该地区、部门、行业的重大活动为基本出发点,具体包括:

各种重要会议的召开及主要会务活动、可以公开发表的会议决议和决定事项;重要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本地区、部门、行业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有影响的活动;重大的组织机构调整和人事任免事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科技发明创造、反映时代特征的新事物和英模人物;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和处理、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和自然变化;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与国内外重要友好往来、交流活动及其它重大事件等等。

确定大事记的收录范围并不难,难在既定范围内对取舍标准的具体把握上,即我们常说的把握选材的“度”。大事记所选的大事要事是一种客观存在,就其绝大多数来讲编拟

者不会存在歧义。但编写大事记又是一个层分过程,越到细微、个别处越容易见仁见智。同一件事,在不同人的眼里、从不同的角度去认知、拿不同的价值标准去衡量,其结论大不相同,这种差异性必然反映到大事记的选材上。

二、相对性原则

如何使编写者笔下的大事记少一些杂瑜之瑕和遗珠之憾呢?主要在于运用相对性、层次性和关联性的原则对材料作具体分析。大事记反映的是客观世界,而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是相对存在、相互联系与发展的,并且维系在一定的时空坐标上。如果缺少了原则性的规范,将使纷繁的事物呈现无序状态,同样,如果不加区别地拿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去套,也将陷入片面和僵死。

同一件事,对于本部门、本行业是大事,对于本地区来讲也许称不上是大事,这就是大事的相对性。整体上说,大事记所涉及的人物和团体活动应有统一规格、统一级别和统一标准,但规格、级别和标准是相对的,搞绝对了就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反映党的活动条目,开始收录的活动级别低、规模小,随着时间推移,收录条目的规格和级别逐步推高,这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如果一律用现在的规格、级别去套过去,一些具有重大历史影响的大事要事就会被所谓“标准一律”拒于大事记之外。除党务政务活动之外,军事活动、外事活动和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无不如此。因此,大事记应根据相对性原则确立“源小流大,头低尾高”的选材标准,选材的宽泛度向源头材料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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