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A.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A.1。

表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

B.1 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

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应无飞溅物;

b)能够有效防护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51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

c)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m2的

洞口。

B.2柜体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体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B.3 验收时应用精度1mm的卷尺测量柜体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若柜体采用其他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通过合格检验的柜体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柜体结构应与上述资料比对一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