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电子商务平台的特征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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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电子商务平台的特征

(1)为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电子商务将传统的交易搬到了网上,C2C电子商务更是将传统的商业模式从B2B和B2C 扩展到了C2C,而C2C电子商务平台正式为了打算给上网进行物品买卖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发布和获取信息的平台。而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改变信息交流方式,扩大信息交流范围,正式C2C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最根本也是最基础的服务。可以说其扮演的角色类似于传统商务中交易的中介者。

(2)为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中最基本的三个要素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C2C电子商务平台除了向买卖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渠道外,还需要满足买卖双方资金和货品的交换。由此C2C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为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支付平台和物流系统。而且除了提供相应的工具外,C2C电子商务平台还需要在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时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同时还要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在互联网上作信用记录等。

(3)用户数量多,且身份复杂;

由于C2C电子商务平台多于所有人都是开放的,并且是免费的。无论将来是否免费,但至少短时间内会保持目前这种状态。因此,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成为网站的用户。截至2006年12月,淘宝网注册会员超过3000万人;而2008年的注册用户即已经达到了9800万。

除了数量众多,C2C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的身份也较为复杂。首先,很多卖家同时又是买家,即不少用户都同时具有买家和卖家的双重身份。其次,在C2C电子商务网站上开店的用户有些并不以赚钱为目的,而只是为了出售一些自己已经不需要了的物品,甚至有些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娱乐。

(4)商品信息多,且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既然有着数量众多的卖家,自然也就有着数量众多的待出售的物品。C2C电子商务网站上不仅有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物品如衣服、鞋帽、化妆品、家电、书籍等等,也有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如游戏点卡、个人收藏、顶级奢侈品等等。此外,商品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既有全新的,也有二手的;既有正品的,也有仿冒的;既有大工厂统一生产的,也有小作坊个人制作的。总之,C2C电子商务网站就像把我们传统的大商场、特色小店、地摊和跳蚤市场统统融合在了一起。因此,商品信息也是相当庞杂。

(5)交易次数多,但每次交易的成交额较小;

由于C2C电子商务中参加交易的双方尤其是买家往往是个人,其购买的物品往往又都是单件或者少量的,因此和B2B完全不一样,C2C命中注定就是‘本小利薄’,数量小,批次多是目前绝大部分中国C2C卖家所面临的现实。

1999年:邵亦波创立易趣网,创中国C2C电子商务平台的先河。

2003年5月:阿里巴巴4.5亿成立C2C网站淘宝网。

2003年7月:eBay斥资1.5亿美元全资收购易趣网。

2004年4月:一拍网正式上线,新浪占据其中33%的股权,原雅虎中国占67%的股份。2005年9月:腾讯推出拍拍网,2006年3月13日运营。

2005年10月,国内老牌B2C电子商务网站当当网宣布一期投入不会少于4亿人民币杀入C2C 市场,而且还将根据项目进展状况还会追加投资。

2007年10月:搜索引擎公司百度宣布进军电子商务,筹建C2C平台,预计2008年初推出。2008年6月18日,百度网络交易平台正式在北京启动。

2008年10月28日:百度电子商务网站“有啊”正式上线,有望开创新的电子商务格局。

我国C2C电子商务自发展以来便告诉增长,逐渐地形成了超大的交易规模和用户规模。然而与交易规模与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C2C电子商务的盈利现状却不容乐观。以淘宝网为例,虽然淘宝网拥有最大的用户占有率,在2008年用户数量即已达到9800万,但微薄的广告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撑网站的庞大开支。

淘宝网煞费苦心于06年5月经过精心策划后推出了“招财进宝”收费增值服务。“招财进宝”是淘宝网为愿意通过付费推广,而获得更多成交量的卖家提供的一种增值服务。具体的做法是:淘宝将用户搜索某个关键词所返回的商品结果页面分为了上下两个部分,上面是招财进宝,而下面是和原来一样按照商品下线时间所排列的搜索结果信息。而卖家想要将自己的商品信息放在搜索结果页面上面较显著的“招财进宝”中,就需要向淘宝网支付一定的费用。据淘宝网提供的说明显示,卖家根据自己在“招财进宝”页面上出售单个商品的利润情况,与淘宝网协议约定支付固定的费用,并依据实际成交数量及协议价格向淘宝支付费用,而卖家的商品在“招财进宝”页面的排名高低将根据卖家实际成交量的高低,以及协议费用情况实时更新。

但是这一服务对于大部分小额经营卖家而言是不可能享受到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如此的资金实力购买这样的服务。而淘宝网上以此类卖家为主要的卖家用户群。因此,这部分用户联合起来,抵制淘宝网的“招财进宝”服务,甚至有些卖家出现罢市的行为。而与此同时,淘宝网的竞争对手拍拍网更是趁此机会推出“蚂蚁搬家”的服务,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利于卖家用户的服务从淘宝网抢夺用户,由此而导致淘宝网的“招财进宝”在遭遇了挫折之后黯然下线。所以,从网站开通至今,淘宝网一直都处于烧钱的阶段。

由此可以看出,C2C电子商务合适的盈利模式无法实现,主要在于两个原因:一是我国网民长期养成的免费使用互联网服务的习惯短时间内无法突然转变;二是竞争对手之间相互的牵制力量,使得任何一方都不敢轻举妄动,稍微过分地行为就会给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产生重大影响,而给对手带来强劲的发展机会。

接下来,本文将对各种C2C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进行总结和分析[7]。

(1)平台交易费用

主要包括登录费、交易费、店铺费以及特色功能费。其中登录费包括商品登录费和底价设置费,是发布一件物品所需支付的费用。交易费包括商品成交费、交易服务费。店铺费即开设店铺需要缴纳的基本费用。特色功能费包括分类广告费、陈列改良费、图片服务费、卖家工具费、立即购买费等一系列可选费用。

这一模式在目前的中国C2C电子商务环境下,基本不存在可能性。中国各家C2C电子商务平台也已经完全不考虑这一收费模式。

(2)“首页黄金铺位”推荐费

根据Alexa网站统计分析,除了目的性较强的上网者外,有70%的上网者只是观看一个网站的首页。所以网站首页的广告铺位和展位都具有很深的商业价值。对于C2C网站首页的“黄金铺位”,网站可以定价销售也可以进行拍卖,购买者或者中标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铺位上展示自己的商品。

然而,网站的首页位置毕竟是有限的,在C2C电子商务中的卖家用户特征看来,不可能通过巨额的费用来购买这个位置,由此看来,C2C电子商务平台只可以此种盈利模式作为网站收入的一个来源而已。

(3)搜索引擎竞价排名

基于C2C电子商务网站上品种繁多、款式纷杂的特点,随着网站的不断发展,搜索引擎的作用逐步凸显出来。而类似百度搜索的盈利模式,C2C电子商务平台也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模式进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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