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运险预约协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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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2404
页脚内容
.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单
预约保单号码
:
投 保 人: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实际货主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投保
人/被保险人的要求,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按约定方式向本公司缴付
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
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GF-2012-2404
页脚内容
(盖章)
联系方式:95510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青岛
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
为了服务客户,保证被保险人货物运输风险得到有效转移,经过保险双方友好
协商,就本保险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出立本保险合同以资保险双方共同遵守。
一、投保人名称及地址
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0层
二、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
实际货主或者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险合同期间 一年
本保单承保自2015年03 月01日零时起至2016年 02 月 28 日二十四时止,起运的保单
规定范围内的货物运输。
四、保险标的类别
投保货物种类表:
大类编号 小类编号
品名
01 010
煤
01 011
原煤
01 012
洗精煤
预约保单号:
GF-2012-2404
页脚内容
01 013
块煤
01 014
洗、选煤
01 015
水煤浆
01 019
其他煤
03 030
焦炭
03 031
焦炭
03 032
沥青焦、石油焦
04 040
金属矿石
04 041
铁矿石
04 049
其他金属矿石
05 050
钢铁及有色金属
05 051
生铁
05 052
钢锭、钢坯
05 053
钢材
05 054
钢轨及其配件
05 055
铁合金及其他钢铁
05 056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05 057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加工材、粉
06 060
非金属矿石
06 061
硫铁矿
06 062
石灰石
06 063
铝矾土
06 064
石膏
06 069
其他非金属矿石
08 080
矿物性建筑材料
08 081
土、砂、石、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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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
08 082
砖、瓦、砌块
08 083
水泥制品
08 084
玻璃
08 085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08 089
其他矿物性建筑材料
09 090
水泥
09 091
水泥
09 092
水泥熟料
10 100
木材
10 101
原木
10 102
锯材
10 103
木片
10 104
人造板材
11 110
粮食
11 111
稻谷
11 112
小麦
11 113
大米
11 114
小麦粉
11 115
玉米
11 116
大豆
11 117
马铃薯
11 119
其他粮食
12 120
棉花
12 121
籽棉
12 122
皮棉
12 129
其他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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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
13 130
化肥及农药
13 131
化学肥料
13 132
农药
14 140
盐
14 141
食用盐
14 142
非食用盐
15 154
橡胶及其制品
15 155
树脂、塑料及其制品
15 156
油漆、涂料、颜料、染料
15 159
其他化工品
16 160
金属制品
16 161
金属结构及其构件
16 162
金属工具、模具
16 163
铝制器皿、搪瓷制品
16 169
其他金属制品
17 170
工业机械
17 171
普通机械设备
17 172
运输工具
17 173
仪器、仪表、量具
18 180
电子、电气机械
18 181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备
18 182
日用电器
18 183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18 189
其他电子、电气机械及器材
19 190
农业机具
19 191
特定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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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
19 192
特定农业器具
19 199
其他农业机具
21 210
农副产品
21 211
竹、藤、棕、草、其他植物及其纤维
21 212
竹、藤、棕、草及其他植物纤维制品
21 213
木材加工、副产品
21 214
油料、糖料
21 215
烟草
21 219
其他农副产品
22 220
饮食品及烟草制品
22 221
食糖
22 222
食品
22 223
饮料
22 224
烟草制品
23 230
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23 231
丝、毛、化学纤维、纱、线
23 232
纺织品、针织品
23 233
鞋、帽、服装及其他编织、缝纫品
23 234
皮草、毛皮及其制品
24 240
纸及文教用品
24 241
纸浆
24 242
纸及纸制品
24 243
印刷品
24 249
其他文教用品
25 250
医药品
25 251
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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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
25 252
中成药、西药及其他医药品
99 990
其他货物
99 991
家具、搬家货物、行李、日用杂品
99 993
动植物残余物、饲料
99 994
浆粕、废碎物品
99 995
工艺品、展览品
99 996
特定集装化运输用具
99 997
特定货物
如果被保货物不在上述范围内时,请预先将有关的详细资料告知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以得到其书面的确认
。
五、包装
须符合货物所在行业的标准包装。
六、运输路线
全国范围内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区)之间往返。见
主要区域线路表
七、 运输工具
汽车,包含但不限于:箱式货车、挂车、牵引车、平板车、高栏车等符合国家交
通管理规定的车型。
八、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按估价、商业发票、收据等确定
九、保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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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
(一)主险条款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二)附加条款、特别约定
盗抢险
(三)保证
1
、任何偷盗,抢劫的索赔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立案报告。
2
、保证被保险货物须经专业包装并由有营运资格的专业承运人运输
3、被保险人保证每票货物的保险金额超过RMB100万元时,在起运前提前2
个工作日
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指定检验人进行有关包装、装卸
的检验。对于检验人提出的意见,被保险人必须遵守。
4
、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5
、货物发生盗窃、抢劫损失后,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必须立即向保险公司当地机构
及公安部门报案。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窃、
抢劫的证明。
6
、运输工具:使用任何一辆全封闭的或使用雨布全部覆盖并用绳索有效地扎紧的
能适用于长途运输的卡车/火车进行运输。
7
、承运工具在运输保险标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有关
规定,不得超载运输,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十、保险费率、免赔率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基本险,费率0.025%;
2、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费率0.035%;
3、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附加盗抢险,费率0.045%;
4、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保额的5%,盗抢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损失金
额的20%,全车被骗每次事故绝免赔额为保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