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河流水质现状及近5年变化趋势与分析

辽宁省河流水质现状及近5年变化趋势与分析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河流众多。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辽宁省河流水质现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政府加大了对水质治理的力度,但在水质恶化的问题上仍存在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对辽宁省河流水质现状及近5年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探讨可能的改善措施。
一、河流水质现状辽宁省的主要河流包括辽河、松花江、混江等,这些河流是辽宁省的重要水源和生态环境。
随着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辽宁省河流水质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辽宁省多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普遍较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标情况严重。
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情况也比较严重。
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不仅直接影响到地表水的质量,也加剧了地下水的污染情况。
据调查显示,辽宁省部分地区地下水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物等超标情况频发。
这些水质问题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
一方面,饮用受污染的水源可能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水体的环境质量下降也直接影响到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
二、近5年变化趋势从最近5年的变化趋势来看,辽宁省河流水质整体呈现出一定的改善态势。
政府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了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着力治理了部分工业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
在部分地区,由于治理工作的深入,部分指标出现了好转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公众对水质问题越来越重视。
一些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中,促进了一些地区水质状况的改善。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的改善趋势并不是普遍存在的。
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压力较大,水质治理力度不足或者治理效果不明显,导致水质状况继续恶化甚至恶化加剧。
这种情况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解决水质环境问题。
三、分析与对策鉴于辽宁省河流水质现状及近5年的变化趋势,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一些对策来改善水质状况。
2000年大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大连市环境状况公报关键字:发布日期:2002-7-13 0:0点击数:14200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为目标,以实施“蓝天碧海”工程为重点,通过采取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等措施,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环境状况同1999年相比,2000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基本持平。
大气环境功能区5个测点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已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地面水环境功能区中15个测点的化学需氧量和溶解氧也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
水环境2000年,大连市废水排放量46667万吨,比1999年增加0.9%,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2897万吨,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70%。
生活废水排放量13770万吨,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30%。
●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六价铬0.04吨,比1999年减少57.8%;挥发酚17.63吨,比1999年减少49.8%;氰化物5.58吨,比1999年减少48%;化学需氧量14741吨,比1999年减少19%;石油类449吨,比1999年减少1.3%;悬浮物26134吨;硫化物18吨,比1999年减少15%。
地区分布甘井子区是工业废水排放重点地区,年排放22207万吨,占全市68%;其次是开发区,年排放8715万吨,占全市26%。
行业分布工业废水排放主要行业为石油加工业,年排放17732万吨,占全市53.9%;其次为化工行业,年排放11742万吨,占全市35.69%。
海域分布市区工业废水主要排入大连湾、大窑湾、南部沿海。
其中,排入大连湾22787万吨,占全市69.33%;排入大窑湾8257万吨,占全市25.10%。
●水环境质量状况大连市近海海域水质中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油类和磷酸盐。
大连湾海域除无机氮、油类外,各项监测指标均值符合二类海水标准,一次值中,除二类、四类海域功能区无机氮有超标外,其它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相应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辽环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区域监察局、直属各单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12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做好督察指出问题整改的组织调度、督导帮扶、督办提醒、验收和审核等工作,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实行厅党组领导下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负责制,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一、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项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组织协调本地区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报告。
(一)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推进本地区内全部整改任务整改落实及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组织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整改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并组织推动解决。
(二)负责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日常调度、实地督导、问题督办、验收复核等工作机制,做实工作举措,把好整改工作第一道关。
应组织对销号申请进行复核。
(三)负责组织建立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推动问题解决。
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与区域监察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以下称省督察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省生态环境厅作为责任单位的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并负责整改。
[整理]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整理]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https://img.taocdn.com/s3/m/bebbef35de80d4d8d05a4f27.png)
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一、环境状况2006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库水质基本稳定,除辽河外,其它5条主要河流水质有所好转;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连、丹东、营口、盘锦、铁岭和朝阳6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和葫芦岛8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按空气污染指数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在278天~346天之间,其中11个城市超过300天。
1.可吸入颗粒物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丹东、铁岭、朝阳、大连、营口、葫芦岛和盘锦7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超标0.02倍~0.47倍。
2.二氧化硫鞍山、阜新、辽阳、葫芦岛4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它10城市符合标准。
采暖期二氧化硫浓度是非采暖期的3.2倍。
3.二氧化氮全省14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一氧化碳大连、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和葫芦岛7个城市一氧化碳全年日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日均值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率为3.5%。
5.降尘全省14个城市降尘量年均值超过省控标准。
其中抚顺、阜新、鞍山、本溪市降尘量较大,年均值在20吨/平方千米·月以上。
受季节影响,4月份降尘量最高。
6.降水酸度全省14个地级市和17个县级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8,酸性降水频率为10.1%。
大连、丹东、抚顺、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锦州等8个城市及凤城、开原2个县级市出现酸雨。
其中大连、丹东、抚顺、沈阳4个城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0,酸度较强。
国家环保督察辽宁情况汇报

国家环保督察辽宁情况汇报根据国家环保督察工作安排,我们对辽宁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督察。
在此次督察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以下是我们对辽宁省环保情况的汇报内容。
首先,我们对辽宁省的大气环境进行了督察。
在督察中发现,辽宁省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城市交通尾气排放问题突出等方面。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导致大气环境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改善。
其次,我们对辽宁省的水环境进行了督察。
在督察中发现,部分地区水体污染严重,主要表现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突出,部分地方政府对水环境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导致水环境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改善。
另外,我们还对辽宁省的土壤环境进行了督察。
在督察中发现,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工业废弃物、农业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土壤质量下降的问题比较严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经向辽宁省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其尽快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对辽宁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总的来看,辽宁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我们希望辽宁省政府能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对辽宁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上就是我们对辽宁省环保情况的汇报内容,希望能够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发[1999]1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发[1999]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1b38ce4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9b.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发〔1999〕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1999年3月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一、辽宁省生态环境现状(一)辽宁省自然资源概况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东经118°50′至125°47′,北纬38°43′至43°29′之间。
海岸线长2178公里,近海岛屿506个,全省陆地总面积14.68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为14个市、100个县(市、区)、1262个乡(镇)。
辽宁省地质属华北台块,呈现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鞍型地貌。
东西两侧构成辽东山地丘陵区和辽西山地丘陵区,中部为下辽河平原及三角洲。
全省大小河流321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干、支流46条,主要水系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凌河、鸭绿江以及渤海西岸和辽东半岛直流入海诸河。
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62.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0.5%。
全省日照丰富,积温较高,全年日照时数2300至3000小时,年均气温在5℃至11℃之间,南北温差、无霜期差别均较大。
地区降水分布不均匀,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变幅在400至1200毫米之间。
全省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8%,平原占33%,水域占9%。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利用率达95%,非农用地比重大,占总土地面积的8.2%,高于全国平均1.2个百分点。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二期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二期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辽环函〔2016〕363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二期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11月23日,省环保厅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二期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由有关部门代表及环保、生态、规划等相关专业的5位特邀专家,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报告书按照审查小组评审意见修改后于12月7日报送我厅。
根据评审结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葫芦岛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适合风能资源开发利用。
2012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编制了“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一期规划(2010-2015年)”,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50兆瓦,规划范围总面积为380平方千米。
2013年,我厅以“关于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一期规划(2010-201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辽环函〔2013〕29号)出具了审查意见。
经规划环评调整后,装机容量减少为150兆瓦,分别为大兴规划区(100兆瓦)、虹螺岘规划区(50兆瓦),取消塔山规划区。
201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编制了“葫芦岛市风力发电发展二期规划(2016-2025年)”,在一期规划150兆瓦规划基础上,新增7处风电开发区域,包括台集屯风电场100兆瓦、缸窑岭风电场300兆瓦、药王风电场100兆瓦、白塔风电场100兆瓦、红崖子风电场100兆瓦、围屏风电场150兆瓦、三道沟风电场50兆瓦,共新规划总装机容量为900兆瓦,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110平方千米。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辽环函〔2015〕115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第三项目经理部:你单位报送的《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我厅2015年4月29日项目审查会第6次会议讨论决定,现对该报告书批复如下:一、本工程起点为铁大线的辽阳分输泵站,终点为小松岚输油站,依次经过辽阳市、鞍山市、营口市和大连市,工程线路具体走向见报告书。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输送原油管道全长372公里,其中辽阳分输泵站-瓦房店分输泵站D813管道257公里,瓦房店分输泵站-小松岚输油站D711管道115公里;全线设置6座站场,新建辽阳分输泵站和瓦房店分输泵站,改扩建小松岚输油站、大连石化末站、新港输油站和鞍山输油站;全线设置16座线路截断阀室;同时配套建设其它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
工程设计输送原油量2000×104吨/年,总投资400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5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工程的地点、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
二、在本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在环境、生态敏感及脆弱区域设置施工营地,尽量减少施工便道长度,严格划定运输路线,施工材料等要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施工期噪声、扬尘污染或扰民,做好施工后的地貌和植被恢复工作。
2、加强水环境管理。
2000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2000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0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状况水环境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0.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0.9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7亿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70.1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COD32.75万吨,生活污水排放COD37.39万吨。
石油类排放3142.52吨。
水质状况主要河流 2000年6条主要河流,枯水期监测结果表明,我省河流水质污染仍很严重,化学需氧量、氨氮是河流水质污染的主要指标,城市河段尤为突出。
浑河抚顺段为Ⅴ类水质。
沈阳段为劣Ⅴ类水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标0.8倍、1.7倍和8.7倍。
太子河本溪、辽阳和鞍山三个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三个河段分别超标0.5倍、0.4倍和3.4倍。
大辽河盘锦段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分别超标 8.1倍、0.7倍和0.2倍。
营口段为劣Ⅴ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4倍,氨氮超标3.0倍。
辽河铁岭、沈阳和盘锦三个河段水质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5—1.2倍,氨氮超标倍数为0.4--4.1倍。
大凌河朝阳、锦州两河段为劣Ⅴ类水质,朝阳段化学需氧量超标0.1倍,锦州段化学需氧量超标2.5倍,生化需氧量超标1.3倍,以河段均值计,砷超标0.1倍。
鸭绿江丹东段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河段均值达32.2mg/L.2000年,由于降水不足,全省河川径流量严重偏少,一些河流出现断流,枯水期河流水质与上年比较没有明显好转。
大中型水库 2000年,全省开展监测的13座大中型水库中,大伙房、观音阁、碧流河、汤河、乌金塘、宫山咀等7座水库水质为Ⅱ类。
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9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一、环境状况2009年,辽宁省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酸雨污染同比无明显变化,5个地级市和3个县级市出现酸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良好;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辽河流域水质明显好转,干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首次全部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支流化学需氧量超标比例比2008年有所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以良为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同比略有下降;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同比基本持平。
(一)城市环境空气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达二级标准天数逐年增加,14个城市达标天数在292~359天之间,平均为342天,达标率93.7%,同比增加3天。
沈阳、大连等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2008年增加3~8天。
城市空气达标质量提高,全省一级天数平均为49天,同比增加6天,其中,营口和大连超过100天。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城市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全省达二级标准天数328 359 292 330 343 346 347 359 334 349 347 358 351 350 342 同比变化 5 6 -15 -7 8 3 0 7 3 7 8 -1 16 -3 3 达一级标准天数15 115 16 25 30 87 65 122 20 49 66 12 30 36 49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1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沈阳、鞍山2个城市符合三级标准。
与2008年相比,阜新市空气质量由三级改善为二级。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89毫克/立方米,继2007年首次达二级标准后,持续达标;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44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33毫克/立方米,近5年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
大连、葫芦岛等12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二级标准,沈阳和鞍山略有超标;14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首次全部符合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全部符合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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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一、环境状况2006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库水质基本稳定,除辽河外,其它5条主要河流水质有所好转;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连、丹东、营口、盘锦、铁岭和朝阳6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和葫芦岛8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按空气污染指数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在278天~346天之间,其中11个城市超过300天。
1.可吸入颗粒物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丹东、铁岭、朝阳、大连、营口、葫芦岛和盘锦7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超标0.02倍~0.47倍。
2.二氧化硫鞍山、阜新、辽阳、葫芦岛4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它10城市符合标准。
采暖期二氧化硫浓度是非采暖期的3.2倍。
3.二氧化氮全省14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一氧化碳大连、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和葫芦岛7个城市一氧化碳全年日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日均值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率为3.5%。
5.降尘全省14个城市降尘量年均值超过省控标准。
其中抚顺、阜新、鞍山、本溪市降尘量较大,年均值在20吨/平方千米·月以上。
受季节影响,4月份降尘量最高。
6.降水酸度全省14个地级市和17个县级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8,酸性降水频率为10.1%。
大连、丹东、抚顺、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锦州等8个城市及凤城、开原2个县级市出现酸雨。
其中大连、丹东、抚顺、沈阳4个城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0,酸度较强。
丹东、大连市酸雨频率较高,分别为51.8%、50.6%。
(二)水环境质量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的4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总达标率为98.8%。
其中,30个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3%,13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1%。
43个水源地中有40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盘锦、铁岭11个城市各水源地各月水质全部达标。
2.主要水库水质全省开展监测的14座大中型水库水质保持良好,大伙房、碧流河、观音阁、桓仁、铁甲、石门、汤河、柴河、清河、乌金塘、宫山咀和白石12座水库,除总氮和总磷外,其它指标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闹德海水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参窝水库水质较差,为Ⅳ类水质。
3.主要河流水质全省6条主要河流中,鸭绿江水质优,全河段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和大凌河城市河段水质污染严重。
36个干流断面中,有61.1%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有55.6%和30.6%的断面超过Ⅴ类水质标准。
6条主要河流的49条支流中,有34条为劣Ⅴ类水质,占69.4%。
(1)辽河全河段为Ⅴ类~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分别超国家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1.0倍、0.7倍、0.3倍和1.0倍。
入省的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3条支流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严重。
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上升30.3%、21.2%和52.3%,氨氮浓度略有下降。
监测的19条支流中14条为劣Ⅴ类水质,沈阳的八家子河、左小河,盘锦的螃蟹沟污染最重。
(2)浑河上游水质良好,流经抚顺、沈阳后污染加重为劣Ⅴ类水质。
监测的7个断面中,4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沈阳段氨氮浓度为全省最高。
与2005年相比,全河段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下降了19.5%和11.9%。
14条支流中8条为劣Ⅴ类水质,沈阳细河氨氮污染最重。
(3)太子河源头为Ⅱ类水质,流经本溪、辽阳和鞍山3城市后水质污染逐渐加重。
全河段化学需氧量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氨氮略超Ⅴ类水质标准。
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基本持平,水质无明显变化。
9条支流中有8条为劣Ⅴ类水质,本溪的细河挥发酚常年超Ⅴ类水质标准。
(4)大辽河大辽河为劣Ⅴ类水质,浑河、太子河汇合后的三岔河断面污染最重,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标0.5倍、2.0倍。
与2005年相比,全河段氨氮浓度下降10.6%。
(5)大凌河源头为Ⅱ类水质,流经朝阳、锦州后水质污染加重为劣Ⅴ类。
锦州西八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10.3倍。
与2005年相比,全河段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下降8.3%和3.6%。
支流西细河接纳阜新市污水,为劣Ⅴ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生化需氧量3项指标超标,分别超标0.2倍、1.1倍和0.6倍。
(6)鸭绿江鸭绿江水质保持良好,全河段均为Ⅱ类水质。
2条支流瑷河和蒲石河为Ⅱ类水质,水质优。
4.近岸海域水质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一类和二类海水水域面积占监测总面积的89.6%。
6个沿海城市中,大连、葫芦岛海域全部为一类和二类海水,水质优良;丹东海域以一类海水为主,水质较好;锦州海域以三类、四类海水为主,水质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营口海域以四类、劣四类海水为主,水质轻度污染至重度污染;盘锦海域全部为劣四类海水,水质重度污染。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0.2%,比上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其中,大连、丹东和葫芦岛3市达标率为100%,锦州为75%,营口为50%,盘锦海域为零。
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个别功能区活性磷酸盐、铅、锌超标。
不达标功能区集中在辽河、大辽河和小凌河口的养殖区。
5.海水浴场水质全省海水浴场水质以优、良为主。
监测的6个海水浴场中,锦州孙家湾浴场全部为优,最适宜游泳;大连棒槌岛、营口金沙滩和葫芦岛313浴场优、良级达到100%,适宜游泳;葫芦岛兴城浴场水质较差,不适宜游泳天数占53.8%。
影响海水浴场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三)声环境质量全省1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2.0分贝。
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的范围在65.9分贝~69.9分贝之间,均符合标准。
评价结果:大连、阜新、抚顺、沈阳、辽阳、葫芦岛和盘锦7城市为较好,丹东等7城市为好。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2分贝,比上年下降0.6分贝。
评价结果:鞍山、葫芦岛、阜新3市为轻度污染,其余11市为较好。
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为78.3%,本溪、营口、盘锦、葫芦岛4城市各类功能区均达标,其它城市达标率范围在60%~90%之间。
各城市中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超标现象较突出,平均超标3.8分贝,夜间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噪声超标是城市声环境的主要问题。
(四)生态环境质量按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退化及环境质量5种参数综合评价,全省57个市县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有20个,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43.6%;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有25个,面积占35.5%;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的有12个,面积占20.9%。
全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25.9万吨、80.0万吨、69.3万吨和42.0万吨。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0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9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为43.5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5.8万吨。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1.3亿吨。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64.1万吨、7.4万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5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8亿吨。
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4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7.7万吨。
工业氨氮排放量为1.5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5.9万吨。
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石油类、氰化物和重金属排放量分别为85.3吨、2872.2吨、102.6吨和29.63吨。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988.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949.9万吨,综合利用率38.11%;处置量为6050.8万吨,处置率46.59%;贮存量为2257.7万吨,贮存率17.38%;排放量为20.3万吨,排放率0.16%。
二、措施与行动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原则,推进“三个历史性转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污染控制、城市创模、农村创优、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业污染防治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编制完成《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及《“十一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和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14个市政府签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建立新扩改建项目总量指标核定制度;实施重点行业环保准入。
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启动辽宁省第一批43家企业强制性审核工作。
营口金龙集团和欢喜岭采油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填补了省内空白。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编制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建立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超标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直接排污口、制浆造纸企业专项检查。
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厂通水试运行,全省已累计建成3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56.3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50%,建成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
省政府对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连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瓦房店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考核验收,成为东北首个县级环保模范城;本溪、铁岭2市向国家环保总局正式递交创模申请。
目前,全省14个省辖市中,已有2个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0个市正在创建,阜新、朝阳2市也在积极筹划创模工作。
继续开展低空面源污染治理,全省共拆除燃煤小锅炉1897台,砍烟囱1361根;出台辽宁省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完成14个省辖市和17个县级市200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推进国家在用机动车检测维修制度试点工作,全省共检测机动车60万台,机动车尾气首检合格率达到81%。
(四)生态保护编制完成《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联合主持的专家论证;沈阳、辽阳生态市和台安生态县建设规划已开始实施,海城等9个区县生态县(区)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沈北新区等6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