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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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与不足

循环经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与不足

磷铵 ,硫酸 、水 泥的 产成 率下降 了
3 %~5 % 乌兰水泥集匝利 当地 丰 0 0 富的大理石尾矿和风积沙等资源生产 农
社台经济可持 续发展的问题 困此 循 环经济的 3 R原则中 , 国盥更强调减 我 量 f原 则,强调资源 合理利用 的重 要 匕 性 。这就 印发达 国家从废弃物 回收的 环节人手发展循环经济有很太的不同。 目前,我们国家 发展 循环经济 的实践
电,年节 约标 准煤 2 7 . 万吨。山东泉林 纸业以白杨、芦竹等檀物作为纤维原料
制浆造纸 , 回收爱纸经脱墨制浆后重新
是对现有弦律体 系进 行修订和 完善 , 提
出修订 《 节约能源法》框架思路等。三 是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杜规. 定 制
加蟊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 中央和国务 院高度重视发展循环 经济 工作 ,胡 锦涛总书记 和温家宝总 理多次做 出重要指示 ,强调 要推动 发
和 发布了 能源效率 标识管理 办鞋) )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研究起草了 .
《 废旧家 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等
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目前 , 我国 已正式
启 动循环 经济随点工作, 组织选取 了钢
2 0 年6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 0 5 月, 院常务会议 ,专 题研 究并审议 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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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主要生态工业链 , 形成 了一个较为 完 整 的、闭合 的生态 工业 网络 。上海化学 工业区按 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进行规划 和建设 。根据化工 生产上 、中、下游 的
程 度后 , 匮乏的资源制约了经济的进一 回收 、废弃物 资源化 等方 面 ,加快 建立 步发展 , 加之生产过程 中的环境污染 影 有 效 的激励 政策 和合 理 的费用 分担 制 响 生活质量 的情 况下 ,才开 始寻 求循环 度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工具 ,营造公 推进 我国市场机制 经济发展道 路的。他们的循环经济道路 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自从循环经济理念提出以来,各个国家和地区大力发展,我国不断进行循环经济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依然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明显,循环经济实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仍以传统的“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另外,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然而资源的利用效率却很低下,立足现实国情,分析发展形势,如何更好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关键词:循环经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一、循环经济理论内涵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能够使经济活动按照生态环境的要求,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往复流动。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

从物质流动的表现形式上来说,传统工业经济是一个“资源—产品—废物”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这种经济的增长是以资源的高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

而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增长模式的反馈式经济。

这种模式下,物质和能源能够得到合理反复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的目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控制和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量,降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循环经济强调的一个目标是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即用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节约使用资源,减少生产过程的废气物排放,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Reduce,Reuse,Recycle)即“3R”原则。

减量化原则: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再利用原则:使资源尽可能多的方式被利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以延长废物产生的时间,减少一次污染物的产生。

再循环原则:使废物尽可能地再生利用,使之变为一种资源,一切物质都要尽可能地再循环利用。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做法与经验借鉴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做法与经验借鉴

的统 一 。 在 发 展循 环 经 济 方 面 , 日本 始终 走 在 世 界 前 列 , 日本在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 构 建 资 源 节 约 型社 会 中的 一 些 做 法和 成 功 经 验 ,给 我 们 带 来 了很 多启 发 和 思 考 ,也 是 值 得 我 们 学 习和 借 鉴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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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图 2 19 . —20 . 、2 0 2 0 9 9 8 O 0 7 0 3~ 0 5年 期 间
参 考 文 献
1 金相灿等 .中国湖泊 富 营养化 [ .北 京 :中国环 境科 学 出版 M]
社 。19 90.6 7 . 8~ 0
于桥 水 库 营 养 度 指 数 法 评 价 结 果 从 浮 游 植 物 生 物 量 来 看 , 于 桥 水 库 浮 游 植 物 生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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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9 9—2 0 0. 6 0. 6 0. 0 0. 4 Oo 3 4 4 6 2 o 03 2 o 04 0. 8 0. 8 0 3 0、 2 3 4 .9 6 0. 3 0.0 4 4 0. 6 0. 7 3 5 0.4 0. 7 0. 5 0. 6 4 3 3 5
3。
O7 . O6 .

体 特 征 ,总体 上 处 于 向 富 营 养 化 过 渡 的 中度 营 养 状 况 。 20 0 5年 该 水 库 的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4 6 2 gL 多 数 站 位 的 .5 m / ,
营 养 型 在 中 一 富 营 养 型 范 围 , 该 水 域 整 体 上 可 以 定 性 为 中 营 养 型 ,反 映 出 水 质 尚 好 。
动 组 织 成 一 个 “ 源 一产 品 一再 生 资 源 ” 的 反 馈 式 流 资 程 , 其 特 征 是 低 开 采 、 高 利 用 、 低 排 放 。 所 有 物 质 和 能 源 要 能 在 这 个 不 断 进 行 的 循 环 经 济 中得 到 合 理 和 持 久 的利 用 ,把 经 济 活 动 对 自然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尽 可

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04
政策实施效果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节约
循环经济政策强调减少资源消耗 和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
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消耗。
高效利用
通过技术进步和工艺改进,提高 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效率,减少
能源、水资源等消耗。
回收利用
推动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促进再 生资源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循环
利用水平。
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减少污染排放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污染物 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保护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修复生态环境,保 护生物多样性。
环保监管
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 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产业结构调整
01
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推
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创新驱动发展
02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绿色发展
03
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
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节能减排
01
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降低
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绿色消费
02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低碳生活方式,鼓励消费者选择环保
3
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 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加强科技创新
加大对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培养专业人才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一、循环经济发展的意义与目标循环经济是指在资源利用中,尽可能地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并在废弃物的利用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的发展能够带来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多重效益,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制定的循环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循环经济系统建设基本完善、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重点行业和地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资源环境约束能力显著增强,循环经济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二、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法规保障。

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财政投入,出台了有关税收和金融服务的政策,对循环经济领域的企业进行了资金的扶持和鼓励。

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重点行业包括能源、建筑、交通、钢铁、电子、纺织等领域。

这些行业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量较大,也是能否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

以钢铁行业为例,在钢铁生产的过程中,由于炼钢需要高温,导致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较大。

而且钢铁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废渣、废渣等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程度仍然不足。

因此,对于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政策支持,实现能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区域循环经济是以地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多个企业和产业链组成的循环经济体系。

在我国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一些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等;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废弃物管理比较混乱、循环经济产业链不够完善等。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管理,鼓励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着重解决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再利用问题。

五、循环经济创新实践与经验分享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多方面。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我国循环经济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我国循环经济
() 国 一德 德 国 是欧 洲 国家 中循 环 经 济 发 展 水 平最 高 的国 家 之 一 。 国发展 循 环经 济 的经验 主要 表 现在 :. 和完 德 1 制定 善 循环 经 济发 展法 律 框架 。作 为欧 盟成 员 国 , 国除 了 德
产中, 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当前 , 国已确定了 我 发展循环经济 , 走绿色 G P之路 的发展方 向, D 借鉴发达
意识也很强。居民区都有分类垃圾箱 , 大部分民众都能 自觉地把不同的垃圾分类投放 , 从而大大保证 了垃圾的
再 利 用 。 国人 的这 种做 法 原来 被欧 洲其 他国家 民众 嘲 德
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代 以来 , 国、 德 日本、 国等一些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 美
为实 施 可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重 要 途 径 ,并 积 累 了许 多 经 验 。近几年 , 国在实施 工 业化进 程 中 , 我 发展 循环 经济 的 呼 声 越来 越 高 ,循 环 经 济 的 发 展 受 到 了普 遍 的高 度 重
售。产生垃圾的企业必须向监督部门报告生产的垃圾的
种类 、 规模 和处 理措施 等 情况 。每 年排 放 20 吨 以上具 00 圾 的方案 , 以便 于有关 部 门监督 。 . 国民众 的循环经 济 3 德
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简称 3 R原则)把经济活动 有较大危害性垃圾 的生 产企业 有义务事先提交处理垃 ,
发展 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 经济之路 ; 大力开发循环 生产技 术, 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 支持 。 [ 键词 】 发达 国家; 环经济 ; 关 循 资源; 启示
[ 中图分类号l 30 F2
[ 文献标识码】 B
“ 循环经 济”一 词是美 国经济 学家 波尔 丁在 2 世纪 0 6 年代 提 出的 , o 即他 的“ 宙 飞船 理论 ” 0 纪 9 年 宇 。2 世 0

发展循环经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展循环经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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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贸工业
S p 08 e ,2 0
Mo e ui sTaen u r dr B s e r ds y n n s dI t
20 年第 9 08 期
发展 循 环 经济 的 国际 比较 及 对 我 国 的 示 启
刘 星
( 台大学经 管学院 , 烟 山东 烟 台 2 4 0 ) 60 5
() 2 中介组织 。在循 环经 济发展 中 , 国的社会 中介 组 并有义务对循 环资源进行处 理。 德 织 如双元 回收系统 ( S ) D D 和绿点 计划开 展 的包装废 物 回收 () 4公众强 烈 的 环境 理念 。 日本 各 行政 部 门、 企业 界 、 行 动发挥着重要作 用 。D D是德 国专 门组织 回收处理 包装 民间团体 和个 人相互合作 、 同努力 , 合推 进各个 年龄层 S 共 综 废弃物 的非赢 利性 中介组织 , 由产 品生 产厂 家 、 装 企业 和 在多种场合的环 境 教育 和 环境 学 习。 同时 , 本 通过 各 种 包 日 商业企业联合组成。D D在委托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 宣传 手段 , 保护 环 境 的重要 性 , S 宣传 以提 高 国 民环保 意识 ,
道路具有 重要 意义 。
环经济法律体 系 , 日本 社 会循 环 经 济 的后 续 发展 奠定 了 为
坚实 的法律基 础 。
2 循环 经济 的国外 实践
2 1 德 国发 展循环 经济的实践 . () 1 制定 相关 法律 法 规。在Βιβλιοθήκη 发展 循 环 经济 方 面德 国走
() 2 建立循环经济技术 系统 。1 9 9 9年 , 日本通产省 在题 为“ 循环经济蓝 图” 的报告 中提 出了 以零 排放 为 目标 的循环

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对中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对中国的启示
[ 摘要 ] 文基于对循环经济缘起 的回顾 , 本 对德 国、 H本 、 美国等发 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 和实践进行 了系统 的分 析 , 总结 了这些 国家 发展 循环经济 的主要经验 和启示 , 以对 中国发展循 环经济提供政策借鉴 。 [ 关键词 ] 发达国家 循环经济 实践 启示 16 9 5年 5月 1 美 国经 济 学 家鲍 尔 丁提 出 了“ 宙飞 船理 论 ” 鲍 尔 丁指 出“ 球象 一 艘宇 宙 飞船 0 H, 宇 , 地 ( at sasahsi) , E r a ps hp ” 要靠不断消耗和再 生 自身有限的资源 而生存 , h 如果不 合理开发 资源 , 恣意破 坏环境 , 就会走 向毁灭 。鲍尔丁 主张“ 循环其废物 ( eyl i at ) , R c c s s e ” 这是循环经济 ( evl geoo rCrua . e tw s R e n cnmvo i l e c i c r cnmy 的早 期萌芽。循环经济研 究 和实践 的兴 起根植 于 l 纪后 期西 方迅 猛 发展 的工 业化 进程 。经 过 oo ) 6世 4 0 的发 展 , 0年 西方世 界 H益 认识 到地球是个有 限的生 态系统 。要 实现 可持续 的发展 就必须 遵循 生态规律 , 合理利用 自然 和环境容 量。17 9 2年 , 由科学 家 、 经济学家 和企业家组成的 民间学术组织—— 罗马俱乐部 发表 了《 长的极限》 增 研究报告 , 首次正式 向世 界发 出了警告 : 如果让世 界人 口、 “ 工业化 、 污染 、 粮食 生产和 资源消 耗方 面现 在的趋势继续下去 , 个行 星上的增长极限有朝一 H将 在今后一百年 中发生 。尽管该报告 中的观点 这 ” 有些 片面和悲观 , 但其 中提 出的 自然资源供 给和环境容 量无法满足外 延式经济增 长的观点依然警示 了人们 。 如此 同时 ,9 3 94年 ,9 9—1 8 17 —17 17 9 0年先后发生 了两次世界石油 危机 , 除此 之外 , 经过 工业化 的大量 消耗 , 西方 发达 国家不可再生 的矿产 资源所 剩不多 , 而堆积 如 山的废 弃物有 大量 的废 旧物资 。循环 再生 、 废物 资源 化在 经济 上 、 技术 上都 H益成熟。西方发达 国家 的政府逐渐把循 环经济循环经济列 为可持续经 济发展 的基本 模式 。采 取了一系列措施直至制定法律法 规促 进以循环 生产模式替 代线性 生产模式 , 表现 为“ 资源 一生产 一 产品 一再生资源” 这一 最有效利用资源 和保护环境 的路线 图 , 到生产 和消费效益 最大化 、 做 污染最 小化 、 物 废 资源化和环境无 害化 , 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 的经济效益 、 社会 效益和生态效益 。在这个过程 中 , 资源稀缺而又 高度工业化 的德 国 、 H本 、 美国等等发达 国家大力发展循 环经济 、 建立循 环型社会 。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可 为中 国发展循 环经济的提供借 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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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和借鉴添加日期: 09-01-12 10:59:43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责任编辑: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和借鉴孙佑海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

经过长期的实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循环经济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循环型社会的形成。

就立法性质而言,目前发达国家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之为污染预防型,如美国等国,将资源的回收利用纳入污染预防的法律范畴,属于广义上的环境法;另一种可称之为循环经济型,如德国1994 年公布实施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日本2000 年公布实施的《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将整个社会活动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建立循环型社会,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环境法的范畴。

笔者认为,污染预防型立法虽然比末端治理前进了一大步,但仍然没有摆脱狭义上的环境保护的理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循环经济型立法从社会经济运行的内部和深处来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力求将污染物“吃干榨净”,以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物的产生,这是治本之策,具有更加主动、更加彻底的革命意义。

一、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也走在世界的前列。

早在1972 年,德国就制定实施了《废弃物处理法》,但当时立法的目标仅仅是为了“处理”生产和消费中所产生的废物,仍然属于环境问题的末端处理方式。

因此,该法尚不属于循环经济性质的立法。

1986 年,德国将《废弃物处理法》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强调要采用节约资源的工艺技术和可循环的包装系统,把避免废物的产生作为废物管理的首选目标,将立法目的由“怎样处理废弃物”转变为“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

1991 年,德国首次按照从资源到产品再到资源的循环经济思路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该法分别于2000 年和2001 年两次修订),要求生产商和零售商对于商品的包装物要尽可能减少并回收利用,以减轻填埋和焚烧的压力。

1994 年9 月27 日,德国公布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把资源闭路循环的循环经济思想从商品包装拓展到社会相关领域,规定对废物管理的手段首先是尽量避免产生,同时要求对已经产生的废物进行循环使用和最终资源化的处置。

德国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及其实践,对世界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包括日本、欧盟各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依据德国的循环经济的思想制定或修订了本国的废物管理的法律规范。

德国《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是该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代表性法律规范,自1994 年公布以后,于1998 年8 月做了修改。

该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资源、确保废物按照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进行处置。

二是规定废物产生者、拥有者和处置者的原则和义务。

关于废物利用,法律规定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利用,表现为物质自身的利用和从中提取能源。

对于不利用、长期不在循环系统之内的废物,应当采取不影响公众健康的技术方式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置。

三是产品责任。

法律规定,谁开发、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产品,谁就要承担满足循环经济目的的产品责任。

四是计划责任。

法律规定,每年产生两吨以上需要特别监测的废物,或者每年产生2000 吨以上需要监测的废物的制造者,必须制订避免、利用、处置所产生废物的经济计划。

五是监测。

法律规定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要处于主管部门的监测之下。

此外,该法还对公众义务、废物处置人员和主管部门的咨询义务、产生废物的企业组织的通知义务等做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美国的循环经济立法目前,美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美国有《资源保护和回收法》(1976 年通过,1984 年修订)和《污染预防法》(1990 年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还推行了一些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

自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先后制定了促进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法规。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1989 年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在2000 年以前,对50 %的废弃物要通过源削减和再循环的方式进行处理,未达到要求的城市将被处以每天1 万美元的行政性罚款。

美国7个以上的州规定,新闻纸的40〜50 %必须使用由废纸制成的再生原料。

佛罗里达州对向本地市场出售的所有饮料容器征收5美分的预付处理税,这些钱直接划入本州循环发展基金,以开展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研究。

美国《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共8章64条,主要内容为:一是规定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在继续作为州、地区和地方机构的职责的同时,联邦政府有必要采取行动,进一步减少废物的数量,并确保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物进行符合环境要求的安全处置。

二是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人类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护有价值的物资和能量。

其所规定的具体措施是:给州和地方政府以及州际机构提供更高水平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在管理计划方面提供技术和财政资助等。

三是四是规定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鉴定、有关标准和程序,适用于危险废物的确定该法的组织管理实施机构及其职权。

生产者、运输者的标准等。

此外,还规定了州或地区的固体废物计划、商业部长在资源回收中的责任等内容。

三、欧盟的循环经济立法现今,欧洲在产品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就。

1975 年7 月15 日,欧洲共同体理事会通过了《废物指令》,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废物的预防、再生和加工,鼓励对从废物中提取原材料或者在可能时提取能源并鼓励废物再利用的其他加工形式。

该《废物指令》规定:依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减去废物处理的任何收益,废物处理的费用应当出自通过废物收集者处理废物的持有者或有关的企业,以及先前持有者或产生废物的生产者。

2000 年9 月18 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报废车辆指令》;2002 年6 月27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报废车辆指令》附件II 的修改决定;2003 年1 月27 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报废电器电子设备指令》。

上述法律文件,分别对防止报废电器电子设备及车辆污染环境、促进对有关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全世界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虽然日本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法律起步较晚,但其起点高,采取的法律措施比较坚决和全面,所取得的环境和经济效果都比较显著,因此,日本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更大的借鉴意义。

二战后,日本实行“追赶型”(追赶欧美先进工业国家)和“赶超型”(赶上并试图超过美国)的经济,国民经济多年持续、快速增长,到1968 年,国民生产总值(GNP)已位居世界第二位。

但是,经济快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自然界正常的生态循环,终于演变成严峻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为了谋求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日本政府认为,应当抛弃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代之以抑制废物的产生、促进废物的再利用为目的,形成废物处理与资源循环再利用一体化的物质循环链条,构筑起抑制自然资源消费、减轻环境负荷的循环型社会。

在循环型社会中,环境因素不再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消极条件,反而成为推动技术创新、推进经济改革的原动力,从而孕育着全新的商机。

这样,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将不再难以兼顾,而可以协调、统合,直到实现“以人为本”和社会良性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日本政府着手制定综合地有计划地推进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

2000 年6月2日,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公布并施行。

2000 年被日本称为“循环型社会元年”。

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基本法,即《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二是综合性的法律,包括《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三是专项法,包括《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置特别措施法》等。

一、日本《循环基本法》的立法目的《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以下简称为《循环基本法》)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日本已经成为世界循环经济法制化的先进国家,其环境保护技术和产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社会结构开始从过去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社会,向降低环境负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社会转变。

在日本的法律体系中,循环型社会法制的重要性正不断上升。

《循环基本法》作为循环型社会法制的“基本法”,在建立循环型社会中起着宪法性的作用。

《循环基本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 立法目的。

《循环基本法》明确规定了三项立法目的:一是遵循《环境基本法》的基本理念,确立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二是在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事业者及国民职责的前提下,制定形成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并以此为基础,规定关于形成循环型社会应当实施的基本政策;三是确保国民现在和将来都过上健康、文明的生活。

(2) 利用、处置循环资源(废弃物等)的基本顺序。

《循环基本法》首次将循环资源(废弃物等) 的利用、处置的政策顺序法定化。

即:抑制产生——再使用、再生利用——热回收——妥善处置。

上述法定顺序,对在物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负荷,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日本《循环基本法》的责任原则日本环境立法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事业者和国民视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依靠上述主体的共同努力,为此,《循环基本法》规定了上述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有确立排放者责任原则和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

(1)排放者责任原则。

所谓排放者责任原则,系指排放废弃物等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对其进行循环利用的第一位责任。

《循环基本法》规定了从事经营活动时,企业的主要责任是:第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抑制原材料转变为废弃物等;第二,对于原材料已经转变成循环资源的部分,应当主动地自行进行适当的循环,或者采取必要措施,由本企业承担相关费用,使可循环资源得到适当的循环,并对无法进行循环性利用的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置。

《循环基本法》还规定了公众的责任。

主要是:第一,公众应当遵循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尽可能使用再生产品、协助分类回收循环资源、抑制产品转变为废弃物等;第二,公众应当协助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落实旨在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各项政策。

(2)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

所谓扩大生产者责任,系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其产品被使用(消费)之后,仍然负有对制品进行物质循环的管理责任。

关于扩大生产者的责任,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曾多次吁请各国立法时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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