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计算书(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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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居住建筑

热工计算书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计算人:

联系电话:

计算时间:

1 工程概况

注:该建筑面积应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确定。

2 计算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4- 037-2006)

3 基本参数计算

注:1 体形系数计算,当为住宅小区时,相同结构体系、相同节能做法的楼幢,应取体形系数最大的单体建筑计算。不同结构体系、不同节能做法的楼幢应分别计算。

2 建筑面积A O应按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4 静态指标计算

4.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计算

注:外墙应为平均传热系数,应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过程。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过程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符合标准第3.1.3条规定,其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均不超过标准第3.3.1条限值,且窗墙面积比不超过第3.3.4条的规定值时,可直接判定为建筑热工设计符合节能标准要求。

4.3 指标判定法当设计的住宅建筑不符合直接判定法的条件时,应采用指标判定法判定,步骤如下:

4.3.1 传热面积计算

表4.3.1 单位:

2

4.3.2 耗热量指标计算及判定

当设计的非住宅居住建筑不能满足直接判定法的条件时,应采用参照对比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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