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筑地面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J14-03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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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三、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关于技术交底 ① 目的:技术交底是项目技术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的目的是使参与工程施工的
操作者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的有关要求,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② 对象:作业层的操作者和相关管理者。 ③ 主要内容:a.分项工程概况及主要特点;
b.施工准备(机具准备、材料、作业条件、人员资质、技术条件); c.施工工艺(具体的操作程序及操作方法,必要时可绘图); d.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e.保证质量措施; f.安全操作要求; g.施工记录要求。
二、创精品工程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总目录。目录上注明各种文字材料的名称、份数、各种材料的页码号、原件 或复印件(复印件的文件材料加盖公章)。
2.创奖申报表一式3份。工程名称与立项批文名称一致,如变更要有立项批准单位的正式 手续;申报企业公章与承包合同企业名称一致,如更改要有上级主管机关和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批准的手续;申报理由要符合奖项的申报条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和保证 质量措施要和汇报材料一致;施工工期要与合同工期一致或提前;使用单位意见应有 经济效益,使用结果内容,并有“非常满意”的结论。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1)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和审批意见。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创精品工程申报材料及要求
5. 需有设计主管部门或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证明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书。 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两份。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亮点;
是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施、设备质量、品质 性能而经第三方检验并出具的有检测结论的资料的统称。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山东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山东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软件基本信息一、适用对象:建筑施工单位、造价员、监理单位、业主的相关人员,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二、包含定额: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含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添加山东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0)2.添加山东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0)3.添加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0)4.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5.山东房屋修缮定额(2008)6.山东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7.山东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8.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2005)9.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10.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11.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95)12.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13.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14.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15.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16.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96)17.山东省安装综合定额地(96)18.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96定额01年配比)19.山东省安装综合定额地(9696定额01年配比)20.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1)2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94)22.全国统一仿古园林预算定额(2001)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1)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济建标字[2010]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6)2号三、功能特点1. 最先进的树形操作方法,简便的查询库维护功能;2. 预算报表可导出到Excel同时可导入Excel招标文件,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格式;3. 钢筋模板、主材设备自动带出,强大的换算功能。

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第一章总体概述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德州市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第二标段。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防腐木工程。

室外铺装工程,绿化工程。

二、编制依据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文件。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图纸。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答疑。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澄清。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运河公园及九龙湾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勘查结果。

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部门和单位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18-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3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公司有关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企业标准。

现场实际踏勘情况,包括气象、地形、地质和施工条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第4页
资料编号:GY9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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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20)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班组(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 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21) 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m 靠尺、楔型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 2) 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 3) 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 蓄水时间不得少于 24h; 4) 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 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 (22)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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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编号:GY9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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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3)铺设整体面层时,应符合 1.3.13 的规定。 (4)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抗压强度应达到 5MPa 后,方准上人 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6)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7) 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002 中表 5.1.7 的规定。
9.1.3 基本规定
(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 GB 50209—2002《建筑地 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表 3.0.1 执行。
(2)本工艺标准应在贯彻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的条件下执行;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地面工程均应执行本工艺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下)安装工程DBJ14-023-2004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2004-04-14发布2004-06-01实施山东省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下)安装工程DBJ14-023-2004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及十七市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处)等批准部门:山东建设厅实施日期:2004年6月1日2004.济南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 -023-2004,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建设厅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4]31号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你站“关于申请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备案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申请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0350-2004。

该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O四年五月十日前言为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及归档整理格式化,更好地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及归档整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制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9.1概述9.1.1术语1)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点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3)结合层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4)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5)填充层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6)隔离层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7)找平层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8)垫层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9)基土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10)伸缩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或在气温升高时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缝。

11)伸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而设置的伸缩缝。

12)纵向缩缝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13)横向缩缝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9.1.2 基本规定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9-1执行。

表9-1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l)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建筑施工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甘肃省地方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technologyof building ground engineering2018-01-22 发布2018-05-01 实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DB62/T-3027-2018备案号:J10743-2018甘肃省地方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building ground engineeringDB62/T-3027-2018主编单位: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批准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8年5月1日2018 北京前言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粉煤灰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技术规程>等39项甘肃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甘建标〔2014〕493号)的要求,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依据甘肃省建筑地面工程施工现状,结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施工经验、吸收有关研究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62/T-3027-2005。

主编单位: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参编单位: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马云龙杨鸿眉王志宏张旭军张建锋谭飞张博徐大斌陶双元鲁俊锋李生兰王莉牟继升赵萍党新安王小莉满吉昌赵恬徐茂宏李建钢主要审查人:牛昌林肖军常自昌邵文忠张文莉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基层铺设 (8)4.1 一般规定 (8)4.2 基土 (8)4.3 灰土垫层 (12)4.4 砂、砂石垫层 (13)4.5 碎石、碎砖垫层 (14)4.6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16)4.7 炉渣垫层 (18)4.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 (20)4.9 找平层 (23)4.10 隔离层 (25)4.11 填充层 (27)4.12 绝热层 (29)4.13 成品保护 (33)4.14 验收记录 (34)5 整体面层 (36)5.1 一般规定 (36)5.2 混凝土面层 (37)5.3 水泥砂浆面层 (39)5.4 水磨石面层 (42)5.5 硬化耐磨面层 (46)5.6 防油渗面层 (49)5.7 不发火(防爆)面层 (52)5.8 自流平面层 (54)5.9 涂料面层 (57)5.10 塑胶面层 (59)5.11 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 (61)5.12 成品保护 (63)5.13 验收记录 (64)6 板块面层 (66)6.1 一般规定 (66)6.2 砖面层 (68)6.3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 (70)6.4 预制板块面层 (73)6.5 料石面层 (74)6.6 塑料板面层 (77)6.7 活动地板面层 (80)6.8 金属板面层 (82)6.9 地毯面层 (84)6.10 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 (87)6.11 成品保护 (88)6.12 验收记录 (89)7 木、竹面层 (91)7.1 一般规定 (91)7.2 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 (92)7.3 竹地板面层 (96)7.4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97)7.5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 (99)7.6 软木类地板面层 (100)7.7 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 (102)7.8 成品保护 (104)7.9 验收记录 (105)8 防滑地面 (106)8.1 一般规定 (106)8.2 整体防滑地面 (107)8.3 板块防滑地面 (109)8.4 成品保护 (112)8.5 验收记录 (112)9 其他地面 (114)9.1 一般规定 (114)9.2 施工要点 (114)9.3 验收记录 (115)10 地面裂缝防治 (117)10.1 一般规定 (117)10.2 材料要求 (117)10.3 裂缝控制 (118)10.4 裂缝的判断与处理 (119)11 施工安全 (121)12 绿色施工 (123)附录A 变形缝的设置 (129)附录B 有害物质的含量、限量 (134)本规程用词说明 (138)引用标准名录 (139)附:条文说明 (141)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工艺合理、节能环保、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总则1.0.1 使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辐射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

1.0.2 参考标准及规范1.《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2.《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9- 2002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DB23/T711-20034.《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718- 20035.《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711- 2003 2.术语2.0.1 建筑地面(building ground)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 面层 (surface 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 结合层 (combined course )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接的中间层。

2.0.4 基层 (bade 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基土等。

2.0.5 填充层(filler course)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 隔离层 (isolating cours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到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2.0.7 找平层 (troweling cour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平整、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8 垫层 (under course)承受并传送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0.9 基土 (foundation earth 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2.0.10 缩缝 (shrinkage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2.0.11 伸缩 (stretching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供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土方开挖技术交底记录模板

土方开挖技术交底记录模板一、质量目标:合格二、安全目标: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5‰以内,杜绝重伤。

三、环境目标:1、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扬尘污染;2、节约能源,减少材料消耗。

四、施工工艺及主要措施:1.开挖基槽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采用反铲挖土机开挖基槽时,其施工方法如下;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

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槽深度的1/2。

4.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5..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并按1:0.5的坡度放坡。

6.开挖基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时,为30cm左右为宜。

7.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8.修帮和清底。

在距槽底设计标高3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

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9.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10.成品保护措施:10.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10.2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11.安全措施:11.1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动用机械设备。

11.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跟班作业时严禁在槽内嬉戏打闹,不准在槽边休息,应有专人监护。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1 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珠施工和验收。

不适用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2 引用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基本规定3.1 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表3.13.2 本工艺标准应在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条件下执行;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地面工程均应执行本工艺标准。

3.3 建筑地面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选用,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法定文字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4 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中有关材料有害物物质的限量规定。

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3.5 建筑地面所用材料(包括主材、辅料、中间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3.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7 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3.8 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前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后一层。

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机电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

3.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3.9.1 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3.9.2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3.9.3 采用砂、石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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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筑地面工程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统一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施工工艺规程。

1.0.2本工艺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的施工。

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1.0.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本工艺规程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工艺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结合层: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2.0.4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2.0.5填充层: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隔离层:防止建筑物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2.0.7找平层: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8垫层: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0.9基土: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0.10 缩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2.0.11伸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2.0.12纵向缩缝: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2.0.13横向缩缝: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3基本规定3.0.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按表3.0.1 执行。

3.0.2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工艺规程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4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 518 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表3.0.1 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3.0.5胶合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3.0.6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7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 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 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3.0.8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 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

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对基层内有地热管道的部位, 在地面上应标示明显标志。

3.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 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2.采用有机胶合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3.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3.0.10铺设有坡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高差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采用在钢筋混凝土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3.0.11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 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按本工艺规程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

3.0.12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得大于6m(最好为3~4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缝从垫层底开始)。

上述缝宽度为15~20mm, 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3.0.13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材料填嵌后用不小于20mm厚石材或不小于2mm厚金属板或其他板材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两侧预留10mm缝,并用密封胶嵌填。

3.0.14建筑地面镶边,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强烈机械作用下的水泥类整体面层与其他类型的面层邻接处,应设金属镶边构件。

2.采用水磨石整体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以分格条设置镶边。

3.条石面层和砖面层与其他面层邻接处,应用顶铺的同类材料镶边。

4.采用木、竹面层和塑料板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

5.地面面层与管沟、孔洞、检查井等邻接处,均应设置镶边。

6.管沟、变形缝等处的建筑地面面层的镶边构件,应在面层铺设前装设。

3.0.15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6检验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 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 2按1000m 2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3.0.17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

木、竹面层以及活动地板、塑料板、地毯面层的铺设,应待抹灰工程或管道试压等施工完工后进行。

3.0.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3层(不足3层按3层计)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验;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 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0.19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处理。

3.0.20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建筑施工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3.0.21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m 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

2.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

3.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

4.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

3.0.22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

3.0.23有运输车辆和设备安装的车间地面基层铺设施工工艺,详见本规程地基基础施工工艺规程地基与基础处理相应部分。

4基层铺设4.1基土垫层4.1.1一般规定1.对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填土应分层压(夯)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3.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

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4.1.2施工准备1.材料要求(1)填土应选用砂土、粉土、粘性土及其他有效填料的土类。

并过筛除去草皮等杂质。

土的粒径不得大于50㎜。

(2)对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和有机物含量大于8%的土类,均不得用作填土。

(3)膨胀土作为填料时,应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采用。

(4)填土料应经试验或现场施工人员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2.施工机具、设备:小推车、铁锨、蛙式打夯机或压路机、石夯等。

3.施工现场要求:基槽已经验收合格,且表面干净、无积水。

需暗敷的管线已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有稳固和保护措施。

4.1.3施工工艺1.工艺流程:2.施工工艺:(1)基层处理:基层表面应保持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

(2)钉木桩:按照间距6~8m设置一根木桩并在其上用已校好的水准仪测出每层的标高点,以便进行挂线抄平,条件好的地区应采用水准仪直接抄平。

(3)回填夯实:采用小推车将土填至所需部位,并用铁锨铺平,大面积回填也可采用装载机进行回填,每层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50㎜,如采用压路机进行压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50㎜,回填时应将其中的草根等杂质捡出。

夯实采用蛙式打夯机进行施工,每层夯实次数宜为3~4遍。

上下两层土的接缝距离不得小于500㎜,施工间歇后继续铺设前,接缝处应清扫干净,并应重叠夯实,对于边角处无法采用机械进行夯实的地方,应采用石夯进行人工夯实,夯重一般为40~80kg,落差为400~500㎜。

4.1.4质量标准主控项目(1)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土质记录(2)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4.2 的规定检验方法:按照 4.1.4 条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1.5施工试验计划1.基土回填前宜做击实试验,以确定其最优含水量。

2.回填土必须夯压密实, 并分层、分段取样做干密度试验。

一般采用环刀法取样,每层按100 ~500m2取一组,但每层不少于一组。

取样部位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分,并留取样位置和编号示意记录。

4.1.6安全生产与文明现场施工1.电气装置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在运输、堆放、施工土料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扬尘、遗撒、沾带等现象,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冲洗等必要措施。

3.运输、施工所用车辆、机械的废气、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4.1.7成品保护1.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桩、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填土夯压造成破坏。

表4.1.4.2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3.基土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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