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1234
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制度

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旗护卫队队员的组织管理,促进队员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旗护卫队的队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遵循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国旗护卫队队伍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坚持“党委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实行党的领导,努力提高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祖国、人民守护好国旗。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坚持“爱国、助人、团结、进步”的总体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国旗护卫队队伍改革。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发挥队伍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国旗护卫队队员。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管理应建立现代化的队伍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不断适应国旗护卫队改革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队员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如下基本素质和要求:(一)坚定的政治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祖国、人民和民族利益;(二)高尚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三)身心健康,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具备适合国旗护卫队工作的身体素质;(四)优良的礼仪观念和仪容仪表,严守队礼,维护国旗护卫队纪律;(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队伍管理和安排,服从军事训练;(六)积极进取,学习刻苦,业务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队伍协作能力;(七)忠诚敬业,服务意识强,热爱祖国,忠诚于使命。
第十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符合《国旗护卫队队员招聘条件》的相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国旗护卫队队员。
第三章队员的选拔与考核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选拔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复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规范国旗护卫队的队伍建设和队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是学校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体队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发扬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校园管理人员的重要助手,负责国旗护卫、升降旗仪式等任务。
队员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做好服务接待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国旗护卫队队员,包括新任队员和已在队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设有队长、副队长、普通队员等职务。
第六条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七条队长和副队长由学校选派,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第八条队员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后方可入队,每年进行一次选拔。
第三章任务分工第九条学校国旗护卫队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参加校内外的升旗仪式和其他相关仪式。
(二)负责学校国旗的护卫工作,确保国旗安全。
(三)协助学校管理人员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安全。
(四)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并负责安全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条令训练第十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条令训练,包括站队、队形、礼仪等项目。
第十一条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步伐、姿势和动作进行训练,严禁随意改变。
第十二条训练时间和训练地点由队长和管理人员确定。
第十三条队员每次训练必须穿校制服,不得擅自离队,迟到早退。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严禁违纪违法。
第十五条队员在校内外行为必须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十六条队员必须崇尚团队精神,互相帮助,严禁争吵打架等行为。
第十七条队员在假期期间必须正常服从学校管理,并及时参加相关活动。
第六章奖惩办法第十八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表现良好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队员在训练和活动中违纪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队员多次违反规定或严重违纪的,将予以除名处理。
学校国旗护卫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国旗护卫队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重要组织,承担着国旗升降、仪式护卫等任务,是展现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队员的全面发展;3. 坚持严格管理,注重培养队员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4. 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国旗护卫队的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由队长、副队长、各班班长及队员组成。
第五条队长由学校团委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学校学生会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队员选拔与培训第七条队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队员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3. 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仪态端庄;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第九条队员培训内容:1. 国旗知识及升降仪式规范;2. 组织纪律和团队精神培养;3. 体能训练和心理素质培养;4. 仪容仪表和队列训练。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条队员应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队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队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国旗护卫队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队员在升降国旗、仪式护卫等任务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国旗护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队员应关心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队员如有违反纪律、影响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定期对队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评选优秀队员等。
第十八条对违反纪律、影响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
升国旗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升国旗仪式,加强国旗护卫队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师生爱国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升国旗仪式的参与人员,包括国旗护卫队队员、升旗手、护旗手、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
第三条升国旗仪式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活动,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维护国旗尊严,展现学校良好形象。
第二章国旗护卫队管理第四条国旗护卫队是负责升国旗仪式的组织和实施,由学生处直接领导。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负责整体工作安排和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3.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军事素质;4.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1. 由各班推荐,经选拔测试合格后录取;2. 定期对队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职责:1. 负责升、降、护国旗;2. 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3. 值勤工作;4.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升旗手与护旗手管理第九条升旗手、护旗手应从国旗护卫队队员中选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尊敬国旗;2. 具备良好的军事素质和仪态;3.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升旗手、护旗手选拔:1. 由国旗护卫队推荐,经选拔测试合格后录取;2. 定期对升旗手、护旗手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十一条升旗手、护旗手职责:1. 负责升、降、护国旗;2. 保持国旗整洁,确保国旗在仪式中完整无缺;3. 协助国旗护卫队完成升旗仪式。
第四章仪式管理与要求第十二条升国旗仪式前,工作人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检查国旗、国歌等用品;2. 确保音响设备正常;3. 维护现场秩序。
第十三条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应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第十四条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检查仪式现场,清理垃圾;2. 对升旗手、护旗手进行表彰;3. 整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职业学校国旗班,全称XX职业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生处直接领导的准军事化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中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包头市预备役军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与学生处和其他校内外组织联系,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四十名护卫队队员、三名宣传干事。
其中有三名旗手,男、女护旗手各两名。
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例(3篇)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例大学生国旗护卫队管理条例一、着装规范1. 队员在参加任何活动时,必须统一着军装。
着军装期间,需时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严禁出现任何过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男女生之间的超常接触。
二、服装保管1. 队员应爱护并妥善保管所配发的服装,严禁擅自外借。
一经发现违规外借行为,将予以开除处理。
2. 离队时,队员需将应交还的服装洗净熨平后归还。
如有丢失或污损情况,需按原价赔偿。
三、活动室管理1. 各班级需轮流负责每周三中午两点至三点之间的活动室及活动区域卫生打扫工作(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 在活动室借用物品时,必须同时告知队长和司职班长,并征得二人同意后方可借用。
3. 每天每班需安排一至两名队员值班,负责活动区域的卫生管理及出入活动室人员的登记工作。
4. 离开活动室时,务必关闭门窗、灯、电扇等电器设备,并切断总电源。
四、编制与干部职责(一)编制大学生国旗护卫队队员名额约为____人,分为____个班,每班约____人。
设队长____人,团支书____人,副队长____人,带刀队长____人,组织委员____人,宣传委员____人。
各班设班长____人,队班干部由院团委任命。
(二)干部职责1. 队长职责:全面负责国旗护卫队的各项工作。
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掌握全队情况,调动队员积极性。
执行院团委指示,定期汇报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协调队班干部工作。
负责对外联络。
2. 团支书职责:负责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完成院党委、团委交办任务。
3. 副队长职责: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代理主持工作。
完成院团委、队长交办的工作。
分管日常升降旗、训练和考勤工作。
4. 带刀队长职责:负责全队升降旗、执勤活动的指挥和安排。
负责文体活动的保障工作。
5. 组织委员职责:协助团支书工作,组织爱国教育活动。
负责队员量化考核。
6. 宣传委员职责:提供新闻稿件,扩大国旗护卫队影响力。
负责新队员招收宣传工作。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规范国旗护卫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校举办并管理的,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队伍。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礼仪表演等活动。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并且具备一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努力,为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该教师负责队员的培训、指导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队员的选拔和换届第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选拔和换届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并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队员的选拔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队员的爱国主义情感、纪律观念和表达能力等方面;体能测试主要考察队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表现。
第八条队员的选拔由评委组成的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的成员包括学校的指定教师和国旗护卫队的优秀队员等。
第九条队员的换届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换届工作包括新队员的选拔和原队员的离队等程序,所有选举和决策通过学校的指定教师牵头组织。
第三章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活动的权利,有申请退队和离队的权利。
第十一条队员有享受国旗护卫队培训和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队员必须按时参加队列训练和日常训练,并根据学校和教师的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活动。
第十四条队员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教官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五条队员要爱护学校的设施和装备,不得损毁和滥用。
第四章活动的组织和进行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领队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担任,负责队员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包括国旗的升降仪式、国旗的护卫和国旗护卫队的礼仪表演等。
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进行,并且要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的措施和准备。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1234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简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以下简称“院国旗护卫队”)属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由院团委直接管理。
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属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院学生干部制度规则,服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工作。
队训:责任荣誉忠诚律己行动指南:心系国旗乐于奉献严守纪律率先垂范口号:爱国尊旗团结护旗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入队宣誓词面对国旗我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用我火红的青春,谱写国旗礼赞;用我生命的热血,捍卫国旗尊严。
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力实行,博学创新,心系国旗,爱党爱国,自我完善,率先垂范,护我国旗,壮我国威!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共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护卫国旗,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任务。
第二条我院国旗护卫队主要担负学院每周一,重大节日的升降旗仪式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礼仪执勤任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
第四条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内务条例第五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国旗的维护。
第六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第七条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学习、工作认真谨慎,诚实稳重。
第八条团结互助,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第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工作中,按要求着装,不得佩戴首饰。
第十条院国旗护卫队男女队员一律不得染发。
第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对队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穿队服,不得私自外借,更不得损坏队服。
若某队员发生队服损坏或丢失,除给队员要照价赔偿外,且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得有不良嗜好。
第三章纪律条例第十三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学习并严格遵守国旗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象征和标识,护卫队员是学校的荣誉与使命的承载者。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保护和守卫学校国旗,提升学校的形象,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选派优秀学生组成,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优秀的形象和严谨的纪律。
第二章入队与选拔第四条学生在加入国旗护卫队之前,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并接受校方的考核。
第五条校方将选拔具备良好品德、服从纪律,愿意为学校形象作出贡献的学生担任国旗护卫队员。
第六条入队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选拔考试,并达到一定的体格、身体和心理条件,方可入队。
第七条入队学生要在学校安排的培训期间,接受旗手、仪仗队和鼓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八条国旗护卫队分为旗手、仪仗队和鼓手三个岗位,每个岗位负责不同的任务。
第九条旗手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稳定的手腕力量,保证国旗悬垂、上升和下降的准确性和庄重性。
第十条仪仗队要学习仪态和仪式动作,并保持整齐划一的队形,确保随队行进时的规范和庄重。
第十一条鼓手要精通鼓乐技巧,并协助仪仗队员,通过鼓点节奏确保整个队伍的有序行进。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队内纪律,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保持整洁的形象,穿着整齐,每日检查制服和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服从指挥,按时参加每周例行操练,培养良好的纪律意识。
第十五条国旗护卫队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持军人风度,不准随意交谈,不准互相追逐打闹。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热爱国家和学校,珍惜和尊重学校的国旗,严禁擅自乱动或违规使用国旗。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员要定期参加学校的国旗护卫队会议,接受队长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员要配合学校的各项活动安排,参加特殊活动时要提前准备和排练。
第十九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国旗护卫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提高队员的凝聚力和组织意识。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工作,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学校荣誉感,规范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生组成的爱国志愿者组织,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仪式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高度的纪律性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经过选拔程序后方可入队。
第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工作由学校有关领导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分为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两个层次。
正式队员负责具体的工作,预备队员作为后备力量,并进行培训。
第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队员由每个班级自愿报名,并通过选拔程序筛选出来。
选拔程序包括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第八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每个班级应至少有一名正式队员,负责本班级的国旗升降和相关仪式。
第九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训练和活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十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服从队长和指导老师的指挥,严守纪律,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十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德表现,不得影响学习和其他社会活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负责保护学校国旗的尊严和荣誉,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保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做好升旗仪式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穿着整齐,佩戴队徽,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等与任务无关物品。
第十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国旗升降仪式过程中应保持整齐肃立的姿势,严禁说话,不得离岗,严禁出现非正常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加强队内交流,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训练和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积极配合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校庆等,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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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制
度
章
则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
院
国旗护卫队
简介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以下简称“院国旗护卫队”)属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由院团委直接管理。
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属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院学生干部制度规则,服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工作。
队训:
责任荣誉忠诚律己行动指南:
心系国旗乐于奉献
严守纪律率先垂范口号:爱国尊旗团结护旗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
队
队员入队宣誓词
面对国旗我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用我火红的青春,谱写国旗礼赞;用我生命的热血,捍卫国旗尊严。
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力实行,博学创新,心系国旗,爱党爱国,自我完善,率先垂范,护我国旗,壮我国威!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
卫队共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护卫国旗,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任务。
第二条我院国旗护卫队主要担负学院每周一,重大节日的升降旗仪式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礼仪执勤任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
第四条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内务条例
第五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国旗的维护。
第六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第七条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学习、工作认真谨慎,诚实稳重。
第八条团结互助,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第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工作中,按要求着装,不得佩戴首饰。
第十条院国旗护卫队男女队员一律不得染发。
第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对队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穿队服,不得私自外借,更不得损坏队服。
若某队员发生队服损坏或丢失,除给队员要照价赔偿外,且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得有不良嗜好。
第三章
纪律条例
第十三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学习并严格遵守国旗法。
第十四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每星期要按要求参加集训,集训时间根据具体视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院国旗护卫队每月应召开不少于一次的队务会,队务会由院国旗护卫队队长(以下简称“队长”)主持,全体队员参加,主要研究、总结院国旗护卫队近期工作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第十六条院国旗护卫队训练或举行正式活动集合前都要点名,队员必须按要求准时集合。
第十七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需要请假时,应先用A4纸写好请假条向队长请假,由队长签字后即可生效。
第十八条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写请假条请假,可用电话请假,此种请假方式必须经队长及活动相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并且事后
补写请假条向队长解释、说明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第十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请假条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队员弄虚作假,立即开除队籍。
第二十条请假条经队长签字同意后,上交保存。
第二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累计无故不到达两次,开除队籍。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受系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队员,查实后应立即开除队籍。
第四章
奖惩条例
第二十三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内每月对队员进行考评,考评的内容包括训练态度、出勤次数、内务情况、团队精神、升旗质量。
(下附《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月考评表》)
第二十四条考评优秀的队员在队务会上通报嘉奖。
第二十五条多次在院国旗护卫队考评中考评优秀,且在学院期末评优在良好以上的队员,年终将获得“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国旗护卫队优秀队员”荣誉称号及荣誉证书,并于学期开学时公示
全院。
第二十六条对表现优秀且对院国旗护卫队有重大贡献的队员,年终评选优秀队员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七条年终表现优秀的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加2个学分。
第二十八条表现优秀的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可直接成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的培养对象”。
第二十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每月请假次数累计达两次者(除因上课请假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请假者之外),本月考评评优
资格取消;累计达三次者,学期考评评优资格取消;累计达四次者,
立即开除队籍。
第三十条因违反本条例受警告一次的,取消当月考评评优;警告两次的,取消本学期考评评优;警告三次的,立即开除队籍。
第五章
组织条例
第三十一条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由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组建,属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委员会管辖下的独立部门,接受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
会指导。
第三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国旗护卫队实行分组制,每组设组长一名。
第三十二条队长全面主持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负责日常升降旗人员安排、队形排列以及人员调动,督促干部各尽其责,协调
各组之间的关系,不定期对各组进行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队内各
项工作。
第三十三条副队长协助正队长搞好院国旗护卫队的各项工
作。
具体制定院国旗护卫队的各项工作计划并上报协商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训练,及时向队长或副队长汇报本组工作,并协助队长及副队长搞好本组工作。
工作要求认真、
谨慎,做到一个组的表率。
附则:
一、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新队员选拔标准
1、新队员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大一新生共青团员或党员。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
3、男生身高在1.70~1.88米,女生身高在1.60~1.75米。
4、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无犯罪及不良行为。
5、学习、工作认真严谨,诚实稳重。
6、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的执行权及修改权归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国旗护卫队所有。
三、本制章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