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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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旗的尊严和严肃性,展示国家形象,提高国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法制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作为国家仪仗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国旗的升降、护卫和仪仗行进等任务。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忠诚于祖国,爱护国旗,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的道德品质;2. 身体健康,无残疾;3. 受过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仪仗礼仪素养;4. 服从指挥,纪律严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队长任兼任。

主任负责协调指导队伍的工作,副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分为护旗员、升旗员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人员。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中队,每个中队下设若干个小队。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的编制、选派、调配、训练、考核、评定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旗护卫队的职责是:1. 负责国旗的升降、护卫等仪仗任务;2. 组织和保障国旗相关活动的进行;3. 参与各种盛会庆典、国际交往活动中的国旗仪仗行进任务;4. 开展国旗及相关仪仗礼仪的培训和宣传工作;5. 维护国旗的尊严和严肃性,及时处置国旗遭到侮辱等情况;6. 审查和核实使用国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必须忠诚于党和国家,维护党和国家利益;2. 必须热爱祖国,尊崇国旗,保护国旗的尊严;3. 必须严守纪律,服从指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4. 必须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仪仗礼仪素养;5. 必须熟悉国旗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参与任务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训练,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容仪表,服装整洁,言行得体。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注重礼貌和服务意识,积极向民众宣传国旗知识,增强国民的爱国主义情感。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5. 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严于律己,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非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青年志愿者协会
国旗护卫队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
河南工程学院国旗护卫队管理规定如下:
一、日常任务执行
1. 国旗护卫队负责每周升降旗任务,具体安排为:每周一早晨6:40准时升旗,所有队员需在6:20前到达指定位置;每周五下午5:30准时降旗,队员需于5:20前集合完毕。
3.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勇于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沟通协调。
4. 具备领导才能并服从组织安排,能够积极适应团队环境。
5. 善于时间管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确保出勤率,特殊情况下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青春力量!
一、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国旗护卫队成员的训练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尽的训练计划,确保升降旗仪式的顺利进行及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与团队协作能力。
2. 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我们致力于通过实际行动为校园事业及社会的进步添砖加瓦。
2.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第____届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河南工程学院
院团委
国旗护卫队
2. 在执行重大任务、参与活动、召开例会、进行政治学习及日常训练时,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按时到场。
二、考勤与缺勤处理
1. 执行升降旗任务、例会、政治学习及训练期间,如队员无故迟到超过三分钟,将视为缺席,记录缺勤一次。对于重大任务的无故缺勤者,将按缺勤两次处理。

国旗护卫队 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 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旗的呵护和保护,弘扬民族精神,强化国民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是由一批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国家的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旨在维护祖国尊严,传承爱国精神,宣扬民族荣耀。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严守纪律,勇于担当,以身作则,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不得以任何形式牟取私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具备爱国主义教育和相关培训,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加入国旗护卫队。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成员须坚持服务大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普通队员若干名。

队长负责全队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八条队长由队员们选举产生,副队长由队长指定任命。

第九条队员之间应该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护卫任务。

第十条国旗护卫队设立专门的值班制度,保证队伍24小时无缝衔接,随时准备投入护卫任务。

第十一条队员在值班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以确保随时接受指令和反馈情况。

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定期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确保成员们熟练掌握护卫技能。

第三章护卫任务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的工作主要是保卫国旗,参与国家重大活动和仪式,展示国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十四条队员们在护卫任务中需严格遵循纪律,服从指挥,保持队形整齐,精神饱满,体现团结、自律和专业精神。

第十五条在护卫任务中,队员们需保持谨慎、警惕,及时发现和控制一切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第十六条在护卫任务中,队员需与其他安保部门进行密切合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成员在执行任务期间需保持一级秘密,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有关任务的信息。

第十八条在公共场合和社交媒体上,队员需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发表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德不符的言论。

第十九条队员不得私自徇私舞弊,对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国旗护卫队建设,规范国旗护卫队工作,确保国旗护卫队充分发挥其在爱国主义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性质和任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的准军事化组织,以护卫国旗为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当代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包括: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架构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队员若干。

队长负责制,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队长的职责1. 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整体工作安排和队伍建设;2. 制定国旗护卫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 组织实施国旗护卫队的日常训练和重大活动;4. 负责与学生处和其他校内外组织的沟通协调;5. 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

第六条副队长的职责1. 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2. 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队长不在时,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

第七条队员的职责1. 遵守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参加日常训练和各项活动;2. 爱护国旗,尊重国旗,认真执行升旗任务;3. 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4.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传递正能量。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升旗仪式1. 每周一及学校重大活动,举行升旗仪式;2. 国旗护卫队队员着装整齐,神情庄重,认真执行升旗任务;3. 升国旗时,全体队员行注目礼,高唱国歌;4. 降国旗时,全体队员行礼,国旗缓缓降下。

第九条日常训练1. 国旗护卫队队员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提高自身素质;2.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队列训练、升旗操作等;3. 队员参加训练情况纳入考核,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保护国旗的尊严和权威,落实国旗护卫队的任务,保障国旗护卫队员的队员安全和荣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国旗护卫队是国家重要的仪仗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家重大庆典、仪式等场合的国旗护卫工作,承担保护国旗安全,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爱国情怀,热爱祖国,忠诚职守,严守纪律,尊重上级领导,维护队伍团结,服从命令,保护国家荣誉的思想品质。

第四条国家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形式为专职护卫队,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经过专门的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入队。

第六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服从国家国旗护卫队队长的指挥,听从上级领导的指示,维护国家国旗护卫队的队形和纪律。

第七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军事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仪仗武器和执行护卫任务。

第八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队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擅自私行和损害国家形象。

第九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积极参加队内的训练和演练,不得擅自缺席或逃避任务。

第十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遵守国家国旗护卫队的组织与纪律条令,服从队内管理,维护队伍的团结和荣誉。

第三章任务执行第十一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井然有序,紧密配合,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国旗护卫任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和程序,确保国旗的安全和权威。

第十三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严守秩序,不得擅自离队或私行,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严守军事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保持神色端庄,仪容整洁,严守规矩,不得有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注意个人安全,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4篇)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4篇)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一、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早晨6:40举行升旗仪式,周五下午降国旗(具体时间为下午5:30),遇重大节日、活动,也出勤升旗值勤时,必须按时到场,精神振作,动作准确有力。

二、会议制度:坚持每月两次一次政治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班务会,检查,总结上一月的工作,并传达布置下月工作,发扬民主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国旗护卫队每周召开全体例会,时间定于每周日晚上____点,活动中心门口集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会议由队长以上人员主持,会上各小队长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开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3.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4)对无故缺席,造成国旗护卫队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国旗护卫队处分;(5)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国旗护卫队处分;三、执班制度:1、执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中午____点50到____点402、在办公室值勤人员,在签到本上签名,3、任何执勤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小队长做好记录4、每天保持办公室和卫生区的卫生5、无故迟到、早退,迟到、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有病、有事不能按时执勤者,需及小队长请假并以书面形似写出原因;无故不值勤者,给予口头批评;三次无故不值勤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写检讨书。

河南工程学院院团委国旗护卫队物资管理制度一、物品管理1、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爱护旗杆、旗绳、国旗,保证其完好无损;若发现有损坏,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院团委。

国旗降下后由专人保管;国旗护卫队的战士应爱护自己的服装,禁止转借他人。

国旗队职责

国旗队职责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来源】:仙桃八中【浏览次数】320为维护国旗尊严,保证国旗护卫队工作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1、凡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在每周星期一课间操时间,按要求身着统一服装准时到主席台报到集合,认真完成升旗仪式。

雨雪天除外。

2、升旗时,护卫队成员应神情庄重,操作规范,不得有任何亵渎国旗尊严的言行。

3、无患病及其它重大事情一律不得请假。

凡迟到、早退或缺勤达三次者,一律开除出国旗护卫队,并记入德育档案,作全校通报。

如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工作,可将书面申请交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队。

4、各队员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则每月加班级量化2分,如迟到早退或缺勤,每人次扣1分,并作全校通报。

每学期末,依据队员个人表现,评出优秀队员若干。

凡是被开除出国旗护卫队的同学,取消其在我校就读期间由德育处组织的评优表模资格。

如果因其个人原因造成对学校声誉的重大影响,该生在办理转学、升学、参军或入党等手续时,学校德育处、团委会拒绝出示相关证明。

5、护卫队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爱惜荣誉,以身作则。

遵守校纪班规,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争做班级同学心中的“旗手”。

6、学校举行重大升旗仪式活动,国旗护卫队应提前一天进行操作培训。

仙桃八中德育处、团委会佳木斯大学国旗护卫队组织机构人员职责一、顾问职责1.把握国旗护卫队的发展方向,指导国旗护卫队的训练。

2.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校有关政策的转达和解答。

3.负责校外活动或比赛的领队和审批。

二、主导教师职责定期指导国旗护卫队的训练,及时纠正训练中的不足和差距。

三、指导教师职责1.国旗护卫队的工作负责。

2.掌握训练进度,研究训练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天气情况提出调整训练时间。

3.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并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4.负责协调国旗护卫队与其它学院、社团之间的关系。

5.了解训练质量,开展评比活动,并负责训练登记与考勤。

四、队长职责1.对全队的日常训练管理负总责。

2.负责训练和各种活动的考勤。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旗护卫队是根据国旗法设立的组织,其职责是保护和守卫国旗,维护国家尊严。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国家和军队的指挥,服从上级命令。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具备爱国主义精神、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服从领导现场指挥,并保持队伍的严肃和整齐。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保持严肃、庄重的态度,保持仪仗队伍的整齐划一第二章任务和义务第六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保护和守卫国旗,确保国旗得到庄重、尊崇的待遇。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并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技能,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忠诚度。

第九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严守秘密,保护国家机密和国旗的荣誉。

第十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饮酒、不吸烟、不携带易燃物品。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指挥官负责组织和管理,指挥官具备相应的军事能力和指挥经验。

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按照指挥官的指示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队伍的整齐度和效果。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应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确保国旗的安全和庄重。

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保持警惕,严防有人破坏国旗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五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如有违反纪律或者不按规章制度行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如有在任务中表现出色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队员进行绩效评定,激励优秀成员,提高整体战斗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应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国旗保护任务。

第十九条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指挥官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是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国旗得到庄重、尊崇的待遇,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形象。

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纪律性,在执行任务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整齐划一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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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世纪小学
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世纪小学国旗班,全称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国旗护卫队,是德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小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整体工作,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6名护卫队队员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
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第三章队员
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
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十三条队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关心、支持组织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承担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组织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组织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维护组织的合法利益和亮丽形象;
第十四条奖励措施:
参加人员没有得到处分的情况下每学期末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
一、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由组织讨论按除名处理。

二、队员如果违反本章程,组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项或多项处分:(1)口头警告;(2)通报批评;(3)报学校处理备案;被处分的队员有权在讨论决定前向德育处就该项事宜进行申诉。

三、在执行任务和参加训练的各项考勤中,缺勤按学校学生奖惩条例执行,累计3次(含3次)以上者,给予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的处分,并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要求:
一、热爱国旗,自觉遵守《国旗法》,乐于奉献,自愿加入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选拔范围暂定为在校所有学生(男女不限);人数为6人,其中正队长1名,队员5人;
三、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身高1.50米以上;
四、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七条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

第十八条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第十九条队员应严格遵守《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守则》的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

第二十条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十一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组织管理、为国旗护卫队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文化课成绩优良。

第二十三条队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第五章训练
第二十四条国旗班护卫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参加训练,常规训练地点学校操场,每次训练不得少于40分钟。

第二十五条队员参加训练不准迟到、不到。

原则上不准请假,实在有特殊情况,要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队长请假。

第二十六条训练内容包括队员基本形体、动作,队列整体素质和整体风貌。

训练的原则为严格、到位,刻苦、服从。

训练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严肃。

第二十七条第四章升旗仪式程序。

第二十八条升旗仪式程序。

一、全体肃立、护卫队出旗
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正站立。

出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两名护旗手在出旗手两侧,仪仗队列队在后呼号,经过主席台和队伍时,由齐步换正步走到旗旁,出旗手上前一步将国旗授给升旗手,一人接旗,一人托旗,做好升旗准备。

二、升国旗,奏国歌,行军礼;(敬礼)、(礼毕)、(标兵撤回)
升旗开始,队列指挥员行举手礼;全体教师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全体学生行军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得驻足行注目礼。

三、国旗下誓言由值周班轮周进行。

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

讲完话宣
布仪式结束。

四、升旗仪式完毕,队伍带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国旗护卫队。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

一星较大,居左;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

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五角星相互的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高碑店市世纪小学
国旗护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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