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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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原始社会音乐

1、“葛天氏之乐”:传说中的一种古乐,是远古氏族葛天氏的乐舞,其中包含8首歌曲,主要反映了初民对生产和生活的思想感情。

2、《弹歌》:原始乐舞,反映了原始狩猎生活。

3、《云门》:原始乐舞,黄帝时期崇拜天神的乐舞。

4、《箫韶》:原始乐舞,舜时期宗教性乐舞。

5、河姆渡骨哨:浙江余姚县河姆渡氏族社会遗址发现的距今7000年的几十只骨笛,它们是一些小骨管,开两或三孔。

第二章夏商时期的音乐

1、《大夏》:西周时期六代乐舞之一,内容是歌颂大禹治水的功绩。

2、《大濩》:西周时期六代乐舞之一,内容歌颂了商汤伐桀的功绩。

3、编铙:殷墟妇好墓出土的5件一组的商代编铙。

4、编磬:由几个罄组成一套编磬。现故宫博物院藏有商代三枚一组的编磬,铭文分别是“永启”,“夭余”,“永余”。

第三章西周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

1、大司乐:周初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宫廷音乐机构。它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音乐教育。它的目的是为了配合礼乐制度,维护周王朝的最高统治。除此之外的另外两个职能是严格的行政管理和音乐表演职能。

2、八音分类法:八音是指我国周代按照制作材料的不同进行乐器分类的方法。这也是我国音乐史上最早的乐器分类法。八音分别是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3、隔八相生法(三分损益法):在三分损益法所生的五律基础上,继续往下生律至第十二律。每隔八位生一律。这种计算方法见于《吕氏春秋·音律篇》。

4、八佾:周朝建立的礼乐制度,各个等级所使用的音乐,在规模和排列上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其中舞队的排列是天子用八佾,诸侯六佾,依次往下递减。

5、乐悬:西周起有关钟、罄乐器数量和设置方位的等级规定。

6、《成相篇》:公元前三世纪战国时期荀子的成相篇,是一篇至今流传下来的兼用韵文和散文的作品,是说唱音乐的远祖,其内容是揭露统治者的愚蠢。在形式上,它是用一种叫做“相”的打击乐器打着节奏而同时歌唱的一种诗篇。

第四章秦汉时期的音乐

1、百戏:百戏是汉代俗乐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汉代多种民间艺术的汇合。它包括角觝、杂戏、魔术、歌舞等形式。常有歌手、鼓、钟、罄等为之伴奏。

2、李延年:是汉代协律都尉,他善于歌唱和创作,很受汉武帝的赏识,他根据西域音乐创作出的“新声十八解”是汲取西域音乐的精华进行创作的最早记录。

3、京房六十律:西汉乐律学家京房创制了“六十律”理论,此理论是在用三分损益法产生了十二律之后,继续往下相生直至六十律。京房想通过六十律来解决十二律旋宫音律均等问题。

4、声曲折:是汉代歌诗演唱时对曲调的一种记录方法,目前不能确知其具体形态。

5、《摩诃兜勒》:张骞出使西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之更进二十八解,对后世军乐有很大影响。该曲或同西夏王朝《也葛倘兀》曲(“大夏”)一脉相承,其工尺谱在明清宫廷中可能依然流传。6.乐府:汉族民歌音乐。乐府是古代时的音乐行政机关,秦代以来朝廷设立的管理音乐的官署,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汉王朝在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其任务是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

7.广陵散:又名《广陵止息》。它是中国汉族古代一首大型琴曲,中国音乐史上非常著名的古琴曲,著名十大古琴曲之一。

第五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

1、吴歌:吴歌是东晋、南朝时期流传于建康一带的民歌。如《子夜歌》、《上声歌》等。

2、西曲:西曲大约是在南朝时期流传在今江陵一带的民歌,其表演形式有舞曲和倚歌。如《莫愁乐》、《那呵滩》等,有一部分为文人所作。

3、阮籍:是魏晋时期文坛上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他创作了古琴曲《酒狂》。此曲表现了作者性格的洒脱不凡,也显示出作者不甘随波逐流和愤懑的心情。

4、苏祗婆:“五旦七调”理论,“五旦七调”是龟兹乐调。隋代万宝常、郑译的“八十四调”就是根据苏祗婆的“五旦七调”发展而来的。

5、荀勖笛律:西晋律学家荀勖在乐律上的成就在于他发现了笛律中的“管口校正数”,他运用“管口校正”制作出较精确的十二笛。他在乐律学上的探索和贡献推动了律学研究的发展。

6、何承天新律:南朝杰出律学家何承天创立了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意在消除由三分损益算出的十二律“黄钟不能还原”、不能旋宫转调的缺憾。

7、《碣石调·幽兰》:著名古琴曲,传自南朝梁代的丘明。现存的曲谱是唐人的手抄本,是我国目前所见到的最古老的文字谱。此曲抒发了作者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幽愤心情。

8.相和歌:是汉代时期在“街陌谣讴”基础上继承先秦楚声等传统而形成的。相和歌也是极具汉族代表性的汉族舞蹈之一。主要在官宦巨贾宴饮、娱乐等场合演奏,也用于宫廷的元旦朝会与宴饮、祀神乃至汉族民俗活动等场合。

9.声无哀乐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仅讨论了音乐有无哀乐、音乐能否移风易俗,还涉及音乐美学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即音乐的本体与本质问题,音乐鉴赏中的声、情关系问题,音乐的功能问题等,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

10. 踏谣娘:是唐代盛行的民间歌舞戏。属于踏歌的一种,踏歌本是一种巫歌、巫舞,后来发展成极具观赏性的歌舞和戏剧表演,其功能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踏歌的演变与传播过程中,它的基本舞步,

即踏地为节、连袂而舞、且步且歌、一唱众和的特点,有时依然保存在以驱邪、娱尸为主要功能的巫歌、丧歌中;

第六章隋唐五代时期的音乐

1、鼓吹署:是唐代的音乐机构。鼓吹署是专门管理仪仗中的鼓吹音乐。

2、教坊:是唐代的音乐机构,从政府管理的音乐机构独立出来的、由宫廷直接管理的音乐机构,专门为宫廷燕乐的表演培养音乐人才,由皇帝直接派专人管理。教坊中的乐工是具有高水平的歌舞、器乐人才。

3、梨园:是唐玄宗在禁苑设立的音乐机构。以教习、演奏法曲为主。梨园乐工是从太常寺乐工精选出来的,只有300多人,以演奏“丝竹之戏”为主。

4、开皇乐议:“开皇乐议”是我国隋唐初年有关音乐制度的一场争议,它以讨论雅乐为题。其而最后隋文帝最终作出“黄钟一宫”的选择。

5、《霓裳羽衣曲》:是一首著名的法曲,法曲是隋唐宫廷燕乐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因用于佛教法会而得名。《霓裳羽衣曲》原作已失传。

6、曲子:是隋唐时期一种可以填写各种歌词的新兴的民间歌曲形式。曲子在唐代最为兴盛,曲子的内容大多反映了当时人民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

7、法曲:是隋唐宫廷燕乐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风格特点是较为清淡,其曲调和乐器的运用承袭了汉民族的清乐体系的精华,但同时又吸收了佛教、道教和外族音乐。

8、变文:是唐代佛教寺院中用于宗教宣传的一种说唱形式。变文是一种散文和韵文更替出现的表演方式,变文所讲的内容分为两类:佛经故事、民间故事。

9、《拨头》:又叫《钵头》,是南北朝时期歌舞戏的代表剧目,它表现了西域一个胡人,因其父亲被猛兽所吞食,故上山寻兽,为父报仇的故事。

10、减字谱:古代音乐记谱法的一种。有唐代曹柔创立,由文字谱发展而来。它是一种只记弹奏音位与指法而不记音名的记谱法。

11、二十八调:是唐代宫廷燕乐所用的宫调体系,又称“燕乐二十八调”、“俗乐二十八调”,与隋代八十四调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12、万宝常:隋代的万宝常、郑译根据苏祗婆的“五旦七调”理论创立了“八十四调”理论。它的提出建立了我国古代宫调理论中较为完整的体系。

13、《教坊记》:是一部记载唐代教坊制度和轶闻的著作。由唐代开元年间的崔令钦以散记的形式撰写。是近代研究者研究唐教坊最便利的史料。

14.俗讲:汉族说唱文学体裁名。古代寺院讲经中的一种通俗讲唱。流行于唐代。多以佛经故事等敷衍为通俗浅显的变文,用说唱形式宣传一般经义。其主讲者称为“俗讲僧”。

第七章宋辽金元时期的音乐

1、瓦舍:又称瓦肆。宋元时期大城市中商业集中点和娱乐场所,用于表演歌舞、音乐、百戏等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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