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家具、图书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 物尽其用,提高效益;3.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4. 严格审批,规范流程。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设备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所辖固定资产设备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分配、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
第十条采购物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2. 质量优良,性能稳定;3. 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完善。
第十一条采购流程:1. 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审核预算,并将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3. 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购;4. 采购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固定资产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 不得擅自改装、拆卸设备;4. 不得将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与处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和决策。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资产管理处长、后勤处长等组成。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核算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其他固定资产。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编码体系。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学校采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期限等,确保固定资产的高效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维护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报废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环保。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学校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资,是保证教学、教育、生活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破坏和流失,必须加强管理和保护。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要有一位领导分管,下设总保管一名,分保管若干名。
总保管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分保管负责各种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各类财产要落实到处室、班、组、人,采取谁用谁管的办法三、学校的固定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和破坏。
四、学校要建立固定资总账和台账。
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总务处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账,附单件明细卡片。
计算机房、体育器材室、实验室、图书室等,由其专职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账并负责保管。
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建立二级台账,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五、凡一般设备单位价在____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在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六、凡学校新购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原始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专职管理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后,采购发票方可报销入账,并由会计人员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
七、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转移、出借,须报总务处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未经批准或未在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根据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职管理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账。
学校调出人员要及时交还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擅自带走。
八、学校课桌椅、寝室床铺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物尽其用、优化配置;(三)制度健全、规范操作;(四)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宏观指导和重大决策。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副校长、后勤副校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配置、调剂、维护、处置等工作;(三)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务体系;(四)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监督、检查等工作;(五)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预算;(六)负责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七)负责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二)负责固定资产的局部更新、改造和维修;(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报告和统计;(四)配合资产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审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前,使用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内容、规格、数量、预算等,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以及房屋及构筑物。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验收、登记。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清查盘点由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总务处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清查盘点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如有差异,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账实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实施。
第五条后勤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审核和登记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手续;(三)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台账和账簿,确保账实相符;(四)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及时处理盘点中发现的问题;(五)监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六)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学校规划和预算,合理申请和使用固定资产;(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手续;(三)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四)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规划,避免重复购置;(二)优先采购国产设备,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三)选择优质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四)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二)后勤管理部门组织采购;(三)设备到货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爱护设备,延长使用寿命;(三)确保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固定资产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设备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保管;(二)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保管责任制;(三)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四)做好设备使用记录,确保设备使用情况可追溯。
最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
最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最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前言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效率,保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
3.资产登记3.1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3.2 每个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该部门的固定资产清单和相关资料。
4.资产购置4.1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购置计划、采购招标等程序。
4.2 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购置申请单,并经相应部门审核批准。
4.3 购置固定资产需明确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用途、预计购置时间及预算金额等。
5.资产使用5.1 获得固定资产的部门需严格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5.2 资产使用人员需经过相应培训,并保证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杜绝损坏或滥用资产的行为。
5.3 资产使用人员需经定期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
6.资产调拨6.1 资产调拨需填写资产调拨申请单,并经相应部门审核批准。
6.2 资产调拨需明确调拨的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调入部门及调拨原因等。
6.3 资产调拨后需及时进行登记,变更相应资产的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7.资产维修与报废7.1 资产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资产使用人员需及时报修,并填写维修申请单。
7.2 维修人员需按照维修申请单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修复,及时解决资产的故障问题。
7.3 当固定资产无法修复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时,需填写报废申请单,并经过相应部门审核批准。
7.4 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进行处置,可以选择捐赠、第三方回收或内部重修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8.资产清查8.1 资产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
8.2 清查时需核对资产清单和实际资产情况,并将差异进行调整和记录。
8.3 清查发现资产丢失、损坏或超期未用的情况,需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的借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借用、节约使用原则;(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借用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借用范围包括:(一)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部门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二)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所需的物品;(三)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的物品。
第五条借用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用者必须是学校正式教职工、学生或具有借用资格的其他人员;(二)借用物品必须明确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三)借用物品必须保证完好无损,借用期满后及时归还。
第三章借用程序第六条借用固定资产,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借用者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二)借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总务处;(三)总务处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借用条件的,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四)借用者凭《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和总务处审批意见,到指定部门办理借用手续;(五)借用部门对借用物品进行登记、编号、发放。
第七条借用物品的归还:(一)借用期满后,借用者应及时归还物品;(二)归还物品时,需经借用部门验收,确认物品完好无损;(三)借用物品如有损坏,借用者应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借用责任第八条借用者应妥善保管借用物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九条因借用者保管不善,导致借用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的,借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借用者如需延长借用期限,应提前向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四)严格手续、规范操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财务处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三)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四)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六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二)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出库、报废等手续;(三)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四)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二)采购部门根据购置计划进行采购;(三)购置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验收、入库,并建立台账。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其设计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二)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防止损坏和丢失;(三)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向总务处报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五章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总务处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制定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调拨、维修、保养、盘点、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账物相符,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四)定期盘点,及时处理。
第二章账册设置与登记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台账分为总账和明细账。
第五条总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六条明细账由使用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包括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七条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使用状况、维修记录、报废日期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连续,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购置与验收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第四章领用与调拨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领用,应按照使用部门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调拨,应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经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调拨手续。
第五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按照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后勤部门负责组织维修。
第十七条维修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清洁和保养。
第六章盘点与报废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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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
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土地房屋
建筑物及附属设备、教学仪器与模型、电教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图书、办公事务设备及家
具、文体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
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
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
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
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
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
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
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
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
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