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业最新资金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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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解读2014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省农委解读2014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省农委解读2014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4年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和补贴重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作为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省农委现就相关内容给予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我省自2004年实施该项政策以来,共争取国家补贴资金52.9亿元,投入省级财政资金7.3亿元,累计补贴各类农机具56万台,受益农民达44.7万户。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劲推动和引导作用,我省农业机械化10年发展速度超过了政策实施前50年进程,农机总动力和农机装备总量实现双翻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近2倍。

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农业部、财政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的总体要求,以及“提倡有条件的省份选择部分粮食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满足省域内所有申购者的需求”相关规定。

因此,我省今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旨在通过政策扶持的引导效应,推动全省农机化快速发展。

二、2014年我省补贴资金是多少?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5亿元,省级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资金1.2亿元。

解读:在补贴资金安排上,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重点支持前郭、榆树、公主岭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粮食产量10亿斤以上的大县。

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急需的全程农机化薄弱环节机具的累加补贴。

三、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9大类35个品目。

解读:由于补贴资金有限,为了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六型农业”发展,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2014年缩小了补贴品目,补贴品目比上年减少17个,取消了部分非粮食生产机械、手扶拖拉机、40马力以下(不含40马力)拖拉机等产品的补贴。

2014年农业项目补贴概览(二)

2014年农业项目补贴概览(二)

2014年农业项目补贴概览(二)
《农家之友》编辑部
【期刊名称】《农家之友》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2014年,我国农业补贴力度更大,目前各个部委也已发布相关的农业种植类政策。

本期,我们继续列举出这些种植类的补贴项目政策,以方便大家申请。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总页数】1页(P20)
【作者】《农家之友》编辑部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2014年农业项目补贴概览(一)
2.南宁创新思路规范农机补贴方式2013年近1.5万农户受惠补贴,2014年重点补贴农民合作社
3.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就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答记者问(二)
4.2014年农业项目补贴概览
5.2017年这些农业项目才能拿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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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项目政策清单汇总

第一书记项目政策清单汇总

市农业局1、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计算依据,2014年直补标准14元/亩。

农资综合补贴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计算依据,2014年补贴标准为111元/亩。

2、良种补贴。

小麦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供种企业。

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

水稻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5元。

棉花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5元。

3、种植业政策性保险。

包括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和地方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

4、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每亩5元。

5、种粮大户补贴。

2015年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还未确定。

补助方式:直接打入种粮大户银行卡。

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筹劳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后,可以资代劳。

以资代劳工价执行25元/工日,不得超额。

7、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市水产局1、渔业互助保险。

凡渔业船舶证书齐全有效的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船员,均可参加渔民人身平安互保。

2、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培育奖补。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与保护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生产基地、养殖大户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经申请批准可享受5000-20000元不等奖励。

3、渔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由市、县、乡三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免费为全市从事水产养殖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培训。

市水利局1、东部山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项目。

根据山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规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治理及投资计划,市财政进行地方资金配套。

2、小水库除险加固。

对存在病险隐患的小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中央、省、市下达除险加固投资计划,市财政进行资金配套。

3、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对纳入规划的项目镇、村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3.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委、办)、财政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2014年3月19日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4年,我省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进行农机购置补贴。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一)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

(二)资金规模。

中央财政预拨湖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1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注重绩效、统筹兼顾、参考购买力”的总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确定分配各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

同时,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2013年因以机代牛、抗旱等多种因素发生的超补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4〕17号)下达。

对我省垦区农场资金分配由省农业厅、省农垦局与省财政厅协商确定,纳入全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省农垦局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备案制。

2014中央一号文件

2014中央一号文件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全文)2014年01月19日18:17 新华社我有话说(15,367人参与)新华社北京 1月19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全文如下:2013年,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民生有新的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

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

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4年国家农业惠农政策措施(一)

2014年国家农业惠农政策措施(一)

2014年国家农业惠农政策措施(一)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农村实用技术》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1.种粮直补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总页数】3页(P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
【相关文献】
1.2015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一) [J],
2.今年国家农业补贴扶持政策——《2016年国家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政策措施》摘编 [J],
3.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J],
4.2014年国家农业惠农政策措施(二) [J], ;
5.农业部发布2014年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等政策措施 [J], 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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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4一号文件给合作社带来了什么政策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给合作社的重大利好导语: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已发文,新一轮农业政策利好来袭,各路投资人心潮澎湃、蠢蠢欲动。

新农业与农民的大联合时代到来,全国各地新型经营组织模式层出不穷,以合作社为新农业切入口已占据行业主流,而国家政策也为主流的农业经营组织提供了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最便利的操作方法。

经农合论坛与行业权威专家深度剖析,2014年中央一号对合作社重大利好如下:一、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增加一号文件指出“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增加‘三农’支出”。

2014年支农资金在2013年基础上继续增加,并将对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额度有所调整,各省依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规定了2014年农业财政补助资金扶持合作社需达到60%,其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个体农业经营者共同占40%的比例。

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合作社的补贴形式出现多样化,财政补贴为主导的方向将逐渐弱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补助方式趋于强化。

二、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帐一号文件指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

农业企业与合作社的重大区别在此已明确体现,农业企业申请国家项目资金,除按项目地以县级为单位逐级申报外,财政资金必须逐级对口往下。

举个例子,如果项目由市农业局发起,农业企业从县农业局申请项目资金,那资金拨付需通过县财政资金到农业局再转到农业企业;而合作社申报的农业项目如果由市农业局发起,合作社将农业项目申报上报之后,市财政资金可直接拨付到合作社账户,而不需通过县级财政。

这种方式有效防止了政府克扣项目资金的问题,对合作社获得项目资金更便利。

三、合作社领头人成重点培训对象一号文件指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

政府深知目前中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2014年扶农惠农政策汇总

2014年扶农惠农政策汇总
佚名
【期刊名称】《农家之友》
【年(卷),期】2014(000)006
【摘要】良种补贴政策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总页数】1页(P17)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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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大汇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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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与政策

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与政策,转出去能帮到无助的农民!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农牧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内农牧机发[2014]67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日期】2014.03.17【实施日期】2014.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4〕67号)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大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差错。

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为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内蒙古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机械化水平为目标,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繁荣农村牧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

突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大型、联合作业、复式作业机具推广应用;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推动农机规模化作业,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不断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健全政策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尊重农牧民选择购机自主权;培育以农机手为主力的新型农牧民队伍,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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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业最新资金补贴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国家对粮棉补贴力度大,对种植类项目扶持
力度也大,特别是对于大田示范项目,扶持资金众多,以下一一列举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
种植类政策: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
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
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
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
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
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
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
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
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
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往年申报时间:9月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
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
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项目发布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不定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
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

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
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
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6-8月

项目发布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月

国家对种植类的扶持只增不减,只多不少,申报时间每年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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