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一种行政复议的处理决定
王喜甲与绛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喜甲与绛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5【案件字号】(2021)晋08行终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晓波林学武裴黎杰【审理法官】张晓波林学武裴黎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喜甲;绛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绛县东窑鸿泰采石厂【当事人】王喜甲绛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绛县东窑鸿泰采石厂【当事人-个人】王喜甲绛县公安局【当事人-公司】运城市公安局绛县东窑鸿泰采石厂【代理律师/律所】史君哲山西欣哲律师事务所;刘润国山西欣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史君哲山西欣哲律师事务所刘润国山西欣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史君哲刘润国【代理律所】山西欣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喜甲;绛县东窑鸿泰采石厂【被告】绛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行政赔偿拘留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本案中,被上诉人绛县公安局自2020年4月22日受理报案,至2020年6月20日作出案涉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一审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轻微违法,对上诉人王喜甲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据此确认案涉《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违法,但不否定该决定的效力正确。
被上诉人运城市公安局所作复议决定程序合法,认定被上诉人绛县公安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超期办案,予以维持。
上诉人孔繁志与被上诉人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管理及行政复议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孔繁志与被上诉人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管理及行政复议一案的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4【案件字号】(2020)苏01行终6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苏文李丹丹沈赵【审理法官】刘苏文李丹丹沈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孔繁志;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当事人】孔繁志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当事人-个人】孔繁志【当事人-公司】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代理律师/律所】刘廉超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廉超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廉超【代理律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孔繁志【被告】南京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本院观点】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复议机关证明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律师执业的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考核工作,指导对律师重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本案中,市司法局作为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具有依法对辖区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监督、指导的法定职权。
本案中,孔繁志因认为盖之明律师在民事诉讼庭审中发表“上诉费未交”的代理意见,故意质疑孔繁志的上诉费缴纳问题,挑起审判人员与孔繁志之间的冲突,扰乱法庭秩序,不符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继而向市司法局投诉。
行政复议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 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 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一,两者受理机关不同。
第二,两者的受案范围不同。
第三,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
第四,两者的审查范围不同。
第五,具体的审理制度不同。
第六,两者的处理权限不同。
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2条、第6条
二、可以提出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行政复议的审理 四、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
T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 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 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 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 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 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 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 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 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 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 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 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 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行政法学自考题-3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行政法学自考题-3(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行政复议中的复议决定是以谁的名义作出的______A.行政复议机关B.专职复议人员C.复议机关行政首长D.复议机构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审查结论,行政复议决定的内容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表现出来。
行政复议决定的形成标志着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终结。
所以行政复议决定是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的。
2.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A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
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______A.A区公安局B.A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C.A区人民政府D.A区工商局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由A区工商局作出的,所以应以A区工商局为被申请人。
3.行政机关甲和行政机关乙以共同名义对某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该企业的复议申请应由谁管辖______A.甲的上一级机关B.乙的上一级机关C.甲的上一级机关或乙的上一级机关D.甲与乙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他们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机关甲和行政机关乙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是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那么对该企业申请的复议应由甲和乙的共同的上一级机关管辖。
李兴兵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

李兴兵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8【案件字号】(2020)辽02行终1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君李健许其睿【审理法官】宋君李健许其睿【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兴兵;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大连市公安局;申世锦【当事人】李兴兵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申世锦【当事人-个人】李兴兵申世锦【当事人-公司】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大连市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兴兵;申世锦【被告】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5 14:33:35李兴兵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辽02行终14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兴兵,男,197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住所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上村。
法定代表人蒋苏东,分局局长。
应诉负责人温宝,分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高永生,该分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贺永春,该分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市公安局,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某某。
法定代表人杨耀威,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旭,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孙文君,该局工作人员。
原审第三人申世锦,男,1960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
行政复议中的“一事一申请一决定”

行政复议中的□颜桂芝©案情王某对某市国土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办理告知书》不服,以某市国土局为被申 请人,向某省国土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 为:一、确认某市国土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办理告知书》违法并依法撤销;二、确 认某市国土局根据某省国土厅文件对王某所在 村组土地的征收,未依法制作和批准征地安置 补偿方案而实施征地的程序和征地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针对行政复议申请 事项一,认为某市国土局作出的告知书告知申 请人政府信息不存在,答复内容明显不当;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事项二,认为申请人提起行政 复议申请已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遂在法定 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对上述两项 行政复议申请事项一并作出处理决定:一、撤 销某市国土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告知书》,责令某市国土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 予以答复;二、驳回王某的第二项行政复议请 求。
©分歧本案中,就王某在同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中提起两项行议申请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应否 在同一行政复议案件中一并审理并作出行政复 议决定,实务中有两种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行政复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应 当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上述规定明 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之一为申请人有具 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申请人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事项具体包括几项。
王某在本案中提起两项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符合案件 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在同一件行政复 议案件中一并审理并作出决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行政复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条件之 一,是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有具体的 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但行政复议机关系针对 申请人提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行 政复议决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为同一行政 行为。
行政复议法课件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的情况。
对象
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 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同时,对于抽象行政行为, 如行政法规、规章等,也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复议审查。
03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审查原则及内容
合法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合理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 是否显失公正。
审查内容
包括被申请人的答复、提交的证据 、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重点审查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 依据、程序等。
证据规则与举证责任
。
监督与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执行行为不服 的,可以通过申请复查、提起行 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和监督。
案例分析: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 议,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复 议决定。但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以 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复议决定。此时, 复议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复 议决定的执行?
驳回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或者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或者超过法 定申请期限的,依法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04
行政复议执行与监督
执行程序及要求
01
02
03
执行程序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应遵 循法定程序,包括送达、 履行、催告、申请强制执 行等步骤。
执行要求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应严 格依法进行,确保执行行 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 正性。
舒毅与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舒毅与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5【案件字号】(2019)苏03行终7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刁国民陈颖黄传宝【审理法官】刁国民陈颖黄传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舒毅;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许珂【当事人】舒毅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许珂【当事人-个人】舒毅许珂【当事人-公司】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徐伟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王徐伟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夏久超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徐伟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夏久超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徐伟王徐伟【代理律所】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舒毅;许珂【被告】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徐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上诉人二审提供的证人证言,无法证明被上诉人在2018年9月向上诉人表明对上诉人与许珂互殴案件进行了结案处理,且该证人证言不属于二审新证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及《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条之规定,被上诉人云龙湖景区分局对本辖区内的报警案件具有调查处理的法定职权和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物证证人证言质证关联性新证据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2017年11月14日,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签发,舒毅取得残疾人证,证上载明其为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肆级。
刘某与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某与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9【案件字号】(2020)晋02行终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琴李志钢谭丽峰【审理法官】王琴李志钢谭丽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某1;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当事人】刘某1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当事人-个人】刘某1【当事人-公司】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代理律师/律所】李某山西大事律师事务所;贾某山西晋然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某山西大事律师事务所贾某山西晋然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某贾某【代理律所】山西大事律师事务所山西晋然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大同市财政局;山西省财政厅【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听证程序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听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22日,上诉人与周福英、张美丽三人分别填写两份《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向被上诉人市财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为请求公开并提供“大同市红旗南街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府南街“尚雅名都”Ⅱ期项目)国有土地评估报告,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府、12排5号、20排6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入户调查表,入户测量表,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章、位置图、四至、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它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被上诉人市财政局受理后经审查,于2019年10月17日对应作出两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第一份答复主要内容为:“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未参与该项目评审,故无法提供该项目国有土地评估报告”。
行政重复处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 一、引言 行政重复处理,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对同一行政相对人或者同一行政事项,在同一法律程序下,重复作出相同或类似行政行为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行政实践中较为普遍,不仅影响了行政效率,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为了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重复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重复处理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行政重复处理的认定标准 1. 行政相对人相同 行政重复处理首先要求行政相对人相同。这里的“相同”是指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地位、资格等基本属性相同。例如,同一企业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即可认定为行政重复处理。
2. 行政事项相同 行政事项相同是指行政相对人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相同。例如,同一公民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即可认定为行政重复处理。
3. 法律程序相同 法律程序相同是指行政相对人针对同一行政事项,在同一法律程序下请求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例如,同一公民对同一违法行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即可认定为行政重复处理。
4. 行政行为相同或类似 行政行为相同或类似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同一行政事项,在同一法律程序下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形式、目的等方面基本一致。例如,同一企业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行政主体在两次处罚中均作出罚款决定,即可认定为行政重复处理。
三、行政重复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不得重复处罚的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不得重复作出的原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作出行政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不得重复作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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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案 说 法
驳回: 一种行政复议的处曩决定
口 杨 君培
【 案情 简介 】 申请 人 : 张某 , , 议申请 案。 男 经过审理后认 为 :建材院与 “
再次 ,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 申请
16 年 l 出生 。被申请人 : 95 2月 甘肃省 张 某 的 劳 动 争 议 纠 纷 不 属 于 行 政 复 议 的条件是法定 的。 依据复议 法及 其实施 财政厅。第三人 :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 的范围 , 已经人 民法院终审判决 。建 条例的规定。概括 起来 , 且 行政复议机关 已依法承诺为张 受理 复议申请 的条件有 以下几个 方面。 院。 申请人 以“ 申请 人不 依法拨付 申 材 院为履行法 院判决 , 被
【0 5 8号文件 , 20] 2 按此文件 张某 不符合 议条例》为标志 的。它经历 了 1 9 9 4年 期 限内受理 了该 复议 申请 。 提前退休条件 , 未予审核通过 。 于是 , 张 1 O月 9日进行 了修 改后重新发 布的阶
建 材院为被告 向人 民法院提 起 民事诉 委会 九次会议 通过 , 上升 为法律 的《 中
关 必须 负有这项 职能 , 并且是其工作人
1 1 )据此 申请人于 2 0 2号 。 0 4年 3 2 进一步了解与掌握行 政复议法 律制度 。 为 。 月 1 日向 建 材 院 提 出 提 前 退 休 申请 ( 9 3 了部分退休手续 , 包括办理省直机关事
一
、
关于 复议机 关受理 复议 申请 的 条
本案 中, 申请人张某认 为被 申请人
请人退休 工资 ” 由, 为 申请复议。
某发放退休工资 。 不属于“ ” 按事业身份
一
是具有合格 的申请人 ; 二是有 明确 的
基本事实是 :申请 人于 1 8 年 9 提前退休 , 91 由省财政厅 发放退休工资人 被申请人 ; 三是有明确的复议请求及事 月参加 工作 ( 6岁 )在省 科技 厅下 属 员 , 1 , 财政厅也无直 接为其 个人拨付财政 实理 由;四是符合 法定 的复议 申请期 的省建材 院任通信员 、 司机 。20 0 3年省 资金 的法定职责” 为此 , 出了驳 回张 限 ; 五是属于行 政复议 的范 围; 六是 属 。 作 政府 下发 了《 关于进一 步深化 开发类 科 某行政复议 申请的复议决定 。 研 机构管理体 制改革 的意见 和关 于省 于本 复议机关 办理 的或应处 理 的复议
理 了部分退休手续 , 包括办理省直机关 时 , : 0 在 2 7年 5月 2 0 9日国务院公布 了 政机关 负有某种 职能 ,却采 取不问不
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 险证 、 甘肃省住房 于 2 0 年 8月 1日施行的 《 07 中华人 民 闻 、 故意放 纵 、 拖沓及怠 慢来躲 避行使 公积金证 , 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发放给 共和国行政 复议 法实施条 例》 。这标志 应该行使的职能。这里可见 , 所谓不作 张某 ,并开始 给其发放退休工资 。” 于 着 我 国 行政 复 议 制 度 的 日臻 完 善 。 言 为 是建 立 在应 该 作为 基 础 上 的行 为 。 换 即
是 , 出 张 某 “ 当 享 受 相 应 的 提 前 退 之 , “ 法 一 例 ” 进行 行 政 复 议 的 法 不 作为行 政行为成 立 的前提是行 政机 作 应 题应依据 律依据 。
相关法律 、 政策规定 处理 ” 的判决。 申请人认为 , 自己应按事业身 份退 认识 。 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管理相对人
岁) 。单位同意其提前退休 申请并办理 件 问题
省财 政厅 负有 给其发放 事业单 位退休
首先谈 一下行 政复议 法律 制度在 工资 的义务而未 予发给 侵害 了其合法
业单位职工医疗 保险证 、 一次性发放 了 我国发展的简单历程 。我们 知道 , 行政 权益 向省财政厅 的上一 级行政 机关 即
二 、 于 行 政 机 关 的 作 为 与 不 作 为 关
某 向省人事厅 申请人事仲裁 , 又以省 段 。 19 后 到 9 9年 4月 2 9日经全国人大常 的 问题 所谓作为 , 一般来说就 是行 政机关
讼。 经过一审 、 二审 , 兰州市 中级人民法 华人 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 。从 当初 作 通 过 自己的言行来 积极实施 达到 目的 院以(0 7 兰法 民三终字第 6 6号《 20 ) 4 民 为 《 人 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 法》 中: 的配 或 目标的行 为或完成 国家法 律法规 赋 事判决 书》 ,认定 :建材院 已为 张某办 套性法规到具有相对 独立 性的法律 。 “ 同 予的职能行为。所谓不作为 , 即是 指行
住房公积金。同时 , 给张某发放退休工 复议法律 制度在我 国 的正式建立 是 以 省政府申请 复议 。 从形式上符合 复议 申
资 。 0 5 6月 , 20 年 省政 府 六 部 门又 下 发 1 9 9 0年 l 2月 2 4日国务 院发 布 ,9 1 请条件 ,故作为 复议 机关 的复议机构 , 19 了 1 1 文 件 的 补 充 通 知 ,即 甘 科 政 年 1 1日起施行 的行政法规《 2号 月 行政复 即省政府 法制办行 政复议 处在规 定 的
【 评析意见 】 这是一起 事业单位 案 ; 七是该复议 申请未在提起行政诉讼
属 社会公益类 科研机 构管理体 制分 类 中司机人 员提 前退休应 享受 何种待 遇 期间 ;k / 是该 复议 申请 要求 复议的行为
其 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 发[ 0 1 的处理案子 , 中有不少 问题值得我 们 不 属 执 行 司法 机 关 判 决 的 行 政 职 能 行 ( 2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