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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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3篇)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定点医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服务协议。

一、协议标的本协议标的为乙方作为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和标准;(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合理用药;(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5)及时准确地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服务项目、费用等信息。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稽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4. 乙方应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等活动,提高参保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合理确定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参保人员收取费用。

3.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

4. 甲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四、违约责任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2)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扩大服务范围;(3)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降低服务质量;(4)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报送结算资料;(5)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2篇)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2篇)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尊敬的贵公司: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所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表示出的浓厚兴趣。

我公司愿意与贵公司就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我公司将向贵公司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贵公司的员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理赔服务。

1.2 贵公司将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我公司提供员工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保险范围和责任2.1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保险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等。

2.2 我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负责对员工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

第三条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3.1 保险费用将根据员工的人数、年龄、职位等因素进行计算,并与贵公司进行协商确定。

3.2 保险费用将以季度或年度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信息提供和保密4.1 贵公司应按照约定向我公司提供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医疗费用等。

4.2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并按照约定用于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合作期限和终止5.1 合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2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严重损害了对方的利益,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在签字后交给我公司。

如有任何问题或争议,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

谢谢!_________________(我公司)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贵公司)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广大参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

医保服务协议书范本

医保服务协议书范本

医保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医保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医保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专业机构,乙方为需要医疗保险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医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医保政策咨询、保险方案设计、保险理赔等服务。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医保服务费用。

2.2 甲方有权根据服务成本、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服务费用,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

4.1.2 甲方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响应乙方的咨询和理赔请求。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医保服务。

4.2.2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二)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二)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二)甲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乙方:定点医疗机构鉴于:1.《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2.甲方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权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3.乙方是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并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能力;4.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医疗服务的管理和规范,特制定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并接受甲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2.医疗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康复治疗、疾病预防等。

二、医疗服务项目1.甲方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详细介绍;2.甲方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项目,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医疗选择;3.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医疗费用支付1.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甲方应提供相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乙方在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支付通知后,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资料;3.如甲方需要自费项目,应另行支付费用,费用标准需按乙方的收费规定执行。

四、医疗服务管理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控制、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五、协议的签署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及时展开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2.如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提前书面通知并要求对方整改。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篇1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二、服务范围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康复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工作。

三、服务内容1.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做好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成本控制工作,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乙方应积极推广医疗保险政策,引导患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和证明材料,及时审核并支付医疗费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甲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参保人员)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需在甲方处就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对象与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标准版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标准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生效与终止条款
1.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开始执行。
3.终止条件:
a.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除非双方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
5.甲方应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解答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有权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三、价格与支付条款
1.甲方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九、其他特别约定:
1.保密条款:除非依法或依本协议的约定,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知识产权归属: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归各自权利人所有。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应在接受医疗服务前预付定金,定金金额为预计医疗费用的50%。
3.乙方接受医疗服务后,甲方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向乙方开具发票。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医疗费用。
5.若乙方逾期支付医疗费用,甲方有权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6.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医疗服务协议书》(下称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并代表双方之间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协议:甲方:(保险公司名称)住所:(保险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保险公司联系电话)乙方:(受保人姓名)住址:(受保人住址)联系电话:(受保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并承担保险责任;乙方为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法定受益人信息。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一、保险责任与范围1.1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保险责任,对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需要费用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并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1.2 本协议约定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坠落、溺水、火灾等。

1.3 本协议约定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常见疾病、罕见疾病、慢性病等。

二、保险费与理赔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保险费缴纳期限、金额进行保险费的缴纳。

2.2 乙方在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诊断证明、发票等原始资料,以便甲方进行理赔。

2.3 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理赔资料后,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理赔,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赔付款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保险责任免除与限制3.1 在如下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3.1.1 乙方故意伤害自己或他人所致的医疗费用;3.1.2 乙方因犯罪行为所致的医疗费用;3.1.3 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所致的医疗费用。

3.2 在如下情况下,甲方的保险责任有限:3.2.1 因乙方健康状况不佳导致的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3.2.2 乙方参加高风险体育项目所致的医疗费用。

四、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2篇)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协议旨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内容、保障范围和服务方式,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特殊群体,如退休人员、农民工等。

第三条: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单位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方式包括线上服务、线下服务以及远程服务等。

第二章: 保障内容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保障内容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医疗服务优先权、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等。

第六条: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

第七条:医疗服务优先权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就诊、预约挂号优先、专家门诊优先等。

第八条: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包括疫苗接种、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

第三章: 服务方式第九条:线上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APP、网站等平台提供的在线咨询、在线挂号、在线报销等功能。

第十条:线下服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门诊就诊、住院治疗、药店购药等服务。

第十一条:远程服务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医疗、远程监护等,通过电信网络实现医疗服务的远程传输和监控。

第四章: 服务流程第十二条:参保人员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参保登记,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和资料。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享受到线上服务时,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在线挂号等功能获取医疗保障服务。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需要就诊时,可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在就诊时出示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即可享受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在进行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后,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费用报销的申请,提交相关费用票据和医保凭证。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疫苗接种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

第五章: 维权保障第十七条:参保人员享有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权利,医疗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障服务时,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乙方: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文本6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文本6篇篇1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协议内容1. 甲方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意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2.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3. 甲方应确保医疗服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检查、诊断、治疗等服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 甲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5.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降低服务质量。

乙方应监督甲方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提供的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7. 甲方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医疗纠纷,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8.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违约责任1.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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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
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
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
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
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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