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开课时间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学号2011204010203

姓名马玲

学位类别硕士

任课教师王增智

交稿日期2011-11-28

成绩

评阅日期

评阅教师

签名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制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案例研究法

作者:11级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2011204010203 马玲

摘要:案例研究作为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集中、最典型的一种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

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称之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王子”。所以,我们内在的分析案例研究的特征、步骤、功能以及其性质,从而真正地把握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将为展示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丰富性和科学性,提供一条合理而有效的途径。

关键字:案例研究法定性研究定量研究

案例研究法是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是最近的一个研究热点,受到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广泛关注。19世纪70年代最早被运用于哈佛法学院,后来依次被运用于哈佛医学院、商学院和教育学院。20世纪初以来,案例研究思想使西方的教师教育得益匪浅,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案例研究再度进入兴盛时期,有学者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末预测90年代将是“案例的十年”,而刚刚过去的90年代似乎也证实了这一预测。跨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案例的价值已经愈来愈为我们所认识,案例及案例研究已经渐渐成为我国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案例研究方法的运用总是与求解特定理论难题或实际难题相关的。在这里,案例研究是途径和方式,而求解难题则是案例研究展开的目标和实现的结果。没有求解难题的预定目标,案例研究是盲目的;没有案例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具体实现,求解难题是空洞的。由于求解难题与案例研究方法之间的复杂又密切的相互关系,不同社会科学家们从不同求解难题的不同视角,对案例研究给出了形式上不同的定义。虽然,社会科学家们对案例研究的定义存在着形式上的明显差异,但却具有本质上的内在一致性,均有助于我们从不同方面和求解难题的特定要求去理解和把握案例研究的本质。透过一切形形色色的、方方面面的特定案例研究的具体现象,就会发现案例研究在本质上具有其共同的普遍特征:

第一、情境与过程。也就是说案例研究首先需要进入一种情境,强调根据特定的时空情境解释某一事件,而不抽象地考虑问题、做出结论。这里的情境有两层意思:一是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而不是像实验研究那样通过人为控制产生的;二是真实发生的,而不是想象或虚构的。

第二、合作与分享。案例研究不同于经验式的思辨研究,可以一个人坐在书斋里独自完成。它要求研究者走向田野,走进学校和课堂,走近教师和学生,通过实地考察、亲身体验、访谈交流等,了解在“自然、真实的情境”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发生、产生了什么后果以及当事人对此的感受和看法。

第三、开放与多元。首先是题材开放。无论是写人还是记事,都可以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其次是形式开放。虽然要把一个事件写成一个优秀案例必须具备种种条件,但这些条件具备以后,在写作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第三是人员开放。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可以作案例研究,什么样的人不可以作案例研究。第四是对案例的分析和解读开放。案例提供的是真实事件,同样的事件在不同的背景下可

以作不同的分析,在相同的背景下因为研究者的视角不同也有可能做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例,都存在着从各个侧面进行分析、研究和解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我们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和解释可以是多元的。

虽然案例研究是发散的,它不具有确定的形式规则或操作规则的约束,但在各种各样的具体研究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某些原则上相似的一系列步骤。一般地讲,这些步骤可以归纳为:(1)根据背景理论或预设的操作范式,对特定案例进行试验性的归类,从而确定它的性质、范围、程度等,以便选择有效地可行方法去求解难题;(2)运用不同的方法,从各个侧面广泛的搜集资料,给出研究对象的系统描述;(3)深入分析,给出特定研究对象的具体特点、原因和结果;(4)概括内容,给出一组或一系列相关案例的共同的本质特征;(5)考察反例,以决定这些一般的本质特征是否可在某些研究领域中被外推或扩展,或者赖以研究这些案例的背景理论或预设的操作范式是否可被修正或完善,以便将这些“离异现象”溶入普遍的覆盖模型;(6)考察相关案例,以辨别与背景理论或预设的操作范式相关的不同研究方法或步骤,以保证它们的一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7)对案例研究的结果进行创造性的或常规性的理论构造或逻辑证明;(8)对最后的结论进行多形态、多层次、多角度的实践证实。

从本质上确定了案例分析研究方法的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中的特殊地位,呈现了它所具有的方法论的丰富性和迷人的研究魅力。从整体上讲,案例研究的方法论功能就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定性的案例分析可为进一步的定量考察和研究提供具有战略意义的假设、解释及其与经验的一致性。

其二,对于典型案例的研究,可以通过逻辑的合理推论去预测相应领域其他对象未来的可能发展状态。

其三,在特定的情况下,案例分析可以超越具体案例自身的约束而直接证实某些被描述为真的命题、陈述或具有相应意义的结论。

其四,案例分析可以从理论、命题、经验和实在的不同层次的系统分析中,对不同的研究领域和对象进行详尽的比较研究,从而从不同层次的意义上揭示它们各自的内在结构和本质,以便得出关于各个研究对象的更为合理的和有意义的结论。

其五,案例分析是阐述和诠释相应背景理论的有效方式。

其六,案例分析为特定研究领域的整体意义的构建确立了现实的、可参照的语义基础。

其七,案例分析是各种社会科学方法获得统一的、实在的中介桥梁或环节,是各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以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渠道。

其八,案例分析对于与其相关的句法表征和理论陈述还具有修辞的或理论美学的意义,从而强化了相关理论的可接受性或可选择性。

定性的案例研究和定量的案例研究的统一,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日趋完善的内在要求。

从理论渊源上来说,“定量研究”的理论基石是实证主义。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及其方法论思想。在英国经验主义的影响下,孔德反对任何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和绝对的观念,拒绝研究本体论。他认为哲学的任务是对科学的本质进行探索,因为科学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手段。科学的方法必须遵循自然科学家在实践中所运用的方法,不论它研究的是自然世界还是人类世界,也是“定量研究”的基础。再次起决定作用的是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是在批判现象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象主义推崇个人的、主观的,认为知识的唯一来源是经验,一种来自于人类感官获取信息的经验,因此具有很大的主观性,遭到了众多人的反对。逻辑实证主义为了克服现象主义的主观性,提出物理主义,物理主义不是凭主观感觉去证实,所信奉的准则是科学语言应以物理语言为基础,物理语言基本属性不是个人经验所得和由个人而产生的,而是有“物理东西”作为证实的参照物。总之,从现象主义到物理主义的转变,虽然没有在本体论上归入客观物质,但是认识论上它改变了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